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蕴晖:胡绳龚育之谈编写党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90 次 更新时间:2011-06-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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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蕴晖  

胡绳,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历史学家;龚育之,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共党史学家。当今中共党史和国史学界,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和对党史、国史的把握,胡绳、龚育之二位是当之无愧的大家。

2010年6月19日,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指出:党史工作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全面记载和反映党的历史”,要求“深入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使党史成果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回顾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胡绳和龚育之二位主持编写建国后党史所提出的指导原则,正是中央上述意见的最早体现。

一、以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观点笼罩全局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1949年至1978年的重大历史事件作了结论。可以认为,这反映了当年党对自身历史的认识水平。

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确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引发了人们对我国社会主义历史的反思。因此,1988年11月4日,胡绳向中央党史研究室的同志谈编写建国以后的党史时指出:“我们党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是六十多年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践结合的第二次大飞跃。虽然这个理论还不是那么完备,但一些基本观点是站得住的。我们现在应当从这个理论的高度来回顾党的历史。”(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通讯》总2期1989年1月25日)可以认为,胡绳的这个意见,对推动党史研究和编写工作的前进,使之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由胡绳主编;龚育之是建国头十七年的主笔。这本书经中共中央党史领导小组批准,胡乔木给予高度评价,亲自为书写了题记。但这是在1992年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以前的事。中共十四大进一步确定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表明,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又大大前进了一步。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共党史的研究和编写,如何以1981年的决议为指导,又符合党已大大前进了的认识,即在《中国共产党七十年》的基础上,又有所前进,就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1994年9月,胡绳在西安就有关社会主义时期党史编写问题向有关人员谈话说(大意):

编写社会主义时期的党史,应以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为指导思想,这样才能有笼罩全局的气势。也才能体现出九十年代党史研究的水平。

关于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离开经济建设的严重教训,胡绳认为,一方面是由于没有能够清醒对待国际国内的某些事件;另一方面又与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有关。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从建国之初,就摆在了党的面前。

过渡时期总路线,就三大改造的具体途径来说,是有自己的创造,但就要建立的社会主义样式来说,则是苏联模式。这一选择,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所说,是“有它的历史由来”的,“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不能把它说成客观规律的反映,不能绝对化。

党从1956年开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思想,以至政策。但何以没能坚持贯彻下去,以至很快又走回头路。这显然与当时对苏联的经验教训只限于具体政策,而未能从总体模式上看其弊端有关。而更重要的是,由肯定斯大林的历史功绩转向了肯定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反修防修问题的提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十四大报告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从1957年起的二十年间出现的错误,主要都是“左”。我们将探索成就放在上述限度内来阐述,就可以使二者辩证统一起来。

十四大报告中说,“我们从历史的比较和国际的观察中认识到,我们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正确的”。

胡绳说,我的意思是想说明:

“对建国头七年、‘文革’前十年的正确方面、成就方面,不要说得过满、不要过高、绝对化,这样前后连贯起来,就可以显现出历史的比较来。不然就使人感到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或者是强词夺理,难以服人。”

这一番话表明,胡绳要求编写建国后的党史要立足于党在上世纪90年代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水平之上,即以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笼罩全局,历史地、实事求是地把1949-1978年这段历史讲清楚,使之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这就必然涉及这段历史中的一个敏感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年新民主主义纲领的实施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胡绳说,过渡时期总路线,三大改造的提出是“有它的历史由来”的,“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不能把它说成是客观规律的反映,不能绝对化。这就是胡绳要求把握的分寸。(1994年10月4日龚育之传达胡绳在西安关于建国后党史编写的谈话——录自林蕴晖笔记)

二、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

胡绳有关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笼罩全局的思想如何落实,对具体执笔者来说,显然不是易事。龚育之先生对此多有指示,重要的一条是: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

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是要严格从事实出发。

关于建国后的历史分期,很长一个时期,习惯于把建国头三年称之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有人把从1949年到1956年这段统称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龚先生主张把建国头三年和后四年分开,头三年以“党的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的实施”立编。其根据是:头三年和后四年,在主要任务、指导方针、基本政策等方面确有不同特点。以1953年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为界,能比较客观地描绘出两个时期的历史原貌。过去把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或《共同纲领》的新民主主义性质完全淡化的做法,并不合乎历史实际。因此,重新强调那个时期纲领的新民主主义性质,首先是还原历史原貌,也同今天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有某种更自然的联系,而不简单是个划分时期的技术层面的问题。(《龚育之论中共党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4页)

关于确认新中国成立头三年,中国共产党实施新民主主义纲领的历史,胡乔木在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对历史决议的说明中曾做过专门的解说,他指出:在1949-1952年中,中央从来都是讲新民主主义,否则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就从来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了。……如果不是这样认识问题,就会损害1940年《新民主主义论》发表以来直至1949年《共同纲领》通过并加以实行的党的信誉,使党陷于在根本理论上自相矛盾的地位。(胡乔木《关于〈历史决议〉的几点说明》1981年5月19日《胡乔木谈中共党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4页)

胡绳对龚育之的观点是完全赞同的。胡绳本人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的长篇演讲中说道:“到了1953年,事情有了改变。那时说,社会主义革命从1949年已经开始。其实,这个说法不大能够服人。毫无疑问,人民共和国从一开始已经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有了国营经济,这就是有了社会主义经济因素。而且共产党取得政权就是重大的社会主义因素。但是,这跟社会主义革命是两回事情。建国时,在《共同纲领》中不提社会主义,当时认为必须有相当重大的社会主义步骤,才是社会主义时期的开始,在这以前,是新民主主义时期。”(胡绳《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1998年12月26日《胡绳全书》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页)

历史是要接受检验的。从1949年建国到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前,中国共产党实施的是新民主主义纲领,已经是不可改变的历史事实。在历史分期问题上,龚育之先生坚持从历史事实出发,并认为那种把领导人个人曾经有过的说法当做不可改变的结论,是不可取的。

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是要写出当时的历史环境和氛围。

龚先生以“大跃进”的发动为例说,要描述1957年以后上上下下抱着很大信心、很大希望,酝酿“大跃进”,发动“大跃进”的状况。要把当时“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如何在那么一种政治背景下、在那么一股潮流下发动起来的,写得比较具体一点,让人知道“大跃进”是怎么一回事,而不在于花太多的笔墨。作为通史,既要写大轮廓,又要给人一些具体的感觉、感受,对于后来人,一看就大概知道历史是怎么过来的。

所谓站在时代高度看历史,龚先生指出,从历史决议和《邓小平文选》二、三两卷的论述看建国以来的历史,就是现在的新高度。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写过去的历史,不是去任意改写历史的原貌,而是对历史的原貌和历史发展的实际脉络有更清楚的理解。(《龚育之论中共党史》第436~437页)

在书稿的写作中,站在时代高度看历史,比较突出的是如何以初级阶段理论看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龚育之在向胡绳报告对这个问题的写法时说:

“我们觉得现在写这个问题,要有所前进:

1.把酝酿提出总路线的进程,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思考’这个标题加以笼罩,突出地反映总路线与原来设想有所不同。

2.明确指出:由原来经过十到十五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再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改为从现在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十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完成,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特别是以后随之而来的加速过渡的改变,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3.指出在提出总路线过程中,毛泽东对‘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批评,从理论上和政策上把向社会主义过渡搞社会主义改造,同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对立起来,实际上把继续搞新民主主义,看成就是搞资本主义。这同我们党过去对新民主主义的论述和宣传,是不协调的。

4.指出总路线的制定,与学习苏联、照抄苏联的过渡时期理论和社会主义模式,有密切关系。这有历史的必然性和积极作用,又有历史的局限和消极影响。当时强调学习总路线要结合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九至十二章,从而在思想理论上形成了一个观念,以为社会主义就是苏联模式。‘历史的发展表明:无论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当做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还是把苏联社会主义看做唯一模式,都不利于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来探索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目标和道路。’”(《龚育之论中共党史》第466~467页)

对这部分稿子的写法,胡绳表示了赞同,同时指出:

总路线的提出不是迟早问题,而是根据中国的现实,是应当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的继续发展,还是应当尽快消灭资本主义的问题。毛泽东当时认为已有可能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而直接搞完全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这是脱离中国实际的。(林蕴晖《胡绳晚年对新民主主义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考拾零》《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143页)

上个世纪80年代,邓小平多次向全党指出:“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7页)最重要的一条历史经验,就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如何认识过渡时期总路线,正是以邓小平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从源头上的反思。

三、站在党的立场写历史和站在科学立场写历史

龚先生十分重视党史编写工作的严肃性。作为指导原则,他着重强调:要做到“站在党的立场写历史和站在科学立场写历史”的统一。龚说:“站在党的立场,就是遵循党的基本理论的指导,就是遵循历史决议和《邓小平文选》关于党的历史的论述的指导。”“党的立场同尊重历史事实、追求历史真理的科学立场从根本上说是完全一致的。”(《龚育之论中共党史》第436页)基本思想是既要遵守党的决议、党的宣传纪律,又不能躺在决议的“本本”上无所作为。要做到追求真理和遵从决议、服从真理和服从决议的统一。党性原则包含这两个方面,缺一方面就是党性不全。

对什么是党性,龚先生有过专门论述,他说:“何谓党性?遵守党的决议,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党的纪律,这是党性的极重要的方面,没有这个,党就不成其为统一的有组织的有战斗力的政党。但这不是党性的唯一要求。党性是有丰富内容的。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批评那种以为只要遵守既定的‘本本’就无往不胜,躺在决议上饱食终日,空洞乐观,所谓‘无产阶级就是这样’(无产阶级党性就是这样)的错误思想。他说,这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这思想路线,应该属于党性的要求吧。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又说:‘没有科学的态度,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态度,就叫做没有党性,或者叫做党性不完全。’中共中央在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中还说:主观主义作风‘是党性不纯的第一个表现’,实事求是是‘一个党性坚强的党员的起码态度’。这是对‘党性’下的科学定义。”(龚育之著《党史札记》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1页)

编写建国后的历史,要做到“党的立场”和“科学立场”的统一,突出反映在对历史发展经历的曲折过程在叙述中如何把握好分寸,这在“文化大革命”前十年的部分尤为重要。对这个敏感问题,龚先生指出:“关于这个十年的总评价,要把成绩讲充分,把人民在奋斗、党所作的努力如实地写充分,而且从经济建设、经验积累、干部成长几个侧面讲充分。失误不要渲染,但也要如实地讲透。不是说成就是主要的就大体都很好了,还是有两个侧面,两个趋向,造成过很大损失,‘左’倾错误有起有伏,伏而又起,愈演愈烈,终于占了上风,酿成‘文化大革命’。‘文革’前的‘左’加上‘文革’的极左,构成二十年‘左’的错误。”(《龚育之论中共党史》第472~473页)无论是成绩或错误,都要实事求是,不避不讳。既不用成绩遮盖错误,也不因错误而否定成绩,这就是党的立场和科学立场的统一。

由上可见,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的时候,重温胡绳和龚育之二位党史大家有关中共党史编写指导原则的论述,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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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炎黄春秋》2011年第6期 ,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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