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后”马克思主义(post-Marxist)与后“马克思主义”(post-Marxist) 2的真正内涵该如何确定,成为了一个难解议题。瓦解这一难题,需要我们回到研究的方法论层面进行“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进而反思与追问三个问题:有关研究视角是“历史唯物主义”标准优先还是“民主”语境回归;“后现代主义”操练平台及其方法论限度问题;后马克思主义理论贡献是“一无是处”还是“合理估价”其对于历史唯物研究范式创新的贡献。显然,上述问题清理之后,我们将看到学术界在“后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出现的理论缺陷。重思后马克思主义研究范式的合理内核,将是进一步推进对拉克劳、墨菲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必要路径。
关键词:“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误区
在马克思主义学术界,由拉克劳与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策略》一书引发了强烈的“后马克思主义”研究兴趣,而对这一思潮的判定又始终纠结在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之间。诸如,诺曼·杰拉斯指责这本被称为“后马克思主义”圣经的著作是“学术滥用达到高度严重阶段的产物”,“他们远离了马克思主义”。 3 面对学术界批判他们的理论不过是将各种理论糅合或者予以割裂,从而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拉克劳与墨菲却委屈的宣誓对其理论“无须认错”。 4到底该如何理解这种反差?卢卡奇那句“经典形式的历史唯物主义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认识” 5或许可以作为破解这种困境的方法论。身处19世纪的马克思迫切关注的焦点是,寻找能推翻现有秩序的‘新阶级’的预兆,在那个时期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联是紧密的。但如今,按照拉夫尔·达尔的说法,我们生活已经在一个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不再决定对社会的控制、权力或特权。经济关系或财产关系虽然仍然产生其自身的矛盾,却不再继续或普遍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中心”,“经济与政治秩序之间发生了分裂”。 6正是基于这种社会结构本身的勘定,他们才宣称“不再可能去主张马克思主义阐述的主体性和阶级概念,也不可能再继续那种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历史过程的幻象,当然也不再可能继续没有对抗的共产主义透明社会这个概念”。 7重新审视这“三个不再可能”,成为了如何能够领会后马克思主义(post-Marxist)与后马克思主义(post-Marxist)的内涵,即“后马克思主义”质性勘定的关键所在。但是,学术界依然存在着遗忘拉客劳、墨菲自己的写作意图,即“我们要实际承担起干预的职责而又不盲目胡来,我们就必须尽可能地从我们所参与的斗争中、从我们眼前正在发生的变化中探寻新的线索”。 8在一些学者们普遍倾向于杰拉斯、伍德等彻底反对后马克思主义话语时,我们需要对此种话语作一个方法论的反省,通过对三种研究原则的慎思明辨,真正挖掘拉克劳、墨菲自己所认为的“无须认错的后马克思主义”理论贡献,因为这关切到我们在“后资本主义”时代,如何重新面对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现实之间的“间距”,并生发出“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 9
一、方法论重审:“历史唯物主义”的标准优先还是“民主谱系”的语境回归
在对拉克劳、墨菲的理论质性勘定中,一些学者普遍采用的方式依旧是马克思主义学术界的传统做法,即将其与历史唯物主义那个著名的经典公式进行对比。这个公式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10于是,拉克劳、墨菲作为“反叛者”的形象便形塑起来。因为,拉克劳、墨菲在其文本中已经直面批判了这一命题,并指认出“消解阶级概念”与“民主优先于社会主义”的政治规范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疏离。正如有学者认为,“在方法论上,后马克思主义是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变种,后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路径借用的是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批判手法,它用各种“后”主义的术语将马克思主义作了贫困化处理;在性质归属上,后马克思主义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形态,相反,它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它试图解构马克思主义的所有概念和范畴。” 11于是,后马克思主义不过就是一种借助于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颠覆的理论思潮。
毫无疑问,这种看法也直接影响了“后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潮的界定。诸如南京大学张一兵教授用后马克思思潮(Post-Marx trend)、后现代马克思主义(Postmodern Marxism)、晚期马克思主义(late Marxism)来界划西方马克思主义逻辑终结之后的当代激进思潮,并认为“后马克思主义”概念需要慎重对待。 12客观地讲,这种谨慎可能正是担忧对这一理论的过于“简单化”的处理,比如就仅仅认为后马克思主义就是“以解构哲学为自己的思想武器,强调非传统、无中心、多元化、民主化、反逻各斯主义等等,甚至扬言要抛弃马克思主义”。 13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认为后马克思主义就是颠覆马克思主义的思潮,那么,后马克思主义的边界将可以上诉到伯恩斯坦甚至更为前期的阶段。这一点,就现有文本来看,西方学者斯图亚特·西姆已经在《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一书中作了这种系谱学的考察。但是,当我们反过来想,这种处理的技巧不过是将拉克劳、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著作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标准”进行对比,挖掘与这种标准不相符合的部分给予系统化,从而“裁剪”为一个“反马克思主义”形象。表面上看,我们已经制服了这种“反马克思主义”,但是却在知识增量上毫无收获。除了再次温习一下我们早已熟透了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之外,要觉得有收获的不过就是知道了几个可能昙花一现的西方激进左翼理论家们的“名号”。但是,我们口口声声要批判的那个拉克劳、墨菲所遗留给我们的问题依然存留着,那就是“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说白了,处于现时代的“我们”如何继续接着马克思的“人类解放”这一话题讲下去?否则,我们将从这一根基性的问题逃逸出去,而“仅凭十个手指在键盘上的一顿狂敲乱击”就为历史唯物主义取得了制胜的辩护,那注定是一个“美学幻想”。所以,对拉克劳、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进行理论的质性勘定的关键在于,如何深入他们理论构思,诸如我们要考察为什么墨菲提出要走向一种争议性的民主模式,这种民主对自由主义进行了哪些批判,为什么“自由主义与民主之间不存在什么最佳的或恰当的关系? 14或者进一步讲,如果我们以“后现代”的解构性姿态来认识后马克思主义,将难以说明,为什么墨菲又总是在与后现代的利奥塔、福柯等保持一定的距离? 15
现在,我们回到拉克劳、墨菲基于激进民主政治思考的现实来看,诚如拉克劳在《我们时代革命新反思》一书英文版序言所述,“集中于东欧与苏联在发展进程中所进行的各项改革,这一自俄国十月革命开始以来的历史事件的循环肯定结束了,俄国革命,无论是其作为国际左翼集体想象而发散的力量,还是基于其领导社会政治力量的能力”,“都已经彻底结束了”。 16此时,福山的“历史终结”与“西方现代民主胜利” 的消息弥漫成为唯一合法的“意识形态”,一时间似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是唯一终极的人类生存方案。对此,墨菲认为,我们现在面对着社会的新兴的政治状况,“一个是自由主义的法治传统,对于人权的保障以及个人自由的尊重;另外一个传统则是具有平等、统治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同一性以及人民主权等核心观念的民主传统”。 17如此一来,在拉克劳、墨菲看来,反思自由主义与苏联民主是重申民主的第一要务。显然,马克思最为核心的“人类解放”问题在他们那里被转换为重新激活“民主”的问题。现在,有两个思考的路径摆在了他们的面前,一方面,苏联这一体制被其认定为是一种“反民主”社会形态,与其相连的传统马克思主义便是亟待解构的对象;另一方面,解放可以在一种民主推进的过程中实现,而不需要历史唯物主义残留的本质主义革命观念,正如德里克所述,“对解放的构想必须在不依赖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情况下进行,因为,解放观并非如马克思主义的拥护者过去所说的那样,是马克思主义所固有的”。 18依照上述推论,如果我们还一厢情愿,以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原则来看待拉克劳、墨菲的激进民主政治理论的话,就可能是一种“过度诠释”,并且错失其理论最有价值的部分。
按照墨菲在《民主的悖论》一书中对于争议性的激进民主政治的阐述,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出如下结论。学术界对于拉克劳、墨菲主张一种“放弃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观念”的认识仅处于一种“外围性”的判定,虽说这个判断没什么错误,但是也学术价值却值得疑问。因为,拉克劳、墨菲认定人类解放话语是内在于民主的在于,“从布达佩斯到布拉格和波兰政变;从喀布尔到越南和柬埔寨共产主义胜利的余波,使得人们对社会主义的构想以及实现它的道路越来越产生疑问。” 19在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考中,人们往往以为,只要以革命的方式便可以立即获得民主的社会体制,但是,“社会主义理论在‘现存的社会主义’破灭之后,仍能继续存在吗?它能够弥补这一破灭给所有反抗不平等的尝试所带来的名誉损失吗?” 20显然,墨菲一方面看到现实社会主义进程遭遇困境,一方面又认为,“自由主义民主是由两个彼此终究无法相容的逻辑接合的结果,且彼此之间永远无法完美的调和在一起”。 21双重的现实困境,迫使墨菲重新得出这样的结论,“激进与多元民主”是“民主向社会关系的广阔领域的延伸。” 22依此,我们将拉克劳、墨菲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批判,置换到如何能够利用唯物主义的方案为民主恢复名誉才是更为重要的理论任务,虽然墨菲没有思考唯物主义的方案,但毕竟是对民主理论本身作出了推进,这一点从他们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可以明确的得到指认。
二、研究的教条:“后现代主义”操练平台及其方法论限度
正如上文所述,我们将研究路径调整到民主的语境中无非试图表明,这种充斥在拉克劳、墨菲文本之中的“本质主义”之类的话语,是因为他们基于社会现实重新界定了“政治”之于人的本体论地位,于是,任何寻求对于政治的终极解决的理论都是徒劳的。在这一基础之上,我们再来反思以“后结构主义”、“反本质主义”之类的话语,便可以得到准确理解。在一些学者看来,“只有解构和超越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才能激活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传统,才能真正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传统。后马克思主义的各个流派,各种理论的差别甚大,但是却都与后现代主义紧密关联,是在各种后现代的话语中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为此我们将后马克思主义定义为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 23当然,这种看法在拉克劳、墨菲那里是有文本支撑的,诸如在他们著作中,“本质主义的最后堡垒”这样的表述可以轻易的找到。在墨菲对自己的方法论审视中,他说,“我试图从马克思主义传统与后现代性的关系的角度来追溯后现代性的疑点。因为,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即把现代性解放叙事推向了极点,同时又构成了现代性解放叙事最初呈现的诸多危机的一种。从后马克思主义或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得以浮出历史地表的缘起而论,古典马克思主义的诸范畴所陷入的有关新语境是促其形成的因由。由于它们之间不断增强的紧张状态,这些范畴被带入到更新的,也更为复杂的语言游戏中。” 24这样的文本是否说明了拉克劳、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仅仅拥有后现代主义这一个维度?
实质上,对于简单的以“后现代主义”为操作平台来审视后马克思主义的做法,斯图亚特·西姆已经给予了警告,“整个后马克思主义不得不对后现代主义保持警惕,因而不应当简单地把它同后现代主义事业混为一谈”。因为,后马克思主义认定,马克思主义自身“是植根于现代性和‘启蒙规划’的理想之中”,其“继续信奉物质进步和政治问题的普遍解决方案”。然而,这种被认为是“现代性思维”之中的马克思主义在今天“后”世界的西方已经变得越来越四面楚歌了。 25而凯尔纳对拉客劳、墨菲判定则认为,“尽管他们采纳了后解构主义、后现代以及后马克思主义观点,但是他们坚持抵制极端后现代理论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虚无主义和犬儒主义,并试图在一种较令人满意的基础上重建激进传统”。 26
从上述两位学者那里,我们必须深入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在文本中,拉克劳、墨菲意图消解的本质主义是何种含义?与后现代主义所指向的本质主义是一致的吗?如果确实不同,这种不同又会对于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产生怎样的理论影响?换句话说,将拉克劳、墨菲的政治哲学置放到怎样的思想史背景之中谈论才是合理的?
第一,如果拉克劳、墨菲终结本质主义,为什么他们依然认定激进民主这一政治规划可以成为当下人们生存方式的一种诉求?这不是一种悖论吗?要理解这种悖论需追溯到“后马克思主义”理论源头之一的黑格尔的内在矛盾,即体系与辩证法之间的矛盾。在辩证法方面,拉克劳、墨菲对本质主义的消解,对偶然性的倡导无疑是继承黑格尔的否定观的,“这个否定是一个规定了的否定,它就有了一个内容。它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比先行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面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 27这种否定的观念也成为了后马克思主义认定社会不可能“缝合”,只有承认矛盾与否定,以及是对抗的永恒性才是合乎辩证法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齐泽克的说法显然是有道理的,“第一个后马克思主义者(post-Marxist)不是别人,恰恰是黑格尔”。 28因为黑格尔提供的是“辩证法并非有关历史进程的故事,辩证法是对诸如此类的失败企图的系统注释——‘绝对知识’意指这样一种主体立场,它最终把‘矛盾’当作每一次同一条件接受下来”。 29推崇以逻辑的方式构造世界的黑格尔在被“后马克思主义”者吸收的同时,也必然遭遇到如下问题:一方面,我们都熟悉“思想可以影响我们的行动,但是我们的社会利益决定了我们接受什么思想”; 30另一方面,我们都知道黑格尔“辩证法被体系窒息”所导致的对普鲁斯王国的推崇,也在“后马克思主义”那里以一种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崇拜的方式展现出来,这是将其作为价值理念的本质主义承接了下来,这一点与后现代主义对于一切理念的拒绝显然不一。因为,拉克劳、墨菲始终坚守着如何深化民主这一任务,“今天左派的就是设想一下怎样才能通过一种与自由民主政体相容的方法来实现这一过程。” 31其实,就其方法论来看,他们也不仅仅是后现代的,正如凯尔纳所说,他们的“霸权和本质主义逻辑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后者设想了隐藏在种种社会领域之后的深层本质”。 32
第二,置放在“后现代”视野中的拉克劳、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研究容易造成对“价值理念”的规范维度的丧失。一些学者一味以批判“本质主义”的方式来对付后马克思主义,而没有注意到如凯尔纳所指认的拉克劳、墨菲的理论既是现代的又是后现代的。因为,如同马克思本人一直在其思想深处持有“规范性”维度,一种解放的价值信念一直存在于拉克劳、墨菲的文本背后,这一点,凯尔纳看的很清楚,他说,“在拉克劳与墨菲看来,只要借助一种后现代逻辑,现代性及启蒙运动的积极方面就能得到实现。”这就正如拉克劳自己所说的,对本质主义的拒斥并不一定会导致虚无主义,或导致对“全球解放”这一理想的放弃。 33好了,到这里我们可以指明,与拉客劳、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相关的更为宏大的思想史框架是西方传统政治哲学中的“规范性的政治哲学”维度, 34即指用一种哲学的预设理想、价值目标来范导、说教,诸如自由、美好、共产主义、人类解放这些词汇通常被西方学者指认为是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和基督教的遗产,它直接成为西方政治哲学的正当性论证根基。而这种“规范性维度”却由于第二国际时期,人们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证化”之后导致马克思政治哲学最终被“政治科学化”的困境, 35这一点,拉克劳、墨菲始终坚守这种解放维度的民主价值是值得关注的,或者,我们可以将后现代主义看作与回溯追求民主是一致的,“民主革命不是向一个未知的未来的一个跃进,而是一种回归,向本源的回归”, 36这与利奥塔对于后现代之“后”的解释是一致的,“‘后’字并不意味着一个恢复、闪回或反馈的运动,也就是说,不是一种重复的运动而是一种‘ana-’的过程,一种分析、回忆、神秘解释、变形的过程,以详述一种‘原初的遗忘’”。 37我们在这里提及“后马克思主义”的“后现代”解读限度的关键意义在于,拉克劳、墨菲规范性政治维度在历史唯物主义被“无批判的实证主义”侵占过程中,对于反省一种“技术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解读至关重要。诚如伯尔基所说,“像马克思共产主义这样的学说,如果不是在一个把柏拉图作品视为最受尊敬的、影响最大之遗产的文化传统里,那就根本无法想象。” 38
三、理论的意图:作为“批判对象”还是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的“创新个案”
历史唯物主义在当前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诸如,“对工人阶级特征及其作为历史主体的理论地位的审查,对革命爆发神话的分析,对国家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替代方案的质疑”等, 39毫无疑问。对马克思主义篡改乃至达成终结之目的的“暗流”涌动在各种文本叙事之中。拿历史之中的“进步性”来讲,就受过海德格尔的严厉指责,“绝对的形而上学连同它的由马克思与尼采所作的倒转一起都归属于存在的真理的历史之中”。 40但是,直到如今,一个不可回避的学术问题,即面对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争论,已经鲜明地指向了历史唯物主义政治哲学创新问题。如阿伦特所说,“马克思所产生的影响及其科学工作的根底里的东西是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很难找到合适的说辞。真要说的话,恐怕是他的政治哲学。马克思对此并未特别精雕细刻、也不是始终明确,但是它产生的冲击力要比那些精心论述的理论产生的影响的总和还要大”。 41那么,拉克劳、墨菲的激进民主政治能否从一个待批判的对象转变为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下创新的方案?
首先,拉克劳、墨菲基于资本主义变迁来判定马克思主义立足的社会基础已经坍塌,显然有些仓促。因为,实质上是资本逻辑形态的变迁而不是资本逻辑自身实质的变革。明确这一点便可以清晰勾勒出拉克劳、墨菲的理论边界。如今,无论是所谓“福特主义到后福特主义”的资本主义变迁,还是其它诸种资本形态的产生,无非都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本的延伸品,眼下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一个鲜明的注脚。客观地说,不管工人阶级自身的能力发展,或者得到多少实际的生活提高,一个事实依然存在:“吃穿好一些,待遇高一些,持有财产多一些,不会消除奴隶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同样,也不会消除雇佣工人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由于资本积累而提高的劳动价格,实际不过表明,雇佣工人为自己铸造的金锁链已经够长够重,容许把它略微放松一点。 42与此相吊诡的是,学术界却对迫切的阶级问题以“理论方式”给予消解,应当说,这是拉克劳、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理论最大的败笔,也是其激进民主政治最终将沦为智力游戏嘲讽的终极原因。因为生产资本的 “一元性”并没有改变,这是资本逻辑的“硬核”。一旦我们对于现实的误判,也就必然消解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政治哲学研究路径。所以,我们现在的理论任务更多的应该从批判“后马克思主义”回到后马克思主义理解的“前提”——资本主义现实——加以关照,并给予历史唯物主义的解答,这才是为马克思辩护的关键。否则,固守着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以文本对待文本的态度,只能淡忘现实,也必然会从根本上远离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方法。正如我们在前文所指出的,拉克劳、墨菲并不是首先站在马克思的文本一边开始理论运思的,他们仅仅是从民主的当代遭遇中生发出理论建构,在这一理论建构中才碰上了马克思的问题。所以,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审读拉克劳、墨菲的思想框架显然属于“理论暴力”。
其次,从“批判对象”走出来的拉克劳、墨菲,又在何种意义上能够将其看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创新的“个案”,这是必须深思的问题。这种思考在有些学者那里,必然被认为是徒劳的。因为,后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就是颠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在我们在上文中已经多次提到,其实,这一看似悖论的现象可以作一个语境转换,那就是“后现代”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是否作出“贡献”。显而易见,回答这个问题可能在有的学者那里就不会直接持“否定态度”了,而是会指出其理论价值来。但是,为什么“后马克思主义”不能够作为一种历史唯物主义创新的另类个案来仔细汲取其理论贡献呢?我们知道,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罗尔斯《正义论》的发表,政治哲学研究在西方社会科学领域迅速成为热潮。在其中,拉克劳、墨菲通过对文化霸权以及社会主义策略重新思考来推进民主的研究,无疑成为了这一宏大思想史中的一个亮点,从其对自由主义以及社群主义的双重审视中可见。从而他们也推动了政治哲学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兴起。一改原先“经院哲学”的理论样态,而更有理论贡献意义的是,拉克劳、墨菲实质上自觉地实现了从“宏观政治哲学向微观政治哲学转变”,这种转变也将深深的影响到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因为,后马克思主义从原先历史唯物主义所讨论的阶级革命转向了对于市民社会、文化霸权、各种新社会运动,以及对于公共领域、生态、承认等微观政治的高度关注。他们之所以对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展开批判,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权力中心化的社会分析方案已经被以往的历史所证实只能是重新被一种新的中心所替代,当然这种替代依然是一种极权主义。他们认为,必须走出这种权力中心化的社会变革原则,因为正如福柯通过质疑传统权力理论将权力与知识视为对立的看法所指出的,权力已经弥散化、无中心了。就是说,权力关系化约为一种简单的阶级关系已经无法说明现实的政治。这无疑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下重新面对现实问题所需思考的重要议题,可以讲,我们不同意他们的答案,但是却不能忽视他们激发出来的理论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应当参考后马克思主义的激进民主政治的思考方式,以提升历史唯物主义测度这个世界的能力。
最后,“后马克思主义”之于历史唯物主义创新的理论贡献还在于,他们在理论中力图反思经济决定论”的实证化趋向、历史发展的“线性决定论”以及历史研究的“外在化”、“抽象化”等,这必定给予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有益的视角。在一些学者看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的在于揭示政治行为的“科学”程序或技术,基于这种看法,历史唯物主义便成为一种超历史的、普遍的历史规律,如何能够对这种“技术决定论”给予改变,并对以往讨论的社会发展规律这类“宏观政治哲学”议题的考察给予“肉身性”的充实,即将原先历史唯物主义议题中的抽象的”、“理想化的”、“大写的”人变为“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历史的”人,将使我们看到马克思设想作为瓦解资本逻辑的历史主体,即作为“经济范畴人格化”的阶级。从“微观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讲,“后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意义在于提及人们能够看到,那些在后马克思主义话语中以“身份”突显出来的,并在现实中一直被忽视的边缘主体。实质上,拉克劳、墨菲的这种理解与其他激进的理论家理解是一致的,诸如朗西埃以“无分之分的人”来表达了这样一种含义。即使拉克劳、墨菲的很多判定,诸如对阶级的消解、将社会对立调整为对抗,从而将解放无限延宕下去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是,他们这种为宏观政治哲学创新了微观的研究路径是值得借鉴的。其实,这种微观政治哲学也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本有维度在今天的重现。所以,正如福柯所说,“今天,历史的这一认识论的变化仍未完成。然而,这种变化不是从昨天才开始的,因为我们肯定会把它的最初阶段上溯到马克思”。 43由此可见,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在面对“后马克思主义”这种“微观政治哲学”时,要思考的是如何补充自己的理论欠缺,而不是一味的批判与否定。
--------------------------------------------------------------------------------
1本文系笔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政治哲学语境中的‘阶级’概念与历史唯物主义创新研究”(12CZX009);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式的“生成规律”与“顶层设计”(12YJC720029)的阶段性成果。
2 “后”马克思主义(post-Marxist)与后“马克思主义”(post-Marxist)作为拉客劳、墨菲自己对于理论的模糊表述,按照学术界的普遍看法,前一种可以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终结”和一种新的左翼激进理论的诞生,后一种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激进化推进的理论思考。当然,这种看法依旧值得讨论下去,学术界将此称为“后马克思主义”的质性勘定问题。后马克思主义体系庞杂,本文仅以拉客劳、墨菲为例阐释。
3 [英]诺曼·杰拉斯:《后马克思主义》,周凡主编:《后马克思主义批评与辩护》,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51、52页。
4 [英]拉克劳、墨菲:《无须认错的后马克思主义》,周凡主编:《后马克思主义批评与辩护》,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102页。
5[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12页。
6[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新华出版社,1997年,第54页。
7 [英]拉克劳、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尹树广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页。
8[英]拉克劳、墨菲:《无须认错的后马克思主义》,周凡主编:《后马克思主义批评与辩护》,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102页。
9 这是拉客劳与墨菲的一本重要的理论著作名称,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等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页。
11 王平:后马克思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主义,《学术月刊》,2010年第3期。
12 张一兵主编:《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潮》,上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1页。
13 曾枝盛,后马克思主义的定义域,《学术研究》,2004年第7期。
14[加]弗兰克·坎宁安,《民主理论导论》,谈火生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第240页。
15[加]弗兰克·坎宁安,《民主理论导论》,谈火生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第243页。
16[英]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孔明安等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页。
17 Chantal Mouffe ,The Democratic Paradox . Verso, 2000.P3
18 [美]德里克,《马克思主义向何处去?》,见俞可平主编,《全球化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208页。
19 [英]拉克劳、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策略》,尹树广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页
20 [英]墨菲:《政治的回归》,王恒,臧佩洪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3页。
21 Chantal Mouffe ,The Democratic Paradox . Verso, 2000.P3
22 [英]墨菲:《政治的回归》,王恒,臧佩洪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4页。
23 陈炳辉:《后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科学发展》,《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年第1期
24 [英]拉克劳:《政治与现代性的局限》,周凡主编,《后马克思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局2007年,第82页。
25 [英]斯图亚特·西姆,《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吕曾奎,陈红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4页。
26 [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张志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局,2011年,第216页。
27[德]黑格尔:《逻辑学》,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36页。
28[斯洛文尼亚]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7-8页。
29[斯洛文尼亚]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8页。
30[美]塞德曼:《有争议的知识——后现代时代的社会理论》,刘北成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3页。
31[英]墨菲:《政治的回归》,王恒、 臧佩洪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3页。
32[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张志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局,2011年,第218页。
33[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张志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局,2011年,第223页。
34孙亮:《激进民主政治能够实现人类解放吗》,《甘肃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这一说法的理论依据是参考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辩证论”一节中关于“范导性与建构性”问题,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16-418页,第505-546页。
35 孙亮:《超越“规范性”与“事实性”的历史科学向度》,《学术研究》,2012年第9期
36 [美]拉米斯:《激进民主》,刘元琪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页
37 [法]利奥塔:《后现代与公正游戏》,谈瀛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46页。
38 [英]伯尔基:《马克思主义的起源》,伍庆、王文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0页。
39 [加]巴罗·亚当:《后马克思主义与新社会运动》,周凡、李惠斌主编:《后马克思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333页。
40 孙周兴编,《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6年,第379页。
41 [德]汉娜·阿伦特:《马克思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孙传钊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81-82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678页。
43 [法]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7年,第12页。
本文刊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