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怎样看待围观和声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36 次 更新时间:2011-01-09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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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雪慧  

微博上见很多人转伍皓发布诉李鸿文的消息时,还只当笑话。可看到伍皓宣布放弃起诉以及媒体对当初引发他起诉的青岛事件的后续报道,发现这事蕴含的信息很丰富,尤其透露了官员群体对新媒体、对拆迁、发展等问题上的普遍态度,很有解析价值。

一.谁是国家公务员(或党务人员)的衣食父母

高调宣布起诉却又为何放弃?原来,“最高领导让我以最大的宽容对待李鸿文对我的故意曲解。”又说:“我是想告到底的。但食人之禄,事人以忠。就这样吧。除非您能给我同样的可以养家糊口的俸禄。”伍皓“食人之禄,事人以忠”一说,着实让人吃惊。不久前他发布受聘云南大学兼职教授的微博时,批评“很多从政者的执政理念已经落后,基本不知现代政治伦理为何物”,表示打算带“政治哲学方向的研究生”。可一句“食人之禄,事人以忠”,就在国家公务员该“事谁以忠”这一基本政治关系上颠倒了现代政治伦理。不仅如此,还暴露出连每月拿那份钱的来路都搞不清,当是他的“最高领导”给的俸禄。遇上这种乱认衣食父母的官员,纳税人实在是冤大头。真不敢想,这种认知水平,偏偏带“政治哲学方向的研究生”,会带往何处呢?

包含在伍皓息讼自白中的政治乱伦观念,不多说了。我更注意的是这位宣传高官就房屋拆迁、“网民围观声援”发表的看法。

二.“围观和声援”制造“更多鲜血和悲剧”?

伍皓自己启动又自己关闭的“起诉门”,背景已广为人知。12月6日,一位青岛拆迁户在走正常渠道无果的情况下,意欲“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事态危急,消息在微博上一传开,6日至7日凌晨众多网友“围观”劝解、当地网友赶赴现场,成功化解了一触即发的悲剧。

伍皓引起李鸿文批评性评议的多条微博就是在这个事件背景下发布的。最引人注目的一条发布于12月7日 00:58:“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

网友们在力劝和阻止青岛悲剧发生,伍皓却在冲“围观和声援”发难。在这段表述完整的微博中,他明确说出的是,不要围观和声援拆迁维权,否则是鼓励对抗;没有明说但呼之欲出的是:拆迁户不要抗争(他表述为“对抗”)。说出来的和没说出来的,对拆迁户来说,都一个结果:孤立无援地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强拆队伍。而对“围观和声援拆迁维权”来说,所谓“鼓励更多对抗”、“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无异于栽赃。照他此说,一起起鲜血和悲剧不是地方政府或开放商暴力进攻私宅制造的,而是围观和声援制造的。然而,大江南北到处都有发生的惨剧,被铲车压死、老农睡梦中被拖出打死……等等,与围观和声援何干?唐福珍自焚,是在半夜被数百人包围、房屋被铲破、家人被打、呼吁谈判未得善意回应的情势下发生的;还有陶家父子、钟家三口自焚,所有这些,又与围观和声援何干?

事实上,网友围观和声援,大致两种情况。一种发生在强拆已经酿出事端之后。网友围观聚集的道义力量和对事件的全程报道,有助于遭受强拆之害的家庭或群体讨还公道,或阻止对被强拆户的进一步加害——诸如抢尸、以所谓“暴力抗法”拘捕被滥用公权者暴力进攻的户主……。另一种围观发生在强拆即将导致灾祸之时,6日至7日凌晨的青岛事件是典型例证。围观和声援一方面让事情公之于众而使强拆方有所顾忌和收敛,另一方面群策群力寻求理性、和平的解决之道。诚然,围观网友也有不理智的声音,但不是主流,这一点,网友@月湖无人区当天在回复伍皓的发言时就说:“纠正部长一个错误,今晚的围脖上,俺看到的大多是叫这位青岛兄弟冷静的。”事后,青岛维权户主王国栋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证实了围脖发言的积极主流。他说,是五六千条劝他冷静的的留言和众多陌生网友的关切使他放弃以命相搏。

事实上,已知跟强拆有关的流血悲剧,无论最初发生的还是后来不断发生的,都是强拆队“包围”和威逼下发生的甚至是直接实施暴力制造的,而不是网友“围观”导致的。伍皓用“制造”二字,把更多流血和悲剧的罪责转移到根本不在强拆现场的网友“围观和声援”头上,悲剧的真正制造者却被开脱了。

三.并非一时失言或被断章取义

罪责转移,不是伍皓一时失言给人的印象,而是他反复表达的观点。看了他那天凌晨连续发布的十来段微博,继上面所引传播最广那条“大实话”之后约一小时,7日 01:52发布:“社会舆论冷静下来后,同样的事就少了。真担心关于血拆的围观,会刺激越来越多的拆迁户效仿以死拒拆。”半小时后,02:30发布:“不要因为围脖上盲目的同情和声援而热血沸腾,做下傻事。”连续两段,现场实施血拆的主体不见了,事发时不在现场的“社会舆论”、“围脖上的同情和声援”却成了流血和悲剧的罪魁祸首,因为据说“刺激”了户主、使户主“热血沸腾做下傻事”。11小时后(13:07)发布的微博干脆倒打一耙,直接栽赃:“围观造成的热血效应把太多的拆迁户逼上了绝路。人在热血沸腾的情况下,选择死亡只需要几秒钟”。照他说来,无论唐福珍还是后来不断发生的自焚事件,户主点燃自己不是数百头戴钢盔、身穿迷彩服强拆队“联合执法”、半夜包围、铲车开墙破洞、上房揭瓦、步步紧逼的结果,不是叫嚣“拆迁死个人就像死只狗”“如果死了人就不搞了,还叫什么拆迁”的官员给逼的,而是当时没影、事后的围观和声援“制造”的!

可是,新的流血事件几乎立即反驳了伍皓。12月8日,伍皓发布那一系列微博的第二天,拆迁户孙方学赴拆迁者鸿门宴被害。杀人干得悄无声息,绝无网上围观。

四.怎样看待微博这种全新的传播方式

12月8日伍皓的一段微博提起他头天言论引起的风波:“北京一新媒体学者跟我讨论,微博改变了传播,但缺陷也很致命,就是‘碎片化’特征带来的割裂和片面,导致人们对人和事越来越无法形成全面、客观的认识。如,我昨天关于拆迁的言论就非常典型,读完我的连续发言是一种印象,可多数人只能从转发看到其中某一条,印象就完全不同。”

对于微博发言“‘碎片化’特征带来的割裂和片面”,我深有体会,一些看法在广泛传播的同时,一段完整的意思转来转去变得面目全非,一些表达被张冠李戴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可以说,这种情况,每个写微博的人都很难避免,除非不写。微博对社会,也是好处和问题共存。在人们缺乏参与公共事务途径的现实情况下,传播快捷而且不设门槛的微博成了人们广泛进行公共事务讨论的方便途径,这在监督公权上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还既使人在面对来自权力的侵害时不致完全孤立无援,也使人参与其中时感受到力量,一定程度上对人在现实中的无奈和无力状况有所改变。而且,微博的传播特征使它成了信息垄断和封锁的天敌……

要保护微博带来的广泛参与性及相应好处,就得接受或容忍它的某些副作用,如伍皓提到的碎片化、被曲解;再如,不负责任的、非理性的发言甚至谩骂、人身攻击,等等。自己如果不能接受、不能容忍,可以在自己微博上“拉黑”纠缠者、攻击者,或者远离微博。但这只能作为个人的选择,微博这种新兴传播方式还得继续存在下去,跟其他传播方式或互补或竞争。而伍皓作为官员,既然选择开微博,就得以更谨慎、更容忍的态度对待微博上或其他媒体上的不同看法和批评。在这个问题上,他必须尊重现代政治文明的通则:官员要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批评。这方面,没得选择、也无可逃遁。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在侮辱他或对他的言论有歪曲的“故意”,否则,都在正常的舆论监督范围。

五.谁该道歉?

伍皓说被“故意曲解”了,却只下断语而不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他被人“故意”了。他抱怨多数人没读完他的连续发言,而“只能从转发看到其中某一条”。这种情况,在微博上很常见、很正常,根本挨不上曲解,更谈不上“故意”。引人注意的发言容易被大量转发和评论,尤其当发言出自名人——这就是微博的传播特点。谁让伍部长自己既是名人、又就热点问题写下太扯人眼球的“大实话”呢?!而且,即使读完他的连续发言也并不如他所说,“印象完全不同”。相反,他后面的发言是对传播最广的那段“大实话”的强化和补充。李鸿文从中总结的三逻辑令伍皓很恼火,但却相当准确。

如,“对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鼓励对抗、制造更多流血和悲剧。这一逻辑,就没有谁强加给他,而是他自己在连续发言中反复强调的。

逻辑之二,“强拆难免”。伍皓发言的确没有出现“强拆难免”的词组,于是辩称“拆迁难免”不等同于强拆难免。然而,他是在各地搞强拆的态势下和青岛强拆使悲剧性冲突一触即发、网友谴责强拆的语境下说“拆迁难免”。这种现实态势和谈话语境下他口中“很难避免”的“拆迁”当然不是指非强制拆迁,而是指那种没达成协议而进行的拆迁。没有平等议价,没有达成协议的“拆迁”不是强拆是什么?对此,伍皓应该心知肚明。诚然,他也提出防止强拆三建议,可惜重心是要求拆迁户“要价要合理”、行为“不要过激”,其他两条都是虚的。拆迁户在强拆中是极其被动的一方,防止强拆,把重心放在对被动方提要求上,说他在废话而没说他在忽悠,已经很客气。

“强拆难免”、“拆迁难免”?在这上面玩文字游戏很没意思,抓住这一点起诉并索赔,很不智。好在及时“放弃”了,但就此牵涉的话题,比如认为拆迁户的要价转嫁给了购房户,拆迁为发展所难免,都是重大是非,有必要厘清。且暂时放后,先回到微博传播引起的风波。

尽管微博传播的碎片化可能导致割裂和片面,但伍皓那天的连续发言还真不是这种遭遇。何况,即使真被割裂、被片面,被反对,他其实是有思想准备的,他不是跟人讨论过微薄的传播缺陷、对此很清楚吗?!既然如此,当初大动干戈的起诉之举,就令人费解。起诉虽然放弃了,却仍一口咬定被“故意曲解”了,要求私下道歉。这就有点耍官威了。认真说来,该道歉的是他!在网友对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上,他的系列发言不仅歪曲了,更颠倒了事实、栽赃和侮辱了大家。只是,围观者属于不定型的网上群体,临时因某个事件聚集起来,参与者大多匿名,被侮辱了、被栽赃了,至多在他的围脖上还以颜色,并不能以围观者身份起诉。但如果伍皓有道德自觉,应该主动就此道歉,还“围观和声援”的网友们一个公道。

六.强拆是拆迁户要价高所致?

伍皓围绕不断爆发恶性冲突的拆迁的系列发言,引人注意的观点之一,是针对拆迁户“要价”的。

12月7日 01:21:“说穿了,每起强拆背后,都是利益纠葛。满足了拆迁户的利益要求,事情平息了,但实际是转嫁到更多的购房户身上。”

12月7日 02:36:“我们做具体工作时,都知道首先是劝拆迁户要价要合理,不要有过激行为。政府本能上肯定是向着拆迁户,能帮多要就多要。但漫天要价开发商也承受不起。政府做的就是这种妥协工作。一有血拆,矛头都指向政府,实际是误解。拆迁更多时候是市场行为……”

既然承认拆迁更多“是市场行为”,就应该由开发商与户主对等谈判,政府积极掺乎进去,没有正当性,更不该十处强拆九处在。在这个问题上,一个对现代政治文明下的政府定位有基本了解的人不会认可,更不会粉饰。而伍皓所谓“政府本能上肯定是向着拆迁户,能帮多要就多要”,如果作为他经历的个案,有必要交待清楚何时何地政府这样做了,如果不加限制词而当成普遍的现实来宣示,则近乎侮辱公众智商。

房屋之于房主,不仅是主要和稳定的财产,而且是庇护所,是“家”之所在,承载着家庭记忆、家庭成员变迁、邻里关系、生活方式等。而且,拆迁势必要使家庭耗费巨大时间和精力。伍皓一个“每起强拆背后,都是利益纠葛”的武断结论,就将拆迁户要遭受的所有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损失一笔勾销,把拆迁问题极端简单化。而“转嫁”之说尤其糟糕,不啻挑动承受高房价之苦的购房者迁怒拆迁户。

我国房价高得离谱;相对于国民人均收入,房价更离谱。但说是拆迁户的要价推高房价,这个断言比房价过高的现实还要离谱。

但凡对我国房地产有所观察和了解的人都明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和自利倾向是房价高的主要推手。这个事实更为局中人所深知。2008年底央视就“征地”有个新闻调查节目,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坦言:

“地拿过来了你去发展市场经济,拿地的时候你是计划经济,这事儿农民就吃亏了。”

这个亏吃得有多大呢?……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数据,这是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投资者拿走大头,占40%到50%,城市政府拿走20%到30%,村级组织留下25%到30%,而最多,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5%到10%。

在价值规律的定义中,有一句最简单的话,在商品交换中,如果一方总占便宜,另一方总吃亏,那么这样的商品交换,是不能持续下去的。不能持续下去的结果,就是导致中国大地上,因此而起的各种冲突和群体性事件,以至于“征地”这样一个普通的经济行为,演变成为我们这个转型时代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

陈锡文说的是农村征地,但城市里大拆大建中的利益分配,政府和开发商是大赢家,这跟农村征地没有本质差别,尽管市民补偿比农民强,也丝毫不影响既定分配格局。

调查节目中,身为房地产商的潘石屹则道出一个潜规则:

“一般来说是我买土地是为了建房子,建了卖出去赚了多少钱,结果发现还有一个速度更快的路,就是我不用建房子,我去圈地吧,大规模地圈地,圈了地以后发行股票,发行股票以后钱就直接来了,不用建房子,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土地银行’。大家搞‘土地买卖’,最后的结果是建房子的不赚钱,倒卖土地的赚钱。”

两位局内人说出的,跟人们的观察是吻合的。土地买卖的暴利,从央企不务正业屡当地王,就可见一斑。而房价,近年业内人士披露,房价中政府卖地和许多环节的税收,占房价50%以上。

被征地的农民或城市拆迁户,吃亏的居多,这是基本事实。即使城里部分人获得较高补偿,也不过是享受了所居住地段地价上涨的红利。在正常交易环境下,户主本来就该分享这种红利。获利最大的,还是政府和开发商。不管囤地炒地,还是推倒低层楼房重建高层楼房,都稳赚不赔。

除土地财政衍生出来的推高房价的种种原因,中国人缺乏正当投资渠道、甚至缺乏保值渠道,也是重要原因。股市套钱;政策性歧视和税费压力使实业举步维艰,近两年不少领域国进民退大背景下,实业路更难走……再加上通胀压力,手中有余钱而想保值、升值的人,大概只有买房一途,高得不靠谱的房价屡压屡升,人们还是趋之如骛。

伍皓无视房价高的真正原因,却把饱受拆迁之害的拆迁户所谓要价当成问题焦点。且不说市场行为,双方讨价还价是常规,就中国拆迁现实而论,拆迁户面对开发商及走到前台或隐身背后的权力,根本没有多少要价能力。若不是吃亏太大(比如,不能保证同一地段换得相同面积的房屋;或以铺面经营为生的拆迁户即使换得的房子比原先大,但没了铺面,今后的谋生成大问题),一般不会选择当钉子户。断水断电、变成孤岛、还得通宵守护防止意外的钉子户日子,很不好当。

七.以拆迁开路的发展值得期盼吗?

伍皓说,“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似乎把“拆迁”跟“发展”捆绑在一起,拆迁就有了正当理由。

然而,中国又不是没有历史的新国家,一切须从头开始或者要靠拆迁给发展开路。即使官员眼里几千年历史留下的东西归零,但就从1949之后算起,和平建设时期已长达六十余年;从改革开放算起,大规模建设也已经搞了31年。尤其90年代中后期以来,整个中国变成一个大工地,原有城市,大多几乎拆了个遍。

这种情况下的拆迁具有很大破坏性。各地原有城市格局和历史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建筑风貌(包括纪念性建筑和民居建筑)几乎消失殆尽,城市的历史记忆被埋葬在瓦砾堆下和缺乏本土特色的庞大建筑中。能拆的都被拆之后,不少地方建成不足十年、甚至有的户主还未入住的楼盘也面临拆迁,则无异于以社会物质财富的巨大浪费和拆迁户的痛苦为代价拉动泡沫GDP、养肥拆迁利益链中一帮人。

最直接遭受拆迁破坏性影响、为此承受有形和无形损失的,是大批被拆迁的当事人。我第一次听说强拆,是七八年前一次春节聚会。席间一位医生所在地段因属黄金地段而被划为拆除区。大家不愿搬离,结果有人的房子被不明身份者乘其全家熟睡之际给推了。其他户主只好联合起来轮流守夜。无论现实再怎么荒唐,但大城市发生如此罔顾法度的野蛮行径,还真不敢信。可当时不敢信的情景,后来越来越频繁上演。

狼烟四起的拆迁已经拆掉了民众对财产保障的信心和对未来生活的稳定预期,尤其当物权法实施后,有增无减的野蛮强拆,也拆掉了很多人对物权法乃至宪法的信心。动辄出动武警、特警参与强拆,还使警察保卫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职能发生变异,走向反面,而被频繁推到强拆第一线,还会使其中相当多成员对自身角色认知产生错乱。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即便立即停止这种做法,已经发生的职能错位带给这个职业乃至全社会的破坏性影响,也需要很长时间来修复。而当强拆演变成血拆,以“拆迁”开路的“发展”,实际上也就变成以鲜血和生命开路的牺牲人的“发展”模式。而这,发生在和平时期!

无疑,这种威胁民众财产和人身安全、使民众不能过太平日子的发展,不是人们所期待的。

而按暴发户审美观和城市观到处进行的拆旧建新,热衷于高楼林立、马路越扩越宽的城市布局,还有一个不可谓不严重的副产物:既把低收入群体低成本生存的条件消灭殆尽,也使中等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大大抬高。这样的发展也不会是民众期待的。

发展,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说“拆迁”是发展需要,更可疑。以拆迁开路的“发展”已经成了胡作非为的通行证,在这个借口下,社会的公序良俗被践踏,法律遭到公开破坏而使法的尊严荡然无存。

我始终认为,一个正常社会,拆迁只能是公益前提下、没有替代方案时不得已的例外,而不能是常态。就是说,拆迁只能在征收之后;作为征收前提的“公益”,除了军事设施、学校、桥梁、公路之外,不能轻易认定,更不能把认定权交由政府!即,不要轻言公共利益,是不是,交公众经由公开透明的程序充分讨论后认定;即使是公共利益,也不要轻言征收;实在不得已的征收,补偿要公平。很不幸,政府不合身份地占有了“公共利益”认定权,滥用“公共利益”,无视法度,把拆迁搞成常态。一个拆迁成常态的国度,大政方针一定出了大问题;信奉“拆迁在发展过程中难免”,这样的官员无论嘴上说的多动听,他们所谓的“发展”一定缺了发展的内核——“人”。

这个症结,被前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杨维骏一语道破:我觉得还是体制有问题,为什么那么多失地农民,为啥那么多人上访,为啥暴力强拆和流血冲突不断,我觉得在于一些主政者并非以民生问题为首重,而是追求那些看得见的政绩,所以到处大拆大建,全国兴起的“农民被上楼”运动就是典型,村庄改造村民却失去自主权,农民生活和就业处于困境,许多官员只唯上、只唯权、只唯钱、只唯政绩,却忘了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这个根本。

可惜,有这样认知的官员太少,而太多官员对现代政治文明和法治原则的无知到了极端可悲的地步。为这个判断提供佐证的不仅是官员中雷语、雷事源源不断,甚至包括伍皓这样的官员。平心而论,他注意到官员群体中现代政治伦理的缺失,还是相当有眼光的。他尚且如此,整体情况更不乐观。所以,对于了解我国官员群体素质来说,伍皓有标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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