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东风:什么是“好生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23 次 更新时间:2011-01-08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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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东风 (进入专栏)  

中央近来反复强调转换经济增长方式,强调经济和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明确把“好”的标准提到首位,而不再简单地重复“发展是硬道理”。这是一个信号: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发展模式将发生重大转变。

面对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思想文化界必须回答的问题是:这种转变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支持?没有相应的文化转型,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能够自己完成吗?

一、好生活是一个文化的概念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于“好”的理解主要集中在环保、低耗、节能等方面,是环境、能源等物质方面的指标。节能、低碳、绿色、宜居等等已经被确立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宜居城市等,也成为政治家和知识分子的口头禅。

这些当然都是必要的,但是还不够。因为这些指标基本上还是着眼于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核心概念依然是“经济”:如果高能耗、高污染的增长方式继续下去,中国的经济就无法持续增长。但是经济的持续增长是“好”的全部含义么?换言之,如果高能耗、好污染的能够持续下去,它就应该坚持吗?我以为不是。在经济增长的 “好”背后还有一个更加根本性的标准,这就是“好生活”“好社会”。“好生活”“好社会”是一个综合的指标,它当然应该包括好的经济增长方式,但是又不仅仅是好的经济增长方式,它还应该包括:好(合理)的政治体制,好(优良)的道德环境,好(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好(愉快)的心情,等等。

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也不是经济学能够解决的问题。“好生活”的问题是一个文化的问题。文化的定义很多,众说纷纭,但我以为文化从跟不上说就是对“好生活”理解和认识,一个时代的公共文化则是一个时代的公众对“好生活”的认识。

由于经济理性属于工具理性,它关心的核心问题是效益问题,因此它无法回答何谓好生活的问题。或者说,它对好生活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物质计量、工具理性的层次,无法进入实质理性、价值理性的层次。从这个层次理解和判断一个社会的发展模式,很难对其好坏作出实质性的价值判断。比如,一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践踏人权、漠视正义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是不好的么?它的效率不是很高吗?它的速度不是很快么?为什么保护环境、资源、人权、正义乃至好心情那么重要呢?经济学回答不了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文化的问题。享乐主义者就可能认为,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的断子绝孙的发展模式是好的,因为它能够让你迅速致富,在很短的时间内尽情地消费、挥霍、享乐,至于子孙后代则不在考虑之列。比如中国古代的享乐主义者杨朱就认为:我此时此刻的身体的瞬间快乐才是最重要的,生命的质量表现为肉体感官刺激的强度,因此,此时此刻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我的贪欲的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就是好的。只有当你对这个世界的持久存在(阿伦特说的“尘世永恒”)和后代的福祉抱有深切的信仰,当你觉得在身体享乐之上还有更高的好生活的标准,你才会警惕和批判断子绝孙的发展模式。

至于正义、人权等和发展的关系,当然更是一个文化的问题。我们说以牺牲人权和正义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是不好的,是因为我们认为人不是动物,不能把金银珠宝装饰的笼子当作自由的天空,把奢侈的物质享受当做幸福的全部。人要活得像一个人,要有人的尊严,单是奢侈品无法给你这样的尊严。这就要有合理的政治制度,要有民主和法制,要能够保障公民的人权。之所以说这是一个文化的问题,是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都认为人权、正义和尊严是好生活的基本条件。享乐主义者和发展至上主义者可能说嘲笑说“什么叫活得像一个人?难道不就是住豪宅、开好车、戴名表、抱美女么?人权、尊严、正义算什么呢?”我们的很多广告不就在宣扬这样的价值观么?广告所塑造的所谓“成功人士”不就是豪宅+香车+贤惠妻子+可爱儿子+美女情人么?

可见,发展模式之争的实质是文化之争,价值观念之争,不同的好生活理念之争。现在我们讲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讲“又好又快发展”,这表明我们认识到了原先的“发展就是一切”、GDP挂帅的发展模式是有问题的。什么地方有问题?我认为是这种发展模式背后的好生活理念有问题。因此,应该发起一场关于何为好生活的公众讨论,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进而解决我们应该选择何种发展模式的问题。

二、好生活不等于富足生活

当下国人最普遍的一个误解,就是把好生活等同于物质富足或奢华生活。我们的广告一直在塑造的所谓“成功人士”的标志,就是名车、名表、豪宅等奢侈品。

好生活真的等于物质富足的生活吗?请看下列报道:

2010年6月,南京的一位病人老周在北京阜外医院做了心脏移植手术,他自己的心脏被摘除,原因是2009年做手术时他的心脏被植入了一个非法支架,结果这个定时炸弹一年后爆发,导致老周差点丧命,靠换心脏才保住生命。媒体报道说,由于暴利,大量“水货”,也就是未被批准临床使用的心脏支架,被植入人体,让医疗器械成了可能致人死命的“定时炸弹”。医院和专家之所以在病人身上用那些无证心脏支架,无非是其回扣更高。事情的严重性还在于:由于相关管理制度的弊病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有过类似遭遇的病人,不仅难讨公道,甚至连真相也无法得知。

一个能够花费百万元植入心脏支架进而换心的病人,应该是一个有钱人,可是他幸福吗?他的生活可以说是好生活吗?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个别现象。那么请看另一个报道:一份《2010―2011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近七成人对中国的食品“没有安全感”。另有一则笑话这样写道:“早晨掀开黑心绵被子,用致癌牙膏刷牙,喝杯过期的碘超标还掺了三聚氰胺的牛奶,吃根柴油炸的洗衣粉油条,外加一个苏丹红咸蛋。中午在餐馆点一盘用地沟油炒的避孕药喂的黄膳,加一碟敌敌畏喷过的白菜,盛两碗陈化粮煮的米饭;晚上蒸一盘瘦肉精养大的死猪肉做的腊肉,沾上点毛发勾兑的毒酱油,夹两片大粪水浸泡的臭豆腐,还有用福尔马林泡过的凉拌海蜇皮,抓两个添加了漂白粉和吊白块的大馒头,还喝上两杯富含甲醇的白酒,看看中国足球,高喊加油奥运!这日子过的真是那个爽!!这就是一个中国人彪悍的一天。预祝20年后所有适龄中国人都能参加残奥会,并包揽所有奖牌!”笑话难免夸大,但绝非无中生有。就算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食品丰富了,可是如果我们的食品中隔三岔五被曝光含有有毒元素,我们会觉得这样的生活是好生活么?

时下媒体经常有物质生活越来越好,心情却越来越坏的报道,原因就是我们生活的环境中,社会正义还有待进一步伸张,公民权利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法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个人如果经常无故受到权力的伤害,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尊严,如果感受不到周围人群的信任和关爱,相反却时刻感受到周围人的猜测和怀疑,那么,他的物质生活再富足,他的生活也不可能是好生活,他的心情也不可能好。

三、好生活不等于审美化生活

“好生活”这个概念除了容易和“富足生活”混淆外,还容易和“审美化生活”混淆。这在一个具有审美主义文人传统的中国特别容易发生。例如,一个叫“采采卷耳”的网友在回应我的博文《应该发起一场关于好生活的大讨论》时,写了一篇题为《什么是好生活》的文章,作者认为“好生活”就是“诗意人生、审美情怀。”文章写道:“好生活,是在当下能够感受乐趣,对未来能够报以希望”,而这“乐趣”,在作者看来欣赏“风流典雅的中国诗句和抑扬顿挫的中国书法”,就是“见识更多的棋友,分享更多的智慧。”

作为一个爱好艺术的人文知识分子,我当然很认同这类审美化的生活,这种诗意人生。我也理解在具有悠久审美主义传统的中国,这种审美化生活深得知识分子的青睐(赋诗饮酒、下棋遛鸟、赏山玩水等等是中国士大夫向往的东方式诗意人生),更何况随着今天生活节奏的迅速加快,人们过着一种空前紧张、浮躁的生活,丧失了应有的从容、淡定和优雅。真可谓千金易得,优雅难求。因此,把审美化的优雅生活视作好生活的同义语可以理解。

但必须指出,审美化的人生并不是好生活的全部,它最多只是好生活的一部分。而且一个真正的人,如果在一个政治黑暗、公民权利遭到随意践踏的时代仍然能够沉溺于下棋遛鸟、琴棋书画,怡然自得,其乐融融,那么,这种所谓的审美化人生无异于专制政治的间接帮凶,或者说,它本身就是专制政治制造的一个病症。

我愿意再一次强调,好生活的“好”是一个综合的指标。富足的、有保障的物质生活,从容优雅的生活情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心情等等,都是好生活的组成部分。但仅仅这些还是不够的。就目前的情况看,政治权利的落实,公民权利的保障,社会正义的伸张,可能是好生活中更急于落实的部分。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人不同于动物之处在于人不满足于私人和家庭生活的安逸与富足,他总是要希望走出私人领域,投身于公共领域的政治实践,在公共空间呈现的非凡和伟大。这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

四、好生活的讨论并不剥夺个人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

一提到“好生活”,自然会联想到生活方式;而关于生活方式,自然又会联想到生活方式不可比较论(就像口味不可比较),联想到生活方式选择是每个人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因而也就没有讨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甚至一旦进行公众讨论,就容易被指责为干涉人们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自由主义的精义之一就是主张人人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别人,包括政府,均无权干涉。因此,要讨论什么是好生活就不能回避个人“生活方式”或“好生活”选择权利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联系到历史上的极权主义者曾经把自己的所谓“好生活”理念冒充公众的好生活理想,将之强加给所有公民,而且不允许讨论,我们就会更加理解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可侵犯这一“原则”的神圣性,理解强调个体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的必要性。

但是我认为,坚持个体生活方式的选择权与发起关于好生活的公众讨论并不必然矛盾,而是可以兼顾。一方面,个人有在不损害他人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但是另一方面,公众又有讨论何为好生活的必要性。这是因为,民主的公共讨论和个人的自由选择不但不矛盾,而且相互补充。讨论并不意味着强加,而是指形成一种舆论导向,从而影响个体的生活方式选择。众多个体的一致选择则必然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好生活理念以及建立在这种理念基础上的社会发展模式。

个体不是在绝对的信息真空、文化真空、意识形态真空中理解和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本身就生活在诸多的信息、文化、意识形态中,生活在他人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生活在各种明言的或隐含的好生活理念中。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完全不受文化和他人的影响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但是,一个人可以而且应该在一种自觉反思——包括对文化、对流行的好生活观念的自觉反思——的状态下进行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只有这样的选择才是真正理性和自觉,而不是盲目的、随大流的、非理性的。正是在这里,凸显出民主的公众讨论的必要性,因为民主的公众讨论就是塑造公民的自觉反思能力的最重要渠道。公民只有在民主、平等、自由的条件下就好生活和生活方式进行充分、自觉的理性讨论,才能一方面避免自上而下强加的“好生活理想”,另一方面避免“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的一盘散沙状态(其实一盘散沙的群众最容易被自上而下强加的“好生活”理想迷惑)。把关于好生活的公众讨论不加分辨地等同于剥夺个人的生活方式选择是似是而非的。我曾经经历过的那种自上而下强加“好生活理想”的极权主义行径,恰恰是建立在对公民的民主权利之上的。

更有进者,我认为公众是可能就好生活达成共识的(这个共识当然也是相对的),这是因为人性有相同或相似的一面,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一方面我承认不同的文化习俗会有不同的关于好生活的解释,但是我也相信在充分的文化交往、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仍然会达成一致或大体一致的好生活理念。如果不是建立在愚民和信息封锁的基础上,没有人会认为饥寒交迫的生活是好生活,也没有人会认为以丧失政治权利为代价的所谓“温饱”就是好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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