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锟:熊十力与怀特海本体论之比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93 次 更新时间:2011-03-0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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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锟  

现代新儒学的开山祖师熊十力(1885—1968)与英国哲学家怀特海(1861—1847),可以说是20世纪中西方最具有独创性和代表性的形而上学家。熊十力继承了宋明心性之学的传统,援佛入儒而归宗儒家《大易》,造作《新唯识论》,其形而上学的宗旨是“观象以显体”,以宇宙万物的生化流行,来体认乾坤生生不息之大体。其所阐发的“体用不二”、“翕辟成变”的理论,确立了现代新儒学形而上学的基本框架。另一方面,怀特海反对西方传统哲学心物两歧、主客对立、自然与生命隔阂的二分法,建立“思辨哲学”以整合心物、主客、自然与生命之二分,终成有机主义哲学体系。由于怀特海的有机主义强调心物合一、主客统一、自然与生命相通,而与儒家的形而上学有很大的契合;由于熊十力创造性地继承和阐发了儒家的形而上学,因此,把熊十力和怀特海的形而上学进行比较,理解其共通性,明白其差异性,以便为中西方哲学的沟通和对话寻找桥梁。

一、不谋而合的相通性

20世纪20、30年代,是熊十力哲学创造的高潮,也是怀特海哲学在中国哲学界流行的时期。1929年,怀特海形而上学的代表作《过程与实在》出版,三年之后,即1932年,熊十力的《新唯识论》文言文本从其北大十年的讲稿中脱胎而“自印行世”。当时,怀特海和罗素的哲学在中国哲学界非常流行,《过程与实在》出版后,很快引起了中国哲学界的注意。当时,张申府、张岱年、张东荪、张君劢、谢幼伟、贺麟、牟宗三、唐君毅、方东美等人都曾对之研读。同样,《新唯识论》出版后在中国哲学界也引起了很大反响,一些学者很快发现了怀特海与熊十力哲学的相通之处。例如,张东荪写信给熊十力说怀特海哲学与《新唯识论》有相通的地方,他给张东荪的复信中提到:“谓英人怀特海之哲学与弟之《新唯识论》颇有相通之点,嘱余生撰一文以相比较。余生于怀特海既未知所得如何,其于新论至多不过粗通文句……余生目前尚未了解新论,又何从比较耶?”[①]之后,谢幼伟也指出《新唯识论》与怀特海哲学的相似之处,熊十力则回信说:“大文有云:著者‘体用不二’之说,西洋哲学亦非绝无所见,如柏烈得来《现象与实在》一书,实尝言之。如曰:‘现象无实在不可能,因如是,则谁为能现?而实在无现象将为空无,因在现象外必无物也’。是柏氏亦非外现象而求实在。即怀黑德教授《历程与实在》一书,亦明词此义云云。吾不能读西籍,向者张东荪尝谓新论意思与怀黑德氏有不谋而合处,未知果然否?[②]“又大文云:著者‘心物皆无自体,同为一个整体不同之两方面’,此其说,最近西洋哲学同见及之,如罗素、如杜威、如怀黑德,无不同声否认心物各有自体。心物二元论已成过去。”[③]

可见,熊十力对怀特海耳有所闻,也知道别人评论《新唯识论》与怀特海哲学相通的观点,但他对怀特海《过程与实在》的具体内容,因为“不能读西籍”而所知必然有限,然而他对伯格森的生命哲学研读较多。熊十力曾读过伯格森《创化论》的中译本(张东荪翻译),对伯格森哲学体会较多,而且还能在同情理解的基础上指出两者的不同。例如他说:“忆昔阅张译《创化论》,伯格森之直觉似与本能并为一谈。本能相当于新论所谓习气,习心趣境固不待推想,然正是妄相,不得真实,此与吾所谓本体之认识及性智云者,截然不可相蒙”。[④]事实上,怀特海的形而上学,受伯格森“生命冲动”或“创生”观念的影响,因此,通过伯格森的一些观念,熊十力可以粗略体会怀特海的某些思想。另外,他与牟宗三、谢幼伟、唐君毅等人问学十分密切,而他们几人当时非常推崇怀特海哲学,因此,熊十力通过他们了解一些怀特海的思想,也未尝不可能。

总之,在创作《新唯识论》时,虽然熊十力知道怀特海,但他对怀特海哲学的具体内容似乎了解不多,这也从《新唯识论》中他能较多征引、辨正伯格森、康德、黑格尔的思想而很少直接提及怀特海的观点得到印证。由此可见,在创作《新唯识论》时,熊十力不大可能吸收、借鉴怀特海的形而上学,那么,熊十力的“新唯识论”与怀特海哲学究竟有没有相通之处呢?

我们先看熊十力本人是如何回应这个问题的。当张东荪、谢幼伟等人来信指出熊十力与怀特海的相通之处时,熊十力回答说:“贤者所述柏氏语,似与新论有融通之点,然骨子里恐不必相近也。西洋学者所谓本体,比较由思维所构画,而视为外在。新论则直指本心,通物我内外,浑然为一。正以孟氏所谓‘反身而诚’者得之,非是思维之境。柏氏是否同此真髓,吾不能无疑也。”[⑤]这里的“柏氏”,不是伯格森,而是英国哲学家布拉德雷(即柏烈得来)。布拉德雷的大著《现象与实在》一书,以“绝对”或“绝对经验”为最高的实在和本体,并认为理性思维不能认识“绝对”,它只能以“直觉”直接把握。布拉德雷的哲学对怀特海产生了一定影响,怀特海本人曾承认他的宇宙论与布拉德雷的宇宙论接近。熊十力在回信中指出,即使布拉德雷和怀特海与他的本体论看上去相似,但骨子里恐怕不同。也就是说,熊十力实际并不大赞成两者的相同。同样,当谢幼伟问及熊十力的“心物不二”与怀特海的“心物一体”相通时,熊十力又说,虽然两者大趋势相通,但各家持有的内容与根本观念是互异的,即他否认与怀特海哲学基本概念和内容上的相同。而通观《新唯识论》中屡次提到他与怀特海、伯格森、康德等西方哲学的不同,用他本人的说法,即“自认与西洋哲学不同之点,在于本体之体认,侍性智而不侍量智”。[⑥]熊十力认为,虽然怀特海、伯格森、康德等西洋哲学家也说“本体”,但他们以“量智”谈本体,把本体视为外在的东西,通过理性分析、思维构画来获得;而他以“性智”谈本体,不是向外追求本体,而是通过“体认”、“证会”的工夫自见自明本体。那么现在要问:熊十力的此种“判教”合理吗?熊十力把握本体的方式与怀特海不同吗,二者的内容与根本概念真是互异吗?要回答此种问题,必须对熊十力与怀特海哲学的本体论及其相关概念进行一番比较。

二、创生——最高的本体

熊十力非常重视本体论问题,《新唯识论》的宗旨,就是对本体的思索。熊十力指出,与科学相比,哲学建本立极,只是本体论;哲学上的根本问题,就是本体与现象的问题。[⑦]

而本体,就是万物万化(即现象)的根源。熊十力反对一般哲学家把本体当作离我的心而外在的物事来推求,认为如果这样,他们就用理智分析来构画出一个物事作为本体。他一再强调,本体不能用“量智”获得,其实,本体不是离我的心而外在的物事,必须反诸本心,体认、证会和觉悟我的本心,才是我身与天地万物所同具的本体,即本体只能用“性智”来获得。[⑧]

熊十力的本体,可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理解。就形式上而言,本体一方面具有空寂至无的面向,即本体是无形无相、虚灵明觉、圆满无缺、摄涵众理的;它“独立无匹”,虽不离经验而又不滞于经验。另一方面,本体又具“妙有”的面向,即本体发用而遍现为一切物;由于本体无形无相无方所,本体不能自我表现而只能凭借万物而表现。

以上是从形式方面说本体,但他又指出,本体绝不是空洞的形式,空洞的形式不可能发用变现为一切物的。因此,本体具有实质的方面。从实质上看,本体就是“能变”,亦称“恒转”,它是万物万化产生的根源。“恒转”,是“转变不息之本体”而言,它本身只是一种“动势”[⑨]、“大动力”[⑩]或者所谓的“功能”,而“功能”,就是“生生化化流行不息真几”。[11]正如郭齐勇先生指出的:其本体就是“创生实体”。[12]而这种创生本体,显现为“翕辟”和“生灭”两方面。

翕与辟是本体的发显。辟,是健动而不物化的势用。“恒转”之本体是动的势用,当动的势用起时,既有一种摄聚,而此摄聚便有成为形质的倾向,这就是翕。翕,是摄聚而物化的势用。然而既有翕,便有辟,辟作为健动而不物化的势用,它能运于翕中而自为主宰,并能转翕从己的。因此,“恒转”的动势,是一翕一辟而成变化。翕辟两极,以其相互反而相互成,是一不可分割的整体。辟必待翕而后得所运用,翕必待辟而后见为流行,识有主宰。如果只有辟而没有翕,那便是空荡荡的,如此,则辟无所依据而显发自己;如果只有翕而没有辟,那便是完全的物化,如此,宇宙便是机械的死物。因此,熊十力说:“翕以显辟,辟以运翕”。[13]一翕一辟,循环不已,方显“恒转”的本色。

而“能变”之本体,还体现在生灭上。一切事物,时常变化,刹那刹那间,故物才灭、新物生起。事物才生即灭,才灭即生。一生一灭,相续不已,才可识得本体。

熊十力论本体的体现,一方面,说翕辟;另一方面,说生灭。然翕辟、生灭密切相关,是一致的。因为,辟是流行无碍的一种势用,所以,其刹那才生即灭,无有暂住的。翕是收摄凝聚的一种势用,虽诈现物相,而实非固定底质碍的东西。所以,其亦是刹那才生即灭,无有暂住的。[14]“能变”之本体,发现为翕辟。离翕辟而外,无所谓的“能变”之本体;离“能变”之本体,亦无所谓翕辟。翕辟,只是“能变”功用的两方面,翕辟不可看作两种实有的物事。[15]

“能变”之本体,发现为翕辟两方面。然而,由于健动、向上的、主宰、开发、不肯物化的缘故,辟又可名为“心”;由于摄聚、向下、顺承、闭蓄、物化的缘故,翕又可名为“物”。[16]若就翕之一方面言,则收凝物化之倾向,似成一个“极小的圈子”,故谓之翕。同时,此翕中即有虚灵无碍之神,或刚健运行其间而为之主,便谓之辟。也就是说,“极小的圈子”是翕与辟合成的。熊十力认为,由翕而成的“极小的圈子”,都是“一单位”,故谓之“小一”。[17]许多“小一”相互比合而形成“系群”,就是“物”。[18]然而,由翕而成的“极小的圈子”之所以形成,在于“辟”为之主宰,这个主宰就是“本心”或“大心”。因此,“小一”单位,包涵有心与物两面而合一。[19]然而此“本心”,就是“生生化化流行不息真几”,或者是仁。

总之,熊十力的本体,其内容就是“恒转”的功能或动力,也就是“生生化化流行不息真几”或仁心。此本体通过翕辟成变、即生即灭而显现为万物。其中,本体是万物的根本,万物是本体的发用,本体与万物二者之间,不可割裂。以此,熊十力建立了以“本心恒转”范畴为核心的形而上学,以之解释生命流行的宇宙。

怀特海出于英美新实在论阵营,新实在论一般反对形而上学,然怀特海却属于歧出,他非常重视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怀特海指出,哲学家的目的,是最终要制定出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怀特海认识到把握“第一原理”的困难。他说,虽然第一原理在理论上是可以认识的、洞见的,但是,通过经验观察和差异分析法很难认识第一原理,必须用“想象力”来弥补不足。[20]怀特海把第一原理,有时称为“基本概念”。他指出,所有的哲学理论都有其“基本概念”,在他的机体主义哲学中,这一基本概念便是“创造性”。

怀特海说,“创造性”,不同于一元论哲学(如斯宾诺莎哲学或绝对唯心主义)的基本概念——如“上帝”或“绝对”,机体哲学的基本概念似乎更接近于印度和中国思想的某些特征,而不是更接近于西亚或欧洲人的思想。[21]为此,以“创造性”为基本概念,怀特海建构了思辨哲学体系。

怀特海指出,“创造性”是终极性范畴,它是所有其他范畴的先决条件。他说:“创生性”是诸共相的共相,它刻画了终极事实的特征。创生性是终极原理,惟有借此原理,“多”——即分离的宇宙,成为一个统一体的现实事态——即联合的宇宙。“多”进而成为复杂的统一体,这是事物的本性所致。[22]“创生性是诸共相的共相”,即创生性是最高的、最终极的范畴和原理,所有其他范畴和原理必须根据“创生性”范畴才得以理解。怀特海又说:“创造性如亚里斯多德的‘质料’一样,没有属于自己的特征。作为现实性基础的是那个终极的最高概括的概念,它是不能加以刻画的,因为所有特征都比它自身更加特殊”。[23]或者如他所说:“个体事实是一个创造物,创造性则是一切形式背后的最根本原因,它不能用形式来解释,且受到它的创造物的规定。”[24]可见,按怀特海的说法,“创造性”不能用形式、特征等抽象的东西加以把握,因为一切形式、特征,都是最高范畴——“创造性”所派生出来的次一级的概念。

然而,“创造性” 虽不能用抽象的范畴来刻画,但可以通过具体事实来把握,因为它受到“具体事实”(即“创造物”)的规定。怀氏曾说:“任何实体都不脱离创造性概念。一个实体至少是这样一种特殊形式:它能够把它自己的特殊性注入到创造性之中”。[25]这里所谓的“一个实体”,就是“具体事实”。每一具体事实,“它能够把自己的特殊性注入到创造性之中”,也就是“创造性”受到“创造物所规定”的意思。简单地说,“创造性”依赖具体事实使自己现实化,并由具体事实来体现;即我们通过具体事实的产生来把握“创造性”原理。创造性内在于每一具体事物或每一创造物中,它体现在每一具体事物的自我创造活动中。

总之,创造性是宇宙所有事物的终极根源,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通过它而来的。在形式上,创造性是终极的范畴,是“诸共相的共相”, 它是不可描述,也不能用其他抽象的概念加以把握。在实质上,创造性是纯粹的创造活力,此创造性功能,表现在“合生”(concrescence)与“转化”(transition)两方面,通过“合生”与“转化”,宇宙万物凝聚生成、新新不已。怀特海认为,创造性促成了世界万物的产生,并通过万物来体现自己,而具体每一物是创造性原理的一个例子。

现在,如果来比较熊十力与怀特海的形而上学便会发现,熊十力强调的“本体”,就是怀特海所谓的“第一原理”。他们所谓的“本体”或“第一原理”,都是指一切现象得以生成的根本原因。而且,从形式上看,“本体”或“第一原理”不同于具体有形的事物或事物的关系,它是纯粹的形式和终极原理,具有超越于万物万事的面向,因此,仅凭经验观察和理智分析是难以把握的。然而另一方面,本体不超离于万物而在万物之中。就实质而言,怀特海的“创造性”与熊十力的“恒转”,实际都是指宇宙生命的创生力。而熊十力的“翕”相当于“合生”,指物之生成过程的“凝聚综合功能”;而“辟”相当于怀特海的“转化”,指物之生成过程的“开辟创进功能”。也就是说,他们都同意,宇宙生命的创生力具体体现在聚合和新生两方面功能。

总之,熊十力与怀特海,以宇宙生命的创生力为最高的本体,体现了生命哲学的特质。当然两者的本体论,在大致相同中还存在着相异,主要表现在对本体的认识上。熊十力认为,对生生不息之创生力,用理智分析方式很难把握,必须反诸自身,来体认和证会自身的生命力就是天地万物的生命力。然而,怀特海虽然同意,“创造性”既不能描述刻画,又不能用抽象的概念把握,必须重视直觉想象力在把握本体的作用,但他并未如熊十力那样明确提出“体认”“证会”的方法,他本人则更多用推理论证来讨论本体,这是两人最大的不同。

三、真实存在——本体的例示

前面说过,熊十力与怀特海认为,本体虽是世界万物得以生成的根据,但本体不超离于万物,它在世界万物之中。现实世界的每一存在,都体现着本体,都是本体的一个例子。因此,要把握本体,还必须从世界的真实存在入手。

在《新唯识论》里,最基本的真实存在,是“小一”。 “小一”是“极小的圈子”,它是“一单位”,看上去象有“粒子性”。“小一”,是物质宇宙的基本,许多“小一”相互比合所形成的“系群”,就是“物”。熊十力指出, “小一”一刹那间,才生即灭,才灭即生。譬如,甲小一,初刹那才生即灭,次刹那继起,也复即灭,据此可见,甲小一,没有丝毫的留住。然而,小一,一生一灭,相续不已,没有断绝。譬如一人之身,虽是不断新陈代谢的,但此人身还是相续不断的。因此,小一,既不能说是持久常驻的,又不能说是相断的,而是“非常非断的”。 不仅如此, “小一”或“系群”,是心与物合一、翕与辟合一。由翕而凝成“物”,总有由“辟”健动之“心”为主宰。也就是说,通过每一“小一”所涵的主宰,都可发现生生不息的“本体”。或者说,每一“小一”,都是“本体”体现。

怀特海认为,世界上的基本而真实的存在,就是“现实存在”或“现实事态”。 怀特海说:“现实存在”——亦称现实事态——是构成世界的终极实在物。在现实存在的背后不可能找到任何更实在的事物。现实存在之间,彼此不同:上帝是一个现实存在,遥远太空中的一缕细微的存在也是一个现实存在。虽然它们各自的重要性等级不同,作用各异,然而就现实性说明的原理而言,它们都是在同一层面上的,所有的事实都一样是现实存在。[26]他认为,现实存在(或现实事态)是构成世界的终极实在事物(the final real things),即它是作为组成世界的要素。在怀特海看来,现实存在是最终极的事物,宇宙中的任一事物,都是一现实存在。而现实存在是一事物摄受诸多其他事物而成为完整的统一体,它是一个“合生”。怀特海指出,现实存在是一个生成过程,或者说,现实存在是由时间上前后相续的生成活动所构成的生命轨迹;而特定时间段的现实存在,就是“现实事态”。由此,在怀特海看来,任一现实事态,是转瞬即逝的,不可重复的,然而就先前事态与继起事态前后相续、连绵不已而构成一现实存在的生命轨迹来说,现实存在是相续不断的。

怀特海还指出,创造性内在于每一具体事物或每一创造物中,它体现在每一具体事物的自我创造活动中;而此创造性活动,表现在具体事物的“合生”(concrescence)与“转化”(transition)两方面 。“合生”,就是一事物摄受其他事物而成为完整的统一体,它是从“多”至“一”,这是一事物自我综合、自我组织的过程。而“转化”,是指该事物又被其他事物所摄受而成为其他事物的一部分,它是从“一”至“多”,这是一事物向另一事物的变型创进的过程。在事物的生成创化过程中,“合生”与“转化”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永不间断,如果没有“合生”,就没有万物;没有“转化”,就没有自然的进展。怀特海认为,现实存在的生成过程,体现为精神活动与物质活动两方面。精神活动,是事物自身实现其理想形式的欲望,精神活动是与对永恒客体的摄受相关,又称“概念极”(conceptual pole)。而物质活动,是指当前之事物吸收或继承过去之事物的能量、信息的活动。物质活动与具体事物的摄受相关,又称为“物质极”(physical pole)。

现在如果比较熊十力与怀特海对真实存在的讨论,则发现两人有很大的一致性。熊十力的“小一”,相似于怀特海的“现实存在”。他们都会同意,“小一”或“现实存在”,一方面是活动变化,毫无持久的;另一方面,事物的变化活动,前后相继,流转不断,用熊十力的说法,是“非常非断的”。另外,“小一”或“现实存在”,都是本体的体现,或者说,每一“小一”或“现实存在”,都内涵着最高本体。当然,其中的差异也很明显。熊十力与怀特海虽强调真实存在是心与物的统一,但心与物的内涵却各自不同。熊十力的“心”是指生命力向上提升而不物化的势用,而怀特海的“心”,是指事物自身实现其理想形式的势用;熊十力的“物”是指生命力向下凝聚而物化的势用,而怀特海的“物”,是指事物吸收或继承先前事物的能量或信息的活动。熊十力论“物”,只强调它是本体的功用;他说“物”,只是让我们假借“物”见“本体”,他似乎不太重视“物”的实在性。而怀特海说“物”,则肯定了“物”作为能量或信息的实在性。由此可见,两者是相似下面而不相同的地方。正如前面熊十力所说的,《新唯识论》的“心物不二”与怀特海的“心物一体”,虽然两者大趋势相通,但各家持有的内容与根本观念是互异的。熊十力的这段辨证,虽有放大了他与怀特海思想的差异处,但他所指出的二者的不同,仍有其正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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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熊十力:《十力语要》,中华书局,1996年,第118页。

[②] 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中华书局,1985年,第679页。

[③] 同上,第680页。

[④]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681页。

[⑤]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680页。

[⑥]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681页。

[⑦]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464页.

[⑧] 郭齐勇先生对此问题有详细讨论,见郭齐勇:《熊十力思想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3-115页。

[⑨]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362页。

[⑩] 在给邓子琴的信中,熊十力把本体称为“大动力”,并强调说“力”不能理解为物理学上的“力”,而是指“神变无穷的势用”。参见《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244页。

[11]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442页.

[12] 郭齐勇:《熊十力思想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1页。

[13]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328页.

[14]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347页。

[15]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441页

[16]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328-329页。

[17]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476页。

[18]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494页.

[19]熊十力:《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第488页

[20] Alfred. North. 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 p4

[21] Alfred. North. 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 p7.

[22] Alfred. North. 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 p21.

[23] Alfred. North. 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 p31.

[24] Alfred. North. 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 p20.

[25] Alfred. North. 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 p213.

[26] Alfred. North. 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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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文论丛》2009年卷,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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