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之一:全面深化,坚持整体改革之必要
中国改革从一开始,采取了一种不是整体变革,而是在维持原有主体经济不做根本性变动的条件下,在国有经济以外推进的增量改革战略。
这种做法能够较好地保持经济在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增长,但也带来了双重体制并存、行政权力干预交易活动的寻租条件广泛存在的问题。
而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明确时,大家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有不同的理解。相当多的人把东亚国家所谓“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当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常态。
因此,中国在世纪之交初步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系,就带有浓厚的政府强力干预经济活动的重商主义色彩,重商主义社会乃是一个腐败的寻租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中,腐败行为必然出现在有寻租条件的每一个角落。于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后,我国社会始终存在一个“向哪里去”的选择问题。
或者说是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制度;或者是沿着重商主义的道路走向权贵资本主义的穷途。
在这种情势下,坚持建立市场经济改革大方向的人们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
然而某些能够从寻租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继续朝着法治市场经济的方向前进,他们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阻止进一步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以免自己的寻租和设租权力遭到削弱,甚至假借“改革”、“宏观调控”等名义扩大权力的干预,以便扩大寻租活动的空间,使自己能够攫取更多的财富。
国有企业的改制和改革在世纪之交有很大进展,但是当改革推进到特大型国有垄断企业改制的最后阶段,改革进程就慢了下来,开始停顿不前。
在有的领域甚至出现了“再国有化”、“新国有化”等“国进民退”的“开倒车”行为。
除了国有部门的改革推进乏力之外,21世纪之初还出现了各级政府利用自己对土地、信贷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大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者利用工程立项、市场准入、资金投放等权力徇私舞弊。
所有这些,都使能够接近权力的贪官污吏、“红顶商人”获得暴利。
反思之二:寻租等现象所导致的消极后果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政治-改革的滞后。邓小平在1986年多次指出,不搞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也难于贯彻,要求加快政治-改革。不过这两次改革都没有能够进行下去。
对于一个所谓“非人格化交换”占主要地位的现代市场经济来说,没有合乎公认正义的法律和独立公正的司法,合同的执行是得不到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活动的参与人为了保障自己财产的安全,就只有去“结交官府”。于是,就出现了寻租的“新动力”。
以上这类“改革”引起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经济方面说,靠资源投入和出口需求驱动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的持续,使资源短缺、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内外经济失衡加剧,金融市场面临系统性风险;从社会政治方面说,寻租基础扩大,腐败蔓延和贫富分化过大导致大众强烈不满,威胁社会安定。
第一,以上体制在经济方面的消极后果。
苏联式的集中计划经济把西方国家在18~19世纪早期经济发展中采用的资源投入首先是资本投入驱动的增长模式奉为圭臬,执行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中国从第一个五年计划起,也仿照苏联的先例,采用了这样的增长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一再明确提出要“实现由粗放增长方式到集约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但是由于命令经济旧体制的遗产这种体制性障碍严重存在,增长方式的转变始终未能取得明显的成效。
在要素(投资)驱动的增长模式未能成功转变的情况下,又效仿东亚国家的榜样,采取“出口导向”的国家对外经济政策,用出口需求弥补由要素(投资)驱动造成的内需不足,于是形成了一种以投资和出口驱动的粗放增长方式。
这样,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增大,投资驱动的增长方式所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就变得愈来愈突出。
到了世纪之交,资源短缺,原材料、燃料价格飙升,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至于生态环境的恶化、地质灾变的频繁发生,不但影响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而且威胁中国人民的基本生存条件。
这种状况会造成最终消费不足,劳动者生活提高缓慢,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从中长期看,投资效率下降,银行体系中潜在不良资产增加,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等等,蕴藏着银行系统的系统性风险。
除了上面讲到的内部失衡外,粗放增长方式的持续所造成的另一个经济后果是外部经济的失衡。
这主要是指由出口导向政策长期未作调整所引起的国际收支盈余的过度积累和为了减缓本币升值速度而由中央银行大量收购外汇造成的货币超发,股票、房地产、收藏品等价格飙升(资产泡沫形成)和消费物价指数持续提高(通货膨胀),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增大。
第二,上述体制在社会层面导致的消极后果。
由于寻租规模的扩大,腐败活动日益猖獗。巨额的租金总量,自然会对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和基尼系数的居高不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寻租行为的盛行,主要原因就是公权不彰,官员的个人意志能够决定企业的成败祸福。诚如阿克顿勋爵所说:“权力通常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弊病和偏差,从根本上说,是源于经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严重滞后,权力不但顽固地不肯退出市场,反而强化对市场自由交换的压制和控制,造成了普遍的腐败寻租活动的基础。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扩大成就和克服缺陷的道路,在于推进改革,建设以民主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
反思之三:重启改革必须坚定民主和法治的方向
40多年的改革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才是顺乎潮流、合乎民心的光明之途。
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应当在以下方面积极推进: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为进一步改革开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在经济改革的实际推进上,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实现尚未完成的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完成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制;加强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反垄断执法和资本市场的合规性监管;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
政治-改革必须加快。民主和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上层建筑的保证。从建立法治起步,加快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通过法治建设在各种权利主体之间正确地配置权力,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民主,强化民众对政府的控制与监督,才有望稳步地实现民主和法治的目标。
根据过去40年的经验,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症结在于政府自身。计划经济是由一个从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直到人们的家庭生活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所控制和操持的。
由于改革涉及每一个政府官员的权力和利益,要把这样的政府改造成为专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型政府,就需要政府官员出以公心,割舍那些与公仆身份不符的权力。
政府改革的任务不仅是要减少和消除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行政干预,使市场机制有可能发挥基础性作用,更艰巨的任务在于建设一个能够为市场机制提供支持的法治环境。
没有这样一个制度平台,就难以摆脱公权不彰、规则扭曲、秩序紊乱、官民关系紧张的状态,难以使经济和社会生活进入和谐稳定的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