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均先生在《解读温总答记者问:确立目标,凝聚共识,循序渐进》一文中说:
我认为温总的思路与思想可以归纳为12个字:确立目标,凝聚共识,循序渐进。
“确立目标”是温总反复强调的,不管前面加不加上“社会主义”,要把中国建设成一个民主与法治,尊重人权的现代化国家,至少是近五年来温总发出的再明确不过的信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确立一个大目标,才有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才能凝聚共识与民心。美国立国之初就确立未来一百年甚至一千年后的伟大目标,都白纸黑字地写在《独立宣言》与《宪法》之中。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尤其是最后二十年,中国虽然积累了一些财富,国家与民族却失去了大目标。
“确立目标”是和“凝聚共识”分不开的。没有共识,就无法达成目标。而温总这些年反复宣扬的大目标,不但在体制内乏人响应,就是在体制外,甚至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士中,反映也相当的冷淡。
我想最大的阻力来自体制内的掌权者。他们担心一旦推出这样的“大目标”,会立刻失去主动权,并导致失去政权。他们相信一旦确立了大目标,对路径的选择与对速度的控制,就可能超出他们的能力,民众的积极性就会被空前地调动起来。这是他们一直担心害怕的。对于他们来说,无论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利,都不愿意看到这个“大目标”一蹴而就,明天就实现一人一票的民主。在此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都是抱住权力死死不放的恶人,还有相当一部分独立思考的人士,他们确实是从民族与国家的角度考虑,担心速度过快会带来混乱,甚至让中国这样一个超速奔驰的经济快车车毁人亡。
而方绍伟先生在《温家宝的目标 中国的共识》一文中却针锋相对地指出:
“确立目标,凝聚共识”是杨恒均的愿望,不是温家宝的本意。注意,我这里只关心“事实是什么”,不关心“愿望好不好”。杨恒均的目标是类似于“美国立国之初就确立未来一百年甚至一千年后的伟大目标”,即“多党宪政民主”的目标。很显然,温家宝根本没有、也不可能确立这样的目标。如果一定要说温家宝确实有一个大目标,我认为它可能是“一党法治民主”的目标。
在社会分化已经相当充分的当代中国,“凝聚共识”也是根本不可能的,现实里存在的只是“强加共识”。杨恒均把“多党宪政民主”当成共识,我尊重这个立场,但我认为杨恒均的这个自我共识,根本不可能成为哪怕只是多数中国人的总体共识,除非杨恒均也要搞“强加共识”。实际上,杨恒均也认识到:“在当今的中国,要想就这种'大目标'与路径达成共识,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作出“确立目标,凝聚共识”的解读呢?
原因当然很简单,杨恒均希望把“多党宪政民主”的目标当成共识,在这个希望的压迫下,他毅然决然地把温家宝的“一党法治民主”朝着“多党宪政民主”的方向解读。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很简单,民主有两层含义,一是普选,二是破除政治垄断。在“一党法治民主”与“多党宪政民主”之间,重叠的部分是普选,所以,杨恒均把“一党法治民主”朝着“多党宪政民主”的方向解读,就显然是一种故意的过度解读,其“中华民族的最终目标是自由、法治与均富的宪政民主”一说,显然是在模糊民主的双重含义。
从两位先生对温家宝总理答记者问的不同解读中,我们可以鲜明突出地看出中国推行政治改革的困境。两位先生说得都很有道理,对于温总理所说的民主的理解又的确有很大的距离,但有一点却是完全相同的,就是他们都认为在目前中国的社会环境中,很难形成关于民主目标的共识。
我认为,这个认识也对也不对。
对的是,目前中国社会各阶层各派别对民主的理解的确千差万别,简直可以说就像一千个读者心目中就有一千个哈莫雷特,一万个情人眼睛里就有一万个西施一样。尤其是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但愿杨恒均先生所说的“大目标”不是指这个终极目标),更是天差地别。共产党人最终要实现的是共产主义,儒家要实现的是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而自由主义者、宪政主义者却主张私有财产永远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所要的是保护私有财产和公民权利的公平、正义、民主和法治。究竟谁的终极目标正确,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一百多年将近两百年,世界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和民族也经过了血与火的实验,牺牲了上亿的普通民众和精英人物。而实验的结果,是越来越多的共产党人和新儒家都认识到,共产主义和大同世界的远大目标尽管是一部分人们的崇高理想,不能也不必彻底否定,而且尽可继续执着地在人们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探索和实验,但是在可见的将来,一百年,乃至数百年,都是不可能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的。而且最关键的是,人们必须先经过一个漫长的经济和政治发展历程,才有可能把实现共产主义和大同世界的实际进程提上人类发展的议事日程。因此没有任何人有权把这个几百年上千年以后也许根本无须争论而自然而然迎刃而解的问题的答案强加于人。而在这个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人们最好的选择就是把公权力关进笼子、实行权力制衡的民主。我体会这正是社会党国际选择了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道路的原因,也是俞可平旗帜鲜明、简洁平易地说“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原因,更是改革开放以来从邓小平到胡锦涛都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并且一再重申要把中国建成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原因。
正因为此,说我们完全无法达成某种共识,就不对了。我们是可以就最近几十年上百年的人类发展路径和目标作出一个总体规划的。
邓小平作为一代政治家的最大智慧,就是自己这一代人解决不了的问题,绝不勉强去解决。比如能够暂时不争论的问题就放下不争论,必须马上应对和解决而无法拖延的大事就实施一种类似折中主义、兼顾双方乃至多方利益和立场的妥协、过渡的灵活手段。
比如“一国两制”,从理论上看就违背了共产党人在全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然而却赢得了对港澳问题的妥善解决和两岸三地巨大的发展空间。那么对于不能再拖延的民主问题,我们是否也可以把暂时无须争论的遥远的终极目标搁置起来,而循序渐进地走好最初的几步呢?而这最初的几步也许就要耗费我们几代人上百年的时光了。对于最初几步,难道我们也不能达成某种阶段性的共识吗?至于今后更长时间的实践,难道我们不能一边实践一边探索,在实践中逐步达成某种共识吗?
我这里之所以说“某种共识”,是因为我所指的共识当然不同于人们思维惯性中所指的那种一元化的绝对整齐划一的所谓统一认识(这种所谓统一认识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形成过)。它是求大同存小异妥协合作的产物,的确不具备某些理论纯而又纯的纯洁性,而恰恰具有某种被某些人诟病的极大的模糊性。因此,方绍伟先生所批评的杨恒均先生“显然是在模糊民主的双重含义”就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即使有意为之,也未可厚非。而且在认同了在下的上述看法之后,我们甚至可以自觉为之,去努力追求实际的效果。当然,这并不妨碍也无须否定方先生继续较真去做他的冷酷的实证分析。但是,执政党与主政者也不妨利用这种模糊性进行他们认为可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我以为这正是政治家应该超越理论家的智慧。
这正如两岸政治家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与磨合,在解决两岸问题上运用政治智慧所创造的“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默契一样,“九二共识”中的共识就是大家都是中国人,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大陆表述的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台湾表述的中国却是“中华民国”。随着两岸三通、经贸文化的交流和双方的政治改革,原来势不两立的双方,彼此已经越来越接近,最后完全可能水到渠成以中华联邦的国体形式走向和平统一。这难道不是中华民族解决自己的旷世难题的大智慧?
同样,大家都承认“民主是个好东西”,都愿意朝着民主这个大目标循序渐进地前进,而人们对于民主的解读却是千差万别的,但这个千差万别并不妨碍我们循序渐进的最初几步。而最初几步一旦取得成功,就不愁日后会越走越顺当、越走越宽广。因为随着股份制混合经济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实践的发展、不同阶层利益的兼顾融合、不同阶层人群的上下流动成为常态和意识形态的淡化,各自都会对民主的认识越来越深刻,都可能对自己原有的认识作出重大的修正,对对方的诉求作出重大的让步,以致越来越向对方的观点靠拢,最后达到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彼此难分。
如果这样来认识问题,杨先生所说的那些担心一旦推出这样的“大目标”,会立刻失去主动权,并导致失去政权,那些都不愿意看到这个“大目标”一蹴而就,明天就实现一人一票的民主的人们所形成的阻力是否就能够大半乃至全部自行消解了呢?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士中,反映也相当的冷淡的现象是否也会得到根本的改观呢?而方先生所说的“多党宪政民主”和“一党法治民主”对民主的不同方向不同层次的解读是否也就不会成为我们形成初步共识凝聚人心的阻力了呢?不仅不会成为阻力,而且可以形成民主社会里不同政治见解政治诉求互相竞争彼此博弈又互相磨合彼此砥砺的常态和动力呢?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我曾经主张,目前在政界和学界都十分活跃的各个不同派别和不同学说,比如旧民主主义(三民主义)、新民主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来个和平共处、平等竞争,并在和平共处中求大同存小异,在平等竞争中创出好成绩,力求在循序渐进的最初几步的路径设计上达成共识。目前,主张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共产党无疑具有无可置疑的主导地位。那么只要处于主导地位的执政者放弃一元化指导思想,接纳上述不同派别不同学说的和平竞赛,吸取它们的正确主张;同时各个不同派别不同学说也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导地位,尊重它的大多数自己可以接受的正确主张,就完全可能达成某种共识,拟定一个新的《共同纲领》。而以这样的大智慧来解决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的困境,难道不是受“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启发而又比“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具有更深远更重大意义的、关乎全局性的、全民族的长远利益的最明智的默契吗?
这个默契,也许毫无新鲜之处,本人也绝无哗众取宠之心,但却希望引起学者们的思考。目的只是扫除达成共识、凝聚人心的认识障碍。妥否?请批评!这个默契,我就把它叫做:
“改革共识,民主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