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重庆作为中央确定的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实验区,其几年里做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当然是指大局而言,并不是他们的工作完美无缺。对它们工作的意义,要本着“大道理管小道理”的认识方法去思考。
人们都说中国农村社会经济事务复杂,岂不知它也有简单的一面。复杂局面是我们自己造成的。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社会有两个显著特点,一个是小农经济,一个是军事管制。所谓计划经济,不过是军事命令经济的一个好听的说法。这样一个社会当然需要转变,具体说,就是把小农经济转变为高度城市化、工业化的现代经济;同时把军事管制体制转变为市场化、民主化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完成这两个转变,我们遇到了特殊难题。
第一个难题是我们的农业生产落后,如果太多的人进入城市,城市需要的粮食就会增加,而农民减少以后产出的粮食却会减少。中国人的吃饭会有麻烦。
第二个难题是我们为了发展工业,对城市有很多垄断性的“福利”,政府的公共财政好像就是服务城市居民的财政,农民大量进城后,也要求同等的福利待遇,政府的财政吃不消,至少大部分城市如此。
但是,这两个难题并非“死扣”,中国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解这两个扣的过程。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我们把农民从传统集体经济中解放了出来,给了农民耕作的自由,加上农业科学技术的作用,一举解决了吃饭的问题。现在的华北平原,一亩地的粮食产出是1949年的8倍左右。
农业效率提高以后,农村有了剩余劳动力,而城市经济发展恰好需要劳动力,这时,我们又给了农民第二个自由,允许农民进城务工,做所谓“农民工”。于是,中国便成了有些人讲得“世界工厂”,勤劳的中国人发现城里的钱“好挣”,流血流汗,拼命工作,制造了廉价的工业品,打开了世界市场,促成了资本积累,带来了中国经济繁荣。
然而,两个难题都解决了一半。
中国人饭吃饱了,但农民靠农业挣的钱不多;来自农业的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小农户的经济规模小,一些技术不方便采用,以致中国农业的竞争力比不上发达国家。按我的调查,如果农户经营规模平均在50亩以上,每亩地的综合效益可能提高30%左右。这就要使农民的土地通过流转,有所集中,将经营规模适度提高。但是,我们的土地承包制不是太方便土地流转,承包期限最长30年,期限到了怎么办?麻烦!我把承包制改革叫做“半截子产权改革”,主要就是因为这个麻烦。
农村剩余人口进城问题也解决了一半。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但他们的根留在农村。本来中国有城乡二元结构,现在城里也有了“二元结构”:农民工和城里的原住民权利不平等!农民工被统计局统计为城市“常住人口”,但他们没有被真正被当做城里人对待。有学者把这种城市化叫做“伪城市化”,多少有点道理。
近些年还有了另一个麻烦。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工业、扩张城市,想廉价获得土地,于是瞄准了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而我们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又方便了政府拿地,农民没有真正的土地财产权,常常争不过政府。于是,农民便想出了很多法子抗拒,集体上访就是常用办法。有时候,农民还用极端的办法抗争。这样又产生了农村社会稳定问题,让中央忧心。
怎么办?中央政府先是在2005年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张,想要在城乡之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后来发现把大量人口留在农村搞不好新农村建设,还是不得不遵守基本经济规律——必须在中国实现的高度城市化。于是,在2008年,中央正式提出了要搞“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这样,中央便部署了重庆和成都搞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实验,试图解决上述问题。
几年下来,重庆和成都的工作做得风生水起,相当不错。以成都为例,它们部署了“三个集中”,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本应该是基本脱离农业的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这种集中不只是简单的空间变换,成都市基本做到了给城乡居民相同的权利。留在农业领域的农民少了,土地相对多了,农业的效率也提高了。
成都试验的另一个亮点,是下大力气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固化为土地财产权,长久不再变化,这样就方便了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前不久,成都市的领导人还宣布,要在全成都的辖区内实现农民的“市民化”,并且允许农民保留土地,不因为农民变市民就丧失土地。这不像有的地方那样,硬要求农民用土地换社会保障、用宅基地换城市楼房。农民要不要换,以什么比例换,不和农民的权利实现捆绑在一起,各算各的帐,给农民自由。这个思路不是搞强制,而是让农民自愿选择,当然不会让农民有剥夺感,有利于社会稳定。
成都人的目标是,今后一个农民和城里人的区别仅仅是职业的区别,其他没什么两样。这个目标简单,但却迈开了中国历史的伟大一步。
附记:此文为近期新闻周刊写。有一点要补充说明。在“三集中”工作中。我不赞成专业农户集中居住,但谁是“专业农户”需要时间来“证明”,所以,“三集中”工作不宜搞运动,一定要慢一点,除非一个地区完全不需要农业了,但这样的地区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