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钧:人性的模糊

——对笑话《人证》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22 次 更新时间:2012-01-11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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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钧  

到底有没有人性?如果有,那人性是什么?古往今来,无数哲人、智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的观点不受到驳斥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人之为人的复杂性或者丰富性。

中国人自古就有将万物分为两类的方法,或许是从天地、太阳与月亮的对峙中得到的灵感,比如哲学中的阴阳观、书法绘画中的黑白观。这种二分法确实有一些作用,比如更为简单实用。对于宏观的把握,东方向来就比西方强。关于人性,中国古代就有两个人物对此进行说明,一个说“人之初,性本善”,另一个说“人之初,性本恶”。到底哪个为真?哪个为假?就是这样一个命题,几千年来,无数人争执不休。

有一则《人证》的故事,广为流传。说的是一个残疾人买儿童票坐火车,被列车员发现要求补票,后要求出示残疾证,因该残疾人没证,他们提出无理要求,这时一个老人提出要看列车员的人证,没有人证就不认为列车员是人。这个故事被大多数人当做笑话来看,嘲笑列车员的无知并对残疾人产生同情。但有没有想到更多的东西呢?

为什么要有证?有证了才能证明。可笑之余,引人深思。人类数千年的历史,都是发掘自身潜力,尽力实现个人的理想与价值。随着时间的发展,人类发现,不能一味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人类社会如果和动物世界一样,弱肉强食,遵守丛林法则,那人类和动物还有何异?所以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发展出道德观念。所谓的道德,其实就是约定俗成,比如不能欺负弱者、要尊敬老人、孝顺父母、惩恶扬善等,这些道德观念在古代没有法律的条件下,充当准法律的作用,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有着极大的影响力。比如古代社会对名誉的重视,如果有人做出了伤风败俗的事情,整个家族的名誉都要受损。但是后来,人类发现道德有时候是很无力的,比如如果杀人者无视道德,他还是会杀人,因此,必须要找到一种比道德更有力的工具,把人类的兽性控制住。除了道义上的谴责,还应有一种权威性和震慑力。他们找到的这个工具,就是法律。其实法律还是约定俗成,不过和道德不同的是,道德只是批判的武器,而法律是武器的批判。杀了人,道德只是谴责,而法律必须判你偿命,这就对社会中少数恶人产生震慑,使人性向善来维持社会的平衡并推动社会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体现的是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成熟。

发现了法律,并不意味着人类从此一劳永逸,因为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东西是十全十美的,灯光穿透黑暗的同时也局限了我们的视野,任何一个事物都如同一面硬币。从这个角度再去分析前面的故事,我们会从另一个视角发现证件的存在是多么重要,(当然这里并没有考虑为什么不给这个残疾人证件,不批判社会对待残疾人不公这个层面。因为一个问题有无数个层面,如果面面俱到,就什么也说不清,什么也看不见了。)如果没有残疾证,这部分人就会被忽视,这些人的利益就会受损 ;并且还会阻止别有用心的人做一些坏事,比如一些人冒充残疾人去领低保什么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要求出示残疾证是合理的,残疾人出示自己的残疾证是应该的。问题主要出现在后面,当列车员以没有残疾证就不是残疾人为由让残疾人补票时,悲剧出现了。

与其说这个悲剧是列车员的,不如说是全人类的。诚然,我们人类一直忙着制定规则,制定蓝图,说什么“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这是有道理的。因为面对一张白纸,你不知道第一笔要写什么,在哪里写,经过了无数次的练习之后,人类知道了怎么样才能画出最好的图画,所以规定应该怎么写,在那里写。面对漫长的黑夜,没人知道该向哪里走,经过漫长的试错和经历,人类终于知道向那里走才可以通向光明。所以,规则和蓝图是人类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智慧的结晶。但问题是,人类一直在练习如何修一座笼子,一旦修好了,就把自己关在笼子里,不出来了,这正是“画地为牢”的现代写照。

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人类不犯类似的错误,实现人性的完美。我的答案是,没有,因为人是人,不是上帝。人类的发展,不仅是因那些默默修笼子的奉献者,更是由一批调皮捣蛋的猴子——他们不遵守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喜欢打破常规,不满足现状,乐于探索新的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西方社会向来有尊重异端者权力的传统。说到底还是人性,人性中有顺从、屈服的一面,也有反抗、自主的一面;既有贪图享乐,好吃懒做的一面,也有勤劳简朴,艰苦奋斗的一面……

说到底,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每个人都是凡夫俗子同时也可以惊为天人。人性有善有恶,非善非恶,恶中有善,善里藏恶。正如西谚云: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正如阿伦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中所说的那样,没有极端的恶,只有平庸的恶。其实善与恶都是天平的两端,而保持天平平衡的除了两端之外,还有社会中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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