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仅仅理解为关于世界观的解释原则的革命,从而推论出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是一种“解释原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之为一种方法或解释原则,才使历史之唯物主义地作为研究对象得以可能。现在需要对此种论断加以发问与反思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旨趣并不是单纯地为了克服历史唯心主义或者旧哲学,而在于战胜以资本为基本建制的资本主义,思维原则的变迁仅仅是一个“手段”,不能认为是一种“目的”。这样一来,显而易见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是“关于世界观的解释原则的革命”的说法是有限度的,需要进一步丰富哲学变革的内涵。这就需要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从哲学之内的讨论转型到“社会实践”的讨论,实现当下的研究范式转型。
马克思哲学的诠释者一般认为,马克思是真正的思想开启者,虽然“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几乎所有的观点都可以追溯到以前的某个思想家,”但是“提供思想的来源者并不是先驱者”。[1](p116)这种后继者的研究路径的显白教诲是,对于马克思思想本身只能如此这般地“塑型”而不能在“解读者”那里被“矮化”。可惜作为隐性教诲的是,能够成为比附马克思的那个思想“他者”是否本身的理论限度我们已经足够清晰。说白了,就是说,在目前的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思维范式转型的过程中,将马克思确立为一个与现代西方哲学思维范式的“同道者”形象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勘察后者的思想“缺憾”。没有这种自觉的学术研究意识的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结果除了僭越就是理论的“虚会”。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考虑,我们才能够去理解目前马克思哲学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是一种“思维方式”还是“研究领域”的论争。一直以来,我以为,所有的真诚的学术论争都是有意义的,但都极有可能滑向理论的特定框架从而使得话语被“固化”。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上述论争,如何才能够逃脱这种固化的“命运”?他们之间争论的观点明示的是马克思自身理论的逻辑延展抑或一种强行的“他者”比附?再进一步追问如果是一种比附式的阐释路径,那么后者的限度问题我们如何对待?这样追问的结果必然能够意识到“哲学内部”阐扬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本身是存在问题的,从而,提出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转型才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
一、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作为“解释原则”:一种存在论的勘察
毫无疑问的是,历史唯物主义或者“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具质性的理论硬核。但是,除了我们所熟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之外,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个清晰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正是基于这样的状况,日本学者广松涉的看法倒是中肯的,“为了描绘唯物史观的轮廓,一定限度的解释的再构成无论如何是必要的。” [2](p47)注意,这里广松认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体性阐释的“再构成”必定是“一定限度的解释”。那么,是否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的任何解读其实不过都是“相对合理”的产物呢?我以为,广松的说法只讲对了一半,而另一半则需要补充为,任何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都不能仅仅限于思想史的框架中去解读。否则,这种“相对合理”的结果就是“无所谓对错”,导致了一种相对主义的研究导向,将历史唯物主义虚无化。那么,除了思想史这个学者“上手”的理论地平之外,还能放进哪里去解读作为“思想”的历史唯物主义呢?这得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对当前马克思哲学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命意的哲学论争,虽然各自理论的高度“自洽”,但是,是否错过了些什么?否则为什么我们可以将这些问题讨论下去,更进一步往前提上推的话,这种讨论本身有什么意义?否则为什么要去讨论?二,历史唯物主义是否是一种“纯粹哲学”,如果不是,它的质性是什么?我们能否将讨论的框架移植到历史唯物主义质性的框架中来讲,否则,在马克思1845年之后对哲学的告白——“以往的哲学家只是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 [3](p57)——则成为了无效的“独白”。
现在,我们来跟随目前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者所为的“重新理解”一道进入讨论的语境中。无疑,“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成为了这一语境中的主流话语。即,正如广松涉的说法,“唯物史观并不是狭义的所谓“历史”观,也不尽“同时也是社会观”,在某种意义上,它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本身”。[2](p43)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不再被认为是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观”,而是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构成的“世界观”,即“历史唯物主义”。[4]但是,显然这一说法自身还无法说明,历史如果仅仅是一种“解释原则”,那么,没有“历史”本身的存在能否还会有“解释原则”的历史?如果要能够将这个问题再继续追问的话,则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来,“正是历史唯物主义之为一种方法或解释原则,才使历史之唯物主义地作为研究对象得以可能。作为历史唯物主义之理论对象的社会存在,并不是直观地摆放在那里的,而是只有在这一理论方法的视野中才呈现出来的。换言之,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方法建构起了其对象,而这也就表明了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双重意义的内在统一性”。[5]我们现在可以如此提炼上述学者为“历史”作为解释原则“补正”的学理逻辑,即作为历史的社会存在必须依赖能够人们的思维才能建构起来。好了,这样的逻辑,让我们看一个命题,则就可以完全明白而不用浪费纸张了。那就是,“存在就是被思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那里更有意思的是认为,“马克思明确宣称不论述与人无关的自然界”,文本根据则是,“现实的感性的自然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 [6](p48)
但是,以上的“重新理解”在文本上依然是存在矛盾的。诸如当上述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从根本上说是关于世界观的解释原则的革命。” [4]实质上,马克思已经自我申辩地指认,“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7](p32)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才使得“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避难所即历史观中驱逐出去”。[8](p739)
历史唯物主义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与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之间是存在高度相关性的。如果只是以后者来说明前者,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方法建构起了其对象”无疑是存在问题的。当然,这种理解本身确实是对以往“直观”的旧唯物主义式理解马克思的纠偏。但是,又有可能陷入到另一个危险境地,“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3](p55)因为,它并不能说明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或者解释原则是从何而来的。目前在“重新理解马克思”的趋向中,为了能够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人为的扔进历史的垃圾堆,认定旧有的理解是一种直观的、物性的、客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探求出来的马克思是与之相反的一种从主体出发,诸如上述将历史唯物主义何以可能的保证推向了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的主体思维的变革为保证。这一点和海德格尔说法具有一致性,“历史性这个规定发生在人们称为历史(世界历史的演历)的那个东西之前。” [9](p23)但是,海德格尔的构架原则是“只要存在进入此在的理解,追问存在的意义就是追问存在本身。” [9](p178)
将对存在意义的追问当成存在本身的理解,显然是一种精英化的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对于以资本逻辑为基本建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追问,如果只是限于“无产阶级”的“意义拯救”,那么,马克思所面对的敌人资本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的。因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而资产阶级却把消灭这种关系说成是消灭个性和自由!说对了。的确,正是要消灭资产者的个性、独立性和自由。” [3](p287)如果仅仅将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作为一种解释原则来理解马克思哲学革命,那么,它将回答不了,为什么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创立之后,战胜了“历史唯心主义”,还会继续从事资本论的研究?就是说,目前对于哲学革命的理解如果还一如既往的限定在哲学内部的讨论来说明马克思的话,那么,极有可能误识马克思。因为,哲学在马克思那里一直是“手段”,而不是马克思一生的目的指向。对资本这一真正敌人的消除才是马克思以及当下的我们要真正面对的。否则,海德格尔那句,“胡塞尔没有,据我看来萨特也没有在存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10](p383)将无法真正获得认知。
二、 从“哲学的自我封闭”中阐扬到深入“现实历史”中塑型:何以可能的确证
克服哲学这一单向度地对待历史唯物主义在哲学中游荡的窘境,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显然已经作出了与传统哲学的“断裂”。“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8](p314-315)虽然我们目前的作为解释原则的“历史”讨论本意是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从原先刻板教条中走出来。事与愿违的是,从整个讨论来看,依然是一种纯粹哲学讨论的方法,这种与马克思是存有距离的。换句话说,在马克思那里哲学作为了一种思想的前提,它已经是包含现实的内容,并克服了原先哲学成为异化的遮羞布的样态。
这样一来,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如其所示,不能仅仅应该将走出目前完全依附于现代西方哲学汲取的“哲学养料”,而且更加应该进入到推进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第二个阶段,即学会像马克思那样对待哲学与思考现实。
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的如下说法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他说,“这种新的历史观,对于社会主义的观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证明了:至今的全部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中发展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是一直存在的;大多数人总是注定要从事艰苦的劳动而很少能得到享受。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只是因为在人类发展的以前一切阶段上,生产还很不发达,以致历史的发展只能在这种对立形式中进行,历史的进步整个说来只是极少数特权者的事,广大群众则注定要终生从事劳动,为自己生产微薄的必要生活资料,同时还要为特权者生产日益丰富的资料。” [8](p336)就是说,如果理解历史唯物主义除了在哲学上论证其质性以外,至少在这里,很显然的事实上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一致性。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看来,无非是战胜资本这一敌人的武器,如果单纯地如目前关于历史唯物主义讨论的那样至多可以将其磨砺为锋芒毕露的利剑,但命运只是“装饰品”。
首先,社会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内在关系是推进目前历史唯物主义论争的一个关键路径。目前的论争应该是“哲学、太哲学了”,它应该深入到历史中去。在空想社会主义之中,“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只是缺点,消除这些缺点是思维着的理性的任务。于是就需要发明一套新的更完善的社会制度,并且通过宣传,可能时通过典型示范把它从外部强加于社会。” [11](p210)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置于它的真正基础上;一个很明显的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这一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的应有之义此时终于获得了承认。” [8](p335-336)这里可以知道,这种残酷的社会现实是并不需要所谓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方法建构起了其对象”。每一个饱受苦难的无产阶级自身的生活足可以直觉的就是这样的状况,而无需所谓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方法”。这一点显示了上述历史唯物主义论争的限度或者说是受到了现代西方哲学精英化的自我玄想的结果。以为,照这样的作为“历史”解释原则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实现一种思维革命从而便能够更好地对完善的社会制度提出新的见解。但是,历史唯物主义只是研究必然产生这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自在的经济历史,并从中寻求解决的手段。“以往的社会主义固然批判了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后果,但是,它不能说明这个生产方式,因而也就制服不了这个生产方式;它只能简单地把它当作坏东西抛弃掉。它越是激烈地反对同这种生产方式密不可分的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就越是不能明白指出,这种剥削是怎么回事,它是怎样产生的。但是,问题在于:一方面应当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联系和它在一定历史时期存在的必然性,从而说明它灭亡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应当揭露这种生产方式的一直还隐蔽着的内在性质。这已经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而完成了。” [8](p379)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的确立奠基在对以“思维内部”解决“思存统一性”的颠破。如果将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本身看作是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构造,其实就是用历史的思维原则去解决历史思维与历史存在之间的对立。而在马克思这里是人们通过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消解思维与存在对立并在实践中通达的。当我们说思维来自于存在,存在本身又要靠思维来确证,这是一个认识的循环,如果任意截取出其中的存在靠思维确证来说明历史唯物主义显然是真正的认识论上的“形而上学”。显而易见,历史在马克思看来是是人的对象化活动的基本前提、历史思维萌生的基本来源。“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方法建构起了其对象”的说法只是黑格尔在概念中传达一种思维与存在和解的思辨逻辑的表达。但是,“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3](p75)马克思从思辨的观念主体走向社会历史领域,“概念自我生成的创造性和推动原则变成了实践地改变现实的革命诉求,以应对国民经济学作为现代使命社会之科学的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在这一思想转移中,历史被理解为主客体交互作用的实践过程。” [12]故而,以“资本”建制的社会形态中人受资本控制和奴役的异化生存境遇是马克思直接面对的那个“历史”。也只有从这个“历史”存在本身才能够合理地引出“历史”解释原则。如果单纯地以哲学思辨,在解释原则的思辨逻辑中实现革命,都是“形而上学改了装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13](p117)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目的不再仅仅作为一种解释原则去对“世界”的“解释”,而是更在于如何能够清除阶级社会条件下人的异化,最终获得人的真正的自由解放的问题。
三、作为“面向中国问题本身”的辩证智慧: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范式转型
任何一种对于马克思的理解都是处于一定历史语境中的,其诠释的有效性一定是“历史的”。当目前的哲学界努力将传统教科书批判作为重新理解马克思的“起点”的同时,是否可以说它既推动了哲学的理解,也必须分担传统教科书的历史局限。一旦有了这种自觉的研究意识之后,至少明确地认识到没有时间的思想观念创新必定将理解结果视为绝对真理。这样一来,作为“流动实践”的历史唯物主义自然被“石化”,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辩证关联也有可能在理论自我喧嚣中慢慢淡出实践本身。的确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鸿沟”,理论如何真正代言异质性的社会事实早已成为了“顽固”的“哲学事件”,它已经在哲学史上是一个“哲学耻辱”。[14]理论作为一种对社会现实的“抽象”必然会丧失掉社会事实本身的“丰富内涵”,用这种丢失掉诸多社会事实内涵的“理论”再去指导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必然出现“实践的错位”。历史唯物主义如何能够洗清这一“哲学耻辱”将是其显示历史高度的重要使命。而这就更加决定了历史唯物主义应该从“哲学语境”中的讨论,转型到更加有效地推进如何能够真正代言社会现实这一基本的理论地基上。
首先,在苦于“资本之发展”与“资本之不发展”的二难困境中需要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定位中国前景。座架在全球化与现代性之中的中国,由于自身的历史处境已经毫无选择的踏上了资本发展之路。但是,中国的发展依然处在较为低的层次,因而,如何探求资本的发展成为了首要的方法论原则。同时,由于资本的引入,必然会切实地进入资本逻辑时空中。一方面资本有着“伟大的文明作用”,“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 [15](p925-926)正是资本不断“增值”的逻辑实现了“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是,资本逻辑具有自身的“自悖性”,即“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16](p47)同时,资本逻辑导致的社会价值的扭曲、环境问题、社会问题等。就是说,在发展社会主义资本的时候,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面对资本,至少中国现实的两极分化,社会对于公平、公正以及对于改革成果的共同享有问题日趋关注,这些要求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来对待资本。特别是在社会面对的现实问题时,展现出历史唯物主义应有的高度。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就是要摒弃将资本在当今中国存在的合理性推及至中国人永远受资本支配的恒定性,甚至推及至整个人类永远受资本支配的恒定性,而应该清晰地认识到“资本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
其次,当代中国现实政治问题亟需历史唯物主义作出理论回应。在当代政治哲学的历史谱系中,“自由主义的消极政治、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政治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多元激进政治”是主要的三种政治哲学路向。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现代自由主义政治,不可能实现真正自由,而是带来了新统治,对自然的统治和对人的统治。而后马克思主义在面对“革命”之后的社会现实,将社会主义看作与自由主义是一致性的,现代政治哲学不应该是对根基的寻求,民主政体也不需要提供任何形而上学根基,多元民主概念力图在规范性政治和话语政治的范围之内,在民主政治框架中重绘左翼路线图。历史唯物主义在政治哲学层面的独特质性在于它是一种面向现实,不断依靠历史主体推进的建构性的政治哲学,其理论的真正高度在于,现代国家本身建立在现代市民社会的基础上,现代国家的唯心主义的完成同时就是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完成,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关系上可以得到。如果不能改变现代市民社会的基础,政治国家也就不可能解决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问题,政治生活中的自由、平等、公正等,就始终是抽象的、形式的。在这一逻辑指引下,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范式转型一要在理论上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进行理论批判,塑立起“话语权”,又要在中国社会政治现实上对当代现实政治问题诸如关于正义、民主、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等作出马克思主义应有的“回应”。
最后,中国社会建设的实践必须能够在历史的语境中,即“古今”与“中西”的框架之中,走出一条依靠历史唯物主义积极建构的中国发展道路。在这一道路上,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高度在于即不能在现实的资本怀抱中忘记了理想,也不能按照理想彻底地否定当下的社会现实之路。两者其实不过都是一种思维逻辑,将历史唯物主义的可塑性与时间性特质给遗忘了。那么,对于目前的后发达国家只能以暂时对于“理想”的退却去实现民族复兴的使命。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告诫是,任何的退却都是基于对现代性发展现状的彻底审查,它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现代性,而在于人的真正解放。所以,目前现代性背景的学术话语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讨论平台的时候,实质上,按照马克思的视界来对这一话语洞察的话,显然是目光短浅的。依照此种见解,中国的民族复兴莫非是实现了在世界的霸权地位而已,这是无论如何都是矮于马克思的思考方式的。历史唯物主义既不是将历史看作是一个自在的生成过程,也不是一个毫无规定性的人的自主性生成,而是两者的“主客体的辩证法”,这是一个“建构”的过程。中国的社会实践只能在这样一个“主客体”的矛盾中寻求一种“建构”未来的可能性契机,这就需要在理论上探索历史唯物主义与中国现实之间的互动关联,由此真正成为“时代精神上的精华”。
参考文献:
[1]拉明·贾汉贝格鲁:《柏林谈话录》,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
[2]广松涉,《唯物史观的原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孙正聿:《历史唯物主义的真实意义》,《哲学研究》,2007年第9期。
[5]王楠湜:《历史唯物主义何以可能》,《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6期。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
[10]海德格选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12]罗骞:《历史唯物主义:一种可能性思想》,《哲学研究》,2010年第6期。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14]孙亮:《原创法度:“面向事实”抑或“面向文本”》,《理论探讨》,2009年第3期。
[1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1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