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吾友于建嵘先生发表一条微博:又一个扯淡的改革。“首个村级市,濮阳西辛庄市今年5月8日挂牌。”媒体来电问这一改革的重要意义。我告诉他,这不叫改革,这是瞎胡闹。他说,有高层领导支持。我说,他们就不会错吗?那先改了宪法的规制,让全国60多万个村长都成为市长,或者干脆叫某某国,村长全叫国王,不是更威风?!
这大约是看到这个新闻的人们的主流反应。对此,我发表了一条评论:老于啊,不怕您笑话,我正做一个研究,要点之一正是,一些已经完成工业化,人口、资源聚集达到一定程度的村、镇设市,县辖市。这正是国际惯例。这也是正常的城市化之路。
说实在话,对于嘲笑那个农民观念的人,我有点不解甚至悲哀。现行设立建制市的制度是扭曲的,长期生活于这样的制度下,公众,哪怕是关心公共问题的专家学者和知识分子,也都被这个体制的逻辑所控制,按照它来思考问题,而忘记了正确的城市管制制度是什么。
城市(city)是什么?作为一种人类聚居形态,相对于乡村,城市是人口和工业、商业高度集中之聚居区。城市是社会、经济、文化集中的产物,只要人口、工商业集中到一定程度,并有一定的公共设施支撑居民的生活,一座城市就诞生了。人间大多数城市就是如此形成的。在汉语中,城不同于市,但即便是城,也通常以原来的自发形成的人口与工商业聚居区作为基础。
当然,接下来将是一个城市的政治学问题:城市可以自发生成,但城市的命运不可能不受政府所设定的法律制度的巨大影响。关键的问题是,城市如何获得其法律与政治身份。
城市与乡村各有其自然,优良的社会治理应当顺乎自然:乡村当顺乎乡村之自然进行治理,城市当顺乎城市之自然进行治理。事实上,乡村社会自会演化出适合于自己的治理机制,城市社会一般也总会演化出适合于自己的治理机制。比如,明清时代人口较多的市镇之治理模式,明显就不同于乡村。
不过,这样的治理机制能否正常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所在区域的政府的态度。也就是说,顺乎城市之自然的社会治理模式能否现实地治理城市,取决于政府是否承认这里是一个城市,从而让这个社会经济意义上的城市获得城市的法律与政治资格,也即成为建制市,按照城市的治理机制进行治理。
也正是在这里,中国的城市碰上严重的制度障碍。过去30年来,中国出现了快速城市化,但城市化的观察者们经常存在极大偏差,他们聚焦于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之兴起、扩张。其实,这些大城市的城市化反而不是真正的城市化,因为,人口、工商业之所以异乎寻常地集中于此处,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这些地方被授予了特权。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的扩张,相当程度上是由驻于本城的政府汲取其所辖区域的资源而实现的。
中国真正的城市化,自发秩序意义上的城市化,发生在这些耀眼的大城市之外,那就是镇一级的城市化,以及若干村庄的城市化。这些现象在南方地区十分普遍。中国已成为世界工厂,这个庞大工厂的车间主要就分布在南方的镇、村。同样,在计算城市化率时被统计入内的农民工,大部分也都是在这些镇、村就业。这些镇、村已完成了人口与工商业的集中,全国也许有成千之多。
但是,这些自发形成的社会经济意义上的城市,却没有完成治理机制之城市化,最大的制度瓶颈是,政府不承认这些城市是城市,这些城市没有城市的法律与政治资格,无法像城市那样生存、治理。用学术词语来说,这些镇、村完成了工业化,却始终无法完成城市化。
中国城市化的最大问题正在于此。过去30年的城市化呈现出一幅奇异景象:权力人为地批量制造了不自然的城市,真正的城市却不被赋予城市身份。后一点可能正在侵蚀中国工业化之基础。承载着世界工厂的镇、村,因为城市化迟缓,无法展开产业结构升级,无法完成社会治理模式转型,更无法完成市民群体及其文化形成。希望之地曾有的光芒,正在黯然失色。
生活在这些镇、村的民众当然不甘心于本地的沦落。所有这些镇、村居民都有改市的期望,有些地方的民众还做出过大胆的努力。比如,温州龙港镇企业家们在上世纪90年代就曾展开社会、政治活动,争取政府改设该镇为市。这一次,濮阳西辛庄人再度发出呼声。
这样的呼声一点都不可笑,可笑的恰恰是不合理的城市管制体制。从行政等级的角度理解农民的这个呼吁,恰恰堕入不合理体制之逻辑,这个体制完全无视城市之自然,而把市变成了一种行政等级概念,比如地级市、县级市等等。按照这样的逻辑,龙港人、西辛庄人要求设市,就被理解成要求提高行政等级。
面对西辛庄人的呼声,必须走出扭曲的城市管制体制之逻辑,回归正常的行政管理原理,据此对西辛庄人做出回应。城市就是城市,与行政等级没有关系。如果那里已经具有城市的基本要素,为什么不承认它是一个城市?当然,也应当用这个正常视角对待全国成千镇、村:如果那里已经具备城市的基本要素,不承认它们为城市,就是政府之失职,就是学术之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