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伟:苏力选择的风景——苏力新书《走不出的风景》读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46 次 更新时间:2011-08-3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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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伟 (进入专栏)  

两年前就听说,北京大学出版社要将苏力在各类典礼和会议上的精彩致辞结集出版。在该书正式问世前,我有幸提前阅读了此书正在编辑中的电子版本。我想,自己大概是最早看到这本书原稿的读者之一。最后,苏力给这本新书取名为《走不出的风景》。刚看到题目,好像是一本旅行者的杂记。不过,随着书中的文字翻转,场景更换,在人们面前展开的不啻是苏力近十年人生旅途中的心灵走光。

说实话,我喜欢苏力富于诗性类的致辞文字甚于他那些常常引发争议的法学思辨言说。前者温馨并明朗,后者则稍显执拗和暧昧。

苏力,江苏启东人,本名朱苏力。早年当过军人,复员后,没有进法院,但进了法学院。我最早听说苏力的名字,是在80年代中后期在京城一度时髦的大学生周末沙龙里。记得其中曾有人反复提到北大法学院有个名叫朱苏力的人,常常以苏力的笔名发表作品。但大家谈论的倒并不是苏力的法学文章,而是苏力当时发表在北大校园内学生刊物上的诗歌文学作品。

90年代初,我在美国伊利诺大学(Champaign-Urbana 校区)结识了一位在该校戏剧文学系读书的大陆留学生邹君,此人恰好是朱苏力的近亲属。记得1992年初春的一天,邹君打电话来说,朱苏力已经在美国某法学院毕业并获得了博士学位,并“毅然”决定和妻子一起回国教书。在那个大陆各界人士争先恐后出国的年代,在美国的大陆留学生毕业后选择立即回国者并不多见。面对这样的“新鲜事儿”,大多数人并不喝彩,甚至会怀疑“苏力们”的回国动机。他们会揣测,“苏力们”回国会后会不会将“毅然回国”装饰为“爱国”的豪言壮语 —— 然后很快就会在每年3月初乘着豪华巴士前往人大政协两会的会场?会不会像有些人那样急切地告诉国内的乡亲们,自己在美国曾“毅然”拒绝过某个机构高薪聘请(间或还曾拒绝了某个大公司董事长女儿的苦苦追求等)。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苏力从来没有这样说过。至少他还是学法律出身的,他知道这类谎言经不住推敲。因为,在美国,如果你自己不去主动找工作发出“要约”,别人怎么可能先发出一个高薪“承诺”呢?

苏力真的义无反顾地回国了,他回到北京后,最初在北大法学院默默地从一个普通的讲师做起。后来的日子里,在北大的校园里,人们不时可以看到,一个身材瘦高头发灰白“面容铁骨铮铮”酷似学校工友的男子,骑着一辆半旧的自行车往返于北大校园和宿舍区之间。据那些细心的女生们说,与那些学校工友们非常不同的是,苏力教授握在那辆半旧的自行车手把上的,是一双纤细修长的手。

2001至2010年间,苏力担任了北大法学院院长。用他自己的话说,从此“必须出席否则不会或不愿出席的大大小小的会议,常常必须发言、讲话,以院长身份。这也是一份职责”。就这样,不知从那一天开始,苏力那一篇篇遣词温馨、贴心抒情并行文优美的的毕业迎新致辞开始在网间大面积传播,极受青年学子欢迎,甚至一度成为北大法学院乃至全国大学教育圈内的一个亮丽标签。近几年里,据说除了正版之外,网络间还出现了山寨版。

当然,苏力的诸多致辞,也一直在忍受着很多人的冷嘲热讽。不过,平心而论,只要是仔细读一读《走不出的风景》这本书,人们必须承认,此类颇为新颖的大学讲坛致辞,既要摆脱官样文章,坚持自己的风格和文采,又要让越来越挑剔的莘莘学子们感到合乎情理并由衷地接受(并不一定要万众齐呼“某叔” 或“某哥”),同时将两者做到浑然一体,这对任何人而言,在智商和情商方面大致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苏力自己说:“对一位真正的学者来说,每一次写作都应当是对自己的一次挑战,对自己的超越,尽管应战可能是从容不迫的”。 或许,更为难得的是,如同冯象先生在该书的序言里所述,“苏力的致辞,实际是在一个普遍堕落的社会关系场域即大学里,展示了一种截然不同(但也不直接对抗)的职业伦理与理想人格”。

也有人说,这都是苏力的哗众取宠之作。然而,如果说苏力在深夜的台灯下起草这些致辞时,还多少有些自我陶醉的个人情趣,那么,当他站在万众瞩目的讲台上面对一个个青春热情的莘莘学子时,那种发自内心地对北大、对中国法律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的执着热爱,恐怕就是自然的流露了。为此,苏力付出了心力,做出的与众不同的选择。

于是,在苏力的各类致辞中,人们开始听到(或阅读到)一段段颇为新奇的句子。比如,他告诉马上就要毕业学生们:——“六月是最残忍的;一转身,校园硬生生地扯下了一段你舍不下的青春”。——“为所有虚度的和没有虚度的时光感动,为我们是那么容易感动而感动。或者,什么都不为,就只是感动,因为我们自恋、敏感和矫情,因为我们率性和真诚”。 —— “实在扛不住了,就小资一下吧。用剩下的几天,细细体会一下你似乎从未有过的软弱和温情,伤感‘小鸟一样不回来’的青春,告别——在你入学时我祝福的——这段“也许不是你最幸福,肯定不是你最灿烂,但必定是你最怀念的时光!”

他用诗性的语言嘱咐这些马上就要走进一个浮躁混沌环境的年轻人:“想一想那选择了在辱骂中顽强活下来最终为赵氏孤儿复仇的程婴;想一想在北海的秋风长草间十九年目送衡阳雁去的苏武;想一想走在江西新建县拖拉机厂上班路上并保证“永不翻案”的邓小平;或只是想一想多年来养育了也许是你们家祖祖辈辈第一位大学生、硕士生或博士生的你的父母”。

他还告诉刚刚进入校门的新同学:“对于有梦的人,生活永远不完美,却大致公平;每个人都有属于他/她的时刻”。“只是,你们必须创造和把握自己的时刻;并且,要从现在开始”。

在他的致辞里,除了抒情温馨,也不乏幽默诙谐。其中的元素大致来自王朔的小说、赵本山宋丹丹的小品、新老电影台词、网络新语,还有80后90后的流行歌曲歌词。

还有,他还用过“你柔软地想起这个校园”,“你听见阳光的碰撞”,“渴望多汁的人生”等等肥皂剧系列的句式,还有那句多少外溢出精英和自恋意识的“这里是北大法学院”。

只是,在他卸任北大法学院院长的最后一次致辞中,语调显得有些低沉和悲壮。他委婉地提到近年来围绕他产生的种种非议,还说到:“我今天穿着整齐,特意梳了下很少梳的头,还摘了老挂在脖子上的优盘,来郑重祝贺新院长就职、新班子上任。……我更想说的是,领导也是人,不高兴,批评甚至吵架都可以,还可能结下友谊。但任何动作都别过了头;过了,就会毁了许多东西,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特别是伤害我们的法学院。…… 我55岁了,还愿意同各位同事一同奋斗。奋斗,因为要真干点事,对得起今天的中国,是需要有人献身的。我愿意。我是一个死不悔改的理想主义者和英雄主义者”。

如今,在中国法学界,有两个知名学者总是与文学如影如随。一个是喜欢写侦探小说的何家弘教授,另一个就是喜欢发表富有诗性演讲的苏力。如果说何家弘是在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在写小说,苏力大概属于在用诗人的风格写法学著作。苏力的这种状态令人想起清末的学人王国维。王国维在他的《三十自述》一书中曾忧郁地写到:“余之性质,欲为哲学家。则感情苦多而知力苦寡。欲为诗人,则有苦感情寡而理性多”。魏敦友教授在几年前就曾发问:苏力教授是否有过这种“王国维式的痛苦”?在我看来,苏力的第一恋爱绝对属于诗人,其次才是法学。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看出,他在法律园地里耕耘时,诗性的河水总是面临涌出河床,只是严谨的法律学科使他不得不冷静叙述。

不过,在作家王朔眼里,苏力显然还是偏理性的。王朔在前两年出版的新书《新狂人日记》中写到:“突然明白朱苏力为什么不喜欢我千岁寒以后的文字,—— 文字有感性文字、理性文字、灵性文字,他喜欢理性文字”。对中国法学界来说,王朔是个局外人,说句外行话可以原谅。假如当年王朔和苏力一样“复员军人进了法学院”,读着那些枯燥晦涩的法学八股文,他一定会气急败坏口诛笔伐的。不过,假如王朔有机会听听苏力教授在开学或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我想,他还是会有足够的耐心从头听到尾的。

我们暂且不去争辩苏力的那些法学理论的论据论点能否自圆其说,无论如何,这些兼具诗人和法学理论家两种气质下产生的文字,是不是已经足以使那些既无文采又无思想的法学八股文黯然失色呢?

其实,苏力担任北大法学院院长这些年里,日子过得并不像他迎来送往的致辞展现得那样如诗如歌。这《走不出的风景》本书里,我们还可以从他若干会议上的发言致辞中,看到苏力在竭力为自己近年来聚讼纷纭的法律学说做出解释和辩白。

20年前,当苏力回到中国这片熟悉的土地时,他或许马上就发现,在一个如此庞大和混沌的环境里,建造一座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精细而富有权威的法律大厦,几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麻烦事儿。

过去的100多年里,汇聚成所谓“中国法学”的绝大部分知识以及它的分类,其实都是来自中国本土以外的欧美发达国家(或者是“二传”来自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今天,它们“已成为我们无法摆脱也不想摆脱的生活世界的一部分”(苏力语)。人们遗憾地发现,在中国古代留下的卷跌浩繁的法律文献中,依然对今人有利用价值的东西,几乎寥寥无几。苏力试图站在他者的角度提出发问:“然而,在借鉴了这一切之后,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或之后,世界也许会发问,以理论、思想和学术表现出来的对于世界的解说,什么是你 —— 中国的贡献?”

对今天大多数活跃在中国大陆法学院讲台上秉持自由主义立场的人士看来,中国的法学家们对中国的法学学术缺乏创新这一事实既无必要感慨更无必要焦虑,没有人强迫他们一定要对所谓“中国的贡献”有所承诺。倘若是“为了贡献而贡献”(邓正来语),则势必造就虚妄的标新立异。30年前,中国的大门对外开放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源于文艺复兴以及工业革命以来的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法治经验具有无可质疑的普世意义,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将现代法治这块巨石不停地向前推动,无论千难万难,总有一天会抵达梦中期待中的法治社会峰顶。如同那首悠扬缠绵的北方民歌所唱:“只要哥哥你耐心地等待哟,那心上的人儿啊就会跑过来哟哦”。

不过,苏力的看法好像则与众不同,他冷眼断定,西方的法治经验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大致败局已定。他似乎早有预感,这块巨石其实就是法国哲学家加缪在著名的“西西弗斯神话”中描述的怪物,当人们把它堆到一定高度时,它迟早会令人失望地再次滚落下来。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决定不加入这个人数众多的苦役行列,他打算另辟蹊径。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决定“送法下乡”。然而,送什么样的“法”下乡呢?如果辛辛苦苦送下乡的所谓“法”,并不是来自这个国家几千年延续的传统之物,而是西风东渐后得来的舶来品,势必又产生诸多难以圆说的悖论。苏力认为,中国的法学家们既不能像欧陆法学那样创造出一个以立法为中心的法学,也不可能像英美法学那样创造出一个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学,但是中国的法学家可以在总结中国本土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对世界做出“贡献”。他告诉人们:“中国的法治道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与实际”。为了避免将他的这种观点与“复辟”旧传统中的宗法关系相提并论,苏力还强调说:“我们必须论证利用本土资源可以超越传统,而不是恢复中国的法律传统,可以建立与中国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

苏力还认为:“法律其实是一个非常世俗、琐碎并因此才神圣起来的社会事业。它努力以制度化的但又细致入微的方式来化解各种社会纠纷,无论是杀人放火,还是家长里短;它努力协调同时也规范社会生活,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经济发展;它追求实现公正与和谐,但这个公正与和谐不来自教科书的定义,而是由无数普通人长期的日常生活体现或界定的。这是一个只有前方,不会有到达的跋涉”!

不过,没有太多的证据表明,苏力亲临“世俗琐碎”的乡间去做田野采风。最初,他是从若干个带有轻喜剧色彩的中国本土电影中找到了诸多灵感。比如,在他的里程碑著作《法律的本土资源》一书中,他几乎绞尽脑汁地对张艺谋的电影《秋菊打官司》进行了精细的分析并从中得到的一般性结论,他说:“在中国的法治追求中,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复制西方法律制度,而是重视中国社会中的那些起作用的、也许并不起眼的习惯、惯例,注重经过人们反复博弈而证明有效有用的法律制度。”不过,后来人们有趣地发现,每当人们在谈论“法治的本土资源”的这个有些沉重话题时,不知为什么,脑海里总是会不断晃动着那个名叫巩俐的著名电影女星轻盈的身影。

不管你认同不认同、赞赏不赞赏,这就是苏力的思考取向和选择。尽管他的理论探索一直充满争议,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在苏力之后,中国大陆多年来僵化单调的法理学开始变得色彩斑斓、面目全非了。在今天的中国法学界,大概已经没有人怀疑苏力的理论探索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不过,“树大招风”这一物理法则并没有对苏力网开一面。自从他的“本土资源论”问世后,苏力便再没有安宁过。苏力受到的批评和挑战是几乎是全方位的,有些指责和攻击甚至超出了学术的范围。不过,苏力还是苏力,他并不是一位老谋深算的拳师,仍只是是一个近乎固执的学者,他所竭力构筑的理论防线,无外乎想执着地提醒自己的本土同胞们:由西方文明国家最先点亮的那盏法治明灯,是否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获得普遍有效性?

我们知道,近代以来发生在中国的一切事情都不得不在与西方的复杂关系中开始理解。问题在于:中国千百年遗留下来的顽症,是不是只能依靠中国土生土长的地方性药品来医治?抑或这个国家在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是否有希望实现根本的社会变革呢?在我们今天的时代,认真对待苏力的理论观点,大致可以帮助人们更清晰地理解中国法治进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以便探讨现代法律在中国社会长期被遮蔽的当代缘由。

当然,来自西方的法治经验,严格地说,只能是一种相对的“正确”与“善策”,它与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一样,绝非完美。从它诞生那一天起,西方学者对它的弊端和缺陷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反思和批评。然而,近百年来的人类社会实践表明,法治仍然不失为人类迄今为止开发出来的最合理的社会治理方式。

或许,苏力的思维是卡夫卡式的,他相信太阳和电灯可以带来光明,但能带来光明的不仅仅是太阳和电灯,或许还有蜡烛、煤油灯以及火把。然而,苏力或许不愿意承认的是,常常是在那些不通电或者电压不足经常断电的地方,人们只能而且必须使用蜡烛、煤油灯以及火把来照亮暗处。这种现实会令人沮丧,但除此之外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在今天的时代,绝大多数人几乎都无法拒绝电灯的诱惑,只是相对有些地域而言,制造和传输电力的成本实在太高,蜡烛、煤油灯乃至火把常常是不得已而为之。

饶有兴味的是,今天的中国,与外部的世界的联系已经不再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隔绝状态了。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中国法律体系(尽管已经被宣布成功“建成了”)已经无法挽回地进入了国际制度的竞技场,无论是宪政改革这样的高端法律理论,还是“房东房客纠纷”这样的低端法庭技术,都已经被烤在了国际法律制度和法律技术之格斗广场的火炉上。谁让地球不仅是圆的,而且还是平的呢?

美国时代周刊曾有文章对知识分子下过一个定义,认为知识分子是那些对所在社会的主流价值持善意批判态度的人们。那么,在中国今天剧烈而复杂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所谓“主流价值”究竟是何物呢?是各类党报和各级会议上充斥着的对以往政治传统重复且直白的理论口号?还是校园里网络上涌动着的对未来社会新颖却隐晦的实际诉求?看来,苏力敏锐地选择了后者。他预料到,携带现代西方意识的价值观的后者已经或者迟早会成为“主流”。所以他决定以超前(或提前)的姿态对后者举起了批判的旗帜。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所谓精英,就是人们感觉良好,他却见微知著,小心翼翼,默默为整个社会未雨绸缪”。他好像已经做好了为此殉道的准备,他在一份致辞中信誓旦旦说到: “让我的失败为这个民族的成功奠基”。

这些年里,人们观察苏力,总是有太多的疑问和悬念。不少人发现,如果依据一般的经验和逻辑来判断和理解苏力,比如仅仅从苏力的生活经历来审视苏力其人其论,得出的结论常常是充满矛盾的。

其一,苏力出身于“革命干部”家庭,如同千万个中国家庭一样,他的家庭也在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中经历坎坷。风雨如磐的政治气候理所当然会在苏力幼小的心灵中留下悲剧的烙印。然而,苏力却对意识形态极度统一并高压化的社会环境表现出高度的理解和宽容,他很少对1949年以来种种荒唐可笑的政治运动以及理念表达出必要的批判乃至反思,对来自制度本身的缺陷也甚少提出深刻追问。相反,他的思维走向里常常折射出对毛泽东式治国理念及其思维方式的推崇。不过,对于去年北大法学院部分教授在网间对他的“攻击”,还是让他心有余悸。联想到“文革”时期的语言乃至肢体暴力,他对友人谈到,如果此类事情发生在“文革”期间,天知道会发生什么后果!

其二,苏力曾在美国留学7年,对西方法学理论的阅历丰富。一般人以为,苏力理所当然应当对西方的法治经验推崇备至。然而,出乎人们意料的是,苏力给人们的印象倒是反其道而行之。苏力反对在中国的法治追求中引进西方法律制度,他将目光投向中国社会中的那些“并不起眼的习惯、惯例”,他认为,或许这些习惯和惯例是“经过人们反复博弈而证明有效有用的法律制度”。苏力的此类状态绝非个案。时常有人发出疑问,为什么有些在欧美国家留学多年后“海归”的学者在尝试用本土文化来对抗西方文化方面,有时会比那些国内土生土长的学者走得更远?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学者中的大多数人年轻时曾经是西方文化的信奉者和热情鼓吹者。究竟是何种机缘使他们最终皈依传统文化的种种元素?至今仍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迷宫。

其三,苏力出身国内名校并留学美国,应当属于浸淫于学院象牙塔里的精英骄子。但他却对学院高墙外的另类作家王朔情有独钟。苏力说,每年他都要把王朔的几篇精品文章拿出来重读一遍。在若干年前的一天下午,有一位热心编辑友人曾特意引领苏力来到北京顺义郊区的一个别墅区里与王朔见了一面。前不久我曾当面问过王朔:“你这个另类作家和朱苏力这个法学教授之间到底有什么共同语言?”王朔告诉我,当他面对这位中国法学界的“大腕”级人物时,内心真的有些困惑和茫然。他们当时大概聊了金庸的小说、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的电影等,估计没怎么聊到我们中国的法制建设。

在《走不出的风景》一书中,苏力将毛泽东在1954年的一篇著名开幕词作为演讲修辞的经典范文附在书后。其中有一句令苏力极为欣赏的语句:“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这些文字简洁、朴素、雄浑、大气!朗朗上口,铿锵有力。不过,回眸这位巨人发动的那场“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文革以及他身后留下的残局,更多的是令人恐惧和沮丧。在毛泽东离开这个世界35年后的今天,这位历史巨人所说的这些斩钉截铁的惊叹号话语,似乎越来越变成疑问句式。比如,当千万人由于“七分人祸”而成为饿殍的时候,比如,当身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手持宪法和造反派徒劳争辩的时候,比如,在全国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被全部砸烂、法律院校被全部关闭的时候,这个“事业”及其“目的”似乎已经捉襟见肘、南辕北辙。当然,还有,我们中国法律人昼思夜想的那个中国法治社会,直到今天,大致仍然像是孟庭苇有首歌里唱的,属于“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 一朵雨做的云 / 云在风中伤透了心 / 不知又将吹到哪去?”

苏力是谁?苏力的理论探索指向何方?这些年来,不少人都试图解开“苏力之谜”,是法治浪漫主义的苏力,还是法治保守主义的苏力,抑或是后现代潮流中具有“反智倾向”的苏力?如果文如其人这句话确有道理,那么,苏力的文字基本能说明他本人:诚恳的君子、浪漫的诗人、忧郁、严谨、反智、固执,对人性还有些悲观,温情和善却意志坚毅,焦虑其里而安详其表。或许还有很多,都还存储在苏力心底的密室中。人们不一定非要撬开来看个究竟。因为,撬开别人的心底密室,其实比今天在文明社会里搞强制拆迁还要难上加难。用苏力自己的话说:“不仅法学院、北大乃至中国是我们共同的走不出的风景,而且我们各自也成了对方的风景,…… 境中人看不到自己的风景”。 其实,我们看不到自己的风景,难道就可以看到别人的风景吗?

前不久,与苏力等诸友人在中关村附近某餐厅一起餐叙。主宾问苏力对百味佳肴有何忌口?苏力答:“除了两条腿的动物,如鸡、鸭等,其他都可以”。接下来他还幽默一句:“四条腿的都可以,除了桌子板凳”。诸君笑过后亦不由生出疑窦:两条腿和四条腿之间到底有什么不一样?难道苏力教授看到像葱油鸡和樟茶鸭一类美味佳肴,真的就能无动于衷吗?你和我们这些普罗人群总是那么不同吗?

这就是苏力,This is Suli’s choice(这就是苏力的选择),这就是苏力选择的风景,或许这可能是个他自己走不出别人也走不进的风景。

2011年5月31日一稿于北京

2011年6月18日二稿于美国加州硅谷

注:《走不出的风景》,苏力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版。此文为作者应北京大学出版社之约撰写的书评。其中部分内容以专栏文章的形式刊登于《法制日报-法治周末》评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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