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湾海峡给中华民族添注了如许多的文化想象、文化色彩,两岸三地的说法其实蕴含了深沉的情感纠葛。近年来三地的法学学者交往和交流日益频繁,借此也可感受一些它们之间的区别。
台湾著名学者如王泽鉴、翁岳生等人在大陆有广泛的知名度,大陆许多民法学者的走红最初是靠对台湾学者著作的先占而获得的,近来公法领域似乎也开始传承这种风气,台湾学者论著被引用之高,恐怕连他们自己都始料不及。但他们并没有因凭这份荣幸而骄傲起来,他们依然谦恭有礼,举手投足之间有着刻意的小心,他们讲课在三地学者中也是最卖气力的,他们的课充满激情、绘生绘色,尽管他们大多有欧美最好法学院的学术背景,薪水也比大陆学者拿得多。个中原因难能详举:他们薪水虽比大陆学者高,但要多做几份兼职才能获得;他们要把 课讲好,是因为要接受学生近乎苛刻的评价;他们的科研虽然有见地,但只能卖区区几百册,当他们听说大陆一部学术著作可买到几千册、几万册时,以为那是在说明星的事……
香港的学者是最从容的,因为他们几乎享受世界上学者最好的待遇,他们不会有稻梁之谋的困扰;他们是最讲洋派的,饮食、着装、语言非西化不为时尚。尽管他们以为所学所练的普通法是世界上传统最优秀的,但在大陆学界的低知名度,既让他们蜚夷所思,也让他们颇是气馁。我想他们可能需要放低身段去认真研究大陆的法律和法律人。
大陆学者的整体质素并不令人满意:社会的超速变迁使他们充满了浮躁、焦虑;“学统”的不高贵使他们不能坦然向外;接二连三的学术弊案,也在逐渐剥离他们身上神圣的光环。但大陆学者所获得的话语权威是其他两地的学者艳羡不已的,一个成名的法学学者被视为获得了在所有领域放言的通行证;一个本土的中国法制问题因着中国的重要当然地变成世界性问题;尽管就业已不景气,但新法学院还一茬又一茬地办起来,法学课堂依然那样拥挤;法学教师永远是忙碌不堪……斯情斯景,喜耶?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