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经济转型三件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30 次 更新时间:2011-02-09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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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 (进入专栏)  

转型理论不能成为一个框

不搞懂经济发展的理论,而是像吃快餐一样只抓结论,不讨论理论分析的过程,不讨论历史发展脉络,就不可能明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

保证中国稳定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这一点已有很多论述。令人欣喜的是,以乡镇企业为基础的苏南地区,最早响应中央要求,开始转型探索。

各个地方的资源禀赋状况不一样,产业发展基础不一样,历史文化背景不一样,转型的基本路径也就不一样,各有特色。现在,转型有三件事迫切需要抓紧做。第一件就是要搞经济转型的理论。

现在全国都在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都在进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但转型现在从理论变成了政策结论,进而变成一个政治口号;甚至变成一个框架,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到底要转变什么,反倒变得模糊起来。可谓数典忘祖、引喻失义。

有一种说法是,转变要从投资、外需转向内需、消费方面。这当然是对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提法。但这些提法之间是什么关系?中心环节在哪里?从何下手呢?又不清楚了。

我们曾经两次调整过国民经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原来的提法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始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直到“十五”计划时仍坚持这个提法。但“十五”计划实施过程中,政府在资源配置中退出的趋势逆转了,比如开始对国有土地资源的配置,获取了几十万亿的土地转让价差。各级政府用手中的资源去营造高速度的GDP增长。

我们的经济总量翻两番的任务完成了,但原本提出的经济建设要转到以效益提高为基础,这个基础、前提却完不成。转型有这样的苏联误区和历史教训。

有人认为转型很难,因为我们消费的比率太低、储蓄率太高。实际上这样的问题西方国家在19世纪时同样遭遇。这是因为投资率太高,资本收入在整个的社会中的比重因此很高,直接影响到了消费率。东亚国家经历的危机即说明这一点。

我们的政府有些举措刺激消费,比如削减农业税、家电下乡、各类补贴。但如果生产结构没有改变,这样做的实际效果将是抑制消费。你想想,政府这样做,钱从哪来?那就加税,而加税的结果实际是抑制消费。

不搞懂经济发展的理论,而是像吃快餐一样只抓结论,不讨论理论分析的过程,不讨论历史发展脉络,就不可能明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关于转型的规划已不是过去那种规划,不是把政府计划换个名字,而要有新的理论内容。

转型规划的体制障碍

电价、地价,现在还有外汇,这些生产要素价格太低,等于鼓励用粗放型的方法来增加GDP.

第二件事就是要组织好经济增长模式。各地方实际上是在组织了,可现在全国的情况是,转型的招数雷同,结构雷同,相当地普遍。我们每一个地方应该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的状况,根据自己的产业链发展基础,还要研究世界发展的大势,来确定自己增长转型的做法,不同的做法。

比如广东,它的基础是加工制造业企业为主,外向型经济为主。那么它的转型实际上是以制造业为重点。在这个基础上,我认为它有条件在某些产业上率先实现转型。

制造业方面,广东有两个努力方向值得肯定。一个是改造,依据的是施振荣的微笑曲线的方法。另一个是根据当前世界技术和产业发展的规律,寻求新突破,从中形成一些新的产业链。

而我们现在正面临着两大革命:一个是芯片的革命,中央处理器及其他芯片。一个是网络的革命。现在的三网融合,会促成一场整个信息通讯产业的大革命、大调整。

组织经济增长新模式,首先要梳理,看看我们过去在支持产业升级方面,做法上有什么需要取长补短的地方。现在初步转型已经上了轨道,就要考虑更长远的问题,那就是人力资本的投资问题。

那么,接下来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政府怎么改善?政府在经济转型中的工作,就是政府职能转变。无锡或者苏南其他几个城市就体现了这样的特点,政府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跟市场化改革紧密结合在一起。但是在全国的范围来看,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还是比较大的。

以往的教训是,每次谈及转变,总是由政府来定规划、定重点,然后政府来组织项目,组织人力、物力,定项目、定目标,然后技术攻关,再由国家的企业或者国有企业来进行产业的转化。

其结果是,从一开始,人们制定职业性计划时往往就很难掌握全部信息,政府组织研究、攻关的效率也很差。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的科学、技术、发明远远落在外国人后面。但是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情况已经极大改观,现在的科学和技术人员数量世界第一,研究和开发经费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而超过了日本。有相当一部分技术发明接近世界前沿水平,但是相关的产业化却是步履维艰,没有发展起来。有一些商品化、产业化了,但被叫做小老头树,老长不大,什么原因?体制。

目前,市场主体面临四大体制性障碍。

第一是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力太大。

第二是把GDP增长作为政绩好坏的主要考评标准。

第三是我们的财政体制不管是从收入方面还是支出方面,都要求各地政府官员要把GDP搞上去,把量搞上去。收入方面,税收的一半是增值税,而且是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跟物资生产部门直接联系的。支出方面,中央责任过度地下放给了地方,一个是义务教育,一个是社会保障。有70%以上的支出责任在县级财政,更早时甚至在县以下。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官员想尽办法增大经济总量,而不要考虑效率。否则,它的日子过不了。

第四点则是资源型生产要素的价格太低,电价、地价,现在还有外汇。这些生产要素价格太低,等于鼓励用粗放型的方法来增加GDP.

政府仍是转型领导者

关于民营经济的“新36条”,有很多的进步,特别是明确了非禁止进入。但目前这还只是个文件规定,实际上市场准入方面的障碍未打破。

现在,全国都在组织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政府仍应起到一个领导者的作用。但是,要总结我们历来的经验教训,要改善我们的方法。基本的就是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政府现在就有一个职能普遍没有发挥,就是规划和协调。这个规划不是指制定指标,也不是指制定计划,而是提供综合性、长远期的信息供业界参考。每个企业掌握的信息往往是短期的、局部的,而现在的产业变得分工非常复杂,互相之间的关系很密切。

公共产品和私用品中间有一个中间地带,不同的情况之下这个中间地带可能还会有所变化。在中国的情况下,可能政府做得更多一点。但是,有一些是肯定应该由企业做的,由市场做的;政府越俎代庖,效果肯定是不好的。

这并不等于说政府就无所作为;政府应该有作为,但是政府要做它应该做的事情。

政府应该作为而实际上不作为,缺点也非常明显。比如不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不能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无法保持宏观经济稳定。

现在,政府在组织经济方面,有四个方面不值得提倡。第一是指定技术路线。日本政府在信息产业方面的此种教训非常深刻。

第二是设立了过多的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变相的行政许可,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叫审核制,有的叫备案制。投资整个就是个行政许可。市场经济的原则本应是非禁止进入,即没有法律明文禁止的都可自由进入。我们则是管得太多。关于民营经济的“新36条”,有很多的进步,特别是明确了非禁止进入。但目前这还只是个文件规定,实际上市场准入方面的障碍未打破。

第三,运用行政权力垄断市场,与民争利。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对于国民经济在哪些行业要控制,哪些领域要统治,是有明确规定的,虽然这个规定还是有一些人认为范围太大了一点。但有一些自然垄断行业是不是应该由国家控制,这有争论。而现在,国家实际上控制的领域,比十五届四中全会规定的要大得多了。

第四,部门利益“肥水不流外人田”。本部门掌握着某一个基金,或者是某一个方面的准入控制,就把这个给向自己的关联企业或是下属企业,或是本地企业。这相当于政府直接进入了竞争,它要支持一个企业就等于打击别的企业。

转型无止境

现在正在进行教育去行政化的探索,这种探索一定要由政府来做,因为政府不开口、不同意,根本做不了。

当然地,政府要对一些新产品、一些既有社会效益又有外部效益的产品进行补贴。但这个补贴要尽量用补贴需方的方式。这种方式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发挥消费者主权,通过市场的办法来筛选。

还有一个改造教育体系的问题。西蒙·史密斯·库兹涅茨(Simon Smith Kuznets)和罗伯特·索洛(Robert M.Solow),在谈西方国家转型时,都非常强调教育体系在中世纪后期的逐渐形成,以及所谓科学共同体的形成。

我们的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最大的问题就是行政化管理。现在正在进行去行政化的探索,这种探索一定要由政府来做,因为政府不开口、不同意,根本做不了。另外,学校内的教育体系应有一些革命性的变革。这方面秉持学校自治理念的南方科技大学值得关注。

革自己的命确实是比较困难的,有很多人是不愿意革自己的命的。但是,如果由此推论说革自己的命是不可能的,那我们是在放弃改革。

转型是一个无止境的事情,比如说台湾,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期新台币放开以后,转型告一段落。但现在面临的是进一步转型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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