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二五”规划第一次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发展“主线”,这无疑为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值得注意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会自动带来全面的社会发展,科学发展观则需要我们在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条件下,设立新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原则,从市场机制和社会政策两个方面主动推动社会发展方式转型,进而推动持续性的社会发展。
一、为什么在新的经济发展背景下要更加重视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
在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发展以后,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个新发展时期有如下一些特点。
1. 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将主要是国家干预下的市场经济模式。我们还是要走市场经济的道路,社会主义更多地体现在国家要干预。
2. 我国仍处于经济总量的强盛和人均水平的相对低下的并存的阶段。这是发展中的一对矛盾。我们国家强了,钱也多了,政府财政收入也比过去多多了。现在一个星期的财政收入等于过去一年的。但是我们人均水平还是相当低的,这就意味着发展的动力还是很强。我们还不是一个富国,还不能按照富国的标准去制定各项政策。
3. 我国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将给经济与社会各个方面都带来很大的影响。它使得我们不再像过去那样控制劳动力成本,也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来做了。但是,在经济发展中又会遇到一些新的挑战。在未来一段时期中,我国的社会政策仍然需要考虑如何控制劳动力的成本;在未来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过程中,将可能出现新的经济与社会风险。例如,任何一次转型都会有一批人可能会被淘汰或者会受到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也会有这样的问题,所以这样就会对社会政策有新的一些要求。
4. 我国将面临全球化背景下新的国际经济竞争。在过去的经济发展方式下,我们主要与一些发展中国家进行竞争,都是低层次的竞争,拿我们廉价产品去竞争。转变发展方式,将更多地与发达国家竞争,因此以后我们面临的国际经济竞争会比以前更加激烈。
5. 我国会面临公民权利诉求下的民生问题。民生问题不再是老百姓“被民生”,解决民生问题不是给老百姓恩赐民生。随着民众权利诉求的提高,老百姓会将民生看成是自己的权利,会更加主动地要求民生。
6. 我国将加快决策公开化与政治民主化的进程。这也使得对社会政策的制定进程以及社会政策的评估讨论越来越多,使得社会政策的决策和实施过程更加复杂化。
7. 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变化将加速。现在我国的城市化已经在加速,城乡二元结构也正在变化中,而且将来会更迅速地变化。我们如何应对这样一种快速的变化?过去我们一直呼吁要加速城市化进程,但是城市化加速以后又会出现什么样新的情况?会不会使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变为城市内部新的二元结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将来的问题会更加复杂。
8. 快速人口老龄化时期的到来。过去我们说人口老龄化说了几十年了,但在未来几十年里我国人口老龄化将真的会快速地到来,上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人在未来一二十年中进入老龄化阶段,这将意味着中国的老龄化社会真正到来,而且会很严重。同时,人口红利的拐点即将到来,这对中国经济和社会都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在当前新的经济发展背景下,国家的角色应该更多从“经济国家”角色转变为“社会国家”角色,或者至少是“经济-社会国家”的角色,在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各级政府应该像过去30多年里重视经济发展一样重视社会发展,为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发展建立“硬指标”,像过去30多年里重视GDP那样重视社会发展指标。
二、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应遵循哪些目标和原则
过去的社会发展目标常常被置于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目标之下,社会改革被理解为“经济改革的配套工程”,制定与实施社会政策往往更加强调维护稳定的工具性意义。这些对社会发展目标和意义的误读使社会发展本身失去明确的目标和原则,进而失去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转变社会发展方式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为未来的社会发展制定清晰的目标和原则。
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应遵循以下一些基本的原则。
第一,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应该更加突出地坚持公平的原则,将过去“稳定优先”的原则转变为“公平优先”的原则。由于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大量的公共行动去处理公共问题,需要调动大量的公共资源,会涉及更加复杂的公共资源分配问题,因此公平原则更加重要。而且,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越高,社会福利开支越大,对公平的要求也就越高。在此方面应注意避免两个陷阱:一是避免公共行动和公共资源投入不足而难以抵消市场机制的不公平后果;二是避免公共投入的不当而造成的公共资源不公平分配问题。相对说来,避免后一个陷阱的难度更大。因此,特别要注意防止社会强势群体对公共资源不公平地过多占用,同时应尽量避免将公共资源作为安抚性的手段去解决某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新的社会发展方式的公平原则要求正确地处理维护社会公平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维护社会稳定并不必然矛盾,但后者是比较低级的原则,将维护稳定的原则置于维护公平的原则之上,既不符合社会发展的目标,也很难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在我国新时期利益矛盾日趋复杂化的情况下,只有始终坚持公平优先的社会发展原则,避免为解决某些眼前的棘手问题而牺牲公平原则,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利益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从根本上保持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
第二,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应该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满足人的需要和调动人的潜能。过去的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的社会政策行动比较重视“物”的方面,如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总体能力的提高等,而对如何惠及普通民众尤其是如何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需要重视不足。而在新的社会发展方式中,促进人的发展和满足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为此,所有的社会发展行动尤其是社会政策行动,都应该围绕着这一基本目标展开。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是否恰当,都应该以其能否公平和平等地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能否提高各类社会服务对弱势群体的可及性,能否促进人的发展为标准。
第三,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应该更加强调公共行动与市场机制的结合。新的社会发展方式在社会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分配中,应该建立以公共行动为主导,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的运行模式。只有坚持以公共行动为主导,才能使社会发展更好地实现应有的公共目标,在满足所有民众的需要尤其是弱势群体的需要方面,更好地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市场机制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市场经济仍将为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各类社会服务的提供中适度引入市场机制,能够提高社会福利机构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约束不合理的和过度的服务需求,并且使居民在获得服务方面享有更多的自由选择。
第四,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应该通过政府主导下的广泛社会参与来实现。根据我国的国情,至少现阶段的社会发展应该建立在国家主导的基础上,但同时也应该注重调动民间的资源和力量。在社会发展行动中只依赖国家而忽略调动民间的力量,以及一味地强调“国家退位”和社会服务的私有化或民间化都不利于社会发展,而只有探寻政府与民间有效结合的制度化方式,才能更加有效地推动社会发展。在我国现阶段社会政策的发展中,坚持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几个要点:一方面,政府的主导是主要的方面。政府在调动社会发展资源、实施社会政策行动和把握社会发展方向、制定各项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规则和规划等方面,都具有民间组织所不能取代的优势。另一方面,民间参与应该纳入国家的社会发展体制和规划中,并且能够得到政府的充分支持与引导,其中重点是得到来自政府的稳定的财政支持。再一方面,社会参与应有多元化的主体制度,包括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增强社区社会福利服务能力,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并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以及调动公众的广泛参与等。
三、确立以促进人的转变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发展方式转型
人的因素在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发展方式中都是核心的要素。人的因素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人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受益者,而且在于人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过去的经济发展方式虽然较好地利用了人力资源,但没有足够重视如何培养人力资本。而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发展方式建立在人力资本和大众参与的基础上。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发展方式的根本是“人的转变”,重点是人的观念转变与素质提升,包括形成健康和健全的市场经济观念、现代民主与法制观念、社会权利与责任意识、社会公平和平等观念、社会公益意识、全球视野和人类发展意识,以及更高的科学技术与文化素质等。
(作者为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