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天:知行关系八种状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93 次 更新时间:2011-12-08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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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天  

摘要:自《春秋•左传》提出“知易行难”的命题,至毛泽东提出实践与认识直接挂钩的模型,其间历经了知行关系诸多理论争论。这些争论实质上体现了知本体、行本体和意识本体的不同倾向。然而,知与行都不能互为本体。以意识本体论为出发点,关于知行关系诸多观点之间并不相互排斥,它们都是知识形成与运用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或环节的认知状态。

关键词: 知 行 知识 实践 本体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相比,有本体论和认识论不甚发达的特点。这是导致中国哲学史上先后发生了知易行难,格物致知,学而知之,知先行后,知行合一,行先知后,知难行易等诸多理论争执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一般来说,以知为本体者即主张知先行后的观点,以行为本体者即主张行先知后的观点,以意为本体者即主张知行合一。王阳明“知行本体”不能成立,并且知与行两者不能互为本体。假若将意识作为知行关系的本体,那么关于知行关系诸多观点就不是相互排斥的,它们都是知识形成与运用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或环节的认知状态。毛泽东《实践论》是物质本体论,提出的模型含有自相矛盾之处,比如“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但也是一种认知状态。

第一章 知易行难的状态

(《尚书》•商书•说命中)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但是,方克立先生研究认为,《说命中》是伪《古文尚书》中的一篇。方克立说:“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没有‘知’字,只有‘智’字。”因此“在商朝以至西周时期,提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命题是不可能的。”但“至迟不会晚于东晋。” (方克立,第3~4页。书名见文尾,以下同。)不过,(《春秋左传》•昭公十年)传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这说明在春秋末期“知易行难”的思想已经提出来了。它出自于《春秋左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鲁昭公十年(前532年),晋平公卒,各国诸侯都按传统礼节,派了大夫一级的使臣到晋国去参加葬礼。郑国大夫子皮“将以币行”,即打算在葬礼完毕后接着举行庆新君登基之礼,带着见新君的厚礼前往晋国。子产告诫他说:“丧,焉用币?用币必百两(辆),百两必千人。千人至,将不行。不行,必尽用之。几千人而国不亡!”子皮不听劝诫,“固请以行”。结果正如子产所言,晋平公葬礼后,各国大夫欲因见新君的要求遭到婉拒。子皮一行“尽用其币”而归。子皮从这件事得到了教训,他很有感慨地对子羽说:“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

“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与“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大体上是一个意思,都是讲的认识一件事情,懂得一个道理并不困难,真正把它付诸行动就比较困难了,关键在于“行之”。只有“行之”,知或不知、真知或伪知才得到了检验。“知易行难”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即已知晓前人的知识却不能按照它去做,并且失败证明了前人知识是正确的。这种情形并不少见。比如,在校学生获得了许多科学技术知识,但在实践中却不能够做出好成绩来。例如我们学习掌握原子能发电的知识后,要将它们变成现实的原子能发电厂,将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因此,“知易行难”是人类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即运用知识的状态。

第二章 学而知之的状态

孔子(前551~479年)说:“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论语》•季氏)我们不讨论孔子将人分为四个等级是否正确,但孔子提出“学而知之”这个命题涉及知与行的关系。不过,孔子没有说明“学”是指那种认知活动。根据孔子主要从教讲学的经历看,这里的“学”应指读书会话等语言交流类型的认知活动,因为孔子还说过“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和“温故而知新”等。并且,孔子将“学”与“闻”、“见”、“思”等认知活动是区分开的,比如“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述而》)“闻一以知二”和“闻一以知十。”(《公治长》)又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卫灵公》)还有“举一隅不以三隅反。”(《述而》)等等。因此,学、闻、见、思都是获得知识的途径、方法,其中的“学”主要是指读书会话等语言交流类型的认知活动。

方克立先生认为:“孔丘所谓‘学’,实兼有‘知’、‘行’二义。”(方克立,17页。)这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孔子区分了“学”与“知”,并将“学”看成是知识的来源,知识是“学”的结果。比如,“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 其蔽也狂。” (《阳货》) “学”有知性能力蕴含,却没有知识的含义;“学”是获得知识的途径和行为,而不是运用知识的行为。

因此,根据孔子从教讲学经历看,他所说“学而知之”主要是通过语言理解掌握前人已有的现存的知识的活动,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

第三章 格物致知的状态

《大学》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里,虽然主要是讲人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的实践性。但是,《大学》还曰:“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这就是讲生养育子的知识来源于实践,是讲实践是知识发源和源泉。由于《大学》未曾论述何以“格物致知”,也没有人对此作传,直到1500年后程颐、朱熹和王阳明等人分别对“格物致知”做出认识论的阐述。虽然,“格物致知”所体现的是“行先知后”的认知状态,但却产生了“知先行后”和“知行合一”等截然相反的知行关系理论。所以,有必要简介程颐、朱熹格物致知理论。

3•1 程颐格物致知观点

程颐(1033~1107年)没有将《大学》“格物致知”中的“格物”规定为“行”。程颐训“格”为“至”、为“穷”。他说:“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程颢、程颐:第71页。) 又: “格犹穷,物犹理也,犹曰穷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能穷则不能致也。” (程颢、程颐:第373页。)有人问程颐:“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程颐说:“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 (程颢、程颐:第300页。)程颐还说:“今人欲致知,须要格物。物不必谓事物然后谓之物也,自一身之中,至万物之理,但理会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觉处。” (程颢、程颐:第229页。) 这说明程颐明确指出“格物”的对象包括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

对于“格物”的方式、途径,程颐认为格物穷理的途径有“多端”,他说:“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事接物处其当,皆穷理也。” (程颢、程颐:第237页。) 可见,程颐将“读书”即“学”纳入了“格物”的范畴,并且训“格”为“至”、为“穷”,而不是将“格物”视同“行”概念。因此,程颐没有将格物穷理“多端”的方式、途径的性质规定为“行”范畴。这就预设了他主张“知先行后”观点的理论前提。

3•2 朱熹格物致知观点

朱熹(1130~1200年)对《大学》“格物致知”做出了“补传”,成为权威性解释。朱熹对“格物”中的“物”解释如下:

“物,犹事也。”(《大学章句》)

“物,谓事物也。”(《语类》卷十五)

“天下之事皆谓之物。”(同上)

“眼前凡所应接底都是物。”(同上)

可见,朱熹对“格物致知”中的“物”规定与程颐大致相通。这里所谓事物,范围极广,既包括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跟我们现代哲学所讲的客观事物,并无差异。

朱熹对“格物”中的“格”释为“至”、为“尽”和穷尽该事物本然之“理”。他说:

“格谓至也,所谓实行到那地头。如南剑人往建宁,须到得那郡厅上,方是至;若只到建阳境上,即不谓至也。”(《语类》卷十五)

“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到十分,方是格物。”(同上)

朱熹训“格”为“至”和“尽”的意思,程颐也说了“格,至也”,但程颐没有朱熹讲得如此清晰。其中“至”即“到”是“到达、达到”,也就是“行”。 然而,朱熹同程颐一样,也没有把这个“行”字说出来,而且朱熹与程颐相同也是将“读书”即“学”列为“格物”的范畴。他说:

“而今只且就事物上格去,如读书便是就文字上格,听人说话便就说话上格,接物便就接物上格,精粗大小,都要格它,久后会通,粗底便是精,小底便是大,这便是理之一本处。”(《语类》卷十五)

但是,根据《大学》用“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来论证格物致知的情形看,《大学》并未将“学”列为“格物”的范畴。关于将“读书”或“学”的认知活动是否属于“行”的范畴,中国现当代哲学界仍然没有达成共识。比如,在毛泽东《实践论》中,实践概念就不包括“读书”或“学”的认知活动。

朱熹还用“考”、“察”、“求”、“索”和“思”等概念来阐明“格物”。

朱熹虽然用“实行到那地头”来阐明“格物”,但朱熹仍未用“行”概念来规定“格物”。说出这个“行”字的人,是他们的后人王阳明。 了解这一点很重要,是我们认识、理解程朱主张“知先行后”观点和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观点的学理根据。

本章结论:虽然,程颐朱熹都未曾将格物致知中的“格物”规定为“行”,但是格物致知是人类实践认知活动,它包括了直接接触事物等行为。根据《大学》格物致知的思想,格物致知与知易行难和学而知之的状态不同,它涉及知识的起源,是考察知识是如何产生、形成的,而不是对已有知识的运用和对已有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因此,格物致知是知行关系的一种认知状态。

第四章 知先行后的状态

程颐、朱熹都主张“知先行后”,他们在详论“格物致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知先行后”观点。这里,程颐朱熹主张的知先行后说与格物致知理论,在逻辑上是相悖的。其根源有二,一方面如上文所述,程颐朱熹都未曾将格物致知中的“格物”规定为“行” 或“实践”的范畴,而是看成“知”的阶段,程朱都将“格物”落脚在“致知”上,而“致知”并不是指认知活动和知识,而是指知性能力。程颐说:

“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 (程颢、程颐,373)

“‘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程颢、程颐,374)

这里,程颐所说“知者吾之所固有”和“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就是指人的知性能力,而不是“格物”的结果“认识”或“知识”。但是,程颐在表达其知先行后观点时的“知”显然指“知识”。比如程颐说:“故人力行,先须要知”(程颢、程颐,235)的知先行后观点中的“知”就是指“知识”,而不是人的知性能力。虽然,知识离不开人的知性能力,但必竟不是一回事,而是两个概念的对象。由于程颐没有将人的知性能力与知识做出区分,这是程颐作为思想理论家不足之处。例如,程颐说:

“须是识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得光照。”(程颢、程颐,118)

“故人力行,先须要知”和“须是知了方行得。”(程颢、程颐,235)

等,这里“知”就不是“吾之所固有”的知性能力了。

朱熹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语类》卷九)朱熹这里所说的“知”是指知识,而不是人的知性能力,虽然知识蕴含知性能力。

程颐说:“故人力行,先须要知”中的“行”,和朱熹所说“知行常相须”中的“行”,都不是“格物致知”中“格物”的“行”,而是有目的成就利益的活动。由于程颐朱熹都没有将“格物”的认识活动当作“行”范畴,也没有将“故人力行,先须要知”中的“行”和 “知行常相须”中的“行”,看成是认知事物的活动。所以在程朱体系中,“格物致知”与“知先行后”是两种不同的认知状态,或者说是知行关系的两种状态,程朱对它们是分别进行论述的。这也是程朱弟子陈淳以及程朱学说反对者王阳明指出“知行不是两截”的缘故。

程朱二人都曾在整体性上考察了知行关系。程颐认为“非特行难,知亦难也”,(程颢、程颐,235)不知不能行,能知必能行,知而不能行只是未真知。朱熹认为行重知轻,知行相须互发。但程朱都没有把“格物”当成“行”,也未曾涉及在“行”的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知识,程朱二人也没有考察在知识指引下的行为过程中,知与行的联系、状态,这就给王阳明留有了学术地盘和理论空间。

在人类认知活动中不同阶段或环节上分别存在这两种状态:“格物致知”和“知先行后”,前者是在人们求得认知世界事物知识的阶段、环节上发生的,是讲知识的来源;后者是在人们要实现有目的利益行为阶段、环节上发生的,是讲知识的运用。所以,知先行后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

第五章 知行合一的状态

上文已知程颐朱熹将读书当成格物方式之一,朱熹还用“考”、“察”、“求”、“索”和“思”等概念来阐明格物,但程朱都未用“行”概念来规定格物。王阳明(1472~1529)为论证“知行合一”的观点,将“学、问、思、辨”当成是“行”。他说:

“凡谓之行者,只是着实去做这件事。若着实做学、问、思、辨的工夫,则学、问、思、辨亦便是行矣。”(《答友人问》)

“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辨既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答顾东桥书》)

《大学》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一般说属于“知”的范畴;王阳明为论证“知行合一”的观点,将“学、问、思、辨”当成是“行”。这是他的学术目的的需要。

但是,王阳明一方面用“行”来解释“知”,如“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答友人》)这是不同于程朱之处;另一方面,王阳明仍是处在程颐相同的层次上,用知性能力来定义“知”,他说:“知犹如水也,人心之无不知,犹水之无不就下也,决而行之,无有不就下者。决而行之者,致知之谓也。此吾所谓知行合一者也。”(《书朱守谐卷》)在知与行的关系中“知”主要是指“知识”,而不是指知性能力,更不是含有“行”的意思或意义。知识与行动都离不开人的知性能力而产生和存在,所以哲学家有时就用行来解释知或用知来解释行的做法。当然知与行可以相互解释,但是可能导致误入歧途。所以,必须定义知识的概念。使知识与知性明确区分开来,以便于讨论知与行的关系。知识是客观事物在记忆和思维中以一定样态存储的东西,它随着人的认知程度的进展而增加或消失。知性是先天的,而知识是后天的。人的行为则是受到意识、目的支配临界发动外显出来的东西,它有时受到知识的指导,有时是盲目的探索。虽然知识构成了人的行为能力的组成部分,但是知识必竟不是行为动作。不能因为在知行关系中有知行合一的认知状态,就以偏概全。王阳明借助于在知行关系中有知行合一的认知状态,就把知行合一推到极至,进而主张一种“知行本体”理论。王阳明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答顾东桥书》)这就是王阳明知行本体论。

综上所述,王阳明知行本体论,是以知性能力规定知概念的方法论来建构的。王阳明说“知行本体”,实际上并未将“知行合一”之本体揭示出来。…………。如果要问“知行合一”的本体是什么?它就是人的意识能力及其本性。由于当时还没有过“意识”一词的概念,我们不能强求王阳明。但是,王阳明实际上在不同场合是将“知”做出了知性与知识两种理解和诠释,这是无疑问的事实。王阳明讲知行合一时的“知”必有知性之意,比如他说:“又如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饥,必已自饥了;知行如何分得开?”(《王阳明全集•语录一》)这个问题直到贺麟先生还没有很好地解决。

贺麟(1902~1992)的知行合一新论就是把“知”看成是一切意识的活动,将“行”看成是一切生理的活动。(贺麟《五十年来的中国哲学》第137页)换句话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实际上是一种意识本体论。否则,它就不能是一个很好地成立的理论。贺麟的知行合一新论也是如此。贺麟关于“知”概念的界定,有时把它定义为意识的活动,有时又直接称之为知识。这就是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而且将知定义为意识的活动有消知归行之嫌。再者,贺麟认为知不能决定行,行不能决定知,但在其知主行从说中,他又说知永远决定行,故为主。还有,如果知不能知身体动作,行不能使知识增进,那么知识增长的途径又是什么呢?如果知行不能交互影响,那么合一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合一。

知与行关系是多层面的极其复杂的关系,在实践认识过程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上,有知行合一的状态。比如,一位飞机驾驶员,当他登入机仓接到指挥部起飞命令后即进行操作。这位飞行驾驶员在准确安全地将飞机起飞、飞行到目的地降落的过程中,知行是合一的,是无法区分知与行孰先孰后的。有人会说:“这应是知先行后,飞行员都是先学习驾驶飞行知识后才能开飞机的。”但另一人问他说:“飞行课程教师并不能开飞机上天。”这就是说,书本知识掌握后还要通练习操作达到“知行合一”时,才能做到驾飞机上天和安全降落。因此,飞行员在操作飞行过程中就是王阳明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上》)的知行合一的一种状态。如果将知行关系中的“知”规定为知识,而不是知性能力,那么知与行肯定是可以分开的。比如飞行员驾驶飞机的科学知识是通过书本语言文字的学习获得的,这本身就说明知识与行为是分离的。还有,同一种知识有两种以上的表达方式,即语言描述和肢体行动的表达。

因此,“知行合一”是一种认知活动的状态。然而,王阳明将一些“知行合一”的状态去否定“知先行后”观点,是以偏概全的,是错误的。事实上,王阳明也举出了一些例证证明有知先行后和行先知后的认知状态。比如王阳明说:“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入口而知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路歧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已知路歧之除夷者邪?”(《答顾东桥书》)这实际上是行先知后的状态。王阳明学说中自相矛盾的状况,是由于他不知道“知识”在头脑中存储的样态与行为操作是分离的。比如我掌握了开汽车的知识,但在我不需要时可以不开汽车。

第六章 行先知后的状态

王夫之(1619~1692年)并没有将格物致知的“格物”看成是“行”,他说:

“大抵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所思所辨者皆其所学问之事。致知之功,则唯在心官,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之疑。致知在格物,以耳目资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权而心可废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一)

由于王夫之没有将“格物致知”的活动规定为“行”,所以他提出“行先知后”也不是出自于他的理论必然性。王夫之把“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命题和孔子“先难后获”的思想结合起来,得出了“行先知后”的结论。王夫之说:

“《说命》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千圣复起,不易之言也。夫人,近取之而自喻其甘苦者也。子曰:‘仁者先难’,明艰者必先也。先其难,而易者从之易矣。先其易,而难者在后,力弱于中衰,情疑于未艾,气骄于已得,矝觉悟以遗后学,其不倒行逆施于修涂者鲜矣。知非先,行非后,行有余力而求知。圣言决矣,而孰与易之乎?”(《尚书引义•说命中二》)(王夫之,128~129)

用“知易行难”的观点来论证并得出了“行先知后”的结论,这显然不是十分科学的论证。

但是,王夫之“行先知后”认识论理论,体现在批判“知先行后”和“知行合一”的过程中。王夫之说:

“本汲汲于先知以废行,而顾诎先知之说,以塞君子之口而疑天下。其诡秘也如是,如之何为其所罔,而曰‘知先行后’,以堕其术中乎?”(《尚书引义•说命中二》)(王夫之,130~131)

“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下学而上达,岂达焉而始学乎?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离行以为知,其卑者则训诂之未流,无异于词章之玩物而加陋焉,……。先知后行,划然离行以为知者也。而为之辞曰:‘知行合一’,吾滋惧矣。惧夫沈溺于行墨者之徒为异学晒也,尤惧夫浮游于惝恍者之偕异学以迷哉也。‘行之惟艰’,‘先难’者尚知所先哉!”(《尚书引义•说命中二》)(王夫之,135~136)

其实,行先知后是一种认知活动的状态。上文说过,程颐、朱熹和王阳明等人都举证过行先知后的例子。王夫之批判“知先行后”和“知行合一”观点,是因为程颐、朱熹和王阳明分别将它们作为形而上的知行关系的起点。朱熹“知行相须互发”和王夫之“知行相资以为用”、“知行并进而有功”观点,都有知行合一的意蕴。比如王夫之说:

“且夫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以得行之效也。将为格物穷理之学,抑必勉勉孜孜,而后择之精、语之详,是知必以行为功也。”(王夫之,134)

行先知后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比如,一位警官接到某人一个报警电话称:“我看见了河边有一具漂浮尸体。”这位警官怎么能够知道这具尸体是男性还是女性,是他杀还是自杀呢?这是先行而后知即行先知后的状态。它可以证明知识即“知”来源于实践即“行”,但并非就是“以行为本”的本体论。

第七章 知难行易的状态

孙中山(1866~1925年)在(《建国方略》•孙文学说——行易知难)中提出“知难行易”观点,有一个时代的背景:孙中山在民国革命胜利之际,建设发端之始,他兴高采烈认为,古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是何等正确。接着革命失败了,孙中山“几费年月,始恍然悟于古人之所传,今人之所信者,实似是而非也。”(孙中山,118)于是,他做出了“十证‘知难行易’”的讨论。孙中山以达尔文创立进化论学说为例说:“达文氏二十年苦心孤谐之功而始知之”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自然进化的知识。(孙中山,156)这足见“知难”。这就是说,孙中山不是将发明创造和科学发现获得知识的认知活动看成“行”,而是求“知”的活动,它是“知难”的过程。这是“知难”而不是“行难”。 由此可见,孙中山是以人的目的性来规定“行”与“知”的关系。这表明“知难行易”只是认识活动某一个环节的特性、特征的观点。

孙中山提出“知难行易”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即当人们对某一事物还未充分认知的情形下,要获得该事物的科学知识也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需要做出一番努力的功夫。

孙中山“知难行易”中的“知难”是既指科学发明创造产生形成知识,也讲学习获得知识的过程。孙中山举了一个例子说:一工匠给某家修好水管后索费50.40元,家主问何要4角零钱。工匠说:“五十元者,我知识之值也;四角者,我劳力之值也。”孙中山说:“总而论之,有此十证以为‘行易知难’之铁案,则‘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之古说,与王阳明‘知行合一’之格言,皆可从根本上而推翻之矣。”(孙中山•158)由此可见,孙中山与上述哲学家犯有同样的错误,即把自己主张的“知难行易”观点看成是唯一正确的理论。其实,知难行易也只不过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

此外,孙中山将人类进化与知行关系联系起来,并且饶有趣味的划分为三个时期:草昧进文明“不知而行”时期,文明再进文明“行而后知”时期,自然科学发明后“知而后行”时期。(孙中山•161)我们暂不讨论这种分法是否正确,但是,在现代的个人仍然有这三种知行关系的认知状态。因此,孙中山划分的三种知行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的理论意义。

孙中山对其中的“不知而行”即“不知亦能行”进行了“行其所不知以致其知”的论证。他说:“生徒之习练也,即行其所不知以达其所欲能也。科学家之试验也,即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也。探索家之探索也,即行其所不知以求其发见也。伟人杰士之冒险也,即行其所不知以建其功业也。”(孙中山•185)这是对程颐朱熹主张的“不知不能行”观点有力的批判,并且意外地支持了“行先知后”的理论基础。比起王夫之以“知易行难”的先难后易的处事策略论证“行先知后”的理论前进了一大步。不仅如此,孙中山总结了人的认识发展过程说:“其始则不知而行之,其继则行之而后知之,其终则因已知而更进于行。”和“以行而求知,因知而以进行。”(孙中山•160)这个论述实际上表述这样一个公式:行——知——行。为毛泽东提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模型开取了先河。

还有,孙中山在文中大量使用了“知识”概念,是中国古代认识论走向现代认识论的萌芽和开端。

贺麟认为,从知主行从着眼,那么就应当说“知难行易”,这是一种价值论。

第八章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状态

按照我国哲学界的划分,毛泽东《实践论》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现代哲学的组成部分。毛泽东提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理论模型,与中国认识论史上知行关系的认识论理论诸多争论有着密切联系。比如,上文提及孙中山“以行求知,因知以进行”观点,就表达了一种“行—一知——行”的模型。又如,毛泽东用“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作为《实践论》的副标题,并以“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结束全文。这些情况表明《实践论》和我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问题有着密切联系。《实践论》终结了中国古代认识论范畴的行概念,代之以实践概念;运用感觉、认识、感性认识、经验、理性认识、概念、判断、推理等语词扩展了知概念中认识活动的过程,并用理论、真理等概念扩充了知识的范畴。因此,《实践论》是中国现代认识论的里程碑。但是,毛泽东模型并不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知行关系的所有问题“作出了彻底的科学的解决”。而是存在有三个方面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首先,这个模型并不能消除“学而知之”、“知易行难”、“知难行易”、“知先行后”和“知行合一”等认知状态的发生和存在。

其二,毛泽东没有将“学而知之”纳入实践范畴,不是偶然的。在上文中我们知道,除了王阳明将读书学习当成“行”范畴之外,程颐、朱熹和王夫之都将读书认知活动看成是格物致知的一种方式或途径,而不是“行”范畴,这就是三人未将格物致知看成是“行”范畴的原因,同时也决定了程朱主张知先行后的观点。王夫之主张行先知后的观点是出于一种理论批判的自觉,而缺乏理论的必然性。到孙中山提出“行其所不知以致其知”论证时,才是建立起真正意义上行先知后的理论。毛泽东“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知理论模型,将读书认知活动排除在这个认知模型之外。换句话说,毛泽东没有将读书认知活动当成是一种实践活动,甚至不是认识活动。毛泽东说:“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中去。”(毛泽东•292)但是,这里“认识从实践始”是指直接经验的感性实践活动,而不包括读书获得知识的认识活动。毛泽东将读书获得知识称之为“间接经验”,他说:“但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毛泽东•288)那么,读书获得知识或“间接经验”究竟是一种认知活动还是一种实践呢?毛泽东没有说明。读书获得知识的活动,必竟是一种广泛采用的认识世界掌握知识获得真理的认识活动,也是人类知识传承的主要途径。怎么样对待和规定这种认识活动的性质,一直是中国哲学家面临的问题。毛泽东虽然没有否认读书认知活动,但却将其排除在实践范畴和模型之外。“文革”期间,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大中小学全面停课,知识分子被划为“嗅老九”行列。这一历史事件是不是与这种实践理论有关呢,我们不得而知。

第三,毛泽东认为:“感觉只能解决现象问题是,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毛泽东,286)这就体现了毛泽东模型所包含的矛盾,即感性实践产生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而解决本质问题的理论活动排除在实践范畴之外。毛泽东模型不完全是中国哲学知行关系中的只跟“知”相对应的“实践”概念,而是受到西方哲学和马克思哲学的精神与物质和感性认识(经验)与理性认识(理论)等二元论的深刻影响和限制。这说明毛泽东模型本身导致了“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的悖论。

虽然,毛泽东“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知模型并未解决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但是,这个模型是从人类知识起源的角度考察知识产生和形成的认识过程的一种状态,是个人发明创造、发现新知识的一种认识状态,即属于中国传统哲学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

第九章 知、行、意,何为本体

中国哲学史上的知行关系的争论涉及本体论问题,但是由于中国哲学对于本体论、知识论均不甚发达,所以造成某哲学家主张一种自相矛盾的观点或学说。中国哲学史上的知行关系的争论,实际上蕴藏着四种本体论倾向:⑴知性本体论,⑵行为本体论,⑶意识本体论,⑷物质(存在)本体论。它都是一种形而上思维的结果。如上文所述:

⑴主张“知先行后”者即知性本体论者,如程颐、朱熹等人。这是说明程朱既坚持“格物致知”又主张知先行后这种看起来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观点的缘故。

⑵主张“行先知后”者即行为本体论者,如王夫之、孙中山等人。这是说明孙中山为什么由“知易行难”转向“知难行易”,并主张“以行而求知,因知而以进行”学说的理路。

⑶主张“知行合一”者即意识本体论者。如王阳明以及贺麟先生。实际上王阳明、贺麟都明确主张“知为体,行之用”的知性本体论。我为什么说王、贺是主张一种意识本体论呢?因为人在知行合一的状态时,只有意识的力量才能做到。实际上,王阳明已经触及意识与物质谁是本体的问题,但他是主张意识本体论者。比如,王阳明说:“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大学问》)

⑷主张“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即物质本体论者。毛泽东是在确立物质本体的基础上来论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但是,如果没有意识的指导决定作用,是不会发生这一过程。

中国哲学史上,知行关系的争论所涉及的问题,有极大的目的论倾向的因素,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实用性特征。这也是本文为什么将知行关系确定为八种状态的根据。事实上,知与行是不能够互为本体的。

20世纪西方哲学传入中国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将主张“知先行后”者划定为唯心主义,相反则把主张“行先知后”者划归唯物主义的根源。其实,这种划分也超出了西方哲学的传统和规范。比如,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谢林等人都阐明了实践概念的理论,他们也是将实践规定为“行为”或“行动”。但是他们的实践概念都是在主体理性、理念、理智即意识-精神的范畴,也就是说他们都是赫赫有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换句话说,在中国哲学中,有关知行关系的理论主张都不能成为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依据。知与行两者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成其为本体。比如,主张“知为体、行之用”者,请问知识从何而来?如果说这里的“知”是指知性能力,那么行为能力也是先天具有的。这也是西方哲学能够在意识-精神的范畴讨论实践问题的缘故。如果说行是本体,那么行为是如何产生的?知识为什么指导行动呢?显然,行为是受意识支配产生的,知识指导行为也是意识作用的结果。因此,知与行两者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成其为本体。

知行关系的争执是中国哲学认识论的特色,这与西方哲学的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之争有很大差别。在西方哲学认识论中分为经验论与唯理论两大派别,经验论把知识看作是个人的认识或个人的经验的成果,无须论证阐述知识与实践的关系;唯理论者将实践视为理性、理念、理智的功能,实践论是知识论的组成部分,理性实践就是知识或知识的源泉,知识是并不必须来源于感性实践活动。

中国哲学史上的知行观表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不同之处,将实践(行)看成是知识的唯一源泉。毛泽东模型将认识活动(知)与实践活动(行)直接挂钩联系起来,更加强化了中国哲学现代性的特色。并且与西方哲学相去愈远。比如,“认识”和“实践”既是西方哲学中是常用概念,也成为现代中国哲学常用词汇。但“知”和“行”则完全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概念。“知与行”关系的研究已经在话语形式上落后了社会语言习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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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程颐:《二程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王夫之著作选》,湖北人民出版社,1975年。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

张文儒、郭建宁:《中国现代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

艾思奇:《艾思奇文集》(共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

熊十力:《新唯识论》,《熊十力论著集之一》,中华书局,1992年。

丁为祥:《践形与践行》――宋明理学中两种不同的工夫系统,《中国哲学史》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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