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士华:我们公社的“101反革命案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52 次 更新时间:2011-10-1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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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士华  

我家在浙江杭州市临安市(县)藻溪镇,人口大约200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逼自杀7人,被迫害病死2人,其中一件“101反革命案”就被逼自杀4人,事情发生在1968年10月1日,故定名为“101案”。

1968年10月1日,正是文化大革命红火年代,那天藻溪开庆祝国庆节大会,大约有一万余人参加,会场设在完小的大操场,场中临时搭了一个台,台上彩旗招展,台下锣鼓喧天,每村的群众都列队前往。

开大会的下午,突然通知,分别召开“地、富、反、坏”四类分子会议,及“地、富、反、坏”子女会议。我也参加了。我们会议由贫下中农尉某主持。讲不了几句话,突然发下纸来,叫大家用毛笔书写大字“毛主席万岁,林副主席万岁”等字样,我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遵命照写。事后才知道上午开大会时,大街某小吃摊下发现了一些反动传单,这个消息给藻溪笼罩着恐怖。更给“黑四类”分子和我们这些子女带来极度不安,因为贫下中农不会仇视共产党,不会仇视文化大革命,怀疑对象当然是“四类”分子和他们的子女。不久就传来周祖武隔离审查的消息。

周祖武原毕业于蚕桑专科学校,知识分子模样,敦厚庄重,当过中心学校校长,据说,凌华在海宁当县长时,他当过建设科长,家中颇有一点资产,土改时排上地主。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我村最早游街抄家戴高帽子有他一员。听贫下中农造反派说:“他当过官,家藏金器,抄家看看他的浮财,从阶级分析来看,他有仇视共产党、仇视文化大革命的因素。”听说对笔迹时,也有点像,因此把他抓起来,各种说法纷纷不一,我却感到难以相信。

101案件成立专案组,人员由公安局的吴某、金某、刘某及当地食品站经理钟某,银行职工葛某、信用社主任雷某、藻溪村方某、公社干部王某,组成专案小组。一时风声鹤唳,不几日周祖武弟弟周步武隔离到曹家坪专业队监督劳动,大儿子周长荣17岁,隔离在周冕水库劳动,小儿子周长华12岁隔离到方某家,跟着生产队里劳动。接着又把周祖武在於潜东门山的弟弟姚金祥抓了起来(姚是从小抱给九里一户人家做儿子,年轻时在东门山招亲,家庭成分也有黑点),其妻子也多次遭到非法审问、威逼。还有供销社职工老李也被隔离起来,事后知道,他剪纸做五角星,却折错,一剪刀下去,成了十二角,变成国民党的国徽。整个村庄充满恐怖和杀气,弄得“四类”分子以及二等公民整日惶恐不安,人人自危。

事后听说周祖武是昼夜轮番审讯,威逼索供。一押就是九个多月,一直到第二年,在7月5日,那天,是历史上有名的“七五洪水”,闪电交加,暴雨如注,他解下粪桶环上的绳索上吊自杀。(死后他的儿子周长荣偷偷地揭开其父衣裳,见周遍体鳞伤,想必受过折磨)。周祖武死后,专案组人员说周是畏罪自杀,强令家属不准啼哭。周的胞弟姚金祥和供销社职工老李受不了长期管押,逼供煎熬,也先后走上自杀道路。周的表兄弟也受牵连多次传唤审问。还有凌家村一人叫凌佩凤,她哥哥凌华在国民党统治时当过浙江省海宁县县长,1950年潜逃台湾,因此她也成了101案件怀疑对象,说她是台湾特务,关押数月,被逼自杀。

周祖武死后第二天,在公社的厅堂上召开群众大会,办案人员主持,扬言:“一个反动地主畏罪自杀。”周的小儿子周长华登台亮相,说反动传单是他父亲写的,叫他去散发,趁人不注意,把传单塞在一个摊贩的摊铺底下。……大家惊奇地说:“这个老实稳重,胆子很小的知识分子也会做出这种事来”。

过了十几个月,突然传来一声惊雷:“101案件正犯已抓到了。”“是上肇村的蔡逢春”。真相大白,这三条人命就平白无故地被害死了。事后给被害家属每户三百元,算是平反昭雪费。

101案件制造者蔡逢春,藻溪上肇人,贫下中农,在谈恋爱中,多次受到挫折,后来有一次与藻溪公社某党员干部的女儿谈婚论嫁,因蔡的行为轻佻,遭到女方父母拒绝,心里产生不满,迁怒于共产党。1968年10月1日,藻溪地区在学校大操场开庆祝国庆大会,他偷偷地写了10张反动传单,“打倒毛主席,打倒周总理”,并具名俞福田。俞福田是中共藻溪支部书记,因俞福田是分住周祖武房屋,故而认为周祖武记恨于俞福田,嫁祸于他,故将周祖武押了起来,株连亲友。

隔了两个冬天,蔡逢春看此案查不到他头上,婚姻问题仍迟迟解决不了,再次行动。有一次蔡逢春从家潜去临安,下午三时许又乘临安到西天目的班车回来,车过东天目南庄,一个较偏静之区,从窗口投下两张预先写好的同样传单,刚巧两个孩子看到,马上拾来一看,发现是反动传单,急忙跑到东天目公社报告,这是一个不得了的事,很快通过公安局传到西天目公社,公社马上组织人员拦车检查,结果都已下车走了。办案人员找来原车上乘客,按原位置坐好,发现投传单窗口的座位少了一个人,乘客描述这人模样,说他在白鹤已下车,办案人员在白鹤附近村庄排查几天,一无所得,傍晚时徘徊在交口街道,在一家小吃店得知某傍晚下着毛雨,有一人在该店买过两个包子,店主描述该人大概形象,时间、形象符合,断了线的风筝又连上了线,他们又在绍鲁附近村庄排查,如石沉大海,正在绝望之际,又传来希望,那天傍晚有一人翻梅岭圩过去,他们把排查目标指向梅岭圩的上肇村一带,几天一过又断了线。有一天破案组人员踱到梅岭圩桥头,有一老妇在洗衣服,因有点面熟,攀谈起来,她问:“你们整天在村里开会究竟干什么?”老实告知后,问起“某一天傍晚有否看见一人从桥上走过”,老妇脱口而出:“是蔡逢春从梅岭圩过桥来,我还跟他答过话。”办案人员马上回村组织搜查,一跑到他家,已人去楼空,在搜查过程中又发现火柴盒有类似反动传单上的话,经过追捕,捉拿归案,公安局刘某突然悟到藻溪101案件有牵连,一查档案,笔迹无疑,真是同一人。蔡逢春全承认交代犯罪过程,被判了刑。现在看来蔡不过是一个行为轻狂、发泄私愤而已,没有什么政治目的,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就释放了。

(作者单位为浙江省临安市於潜人民医院车站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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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炎黄春秋》2011年第10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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