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以来,我一直想写一篇文章,关于辛亥革命,关于辛亥革命在中国100年后为什么不可能的问题。但有些判断一直停留在直觉和感觉层面,不能有更坚硬的支撑。直到2011年5月26日,伴随着抚州爆炸案一个具有警示意义的蘑菇云出现。但足以能够佐证我的判断的,不是这团爆炸的蘑菇云,而是比这蘑菇云更加壮观和宏伟的另一种政治权利蘑菇云,在微博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壮丽展开--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窃以为,对这一巨变的性质以及其未来对于中国的意义,公众虽然有所感知,但却可能还未在学理层面得以更严密的论证和厘清,我以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来理解这一次公民参选的意义,以及,解释这种改变为何在社会基础层面是不可逆的,也是必将使得未来中国注定能够走出历史三峡的原因机理之所在。
公民参选并不突然,而是自由演进中的自发秩序,是人之行动而非计划的结果
相信很多人心头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何公民参选一夜之间在中国大地上生发?为何之前在无数次的被拆迁、自焚和公共事件中,虽然也看到过许许多多公民社会的萌芽,却不能展现出这次公民参选的突变?为何在黑暗中、在绝望悲沉中,在无数学者绝望的判断中,自焚者的鲜血淋漓所积蓄的愤怒,会化为这样一种光明、健康、有理性、有勇气、有担当的公民实践?为何对于权力的重重怨恨,会化为这样一种妥协的、在既有框架内的修正和改良?
其实,如果用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去理解,这样一种转变并不突然。就在抚州爆炸案发生前的半个月,我曾经去北京某茶城买茶叶,在那里认识了一位滕州的山东老乡。这位老乡芳龄40,是一位从没有上过大学的家庭妇女,其丈夫是一位有心出家的国画家,目前在杭州学习书法。她在茶城有一家装裱国画的小店,店中常常无人光顾,她就一个人学习练工笔画。我见过的两幅,就在她店中的一个角落,一株绿色参差的藤萝,一株深浅不同的海棠,皆工巧而娇媚,尤其配色,其精致繁复的程度,让我这个对工笔画从不懂得欣赏的人也惊叹不已。沉静寡居的这位同龄女性所展现出来的这种精巧,让我惊叹之余也不禁令我思索,是什么原因,让这个本来养猪养鸭的家庭妇女,对抗丈夫的决绝离去、对抗生活的庸常无意义、对抗自己的知识贫乏,而展现出这样一种惊人的扩展能力?
思来想去,除了不断扩展着的深化的自由,自由的市场扩展带来的更多选择机会和能力扩展,别无其他可能解释的路径。而这一工笔画的出现,和今日公民参选人大代表的出现,皆属于这一中国自生自发秩序“涌现”现象的无数个别,其性质并无不同。
自1978年改革开放于33年来,许多人一直以为(包括我自己在去年第六届哈耶克年会上的《论正义之为市场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一文也这样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到后期只有经济改革而无政治改革(尤以89之后为最),并由此推出政治改革可能会进入锁定的绝望结论(诺斯在《violence and social orders》一文中也有类似的判断)。但其实仔细察之,则中国的情况颇不相同。进入改革锁定的一个必要条件和衡量指标,是一个社会自由扩展的深度和广度,在那些没有自由生长、扩展之深度和广度的社会,由于权力本身的强力控制,锁定是可能的。但在中国,由于33年来的自由扩展秩序已经达到相当复杂化的程度,其政治过程必然走向解锁,而不是锁定。
首先,自由是一个整体。不能说,人们在增进了经济选择机会的自由同时,没有政治权利的增进。实际上,当一个民营企业家冲破市场的阻挠去寻求任何一个创业机会的时候,当一个在城管的驱赶下四处躲藏的小贩去售卖他的产品与服务的时候,一个在强拆的挖掘机下搭起窝棚的抗拆者,他们本身拓展和增进着的,既是经济自由,也有政治自由。自由不是可以清晰分割的一种东西(正如耶林所说,权利抗争中蕴含着尊严),人们其实很难分辨,那些貌似是为经济争自由的活动,有多少是经济理性的成分,又有多少是对权利尊严的捍卫。
自由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但有利于打破“政治改革进入僵化锁定,暴力和混乱将是可能的结果”悲观结论,也会带来人们对自由扩展能力的信心。民营企业家打破国企垄断的过程虽然几经周折,但即便在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的那一年,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统计,其增长和对税收的贡献,仍然优于全国企业的平均增长,更大大优于国营企业的增长。这个结论是我从中小企业协会秘书长陈永杰先生那里听到的,要知道,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中国当年的出口出现了大量下滑,但尽管有如此之大的冲击,尽管有国营企业的垄断挤压和税收制度的不停抽血,在民营企业无数艰辛的突破和增进当中,成绩依然让人叹服。
如果我们能够理解上述成绩的不可能性,如同我们能够理解一个农村妇女在面临被丈夫抛弃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如被命运的石块压住的小草一样倔强生长的可能性;如果我们能够理解,一个民营企业家即使面对杀头的危险也要创业和壮大事业的话(如戴国芳);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理解,面对政治的僵局和牢笼,面对死气沉沉的政府权力嚣张荒诞的秩序,公民们就一定能够想到办法,在自焚、抗争性政治的屡屡试错之后,找到一条解决政治僵局的出口。自由的本能如此顽强,人们从未在绝望中放弃寻找和拓展自由的机会;自由的扩展如此广泛,以至于当自由的扩展进入到一定程度之后,必然会出现一种“涌现”现象,也就是说,这一结果是在无数的社会分工、无数的自由扩展和合作中突然出现的一种极其巨大的繁荣。这繁荣所呈现出来的结构和秩序不仅是经济数字的惊人,还有公民在既有的宪政框架之内勇于承担公共成本的种种表现。就像一座花园虽然经过冬天的严酷,但一旦在春天的阳光雨露的滋润下,必然会绽放出满园春色一样,这种自由的涌现效应也会随着自由的生发而必将到来(看看竞选宣传画和无数涌现出来帮忙的公民们就知道,这一惊人的繁荣和合作目前还只是刚刚展露其一角)。
自由的扩展不依赖于任何组织和计划者。这种公共领域的繁荣和欣欣向荣之所以能够出现,主要是因为导源于这种自发秩序。也就是说,导源于真实世界的公民参选人大代表事件,并不是某一个计划者、某一部委有意识计划的结果,而完全是“人之行动而非计划的结果”,是社会中的自由生发到一定程度的自然涌现,是自由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喷涌,远非人为设计所能及。
如果我们接受自由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去审视33年改革开放就会发现,尽管在个别的年份和个别孤立的事件中出现了自由的约束加强的现象,但就基本方向而言,仍然是一个自由拓展的过程。中国的政府在一步步加大财政收入的同时,权力是在一步步收缩的。尽管许多部委的实质权力之手伸向了市场中的细微部分,但遭遇到的微观抵抗也前所未有。
仅以土地制度为例。土地国有理论、土地批租、征用制度为今日政府大规模的侵占农民土地和城市市民土地提供了天然理由,但是,无论是对于农村土地征用的反抗还是对于城市拆迁的反抗都已经达到了空前激烈的程度。正在修改中的《土地管理法》和已经修改过的《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虽然在保障和落实公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方面收效甚微,但不可否认,政府至少在法规层面已经做了权力让步。这本身就是政治博弈的过程及其结果。相信如果问题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社会自身就会提供像今日公民参选一样的工具和图景--毕竟,捍卫一己之私有权利,在今日之中国已成全体公民之共识,概与百年前辛亥革命时之风,大不相类。
再以言论空间为例。今日之言论空间虽然压缩至极限,但推特和微博提供了自生自发秩序中另一可贵的自由扩展工具--毋宁是说,微博本身就是自生自发秩序的一部分。在微博中,言论往往多而散漫,看似复杂无序,但经过一段时间人们就会发现,这一治理秩序目前相当良好,甚至催生和诱发了今日公民参选--李承鹏今年终于宣布参选,有多少是出于网友们的鼓励和激将,不好衡量--微博这一治理秩序的功能恰如在蜂群中的蜂蜜,这一甜蜜的果实既是结果,又是诱因。
如微博一样的自生自发治理秩序在更广阔的社会和经济领域也已经广泛存在。农村妇女的工笔画导源于市场的需求刺激,政治产品的生产同样导源于人们的需求刺激。这一需求的刺激为何传导到某一人耳中、心中并化为行动,人们并不知晓这一知识。但人们所能看到的现象和结果却是,正是蕴涵于市场中、自生自发秩序中一只看不见的手,用将无数的人们自觉自愿地组织到一起,分工合作,并呈现出一种可欲的治理秩序结果。而对那些正走在半途中的治理过程实践如公民参选等,其未来呈现的方式和结果,人们也并未完全知晓,只知“要这样干”。
只知“要这样干”,不同的个体拥有不同的动机和个别性的需求,继而通过市场的分工合作来完成不同人们的不同个别目的之间的协调,正是自生自发秩序的核心要义。没有一个伟大的人物在背后指挥。没有哪一位神人是今日现象之导师。即便在之前几年有过一些个别化的探索,但是那些既有的经验虽然可以参照,但仍然不足为凭。人们凭着市场中的需求和偏好就可以完成这一秩序的达成。没有竞选纲领,没有关系;没有法律知识,没有关系;没有竞选班底,缺乏社群基础,也没有关系。正如那个农村妇女没有任何关于工笔画的知识储备,仍然能够通过自我学习和模仿、探索也能画出杰出的画作一样,市场中的丰富供应主体将为人们的实践和学习提供丰富的供应和参照。而关于谁将是舞台上光芒灿烂的胜出者,或者经过曝光成为具有污点的竞选者,或者这些竞选者将要经历怎样的成本考验,人们对此也茫然无知。然而不要紧,因为人们经过33年的自由扩展,已经本能地知道“要这样干”。
自发秩序依赖于合作和多中心治理,革命论可以休矣
自发秩序的另一个标志是分工合作。无数的人经由市场看不见的手之调节而自发组合,同时进行合作。而合作的概念,有利于我们廓清革命的消极作用,以及看清把未来指望在革命之上的不可能性。
合作在这里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就某一具体现象而言,比如公民参选的具体过程中,广泛的合作是清晰可见的。无数有公共意识的公民在进行自觉地分工合作。有人要参选,有人愿意提供法律支持,有人愿意提供经验参考,有人将所有人的资料进行整合与分析。人们自觉自愿地为此事努力和效劳,并无半点不甘或怨言。
在单一思维的经济学家眼中,市场合作之所以可能,完全是基于“自利”。斯密正是用这一理论完美地解释了分工合作的巧妙设计。但其实,如果不能把“自利”的“利”之概念扩大化,成为百无一用的“效用”,这个假设就不能完全解释市场中的分工合作。公民参选的那些助选者很多是贴钱贴时间在帮助另一些公民。公民行动的动机,可能是利益,也可能不是利益,而出于一种构建自发秩序中的个体感知和主动选择。人人都知道构建好的未来有利于每个人的利益,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不用废话。这些可以默会的“共同情感”或“共同感知能力”,构成了人们行动的动力之一。为了许一个更加明确的民主未来,人们的不同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表达和博弈,人们愿意为此奉献。
这一解释,可以有助于人们理解为那些将来可能背负巨大个人成本的参选者和助选者的复杂行为。猜测一个具体的行动者的动机是徒劳无功的,可能观察的只有行动。行动体现意义,在未来的无数行动者中,有好有坏,有高尚有卑鄙,但各自不同的动机并不能带给人们否定行动意义的理由。能够否定的只能是个人行动,这也提示那些参选者,行动中的每一步都要彰显宪法的尊严,都要符合程序正义,也必然要经受公众的检验。
但合作还有更广泛的内容。在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原理中,有另外一个作为对立面的秩序,就是人造秩序。自生自发的秩序对应的实施主体是某一社会群体中的无数个体,人造秩序对应的实施主体是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计划行动者,后者常常被用来指称那些充满计划冲动的政府。如果说自生自发秩序是由无数公民在拓展自由的过程中构建完成的话,那么那些计划者,由于其粗暴的干预,足以对自生自发秩序造成毁坏。比如货币超发对经济秩序的干扰,比如计划的国企价格垄断对于市场的干扰,以及在政治、文化等多个层面的行政暴政和干扰等等。当这些计划者足够有权威的时候,这种干扰就达到了几乎完全颠覆自生自发秩序的地步--比如中国历史上的文革时期,就出现了这样的状况。但是,任何一个、或某些以为无所不能的计划者所造就的人造秩序必然失败,而被自生自发秩序的恢复和重构所驱赶--这也就是文革行至1978年必然要进行改革开放的原因。从具体的经济层面解释,是这一计划经济所带来的物品匮乏已经不足以维持整个社会的基本需求和生存,但从更广泛的政治和文化诸领域来说,何尝不是这一人造秩序的无能已经不足以维持整个社会秩序的一次反动。只是经济现象特出、人们在改善社会选择时,从理论解释上比较安全和相对可行而已。实质上,真理大讨论是对默会的“共同情感”的一次公开表达,改革开放不过是在行动层面改变计划经济、放开市场自由的一种上下一致的公共行动。
如果把改革开放视为自生自发秩序对于人造秩序的驱赶和恢复,那么,就可以理解被驱赶的秩序制造者的无奈、纠缠和不甘,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反复是如何可能。只是市场的自发力量实在顽强,比如,尽管现在中国的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一直以高于GDP两倍的速度运行,尽管中国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但中国社会如今并没有崩溃,相反,在很多社会生活的微观领域,人们的权利不受干扰的那些众多领域中,比如一个市场上的绘画提供者,其生活反倒呈现出无比欣欣向荣的特征。
也正因为自生自发秩序的涌现力量如此强大,人造秩序所带来的正义观念的缺失、信仰缺失、以及屡屡洞穿底线的信任危机和各类突发事件,仍然不足以颠覆整个社会。因为在那些相对市场化的领域中,广泛的市场交易行为和广泛合作,一直在坑坑洼洼中不断起到修补和完善秩序的功能。这样也才可以解释,为什么就在混乱无序、交易失衡、道德崩溃的边际上,出现了无数的公民行动,从厦门PX的散步到上海大火的集体献花,再到微博公民的崛起和参选公民的涌现,这一系列的行动,无不彰显出自生自发秩序的强大力量。能够让人惊叹这一自发秩序为何如此顽强和具备自我恢复能力的另一个生物学的例子,是蚯蚓和人们的伤口自自愈:如果我们相信被斩断身体的蚯蚓可以自我恢复,如果我们相信生理上的伤口可以自我恢复,剜肉可以补疮,为什么对社会这个大机体的自我恢复能力这般绝望?人类一次次毁灭于灾难之中,未来也必然走向毁灭,可是人类也会记得,在本能的机体扩展中,人类社会具备基本的自我康复能力--而这,正是自生自发秩序的本能力量之源泉。
不论是文革中的资本主义尾巴,还是如今的公民参选,都是这种自发秩序自我回归、本能扩展的一种体现。在文革中人们仍然有小食堂,有私有一隅的顽强抵抗。而在改革开放33年之后,这种社会自身的自由康复能力之顽强巨大,甚至已经达到了人造秩序所完全不能比拟的地步--如果不是私营经济和公民的无数努力和创造在支撑着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目前财政的汲取能力和对正义的颠覆能力,中国社会早已崩溃。而在无数崩溃论中出现的公民参选,以及未来可能公民参选会被绞杀而出现的更多公民参与和政治表达方式,正是自生自发秩序必将替代人造秩序的一个重要表征。
回到合作框架中来。哈耶克在设立人造秩序和自生自发秩序的时候,是将人造秩序作为自生自发秩序的对立面来处理的。但其实,任何自生自发秩序之中,都必须包含一个人造秩序的前提,或者说,足够包容的自生自发秩序,不妨把人造秩序看做人类不能克服证明其伟大正确的一次次努力。中国的历史一直是“圣王”和“贤能”们(当然事实上多数时候是昏君和屑小)彰显其计划、改造、塑造社会能力的人造秩序与每一个甘心或不甘心的个体塑造自生自发秩序的博弈之历史。西方历史也是如此,以至于奥古斯丁发出“人们还会有贤君与昏君的概念区别,这真是一个笑话”的浩叹。在奥古斯丁眼中,人类的治理秩序若离开上帝,人间的政治缔造者无论贤愚,那么任何对其治理水平的评价都是一个笑话。必须承认的一个前提是,奥古斯丁眼中的上帝之脑,颇类于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其实上帝的智慧在人间无不显现,但从未通过一个类似上帝之人的口吻说出。能够说出的这些上帝秘密的法律,只能由自生自发的秩序去寻找和发现,而人造的秩序概不能也。
但人类的愚蠢难除,人类挑战上帝的冥顽难尽,人造秩序也已经是自生自发秩序恢复和重建的一个事实性前提。人类已经有愚不可及的专制政府存在长达数千年之久,也有无数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的精英存在了数千年。这些人类的政府和精英,都是自生自发秩序包含在内的一个构成部分,这些人造秩序的制造者和偏好人造秩序的人们,不是独立于自生自发秩序和制度之外,而是自由秩序展开的前提。如此一来,这些精英计划者就如我们对待传统一样,不能从社会机体自身分割开来--人造秩序、传统、政府并不是天外之物,虽然这一秩序有悖于人们对自由的寻找和扩展,但这些计划的欲望和实在的计划与对生活的切割,已经构成了我们恢复自发秩序的前提。我们无法抛弃传统,人类无法抵制改造社会的欲望,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真实不完美、充满缺憾的世界。
用这样一种保守主义和复杂系统的思维,就可以理解,人们为什么在自生自发秩序中必须包含旧有的计划者,作为分工合作的一部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实际上,在公民参选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党员,甚至有令人怀疑的五毛,但这些都不足为虑,甚至,这是我们恢复自发秩序和构建未来之必须前提。
旧有的法国大革命的悲剧和中国历史上的无数次革命,包括辛亥革命的悲剧提醒我们,一种想要跟过去决裂、跟传统分手、用治理更有效的智者与贤者取代昏庸无能的计划者的思维是十分错误的。这样的思维仍可屡屡见诸我们的生活实践--小到不私奔不足以构建美好婚姻的私人之事,再到不激烈、不咒骂现有计划者不足以显示非五毛的争论,再到不革命、不决裂、不流血不足以救中国的言论,无不彰显着这样一种简单化和对立化的思维。这样的思维潜藏至深,常为我们的理性所难知难察,但这样的思维,绝不足以在合作中重构一个合理的可欲秩序。
常常有人不能理解“我没有敌人”的要义,但这种保守主义思维的幽微之处就在于,要视既有的计划者为合作者,在这个恢复中的自生自发秩序中,不可能将这些人排除在外,事实上也不可能排除在外,因为那些体制内的计划者,同样是我们的家人,同学,伴侣,情人,手足。计划的体系运行既久,体系中当然大量藏污纳垢,但是,清除整个社会的污垢和还社会以康复的健康能力,不是截断身躯而是包扎,不是爆炸的蘑菇云而是在增量的民主中寻求共识和合作,只有这样,这种共识和合作才可能是持久的,并且是和平的,可欲的。当然,在包扎过程中有诸多不义将被掩埋,但是,这是自生自发秩序回复的成本,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是否能够通过无数合作构建出一种合理的、理性的、可欲的治理方式的必要成本。同行杨海鹏曾经在微博中说,“如果继续改革,许中国一个未来,我可以放弃个人仇怨。假如我们有社会和解法案,宽容法,我甚至可以用生命,保护那些曾经在我妻子身上作恶的人,承受嫉恶如仇者的唾骂”,也体现了这无上的理性。
但合作是双方的,取决于双方的努力。人造秩序的计划者必然不甘退出,但自生自发秩序一旦开启,便再无回头路。中国开启自生自发秩序之路并非始自今日,而是始自33年前,甚至更早的文革之秩序扭曲到无法运行地步的时候。33年改革开放铺就的不是一条通往经济开放的小径,而是社会个体自身构建自由秩序并扩展的大路。在这一33年的铺路过程中,海量的信息和知识得以分享,公民的心智和个体自由的程度得以扩展,包括权力垄断者在内的计划者们业一同分享着整个社会的心智进步和心智构建。在此一过程中,自生自发秩序覆盖人造的秩序没有悬念。但如果计划者不选择主动在合作秩序中分享这一构建过程,自焚和抚州爆炸等类的人间惨剧就将增多和延长,并且,不能改变自由秩序的恢复和重建本身。因此,只有合作才能迎来深久的宽恕和和平;只有通过广泛的合作,甚至妥协,这个社会才能恢复并解决目前无数的悲剧死结;也只有合作,中国凡几千年之变局也才会顺利地诞下一个健康的未来。
辛亥革命与公民参选的巨大不同,在于个人自由和集体思维之间的区别,以及手段论与目的论之间的区别
辛亥革命经今凡一百年矣,而其阴影和遗产仍丰富地影响着现代人的思维,但基于个人自由扩展的自发秩序,却会用自身的调节能力,来完成这一秩序的自我恢复,不再借助革命这一要命的工具。
100年前的人们,在其思维中首先有一个概念,就是“清政府不行了,要建造一个新政府,设立一种新制度。”但新制度未及到来,在革命性的刺杀摄政王、辛亥革命第一枪、无数的军阀混战之后却迎来了更加灾难的治理过程,这是为什么?
100年前的人们思维中,首当其冲的一点假设是,只要推翻清政府,新社会和新制度必将到来。英雄乃吾辈,吾当然可取而代之,从而,一个计划者取代另一个计划者,而不是一套新的基于维护个人权利的新制度,取代旧制度。袁世凯之复辟机理约略如此,军阀割据和国民党政权以及天翻地覆慨而慷的文革暴政又何尝不是如此。世界上没有无所不能的领袖,没有全知全能的可以替代神的人,来替代生活和社会中的无数主体来完成人间秩序的构建。所有的计划者都将败给自己以为无所不能其实愚蠢无比的理性之狂妄,最后,被农民起义,被另一个独裁者所替代。构建一个合理的人间秩序,首先需要承认的,是人类理性的贫乏和能力不及。一个庞大的社会自能靠自身的自生自发力量去维系,无数分工合作和知识传播皆赖于一个以个体的动机及其实现为单元的复杂构建。尽管在1911年的清末,社会运行的基础包含了诸多市场自发秩序本身,但由于人造计划者的强大和惯性,人们对于自发秩序的理解和实践,与今日尚有着本质的不同。
市场自发运行33年来的一个巨大成果,就是给予了市场中的不同组织和不同个体以自主决策的权利。这些自主决策的权利导源于私人权利的扩张和公共权力的收缩。前者的自生自发秩序越来越壮大,而后者的空间越来越狭小,行为方式也必然会越来越规矩。如果说1978年的改革开放以释放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为端,那么当自由市场行至2007年,保护私人权利的概念和意识,就一定会以《物权法》的形式公开“被发现”出来,也就意味着保护私人权利这一社会巨大共识的形成。政府之存在的合法性,也因此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政府的存在不再是“天命”降于世间以拯救无数庶民,不是无所不能具有天然合法性的统治者赐予卑微人间的巨大礼物,而是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私人权利而生,捍卫私人权利并提供平衡私人权利争端的解决方案(司法体系)和暴力解决工具(警察),就有了区别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政之性质。中国政府在2007年已经完成的这一性质转换,目前虽然并不为所有人所察觉,但随之而来的捍卫私人财产权利、以及选择的自由、不断深化这一选择的深度和广度,就此成为中国社会此后行进的广泛共识。这与辛亥革命之初的民情基础颇为不同。辛亥革命之初,民众虽然视清政府为仇寇,但并未在政府的性质也即捍卫私人权利这一根本问题上达成基本共识。源于科举制的延续残留而变味了的精英推举的代议制度,伴随着革命性的火药和枪管,构成了扩展个人权利和还原政府性质本义的双重障碍。
而今,经过33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无数市场中实践和扩展个人自由的主体,已经不再迷信政府的能力。不是政府无所不能的计划,而是市场中分工合作的无数双勤劳的手,给予了人们如今相对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增长。甚至那些依靠政府垄断和与寻租者共舞的商人们也能意识到,没有政府的上下其手,仅凭自己的劳动提供知识和产品服务,获取财富比用租金换取利益更安全、更公平、更健康。卿本佳人,谁愿做贼?
人们也不再迷信旧有精英的救赎,冀望于个无所不能的他者来拯救人们的现实世界,甚至用于洗刷现实的肮脏和冤屈。在抚州爆炸案的制造者钱明奇身上这一点体现得尤为明显。钱明奇在微薄上用一年多的时间,穷尽了所有可以寻找的司法、新闻等救济途径之后,才最终选择了诉诸简单的私人暴力。钱云会在死于一出离奇的“交通事故”之前也经历了这样的遭遇。行使私人暴力这一最后反抗形式的人尚且如此,何况诸多在市场中、在严苛的身份歧视、地域垄断、国企垄断、行政暴力阴影下能够活出一口气来的无数市场之个体。人皆有珍惜生命、拓展自由、寻求公正之本能,人也皆有爱好秩序之天性。无数在市场中找到分工合作一隅的人们,如果不是人造的暴力过于肆无忌惮和逼人到了难以活下去的地步,或者如钱云会那样,生死之意义皆在于求个公道,人们何尝愿意做杀人之狂徒、报复之凶器,而不愿做那温柔乡中的男女,花下月前缱绻的人儿呢?只要行政等的暴力和正常的司法救济能够或得以实施,构建自发秩序之一般性规则的个体,何尝不愿意遵从这项秩序而自甘颠覆?
故此,旧有精英的权威不仅在经济计划能力的丧失上,亦且在公法失信和媒体犬儒中消耗殆尽。政治人物尤是如此。然没有神人的世界,必将是一个个公民大放异彩的世界,也必将是用选票、用意想不到的竞争秩序替代“枪杆胜出”的丛林秩序的世界,也是新的“精英非精英化”的世界。在这其中,所有政治人物胜出的唯一本钱,是因为代言了公众的利益,或者说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而不是自命为精英者高高在上的指挥和赐予。在这一竞争秩序的展开中,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从来没有什么神仙皇帝,既往的经验不足为奇,未来的竞赛之精彩程度,未来竞赛所可能出现的变化莫测,无数60后70后80后90后们的杰出表演会带来什么结局,都将无法想象。
辛亥革命之际的另一个历史背景是,外敌环伺,集体主义和集体本位的民族情感和同仇敌忾强化了人们对精英救国的认同。救亡压倒启蒙,就意味着要为一个集体的宏大目标牺牲自身。汪精卫之所以能在刺杀载沣之后一跃冲天,乃在于他是天将降大任也的精英,是世俗世界的拯救者,是旧有秩序的瓦解者。然而旧有的秩序不是靠暴力和刺杀就能够结束,缺乏以个人权利为斛的和共识的社会,不可能同构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代议制政府,也不可能构建出一种真正自生自发的合理秩序。
在中国蔓延几千年的传统中,集体主义的家族认同和“家天下”的治理方式,其核心价值是集体主义本位的认同感。不可否认,这种认同感是维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造秩序的一种价值纽带。个人必须为家族利益牺牲和让渡,爱情让位于家族政治或经济利益的婚配(像《家春秋》三部曲那样),个人偏好让位于家族目的;同理,越过宗族之上的乡亲之情,大到可以为亲情牺牲原则,党朋利益亦可以超越个人诉求。上升至家国层面,则终于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但是,这种个人权利和个人偏好的牺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权利所催发--较之于今日公民参选的志愿者,汶川地震中的志愿者,无数为公益愿意奉献自己能力的公民来说,甚至是钱云会的公共担当,都有道德强迫与自愿选择的本质区别。
因为前者的服从,乃是一种既有的伦理秩序所规定的必需,但后者的自愿,乃是纯粹出于“共同体感”的一种自愿付出和公共选择。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罗姆女士的研究表明,人们在公共自愿的治理秩序中,并非所有的情况创下都会出现“公地悲剧”和“囚徒困境”,而是“人们有能力治理好属于他们的公共池塘资源”。今日中国的公民参选,就是一个巨大的沉淀着的公共池资源的使用,但这一使用和旧有的被迫服从仍然有根本区别。当然,即便在清政府治下,仍然有真心信奉儒家教义的至纯孺子,自愿承担和背负巨大的社会责任,在抗日之时,无数奔赴抗日前线的青年也大多抛弃荣华富贵而甘愿为国捐躯,但与整体社会秩序中的责任承担相区别的重要一点仍然是,今日公民社会,乃“由私而公”,或者说公共行为和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来源乃是为了捍卫一己之私利;而辛亥革命之初,由于传统伦理的影响,“天下为公,先公后私”乃是一种人造治理秩序的观念产物。
这样一种思维的本质区别,也使得追求的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区别显现出来,虽然目前在手段选择上,民众的认同感和共识并不那么明显和强烈,甚至有时候诉诸暴力的冲动往往因司法救济等的堵塞而愈演愈烈。但一个重要的区别仍然是,在“人人为公”的世界,实际上假公济私是常态。籍由一个宏大之目的,如孙文所诉诸的党的利益至上、为达目的不计手段的目的论,与今日地方政府为实现某地的经济腾飞之目的而不惜牺牲公民权利一样,这种功利主义思维是不可能达成其目的的。这不仅因为宏大的目标最后往往变为个人的私利窃取,假公济私者除了天大为公,根本找不出任何为自己徇私的更好理由;更重要的是,假公济私的计划者所诉诸的目标,由于个人的理性不及,往往不能实现。今日之保障房就是这样一个听上去非常好听的目标,但由于在市场中的各个主体包括地方政府的行为之难以测度和衡量,这些目标其实大多不能达成。而且,政府每一分钟的运转都要靠公民财产的输送,也即通过税收来维持政府的运转。但如果存在一个高于公民之上的宏伟目标,则公民个人的前途就堪忧了。这是因为,社会乃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的,在这个大的由具体的、个别化的个人目的和目标组成的世界中,人们之所以能够分工合作,赖于一种平衡不同公民私人权利之间的规则。维持这种规则,而不是用一个能力更秀出的政府取代原有的政府,一个宏伟的计划取代另一个更宏伟的计划,才是公民自由社会政府存在的要义。故此,那种以为推翻现有政府就可以实现优良治理,并视推翻现有政府为唯一路径的简单思维,就极易认同革命这种简单形式。而市场扩展秩序中的个体却不会如此选择。
深处自由扩展秩序中的人们,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也深知自由的扩展必将带来自生自发秩序。基于现有的自由扩展框架,包含和接纳人造秩序,消化人造秩序(如英国和平的光荣革命迎来君主立宪制度),用自生自发秩序慢慢取代人造秩序,只是一个时间过程中的展开。在这一消化和容纳中,会出现一些个别的极端的暴力事件,也会出现在公义不行之时的极端抗争,但整体的自由演进已蔚为天下大势,浩浩荡荡,不可阻挡。同样,深处自由扩展和演进秩序中的人们,由于存在不同的市场分工角色和功能扮演,也必将首先出于私人利益的考量而行动。私人利益的解释虽然个个不同,但是在选择极端抗争方式时,考量一下私人利益和生命价值也未尝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市场扩展已经提供了不同的市场解决方案,也足以为人们未来的行动提供指南。江西公民刘萍所创造出的公民参选方式就是一种有力的指南之一。相信除了公民参选外,无数的市场个体创新还会相继涌现,人们在有了更多更好的选择之后,为了保存一己之生命,集体选择以革命激情来达致一个宏大目的而不计成本的方式之概率,也会大大减少。
辛亥革命已百年矣!辛亥之鲜血并没有带来美好的新秩序,而迎来了无数的灾难,也引致中国至今未能穿越历史的三峡。但这条千年之舟楫的航行,不赖于英明的舵手而依赖于深处市场洪流中的一个个个体。正是充满了私利的个体之分工合作,包括与作为捍卫这种分工合作秩序的规则维护者的有限政府合作,这条千年之舟才会最终走完这沉重的航程。相信在市场中已经寻找到部分自由、并且很好地利用了这种自由的每一位中国人,包括精英计划者,都不会选择再重蹈既有之覆辙,昂然迎头碰触那大船触礁的劫难。铺满鲜血的礁石之上没有未来,惟有在铺面个人权利的小径上,“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公民权利,必将一箭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