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件普通人都有能力也必须经常去做的事情,阅读能帮助造就“精明的公民”。文艺复兴的基础之一便是对古典的重新阅读,伊拉斯谟、蒙田都是精明阅读的典范。
今天,在公民社会健全、公民文化发达的民主国家里,阅读是一件普通人都有能力也必须经常去做的事情,但是,在西方,这样的阅读历史还并不是太久远。具有 独立意识的普通人的阅读,它是在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尤其是宗教革命之后才慢慢发展起来的,起先只是与宗教自由有关,后来才渐渐涉及政治自由。宗教改革把 阅读圣经的工作交付给普通的信众,使他们不再只是驯服顺从地接受少数人所规定的圣经真理。从此,所有的信众都可以也必须平等地阅读《圣经》,对他们来说, 自由的阅读才是通往自己信仰的唯一必经之路。造成最初阅读不自由的是文字的障碍。中世纪以来,文字书写使用的是拉丁语,而人们在生活中使用的则是方言(本 地语言)。1516年伊拉斯谟把《圣经》从希伯来文翻译成希腊文,1534年后,路德又用伊拉斯谟的这个译本的第二版(1519)将《圣经》翻译成德文, 这个普通人都能够阅读的圣经文本于是成为宗教革命的武器。
在路德之前,欧洲已经有了《圣经》的方言译本,第一本荷兰语新约全书于 1526年问世,几年后又译成瑞典语,首版的法语圣经发行于1530年。路德宗教革命对方言圣经有着明确的阅读目的,这个目的本身就是革命性的,它使得后 来的圣经方言译本阅读成为一种具有新教特色的、与以前不同的圣经阅读。普通人能够用自己熟悉的语言直接阅读《圣经》,并且通过独立的阅读,来自由地建立自 己的“信仰”,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它打破了教廷对《圣经》阅读的垄断,也改变了“信仰”的本质内涵。
建立信仰是路德新教的核心,路 德很早就得出结论:人的本性是悲惨、有罪的,“灵魂充满罪恶、死亡和天谴”,身体被“邪恶肉欲”所玷污。由于人的罪恶,个人没有能力认识上帝:由于这种无 能,人的理性理解上帝的能力也是有限的。相反,人们必须依靠信仰来认识上帝,获得救赎。单单依靠善举或其他个人行为是不足以保证获得救赎的,有必要完全信 仰上帝。个人阅读圣经成为建立和保持信仰的必须条件。
路德批驳教皇不谬性,断然否定教皇是解释《圣经》的唯一权威。他说:“每个受过洗 礼的人都可以宣称他已经是委身于上帝的神甫、主教或教皇,即使某个具体人物可能并不适合担任这种职务。”而且,《圣经》文本表明,教会不止是一个人,教皇 不等于教会,人民才是教会。因此,所有教会成员都有权力……来召集宗教会议,投票决定教义问题。“个人阅读《圣经》因此也成为有效宗教参与的必要条件。”
宗教革命使得基督教摆脱了教皇教廷,成为一种名副其实的人民宗教,由于普通人对《圣经》的阅读,基督教成为一个建立在文字(圣经)阅读和解读基础上的新 式宗教。在新教中,阅读所起的作用不仅是坚定每个人的信仰,同样重要的是,平等的个人阅读帮助信众群体确立了一种共同体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平等关系。对于 这种具有公共意义的私人阅读,有历史学家写道:“路德重新设定了基督教的性质。他将教会设想成由相对平等的成员组成,会众是教会的基础,教会统治者的行动 权威来自教会成员的授权。所有这些论证都意味着政治上的平等、宪政主义以及关于政治权威有赖于人民之同意这种信念。”
当宗教阅读的个体 自由扩展到其他阅读和知识领域之中的时候,阅读还能帮助造就“精明的公民”。阅读不一定产生精明的公民,但没有自由、独立的阅读,那就一定不可能有精明的 公民。文艺复兴的基础之一便是对古典的重新阅读,这个时期的许多思想家都是精明阅读的典范,伊拉斯谟、蒙田是其中的翘楚,而马基雅维里对李维《罗马史》的 阅读则更是让我们看到,对于共和的健康存在来说,“精明的公民”是多么重要。同样也可以说是文艺复兴思想家的霍布斯(1588-1679)在《利维坦》中 说,一旦政府建立起来,所有对契约表示同意的人都将成为臣民,霍布斯偏爱公民权,但他也是个现实主义者。他看到,并不是所有的公民都对什么是公民权和任何 运用公民权有足够的了解。他说,如果订立契约的民众没有思想,没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也就是像马基雅维里所说的“冷漠被动大众”那样),那么专制主权者(尤 其当主权者是一个人时)就会以不正当的方式采取行动。主权者的专制行为逾越社会契约的规定,但却不会有“精明的公民”站出来反对他。用马基雅维里的话来 说,这就是人民的腐败,而人民的腐败则是共和国衰败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