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东来:枪的政治 自由的代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440 次 更新时间:2013-04-08 11:20

进入专题: 克林顿  

任东来 (进入专栏)  

克林顿回忆录的《我的生活》中文版最近面市。像所有回忆录一样,书中充斥着对自己成就的表扬和自我表扬、对自己失误的辩解和反复辩解。其津津乐道的一大项立法成就便是,他如何与国会里的共和党人斗智斗勇,不惜得罪能量极大的以美国来福枪协会为主体的枪械业利益集团,迫使国会通过更严格地管制民间枪械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枪械管制法》(Gun Control Act)立法。该法的第44章被称为《进攻性武器禁令》,禁止包括AK-47在内的19种半自动进攻性武器的生产、销售、购买或进口。由于枪械集团的巨大压力,克林顿不得不做出妥协:禁令以10年为限,届时如要延长,需经国会批准。经过这番妥协,该法案最终在1994年9月获得通过。但克林顿及其民主党人议员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在随后的中期选举中,民主党失去了对国会的控制,至少有20个民主党议员是因为这项法律而未能赢得连任。为此,十年以后,克林顿还在回忆录中对他们的“丢官”表示深深的歉意。

  

转眼十年过去了。共和党重新控制了白宫和国会山,对民主党的这项政绩当然不意为然。在该条款即将到期之际,一些民主党议员曾经提出过延长这样条款的议案,但共和党控制的国会拒绝讨论,希望它在9月13日到期时自动失效。从理论说,布什也可以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来延长这样禁令,就像当年克林顿说服自己的议员赞同一样。问题是,布什根本无意这样做。尽管布什在2000年总统竞选时表示,他不反对禁枪令,而且,如果在他当选后,“国会通过延期议案”,他愿意立即签署。显然,这个表态十分被动,完全是为了争取支持枪械管制的选民,因为这里的前提是要国会“先”通过延长决定。因此,他的竞选对手克里指责布什言而无信,证据不足。枪械管制和妇女堕胎问题一样,成为外界很难理喻的美国竞选政治的重大热门话题。政客往往两面讨好,争取左右逢源。就在指责布什充当军火商的“玩偶”的同时,克里也不忘时时强调自己喜好打猎,并非绝对的禁枪派,试图拉近与拥护枪支权利的选民的距离。

  

禁令的逾期引发美国众多支持枪械管制团体的强烈不满和尖锐批评。其中一个游说团体在报纸上刊登了以“9·11恐怖分子苦等9·13(到期日)"为通栏标题的整版广告,当中的一张图片描绘的是本·拉登手持AK-47冲锋枪和"基地"组织训练手册,要求恐怖分子搞到进攻性枪械。从最新的一项民意调查来看,68%的美国人支持延长进攻性武器交易禁令。在治安一向不够好的洛杉矶,一位警察表示,“这很讽刺,在美国,人们可能比伊拉克的抵抗分子拥有更多的武器”,而“随着攻击性武器禁令的解除,我们的街道、家园、市民和警察都将面对更大的危险”。

  

警察的担心和感慨虽然出自自己的切身利益,但也道出了美国枪械泛滥成灾的实情。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哪个大国是“全民皆兵”的话,那么,肯定是非美国莫属。没有人能说清楚美国民间有多少各类枪支,最保守的估计也在几千万枝,有人甚至认为在一亿枝以上。在谈到枪支管制的难度时,人们常常把问题归咎于枪械业利益集团的无所不能,但实际上,主张管制的利益集团也非等闲之辈,否则也不会有本文讨论的这个禁令和前面精彩的广告。问题的关键是前者有美国宪法这个尚方宝剑撑腰,被称为《权利法案》(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的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民众的持枪权。其潜台词常常为人们所忽略:承认武装反抗政府的潜在合法性。在当时美国的制宪先贤看来,既然1776年反抗英国暴政的革命因为殖民地人民有枪而成功,既然没有人能够保证新政府永远会遵守它与民众的契约,那么,新生的共和国就必须保证民众拥有武装反抗暴政的基本权利。看来,自由必须付出各种各样的代价,在美国,这个代价便是枪支的泛滥成灾。

2004-9-17

进入 任东来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克林顿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学读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333.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