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温州欠债老板“跑路”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关于民间资本的是与非再次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对此,我们首先应该厘清相关概念,以免在探讨相关问题时产生彼此误读。与民间资本相关的概念,有民间投融资和民间金融。应该说,民间投融资的产生,是因为资金提供者与资金需求者难以通过正规金融体系进行交易,因此才激发了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用于促使资金从剩余者交易到短缺者那里,这个过程也被称为民间金融。而民间金融活动中流动的资金,往往被称为是民间资本。
民间资本在很多方面都体现出明显的双重性特征。从其来源看,应该既包括民营企业、居民个人乃至国有企业所拥有的“合法”的剩余资金,也包括某些机构或人群的“灰色收入”以及从银行体系“漏出”的信贷资金。从其运用过程来看,既包括作为间接金融活动的民间借贷,也包括作为直接金融活动的私募股权投资。
应该说,民间资本完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提法,反映了仍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金融特征,即不同属性的资本受到区别对待,从而产生了资金价格的“双轨制”。民间资本具有典型的两面性,积极影响表现在诸多方面。
民间资本是支撑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我们看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增长动力还难以从投资转向消费拉动,在政府投资逐渐弱化之后,民间投资将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同时,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在行业上的准入限制,将意味着中国经济制度的改进。未来中国经济结构必将因此出现许多新的变化,民间投资也将更为繁荣与活跃,将有力促进中国经济的活力和效率的提高,带动中国经济进入新的高增长阶段。
民间资本支持了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民营经济的发展。理论和经验表明,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最具效率的模式,是通过中小金融机构。但由于我国在此领域的发展滞后,因此求助于民间资本也是无奈的次优选择。
民间资本对金融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虽然近年来中国金融业改革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由于国有控股的基本格局没有变化,金融业服务水平与效率还有待提高。对此,民间资本给正规金融带来的压力,以及产生创新的活力,能够促进金融改革与发展。
来源:《中国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