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沈原先生2007年出版的《市场、阶级与社会:转型社会学的关键议题》一书的绪论部分。
这里收录的十篇文章,是我从1998年以来陆续写下的。虽说时间拖得很长,但还是可以看出,全部文 章都是围绕着三个主题展开:一是“市场”,二是“阶级”,三是“社会”。因此,本书的标题,也就定为《市场、阶级与社会》。在我看来,这正是我国转型期所 面临的三个相互关联的宏大实践课题。当然,这三个主题也是政治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所关心的对象。我在这里,主要是从社会学的角度触及这三个课题。在我看 来,它们构成转型社会学所亟待处理的三个关键议题。
市场问题
我们所从事的改革事业可 以称之为“市场改革”或“市场取向的改革”,对于这一判断,时至今日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识。用国际社会学界通用的术语来说,这个改革就是指从 “再分配”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我们所言说的“社会转型”,也是指基于经济体制的市场改革所带来的社会、政治等领域的变化。对于“社会转型”的概 念,我们需要有一个比较严格的界定,而不能泛泛而论。
既然当下的改革主要是市场改革,而社会转型又主要由市场转型所引发,那么,对于什么是市场,如何理解市场的运作机制以及怎样把握市场与其他社会领域的交互作用,就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本书的第一部分就是以市场为中心而展开的。
本书的第一篇文章题为《社会学的市场概念》,是在我未发表的博士论文部分内容基础上摘录而成的。这篇博士论文写成于1997年,题目是《新经济社会学的 市场理论》,在国内当属较早地系统探讨和介绍新经济社会学的文献之一。在本书中,我把这篇论文中有关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市场概念章节挑拣出来,略加梳理,形 成一章,力求揭示两个学科关于“市场”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突显社会学市场概念的理论意涵和实践意义。
按照著名经济社会学家理查德•斯维德博格 (R.Swedberg)的描述,经济学的市场概念起先是具体的,包含着地域、买卖者的交往等因素。“边际革命”净化了市场概念,将之变成抽象的价格机 制。这一变化的结果是增强了市场概念的分析能力而简化了其具体内容。所以,在以后的发展中,许多经济学的努力都是通过引入各式各样的因素,推动市场概念重 返具体(Swedberg,1994)。
与经济学相比较,社会学虽然对市场制度触及不多,但从古典时代起就已奠立了从自己学科的视角出发处理 市场问题的理论基础:把市场理解为一定的社会结构。无论是在“物与物交易关系”的背后看出“人与人社会关系”的马克思,还是强调人们的理解型的经济行动构 造了市场的竞争关系与权力关系的韦伯,就实质而论,都是在单纯的交易关系、价格机制之外,看到了更多的社会要素,并且努力把这些要素与价格机制连接起来加 以理解。到了近代社会学,波兰尼(K.Polanyi)首先提出了“嵌入性”概念,而后被格兰诺维特(M.Granovetter)系统地发展为“新经济 社会学”的理论纲领。按照这一纲领以及按照哈里森•怀特(H.White)等人的研究结果,市场制度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它不仅有其社会性起源,而且 其运作就本质而言也是一个深受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作用的社会学过程。在这些社会学家看来,那种把社会关系当成“摩擦系数”而加以舍弃的经济学观点走得太 远了,以至于经济学家手中的“纯净模型”(clean model)难以把握日常生活现实。
新经济社会学的市场研究不仅停留在概念的界定上, 而且还进行了大量的田野研究。我在文章中引用的三个研究案例,分别是格兰诺维特对劳动力市场的研究、博特(R.Burt)对市场竞争的研究,以及格兰诺维 特和马克盖尔(McGaire)对美国电力市场之形成的研究。如果说,三项研究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他们都把社会结构的观点引入市场分析,把市场概念 构造得更为具体,更为真实,从而证实了格兰诺维特的宣言:在市场分析中不仅应当有社会学的一席之地,而且社会结构的观点在分析市场问题时还是必需的(格兰 诺维特,2005/1985:315)。
在这里,关于社会学的市场概念,我想补充两个基本论点。由于篇幅关系,这两个基本论点在文章本身中都 没有涉及。第一个基本论点是,就是在新经济社会学学派内,同样是力求将“社会结构”的观点引入市场分析,但在走势上也有非常实质性的区别。实际上这里存在 两条路线。一条是哈里森•怀特的路线。他的理论特点是为经济学的解释模型捆绑上社会学的“脚手架”(Swedberg,1987)。这就是说,怀特不是想 另起炉灶,而是设法利用社会结构变量的引入,改造或完善经济学的市场模型,使之更加逼近现实,更具有解释能力。在这个方面,我个人的看法是,怀特1981 年的经典文章《市场是从哪里来的?》最为鲜明地体现出这个特点。怀特的W(y)模型用生产者社会互动的观点重新定义“供给曲线”,实际上是对新古典经济学 “价格机制”的模型的社会学补充。另一条是格兰诺维特的路线。他的理论特点是在有关市场的所有基本问题上,用社会学的解释变量替代经济学的解释变量。例 如,他关于劳动力市场的经典论文《劳动力市场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的研究途径:一个社会结构的观点》就是例证。凡是原来用经济学变量来解释的市场现象,如“工 作搜寻”、“企业文化”、“内部升迁”等,格兰诺维特都代之以“社会结构变量”加以解释(参见Granovetter,1992)。至于这两条路线会导致 什么样的结果,现在似乎仍然难以判断。怀特的新著离社会学好像渐行渐远,而格兰诺维特路线近年来也似乎没有什么有影响力的作品问世。
再说我想 补充的第二个基本论点。我做博士论文的那个时代,国内关于“新经济社会学”的材料甚少。很多书籍需要托朋友从国外带进来。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我的眼界。再加 上专以介绍“新经济社会学”为业的斯维德博格个人偏好的导引,使得我曾经以为“新经济社会学”主要就等同于“社会结构学派”,即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来研究市 场制度和市场现象的那个学派,对于其他模式涉及甚少。实际上,就理论分析模式而言, “社会网络分析”只是进入市场分析的若干社会学模式之一。按照弗里克 •多宾(Frank Dobbin)的说法,他们最多也只能说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另外的两个模式,一个是则立泽尔(V.Zelizer)等为代表的文 化分析模式,另一个是以多宾、弗里斯坦(N.Fligstein)等人为代表的制度分析模式。对这两个模式,国内社会学似乎研究得尚不充分。例如,则立泽 尔的很多著作,始终涉及市场制度的扩展与人类终极价值的冲突,对理解市场制度的本性至为重要。多宾和弗里斯坦等人的著作,则涉及国家的经济政策、制度安排 对企业的模塑作用。他们从另外的角度,不仅把社会关系,而且把政治与文化都引入市场分析,是非常有意义的(参见Dobbin,2004)。
但是,对我们来说,市场绝不仅仅是学者们在书斋里争论的课题。毋宁说,在转型期,市场更是一个实践的对象。我们正在生产市场。生产市场这件事,使我们占据了 一个得天独厚的学术位置:可以亲眼目睹各种各样的市场的生成过程。这就要求我们走出书斋,进入田野,对市场的诞生和发育做实地的、细致的观察和了解。因 此,在有关市场研究的这一部分,在理论探讨之后,我加上了三篇关于市场的田野调查成果。这些成果来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其时我参加了一项由北京大学社 会学系王汉生教授主持的研究课题。这个课题的田野调查据点选在HB省BG镇,这是华北地区几乎家喻户晓的一个乡村工业化地带,以生产和交易箱包为业。两年 多的田野调查使我了解到这个箱包市场是如何在制度变迁的大背景下,从各种社会力量的复杂互动中脱生出来,又是如何变化和发展的。《市场的诞生》主要就是根 据调查所得的口述资料,复原了BG箱包市场的产生过程。其余的两篇,则描述了市场中解决纠纷的社会机制,以及商标作为各种地方性社会、政治和文化力量互动 的地盘。这些田野调查当然还是对某一类型市场的非常粗浅的研究,尚不足以对社会学的市场理论做出多大的贡献。但是,我想,它们毕竟代表了一个开端。沿着这 条有一定理论关怀的田野调查道路继续走下去,终有一天,我们会在社会学与经济学就市场制度而开展的学术交流中占据一席之地。
阶级问题
市场转型必定引发基本社会群体的演变。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来看,这将主要表现为阶级构成和阶级关系的变化。因此,转型社会学不能不把阶级及其演变的问题 列上自己的日程表,不能不对随着市场转型而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阶级群体和阶级关系加以分析。虽说在改革前的近30年中,“阶级”已经是一个被用滥了的字 眼。一提起“阶级”和“阶级斗争”,就难免使人联想起差不多与那个年代中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遭遇,以及与整个民族的深重灾难联系在一起的大大小小、数不胜 数的悲惨事件。但是,转型社会学还是需要指出两点:第一,那个时期所言说的“阶级”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话语虚构的范畴,而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阶级”; 第二,随着市场转型,马克思所言说的阶级确实出现了。因此,尽管人们在主观上对“阶级”颇有忌讳,但仍须将之作为一个社会学认知的范畴凸现出来。不讲阶级 和阶级分析,恐怕很难称为马克思主义学说。
众所周知,在西方社会学中,面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转型,形成了两个不同的学术派别:“新古典社会 学”(Neoclassical Sociology)和“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Sociological Marxism)。前者以伊万•塞勒尼 (Ivan Szelenyi)为主要代表,后者则以麦克•布洛维(Michael Burawoy)为主要代表。两个学派的共同点在于都看到了社会主义 国家市场转型对于人类命运所产生的宏大历史影响,也正是基于这个意义才能把当今的社会学与“古典时代”联系起来,与马克思和韦伯这样的“社会学建立之父” 的著述联系起来。但是,在如何解释这个宏大历史意义上,两个学派却具有根本的区别。大体上说来,“新古典社会学”是精英论者,他们看重的是资产阶级的历史 作用。因此,他们提出的问题是:当传统的资产阶级已经被社会主义革命彻底消灭以后,要依靠谁来建设一个市场社会?在一部名为《无须资本家来打造资本主义》 的经典著作中,三位著者根据中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型经验,提出在当代的社会、政治环境中,知识阶层是资本家的有效替代,文化资本具有至高无上的意义(参见 Eyal,Szelenyi and Townsley,1998)。反之,“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则主张把研究的重点置放到工人阶级和底层民众身上,研 究市场转型对他们的影响以及他们如何成为转型的动力(Burawoy,2001)。
在《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一文中,我提出,在这两 个派别中,“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是一条更为切近中国现实的研究路线。这是因为,正如我一直强调的那样,当人们异口同声地说,中国正在变成一个“世界工 厂”的时候,其社会学意义正在于:中国正在重新形成一个世界上最为庞大的工人阶级。对于转型期重建的这个阶级,转型社会学应当加以深入地研究。因此,按照 社会学的传统提法,我们应当“把工人阶级带回分析的中心”。
在我看来,构成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主要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从农民变成工人,即 我们所谓的“农民工”;另一个部分是原有的国有企业工人转变为市场社会中的工人。当然,也还有其他各种情况,如我的同事和朋友孙立平正在研究的“新失业群 体”,我认为实际上就是城市人口中的青年一代正在沦为“日工”(dayworker)阶层。这当然也是工人阶级形成的一个部分,或许还是我们这个全球化时 代的工人阶级之最有特色的一个部分。不过,在我们的情境下,在当前的阶段上,最主要的还是上述两个部分。
对工人阶级再形成的这两个组成部分, 可以依据塞尔维尔所概括的劳工研究的两个理论模式,即“马克思模式”(Marx-type labor unrest)和“波兰尼模式”(Polanyi -type labor unrest)加以考察(Silver,2002)。在我看来,“马克思模式”特别适合于考察农民工转变为工人阶级的过程。正是 在马克思所强调的工业生产的熊熊烈焰中,这些农民才被熔炼为工人阶级,并且有可能从“自在”走向“自为”。由此出发,就涉及农民工研究需要实现的两个转 变:从当前研究的“流动中心性”转变到“生产中心性”,以及从“抽象工人”转变为“具体工人”。而实现这两个转变的关节点,就是沿着布洛维指出的“走人工 作现场”的路子,引入“工厂政体”(factory regime)的概念,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考察劳资关系,考察权力的支配与对权力的反抗。应当指出的 是,我的朋友和长期合作者李静君在推动劳工研究的理论和田野工作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正是基于上述这一整套理论思考,我们开展了对建筑 业农民工的调查研究,并且把一个初期的研究成果在这里展示出来。这就是《关系霸权》的论文。从2005年开始准备,2006年正式实施的“建筑工调查”, 调查方案的设计者和实际的推动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方法室的前后两任主任,沈崇麟研究员和陈婴婴研究员,参与者则包括清华大学和中国 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的部分师生,以及调查涉及城市的大学社会学系等院系师生。调查涵盖天津、上海、重庆、兰州和广州等五个城市,共计回收5000份问卷, 堪称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按照行业开展的农民工调查。具体的调查情况在论文中有所说明。
这篇论文的核心是揭示建筑工地劳动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如 前所述,当引入“工厂政体”的概念,按照不同的行业来研究农民工的劳动过程之际,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作为“世界工厂”的当代中国实际上变成 了一个“工厂政体”的博物馆。从最原始的“工厂专制主义”(factory despotism)到垄断资本主义特有的“霸权体制” (hegemony system),布洛维在其《生产的政治》一书中勾勒出的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各样的工厂政体,都在同一个时间点上并列杂陈,展示 出它们各自的特性(参见Burawoy,1985)。农民工从乡村地带的家乡中流动出来,分流到各个不同的工厂政体并受到锤炼以后,他们也就依照这些工厂 政体本身的特点而被锻造成不同的工人阶级片段。这就是说,即使是从农民工变为工人阶级,也不可能是一个整体划一的过程。这个过程更加表现出阶级形成过程的 具体性和复杂性。
“关系霸权”与建筑工地的特定工厂政体相关,它直接透视的是建筑工的劳动过程,关涉的则是“劳动过程理论” (labor process theory)。“劳动过程理论”的核心在于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它是整个劳工社会学的基石。一般认为,《资本论》第 一卷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奠定了劳工社会学的劳动过程理论的基础。其后,经过从布雷弗曼(Braverman)到布洛维,再到李静君等人的发展, 形成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参见布雷弗曼,1979;布洛维,Lee,1998)。毫无疑问,在“劳动过程理论”中,马克思关于“死劳动”与“活劳动”的理 论概括具有至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如何掌控“活劳动”永远都是资本家或管理者所必须面对的最大难题。为了使资本购买的劳动力顺畅地和最大化地转化为劳动活动 本身,资本家或管理者必须设置各式各样的技术和制度安排。不用说,在技术和制度安排允许的条件下,“工厂专制主义”无疑是最为节约成本的控制形式。我们已 经看到了在众多出口加工区内的资本主义“返祖现象”——“血汗工厂”的大批涌现。在那里,单靠自动化的生产线就足以实现对劳工的最大限度的压榨。在那里, 如马克思所诅咒的,是机器统治了人,是“死劳动”支配着“活劳动”。但是,在某些行业中,由于难以实现对劳动过程的精密控制,“工厂专制主义”无法实现, 因此而不得不采用葛兰西和布洛维意义上的“霸权”形态。建筑业即为一例。不过,在建筑工地上实际运作的“霸权”统治,其可得资源却并非如布洛维笔下的“赶 工游戏”(the game of making-out)那样,依靠的是制度,而是靠关系。农民工身上所具有的各种先赋性关系被直接纳入劳动过程,转变 为支配与反抗的资源。因此,我们把这种特殊类型的霸权称为“关系霸权”。
现在,清华社会学系正在开展一系列的劳工研究课题,其成果也将陆续问世,“关系霸权”的论文仅仅是一个开端而已。当然,即便是“关系霸权”的理解在我们的研究队伍中也不尽一致(参见周潇,2007)。观点上的不一致并不稀奇,实际上这种不一致往往是推动进一步理论探索的动力。
社会问题
市场转型引发阶级结 构的变动,也促成“社会”的发育和成长。如何从改革前的体制,即国家吞没市场和国家吞没社会的状态,走向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分立、相互协调乃至以社会为 最终目标,约束国家与市场的状态,是改革必须面对的基本任务。实际上,社会至上正是社会主义的本意。
如布洛维所说,“社会学与社会生死与共” (布洛维,2007)。转型社会学把社会的生产当成自己必须面对的首要任务。不过,如果说,对阶级的重视应当归因于马克思的学术传统,对社会的重视则超出 马克思之外了。按照布洛维的看法,经典马克思主义缺乏“社会”本身的概念。把社会提升到马克思主义理论议事日程的首位,归功于马克思以后的两位马克思主义 者,即波兰尼和葛兰西。特别是葛兰西,他揭示出资本主义长盛不衰的奥秘并不完全在于生产的进步和技术的提升,而主要在于公民社会的作用,从而为马克思主义 的“社会学转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参见布洛维,2007)。
在我看来,强调社会和强调阶级并非彼此对立。毋宁说,两者是互补的。把公民社会 引入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解决了经典马克思学说的一个盲区,这就是工人阶级形成以及从“自在”走向“自为”所必需的社会环境。马克思主要把阶级理解为人们 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位置,他多少忽略了生产关系总是嵌入于一定的社会结构的。实际上,查克里巴蒂已经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工业生产体系是可以同任何社会安 排,包括传统的社会安排结合在一起的(Chakrabarty,2000);而索摩斯更是告诉我们,在早期工人阶级形成的历史中,基层社会生活中的“公共 领域”是多么重要(Somers,1993)。可以说,如果仅仅有工业生产结构而欠缺公民社会的社会环境,那么,工人阶级要想形成阶级意识并进而成为自为 的阶级,必将困难重重。
有一个案例可以大致说明这一点。1911年,在美国纽约市的三角区,一场大火烧毁了一家以移民工人为主的服装厂,同时 夺去了100多个年轻工人的性命。自此以后,这个“工业化早期历史上的悲惨事件”就成为整个社会持续关注的一个话题。直到2004年,还有新的著作问世, 重提这个话题,继续反省美国工业化早期的劳资关系。正是这种带有强大舆论压力的公民社会环境,促成了一系列保护工人权益的立法,从而有助于工人阶级在维护 自身权益的斗争中团结起来,形成阶级意识。相形之下,1994年深圳“智丽玩具厂”的那场夺去80多条农民工性命的大火,至今还有多少人记得呢?这难道还 没有反映出一个非公民性质的、冷漠的社会环境对工人阶级生成的负面影响么?
可见,实践本身已经揭示出公民社会对于工人阶级的形成具有多么重要 的意义。因此,相对于阶级形成而言,我在《社会的生产》中尝试着提出“公民社会优先”的命题。但是,怎样才能促使公民社会的生产呢?在当前的条件下似乎有 两种可能。一种可能立足于葛兰西的公民社会理论,认定公民社会乃是众多自治性社会团体和协会的集合。实际上大多数的社会学家都是沿着这样的一条路线前进 的。很多研究都是将重点置放在对各种NGO、NPO的成长与发育上。不过,经验研究表明,有许多组织名为NGO、NPO,实际上不过是体制上演的一出“变 形记”而已。这些组织挤占了本应由“社会”占据的那块空间,吸纳了本应配置给“社会”的资源,但却并不生产“自组织”的社会生活机制。其实,它们的成长表 明的恰恰是国家权力的强盛。套用组织社会学的术语,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形同质异”(isomorphism)的问题。这些组织外形上似乎是NGO和 NPO,但实质上并非如此。或许,充斥于生活空间的这种NGO、NPO,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某种改变。但至少在现阶段,对于它们的性质如何,对“社会 的生产”具有何种意义,我们仍不能抱持过分乐观的态度。
另一种可能将重点置放在具体的社会成员身上,置放在公民权的发育上。在沿着这条路线前 进的社会学研究者看来,公民社会无非是公民之间的自主联合体。因此,研究的焦点不再是组织躯壳,而是生活世界中的居民,是他们如何从缺失公民权的位置起 步,经过自身的抗争,最终走向获得公民权。在这里,获得公民权的居民(citizens with citizenship)及其行动成为全部问题据以旋 转的轴心。
不过,涉及公民权问题,在理论上也就溢出了马克思主义的边界。这一回,我们需要到T.H.马歇尔那里找寻理论资源。马歇尔把公民权 划分成“民事权”、“政治权”和“社会权”,界定了它们的内涵并且把它们的依次演化同现代社会的发展连接起来。把马歇尔的公民权理论引入马克思主义是顺理 成章的事情。葛兰西和波兰尼最先在马克思主义中扯开一个缺口,把“社会”本身的概念移植进来,并且企图围绕社会概念重建整个理论体系,但这只是第一步。现 在,为了进一步说明社会,特别是公民社会的性质,引入公民权的理论,这是第二步,当然也是,必要的一步。
在《走向公民权》一文中,我对在市场 转型前后的公民权状况形成如下几个判断:第一,改革开放前,居民(主要是城市居民)享有比较充分的社会权,民事权和政治权则当属残缺;第二,改革开放后, 民事权上升,社会权受到较大幅度的剥夺,政治权则大体上可以说仍然保持在微弱水平;第三,在现阶段,我们步入一个“权利”的时代,农民、工人和刚刚形成不 久的中产阶级,都在各自争取自身的公民权利;第四,在这个波澜壮阔、方兴未艾的民权运动中,由于权利受损而变得愤怒起来的“有房阶级” (housing class),在“业主维权”的名义下,通过维护自己私有住房的产权而走向公民权,并进而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内展开社区民主制度建设,他 们的行动对于公民社会的建设具有特殊意义。在这里,社区层面上呈现出来的国家、市场和形成中的社会的三者互动,可能为公民社会的发育奠立微观基础。如果 说,当年敢于领导第三等级挑战王权的法国中产阶级是“政治英雄”,导引了工业技术创新并创立了大规模生产线的英国中产阶级是“生产英雄”的话,那么我们在 这里遇见的就是一些“城市英雄”!
毋庸赘述,公民社会的发育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而且,如同前述阶级形成一样,公民社会的成长也不可能 是一个统一的过程,而呈现出某种“区隔化”、片断化的趋势。根据现状至少可以判断:每个阶级都正在通过争取自己的公民权而培育着自己的公民社会。从经验研 究人手,具体地探求各个阶级发育公民社会的途径和特征,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研究任务。我们后续的研究成果将会把这个研究不断地推向深入。
综上所述,我所理解的转型社会,主要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转型所引发的在阶级关系和社会结构方面盼巨大变迁。因此,市场、阶级和社会是转型社会学必须 面对的三个中心范畴。本书就是围绕着这三个中心范畴展开的。如前所述,这里的论文还只代表一个开端,后续的经验研究将会更为深入、更为广阔地推进在这三个 基本领域中的工作。
我把一篇论说“社会学干预”方法的论文放在最后,作为全书的结尾。我认为在市场转型期,由于各种制度结构的剧烈变化,本来 可以为人们的行动提供确定性保障的基本条件不复存在了,因此,社会学,特别是转型社会学的方法,必须从“结构社会学”走向“行动社会学”。而在图海纳学派 的脉络中,“行动社会学”的方法就是“社会学干预”方法(参见Touraine,1988)。不过,如我所说,图海纳手中的“社会学干预”方法绝不是现成 可用的,必须面对转型现实加以改造。我引入“解放社会学,,和“公共社会学”来充实这个方法,并且将之运用到劳工研究和业主维权这两个领域的研究中去。我 认为经过如此改造的“社会学干预”方法,就实质而论业已实现了向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基本转向:它不仅强调学理,而且强调立场;不仅强调社会认知,而且更 加强调社会改造,强调只有在社会改造的过程中才能达到真切的社会认知。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学干预”的精神实质与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写下的那句名言是相 吻合的:
“以往的一切哲学家都只是在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