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来,我只为三个人真正的跪下过。
但每一次下跪都显得无比的内疚和悲恸,主要是深感自己的力量微弱,或者说即便当初有再大的能力也无法去解救,而只能看着事实变成一幕死亡的悲剧,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保持沉默,这种沉默是鉴于当地习俗的要求——那是大人们的事情小孩子还轮不到说话的份儿。所以,人类幸亏“发明”了泪水这个好东西,不然还真不知那些委屈都如何去消解。要知道,一个人的内心如果被压抑的太多,那么这个人的神经会出现衰竭等一些精神类疾病。所以,我也就要把这两段故事结合在一起来谈谈“死亡”这个话题。
如果学者徐贲认为:吃饭是个政治问题,那么我觉得:死亡是个文化问题。何以见得?但观中国农民的死亡方式,许多都是因为社会习俗所致,一般都比较注重在“熟人社会”中的这种口碑与舆论。还有就是一些社会观念的问题,导致“见死不能救”的绝境出现。
在我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考取了初中的一个还算可以的中学。其实,当时就已经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所以,算是走了形式而已。农村的孩子这么小,也没有钱上得起培优班,所以索然就在家呆着。我还记得,那天中午阳光特别的大,我的父亲在家里午睡,我却在一旁闲玩,母亲去了外地帮忙小姨办点事。不料我的舅舅急匆匆的跑来说:“他噶爷(姥爷)喝农药了!”父亲急忙起身,问:“喝了多少?”舅舅回答说:“大概一大(敌敌畏)那个样子。”“那还有什么救的呢?!”父亲说道。其实,在农村里这样的事情很常见,并且姥爷已经在之前就被确定为肺癌,后来本来还可以活几年,只是当时实在受不了那种疼痛了,又怕连累孩子们,毕竟活一天就要一天的药来“保”,所以疼不来的姥爷就一了百了了。母亲后来对我说:“假如我倒时候也成为这个样子,我也会这样的,你不要怪我。”她接着说:“你姥姥当时只活了四十六岁,从发病(肝癌)到死亡只用了二十六天时间。多快多好啊。”我不允许她这样做,她只是一笑。
其实,对于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民来说,死亡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鉴于某种利益之上的一种存在的消灭。没有什么生命感的消亡可言。因为他们是真正的实用主义者,在血脉之中自我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并且,还讲究这个礼法,那个礼法,只要一点没做好,就会扯皮和吵架。即便是从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几个兄弟也是如此。
同样是夏天,在二零一零年的农历七月十三日,奶奶在家上吊自杀。我当时并不在家,这与爷爷去世还不到三年,结果她也去了。坟墓的另外一个空格子被这个老女人主动的填满了。爷爷再也不用“孤单”了。死因说出来都不怎么好意思,只是因为一百元钱。奶奶生了三个男娃,第一个和第三个被“梦婆子”抱走了,所以活下来的就只有三个。(还有三个女娃)后来,老屋被他们几个兄弟中的最小的一个,也就是我的小爸得到了,这在农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财产的继承制度已经是一种默认的了。奶奶他们自己是种了三亩二分地的,这点田的户头并不是在奶奶头上,而是在我父亲和我大伯那里。在农村里,这叫一个孝敬的方法,给点口粮田给自己的父母种,必要的时候也会帮着点。老人之所以这么生活,主要还是一个尊严,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换来的饭食。这点田对于两位老者来说却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其就把攒下来的钱都给她的小儿子,而大儿子和二儿子都没有得到。按当初的划定,奶奶是被其大儿子(我的大伯)赡养,所以大伯和大妈就不干了。嫌弃她不说,还处处的紧逼。每当我回去探访她的时候,母亲都万般的提醒:一个是时间不宜过长;二个是不要直接给钱,换成一些礼品。每一次,我都十分注意,可是我实在搞不懂:这可是我亲奶奶,我连多看她几眼都成了问题?!
奶奶后来得了一种眩晕的病(年纪也快八十了,据说是高血压),起初是她自己拿钱出来看,后来看完了,就轮到我的大伯拿钱出来。大伯那里肯拿钱呢?但是在舆论的干扰下,大伯还是将其弄到医院看了一下,从原先瘫卧在床上一下恢复了起来,据说还可以自己出门活动了。我听到这个消息,在异地的我差点流出泪来。有种“感谢上天的保佑”的冲动。不料,死亡的讯息接着就传来了,她用一根绳子悬梁自尽了,七窍出血。我问我母亲为何?她说:“活不成了,客观的说就是自己把自己逼死了。”奶奶卧床的那段时间,大伯与大妈每天都会去床边问:“老婆子,还没有没有钱放着在,如果有的话就早点拿出来。我们买点好吃的也好“安置”你呀。”她那里还有钱,之前的钱全给她小儿子了,后来一部分钱也给了点她大儿子,剩下的全部拿去看病了。如此倒好,一次我的一位表哥从南京回来看望她,她找我表哥要一百元钱。我们都知道,这钱是给不得的。最要命的是大妈知道后,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子。所以,表哥也没给。不料,大妈从她枕头边怎么就搜出了一百元钱,好崭新的一张红票子。大妈就万般的责问她,最后奶奶说是我给的。其实,我那里会这样做呢,母亲交代了一句又交代一句。(直到她死后,真相就大白于天下了,原来是大姑妈把奶奶放在她那里的这点钱拿来给她,让她自己多买点东西补补。)大妈就觉得奶奶在欺瞒她,可想而知,对于一位八十多岁的老者,又曾经瘫痪在了床上的一个女人再怎么也是活不下去了。所以,就选择自杀了以此来圆场。后来,我给母亲说:“如果我有钱就好了,可以将其接过来照顾她,为她看病。”母亲却说:“孩子,这是行不通的,如果是你爷爷,你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爷爷当初是被分配到我们来赡养的)。”人们都不知该怎么说为好,这背后的舆论算是把这件事情的本身给掩盖过去了,成了一段不孝的“佳话”。
同样是两个自我选择灭亡的个体,只是一个是因为不想连累家人:这种瘫痪在床上让子女照顾,是一个莫大的负担,还要一些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说法的确是非常的真切;另外一个是因为媳妇的步步紧逼之外,她自己的一个“做法”无法圆场了,所以也只能用“死”来交代了。这样一死,所有的秘密将成为永远的秘密,你可以想象:一个人死了,还有什么大不了的秘密值得被追究呢?——“命”都没了。
鉴于社会的某种文化把生命悬置在其两端,一个是“孝”,一个是“活”。如果家里的老人这样死了,那么她的子女肯定是不孝的,就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如果家里的老人因为担忧自己的病连累子女,选择“死”,那也说明这个子女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孝的。只是程度不一样而已。但是,很多人会选择原谅后者而辱骂前者。这样的社会文化不消说,正是两千年来儒家所贡献给中国的“最大礼品”,更是一枚“炸弹”。文化对生命的主导,更多的时候还是一种社会舆论与社会习俗,无论是社会的亚文化还是主文化,都可以将一个人逼死,或者活不下去。其厉害性一点都不亚于一把锋利的匕首。故此,如果学者徐贲说“吃饭是个政治问题”,那么“死亡就是一个文化问题”了。
同样,包括我们自己也无法排除在外,这种文化也会有一天将我们“消灭”,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趁早来修缮一下呢?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于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