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是好生活的灵魂,也是体现好生活的好政体的存在目的。优秀的政体必须有对优秀价值的追求,“一个城邦共同体不能仅仅以一起生活为目的,而更应该谋求优良的生活。”(88)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谋求优良的生活也就是谋求德性的生活,“倘若不是这样,奴隶和其他动物就也可能组成城邦了,可是至今尚无这种事情发生,因为奴隶和动物们不能共享幸福或符合其意图的生活。”奴隶们是不可能拥有好生活的,更不用说好的公民社会和好的公民文化了。今天,中国的政治改革要求的一个重要动力便是来自更大、更多、更全面的自由要求:自由思想、自由言论和表达、自由结社、自由抗议,这样的自由也被称之为公民权利。自由被认同为一种优秀的价值,这与民主被认同为一种优秀的制度一定是同时发生的。
优秀政体的存在目的不是单纯实用或功利的,不是仅仅为了国家的防御或经济的发展,而是为了使得政体内的公民们尽可能地变得更为优秀。因此,优秀政体是一种对公民有德性教育目的,并能起到教化、塑造作用的政体,“城邦共同体不是为了联合抵御一切不公正的行为,也不是为了彼此间的贸易往来以有利于城邦的经济,……要真正配得上城邦这一名称而非徒有其名,就必须关心德性问题,这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城邦共同体就会变成一个单纯的联盟,只是在空间方面有差别,因为联盟的成员分处不同的地方。”(88-89)一个政体越是接近优秀的标准,对公民美德的要求和教育就越有可能接近善良之人的美德,善良之人在这个政体中也就越会觉得适的其所。
亚里士多德把“共和”看成是一种具有“中间”优良性的政体,其本质就是不极端。共和包含不同的要素,顾名思义,是一种混合政体,“整个这种结构既不是平民政体也不是寡头政体,而是倾向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形式,人们通常将其称为共和政体。”(44)
斯巴达的政体看起来具有混合政体的形式,“有些人就说过,最好的政体是结合了所有形式的政体,他们推祟斯巴达人的政体,是因为这种政体包含了寡头政体、君主政体和平民政体的因素。国王代表君主政体,长老会代表寡头政体,而监察官则代表平民政体;因为监察官是从人民中选举出来的。”(45)
把政体的混合简单地等同为政体的“优秀”,是错误的,因为“混合”本身并不能自动带来优秀,也不是衡量政体优秀的标准。混合可以为政体优秀提供条件,但不能保证政体的优秀,考虑一个政体是否优秀,“有两点必须讨论,第一,与完美的城邦相比,每种个别的法律是好还是坏;第二,它是否与立法者为公民所树立的主旨和特定方式相一致。”(55)
第一点中涉及“完美的城邦”,其中“完美”指的是普遍的公正和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政治之善”。政治之善本身是一个目的,它并不是为提高执政者的威信这一类功利目的服务的。这是用政治之善的标准来衡量一个政体是否优秀,不是看它自己如何包装或吹嘘自己的道德完美目标,而是看它实际上是否腐败,以及腐败的程度。
第二点涉及的是政体创立时自己确定的目标,包括其“主旨”和“特定方式”,这是就政体是否按其设计在起作用而言的,如果一个政体偏离了原来的设计目标,不再起作用了,也就成为没用的,不优秀的政体了。许多政体的原初创建都有某种“完美城邦”的理想,都想要追求与公正和共同利益一致的政治之善,否则,它从一开始便不可能对民众有政治和道德的号召力,也不可能成功地被建立。但是,即使目标一开始并不是一种欺骗的阴谋,原初的目标并不能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如果一个政体没有制度来保证实现它自己订立的目标,那么它就不是一个好的政体。
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斯巴达政体时,既是针对斯巴达政体对不同类别的斯巴达人造成的种种具体的腐败,又是针对政体本身对设计目标,也就是立法者意图的偏离,前者是政体的正当性,后者则是政体的有效性。
斯巴达人相信,他们的政体是伟大的立法者莱库古制定的,这就像今天的许多中国人相信,他们的政体是由一个伟大的领袖(立法者)所奠定的。斯巴达的政体看起来具有混合政体的形式,“有些人就说过,最好的政体是结合了所有形式的政体,他们推祟斯巴达人的政体,是因为这种政体包含了寡头政体、君主政体和平民政体的因素。国王代表君主政体,长老会代表寡头政体,而监察官则代表平民政体;因为监察官是从人民中选举出来的。”(45)与斯巴达人一样,今天许多中国人相信,他们伟大的“立法者”的本意是公正的,是为了为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利益。他提出的那个“新民主主义”政体是一种可以避免极端的混合式政体,它包含了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的因素,它的两个组成部分分别是少数人的精英(党的精英和“政治协商”的精英)和大多数人的平民(“人民代表大会”)。
然而,从正当性和有效性来看,斯巴达政体都不优秀,对这两个方面来说,反证都来自政体不断滋生,而且根本没有办法自我控制的“腐败”。首先是在监察制方面。在斯巴达,监察官具有最高的决定权,他们是从全体平民中产生,“所以十分贫穷的人也可能占据这一职位,这些人身世寒微,为贿赂开了方便之门。早先在斯巴达就有许多这种丑闻,最近在安德利斯事件中,某些受过贿的监察官就在极力危害着这个城邦。他们权重一时,恣意专断,就连君王也须仰其鼻息,于是政体连同王权渐趋衰微,由贵族政体沦为平民政体”。(59)亚里士多德对出生寒微者易于腐败的看法虽然可能有偏见,但却有充足的历史事例可以证明,太平天国将领的极端物质欲望和补偿性享乐就是众所周知的例子。
贪污受贿的腐败当然不是在出生寒微者那里才有的,亚里士多德指出,享受长老制权力的贵族精英也是一样的腐败,因为他们拥有终身制的特权,没有外力可以约束他们,“长老们德高望重,且受过充足的训练,所以他们对城邦有益。但是在重大问题的裁决上采取终身制不见得就好,因为思想会随身体的衰老而衰老。人在这样的方式下受教育,以致立法者本人也不相信他们,事情就真正危险了。众所周知,许多长老在处理公务时往往收受贿赂,营私舞弊。”(59)这些政治特权人物,“他们态意妄为,终生显要,这都是他们自以为应该享有的荣耀;他们不依成文法规,一味随意专断,是十分有害的。”(63)
政治权威的态意妄为、专权腐败对普通公民产生了另一种腐败的影响,那就是“民众被排斥在外却又没有怨恨”。(63)民众的冷漠愚昧,被动顺从往往被统治者当作拥护和拥戴的表示,当作是社会和谐与治理有方的证明,但是,存在这样的愚民,“一点也不能说明其管理有方”。(63)斯巴达的军事化教育培养的是一种看似自由人,却实为奴性的教育,“因为整个法律体制只涉及德性的一个部分,即战士的德性,它能在战争中称雄。只要进行战争,他们就能保持强大,一旦其霸权建立,他们便开始衰败。因为他们对和平时期的治理术一窍不通,从来没有从事过比战争更为重要的事业。”(60-61)
“新民主主义”政体的正当性和有效性与斯巴达政体是同样失败的。例如,按理论来说,“人民代表”从人民中选举出来的。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因为这个政体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而谁是无产阶级呢?无产阶级领导的设立实际上充其量只能是斯巴达平民检察官那样的“僭越权力”,一个自称代表无产阶级,并以此获得非人民正式授权的绝对权力。无论是“政治协商”的精英寡头,还是代表平民的“人民代表”都必须接受那些自称代表至高无上的“无产阶级”的少数人的领导,其他的代表,无论他们名义上是代表社会精英还是工农平民,他们的作用是接受和协助那些少数的至高无上领导,而不是相互制衡成为一个真正的混合政体。
而且,所谓的新民主主义政体甚至根本就称不上是一个真正的政体,因为按照它自己的说法,它只是一个向稳定政体的过渡。新民主主义是一个历史阶段概念,指的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止的一段时间内,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针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也就是俗称的“三座大山”)的革命。它既没有明确的民主制度规划,也没有相应的民主公民文化价值,它后来完全成为一种为“无产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服务的工具,更是毫不掩饰的抛弃了维护全体国民共同福祉和公正秩序的正当性诉求。
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无产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也是对“新制度”有效性的偏离。原设计的“主人”(工农大众)成为一点不能做主的“顺民”,成为制度性贫富极度不均的必然受害者,这仅仅是由于新制度的操作或执行错误吗?还是这种新制度本身就包含了与政治之善相违背甚至格格不入的因素?新制度内在的不善因素使得它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滋生腐败的祸根。这种政体的腐败不只表现为极度膨胀的,毫无约束的寡头专制权力和跋扈专权,贪得无厌的官员,而且同样也表现为虽被排斥,却没有怨恨(至少是不敢表示怨恨)的奴性顺民。这样的政体,无论是制度(包括正当性和有效性)或是国民文化(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不优秀的。改换这样的政体因此也就是势在必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