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于华:公民的表达——打破僵局的希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57 次 更新时间:2012-04-1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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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 (进入专栏)  

近年来,如果让人们用具有主观感受色彩的词来形容社会现状,恐怕很多人会说出“停滞”、“沉闷”、“僵局”之类的词语,进而让我们意识到带有普遍性的“失望”甚至“绝望”的社会心态。这种感受来自于经济高速增长而人们获得的利益和改善的不足,也来自于“大国崛起”的声势下个人经济社会地位提升幅度的反差。

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失望表现在各个方面:人们失望于改革带来的经济增长收益分配不公,造成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而且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人们失望于教育、就业、升迁机会的不平等,竞争成为“拼爹”游戏,以至向上流动愈发困难;人们失望于血与火的强拆不止,拆掉了房屋财产也拆毁了民心民意;人们失望于特供制度下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人们失望于精英大量移民海外,放弃对这块国土的责任义务;人们失望于各类“美美”毁了慈善、公益事业,并导致社会信任体系崩解;人们失望于高压维稳下合法的利益诉求无法正当表达;人们失望于红歌高唱却唱不来幸福感和凝聚力。失望、失落而又无从排解必然导致不满甚至怨恨,整个社会焦躁暴戾之气陡增,人人觉得不安全,个个感觉没出路,社会生态与社会心态恶性互动、共同恶化。

“转型陷阱”致使社会失去活力

当下社会的停滞与沉闷状态与上世纪80年代的社会氛围可谓对比鲜明,那是一个资源相对扩散、活动相对自由的阶段——集中在国家手中的财富开始以市场的方式向个人和不同群体释放、不同个人和利益群体各奔生路、社会富于生机的年代。在这一过程中,各阶层、群体相对普遍地受益,而且对通过“努力奋斗”而“共同富裕”的未来充满希望,整个社会亦充满发展向上的活力,尤其是社会中下层者首先获得了改革所带来的机会与利益。

而90年代中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逐步定型化为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结构固化的趋势已经显现。这就是社会学家孙立平所指出的中国社会进入“转型陷阱”的问题,即“在改革和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阻止进一步变革的过程,要求维持现状,希望将某些具有过渡性特征的体制因素定型化,形成最有利于其利益最大化的‘混合型体制’,并由此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畸形化和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积累。” 这种特殊利益集团绑架国家与社会阻碍进一步改革的现象,孙立平比喻为“在一个烂尾的大楼中,修建大楼的人们将其简单装修一下,搭灶做饭,娶妻生子,也俨然成为一片天地”;进而,虽然“经济在惯性推动下仍处于高速增长中,甚至不无大跃进的表象,但这种发展已经越来越畸形化,并开始显露出明显的疲态,步履越来越沉重;同时作为30多年发展动力源泉的体制变革基本止步不前,甚至出现某种回归的迹象。” 对渐进式改革陷入“转型陷阱”也好有一比:在改革初期,提出“摸着石头过河”是一种现实的选择。但问题是,也存在一种可能性,摸石头摸上瘾了,却连河也不想过了。

落入转型陷阱并挣扎于其中,会使整个社会难以正常运行,社会的停滞、沉闷即由此而来:社会阶层之间矛盾冲突扩大并加剧;僵硬维稳模式成为压制正当利益表达的工具并激化社会矛盾;权力失控导致腐败不可治理和社会的溃败;社会信任结构瓦解与文明底线失守;社会活力和生机不断丧失。

权力失控导致改革失去动力

就体制改革的推进而言,关键的问题不仅在于特殊利益集团的阻力,更在于改革中形成并坐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滥用了改革,同时败坏了改革的声誉,使得相当一部分民众失去了对改革带来改善和发展的希望,也失去了对改革的基本认同。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形成改革共识已经相当困难。

正如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所忧虑的“中国陷入最可怕的死胡同”:新世纪以来,我们社会有两个愈演愈烈的趋势值得特别警惕,一个是腐败的趋势;另一个是贫富悬殊的趋势。而更不好的势头是在两个愈演愈烈出现之后,“一些人希望用扩大政府权力的办法去解决矛盾。问题越多越强化政府权力,政府权力越强化问题越多。这样的恶性循环就愈演愈烈,直到最后出现国进民退这套东西,路径依赖就到了一个死胡同里面。”

近年来,学者秦晖一直在强调“为自由而限权,为福利而问责”的主张,针对的正是国家权力没有限制同时推卸责任的状况。人们可以发现,宪政民主国家的日子都不算好过,因为有来自左右两方的力量,一方面通过问责而要福利,另一方面通过限权而争自由。相形之下,中国社会的现状却是秦晖所批评的“权既不受限,责亦不可问”,前者导致民众自由不足,后者导致福利不足或者甚至是“负福利”的状态。

就此而言,我们不难理解体制因何缺少变革动力:权力、市场、社会三种结构力量失衡,权力整合并支配市场而形成新总体性社会。在这种失衡状态下,权力不受限制和监督,也不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造成权力无限大而责任无限小的权力格局,如此变革的动力从何而来?又为什么要改革?社会的停滞与僵局就是由此造成。这对整个社会而言是困境,是“转型陷阱”,而对特殊利益集团而言则是乐园,是“天上人间”。

如果说上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主要是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瓦解的时期,其需要冲破的是旧体制和传统意识形态的藩篱;那么当下的社会转型过程则需要体制的根本转变和制度与规则的建立与实践,需要通过社会建设来“制约权力,驾驭资本,遏止社会溃败”。 这是更加需要勇气、担当和智慧,而且需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动配合的过程;然而由于上述原因,“顶层设计”缺少基本的动力,出路和希望何在?

公民表达的力量

在改革共识难以形成、“顶层设计”缺乏动力的情境下,来自于社会的力量就至关重要,这是社会自主的、自治的和能动的力量,也是对体制改革的倒逼力量。这一过程是从公民表达开始的,“沉默的大多数”一旦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沉闷、黯哑的社会就有了生机,成长为公民的过程与公民社会的建设就开始了。当然这里所指是广义的“表达”概念,各种公开的具有公共性的行动也包含其中。

首先,公民以行动来表达诉求、争取或维护合法权利,是最具积极意义的表达。各地反对非法强拆保卫生存权的抗争,城市社区中保护合法财产权的业主维权,为保护生存环境与生态环境而进行的“散步”抗议活动,工厂劳工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而举行的罢工,网络上与现实中的公民声援活动等等,均在公民行动之列。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抗争行动虽然效果有限,但却意义非凡,因为公民的行动有赖于公民意识的觉醒,或者应该说是行动与意识的相互建构过程。近期发生的“乌坎事件”向人们召示了在围绕着土地这一重大资源所发生的激烈冲突的可能解决途径,在官民之间一度似乎已经成为死结的巨大矛盾面前,经过双方艰难的互动、博弈、妥协,终于以一种理性方式缓解了矛盾冲突。这表明社会力量与公民行动有可能冲破僵硬的“维稳”体制,在实现民众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稳定,即“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努力。 2011年末,《时代》周刊将“示威民众”(protester)推选为年度人物以昭示公民行动的普遍意义,是不无道理的。

参与,是公民表达的另一重要方式。公民参与主要体现为主动参与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如农村中的村民自治、城市中的居民自治和社区自治等;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等公民自治组织的建立也是重要的参与方式。对公益、慈善活动的参与和支持也是重要的公民参与内容,我们看到,在“郭美美事件”后,虽然民众对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的信任和信心可谓一落千丈,但对公益和慈善事业本身的热情与信任却并未泯灭,进而对体制色彩浓厚的官方权威的信任转向对自身、自组织,即对社会的信任,这对民间公益组织的发育和社会信任的重建反倒成为一个契机。而公民能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就是社会的希望所在,生机所在。至于2011年出现于各地的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尝试,更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集中表达。虽然这一过程充满坎坷、波折,亦未见成功的案例,但其社会意义更是不可小觑。还是以乌坎村为例,近日该村在众多媒体和公众的注视下,以独立、公开、透明、经由村民认可的民主程序,逐步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最终选举产生了村民委员会组织,这一选举过程不仅与官方的开明让步相配合缓解了严重的矛盾冲突,而且更有意义的在于基层民主法制的制度化建设和村民自治的努力探索。乌坎村选举的成功,堪称新世纪改革的创举。

新媒体表达也许是公民表达中最具智慧和创造性的部分,这种表达在狭小的空间和强大的压力之下尤为可贵。在微博、博客、论坛、讨论组等网络媒体上,网民们以话语、照片、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传递信息,探寻真相,针砭时弊,揭露腐败,表达观点;其犀利、智慧、幽默的高水平表达常常令人叹为观止。由公民表达形成的这样一个自主、多元、“去中心化”的公共空间,具有“众愚成智”之功效, 而在这一过程中公民的心智品质也得以锻造生成。虽然,新媒体表达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海量、真伪难辨、语言暴力、人身攻击等一系列问题,但这一虚拟社区影响甚至改变现实社会生活的积极作用却是无可否认的。原因之一在于,网络媒体在许多社会中或许只是一种表达途径,而在中国社会中却可能是普通公民唯一能够有效使用的表达途径,公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逼仄的空间中超水平发挥。

此外,行为艺术形式的表达、公民阅读和各类讨论会、沙龙等形式也是重要的表达空间,并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和民主课堂。这些都让人不由得感叹:如果有正常的社会氛围和表达空间,民众的能力和智慧能够充分释放,这该是多么巨大的创造价值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

简而言之,打破沉闷、跳出陷阱的良方善策不仅在决策者的办公室中,也不仅在研究者的书斋里,更是在千百万公民的行动过程中。而充满勇气、力量和智慧的公民的表达则是最具活力与创造性的一部分,是公民社会的先声,也是中国社会走出困境的希望所在。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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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信睿》2012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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