华府惯于对别国人权问题指指点点,但每在介入之际,造成当地人民大量伤亡,又好虐其囚犯,实在令人厌恶。但面对中国时,碍于自身相对优势有限,华府无法动辄介入或制裁,必须通过双方协商,因而出现投奔美国使领馆的王令军与张光诚竟然自愿离开的发展。
不过,华府不但不会就此歇手,反而必定要继续利用维权人士掣肘北京。北京每次不厌其烦与华府周旋谈判,只能治标。治本之道,是让华府从抽象的人权走向具体问题,从而能培养就事论事的态度,让人权回归人权。
提出两个因应之道,一个针对人权事件发展成外交议题前的化解──开放村民上访美国领馆;另一个针对人权事件升高成外交议题后之化解──以台湾做为替代庇护的场所。
开放村民上访美国领馆
釜底抽薪途径之一,是与华府协商,共同改善有关大陆各地村民的人权诉求,开放美国使领馆作为一个特殊性质的接待窗口。上访村民的不幸遭遇千奇百怪,诉求具体,若可让美国广泛而深入的接触,有助于华府认识中国政府治理的实际问题何在。
在具体作法上,可以容许美国使领馆聘大陆民间维权律师作为接纳窗口,或立即提供谘询,或纪录后转交给大陆各地特设的对口,依照个案为适当处理后,并将处理方式回送参考。
为求外交平等,主权平等,北京亦可比照在华府或华人众多之城市设立窗口,聘请美方律师协助处理华人受到歧视的相关法律权益争取。
村民对于上访美国使领馆陈情或有更大信任,但因此便可有助于美国对华认识的深化。使领馆聘雇维权律师担任中介角色,如此他们得以摆脱在体制外对抗的尴尬,但又不必真的接受体制收编。
而大陆各地建立对口单位统筹处理转发而来的民怨,也有助于匡正下级官官相护的弊病。美国使领馆只负责担任平台转介,加以大陆在美国得设立相应机构,故并未容许华府因此而能干预内政。
同时,既然美国使领馆成为一个上访窗口,尔后投奔美国使领馆就缺乏理由,所以又有控管危机于机先的作用。倘若美国拒绝这样的安排,则其介入中国人权问题,自然就不能还保持理所当然、理直气壮。
以台湾作为替代庇护的场所
从王立军到陈光诚相继进入美国大使馆,虽然均通过协商获得双方暂时能接受的安排,但尔后类似案例若接踵而至,仍将成为中美关系的定时炸弹。对北京而言,中国的人权观不同于美国的,此其一;美国置喙中国的人权问题是侵犯中国主权,此其二。
然而对华府而言,人权是普世性关怀,不但不该因为主权归属不同而有异,甚至根本应该凌驾于主权之上。
值此僵持不下,台湾基于位置特殊,若透过自身建设性的地位,应可以扮演积极中立的化解角色。
华府的人权观自始依循两个脉络,一是国内脉络,二是国际脉络。国内脉络依据的是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的自由民主思想,因而对政府压制人民向来不能接受,设遇有此等情事,在情感上绝不能接受,便采干预纠正的世界警察角色。然而,国际脉络依据的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国际无政府状态理论,因此国家间发生人死人亡的情事,毫不足惜。(编按:霍布斯与洛克两人提出的自然权利理论对近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建立起着深远的影响。)
其结果,每当华府因为受不了其他国家的政府压迫或控制其人民,在采取干预介入的过程中,即使造成大量无辜民众死亡、文明破坏,总是缺乏反省,犹如为挽救人权而迫害人权。
台湾长期追随美国,也惯于沿用洛克思想评估大陆政情,自居先进地位睥睨对岸,但同时对华府在国际间犯下的侵略、虐囚或种族屠杀行径,不但三缄其口,甚至还大加赞扬,或授予勳章,几可谓麻木不仁。
俟中国崛起不可遏制,台北乃对大陆人权问题尽量回避,自又抵触所标榜之人权价值。台北的伪善积重难返,需要宣泄,表现成近来针对媒体大亨蔡衍明为北京六四镇压辩护的公审与追剿,俨然台湾还站在自由民主的一边。
这样的反应当然不会解决台湾的伪善,反而弄巧成拙,把台湾继续锁在霍布斯与洛克之间为虎作伥。
为中美台三边关系与三方各自的思想维新计,可以考虑如下方案:在遇有大陆人士投奔美国使馆之际,经美方评估应予庇护者,便与北京及当事人协商向台北申请移居。台北在一国两区的框架之下接受当事人移居,自不能等同于外国的庇护,故对北京而言,尚属于一个中国之内的转移。
对台北而言,如此既实践对个人人权的保障,但又巩固了一国两区的非台独定位,且区隔两岸对一中的认识。对当事人而言,继续保留某种中国身分,可进可退,或再往第三地区移动,或返乡,或停留在台湾均可保留弹性。对华府而言,避免了直接介入对个别中国人的处置,也强化两岸之间现状的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