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纲:天下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04 次 更新时间:2010-11-2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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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纲 (进入专栏)  

国企改革、产权重组、出卖企业(资产),搞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等等,现在已经被大家从观念上开始接受了。也有了一些政策。但是,反对意见还在,有老的反对意见,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比如有的人说,现在买卖资产,不再有观念上的障碍,但实际障碍仍无法逾越。许多国有企业那么多职工、那么多债务,想卖都卖不出去。所以结论是,靠产权重组来改革国有企业,理论上大概是对的,但在现实中还是行不通。

这种看法其实似是而非,因此从经济学的基本道理上说,天下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只有定价不对的东西。我们是否想过卖不出去的东西是否是要价太高了。

这里的问题首先在于如何认识“资本的市场价值”。资本的本质在于它可以生利,在于给资本所有者所带来的未来收益。因此,资本的市场价值,不是它的“帐面价值”,甚至不是实物资产的“重置价格”,而说到底,是未来时期内(可以假定无限时期内)预期收益(当前形成的预期)折现值的总和。一百万元建一个企业,利润丰厚,其资本的价值可以是100亿;而100亿建的厂,若已不能赢利,可能只值100万(可能就等于清偿拍卖后的残值),这时你若定价100亿,当然卖不出去。如果一个企业已经亏损,还有一大堆欠债,或者还有一大批工人无法安置,其市场价值可能还是“负的”。你还要按帐面资产的价值卖,还想从中捞一笔,当然不会有人买,除非政府强令另一个国有企业去“接收”,但那显然已不是我们这里谈论的买卖关系。

当然,亏损企业并不一定卖不出好价钱,原因是在你手里是亏的、在你的体制下是亏的,到了新买主手里可能就能赢利,所以买方价格可能是正的,因为对于他来说预期收益是正的。买卖关系中包含着“体制改革”。“卖”这个行为本身就意味着体制改革、产权改革,“卖得出去”这件事本身就意味着卖出之后可能发生的效率改进(在许多情况下,卖了不等于从此一定会逐步发生改进,但不卖一定不会发生改进。

不过无论如何,买者出的价,一定不仅包含对企业目前经营效果的评论,而且包含着对以下两大重要因素的考虑:一是企业债务。你让他背走债务,将来还本付息,所谓的购买价格自然要打一折扣。二是富余职工的安置。由你来安置职工,不由买主承担责任,他可以付的价自然会高些,否则,自然要低些。所谓“资本收益”,最终起作用的是“净值”── 一切收益减去一切成本,包括买下企业后可能要面对、要处理的一系列历史遗留下来的“麻烦”(我们的企业中由于过去方方面面的产权不清,会有一大堆的麻烦)所需付出的代价(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的代价)。形式上的购买价格,不过是把一切未来要付出的代价都计算了之后现在所要支付的东西,它只是一个购买一个企业所支付的“总价格”的一部分。   

所以,有时看到我们的有关部门一厢情愿地按照企业资产的帐面价格为一些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冗员累累的企业“开价”的时候,我往往很奇怪:他们怎么不反过来想想:如果是你,你会按那个价格买企业吗?(据说现在有的地方现实了一点,可以“下浮”20%,只是不知这个百分比是凭什么定的)。

韩国的大宇汽车公司,作为一家国际知名的大企业,最近被以几千万美元的价格卖掉了(当然严格地说是叫作“与人兼并”)。这个价格当然离它那几百亿的帐面价值相差甚远,但因为它欠了一大堆的债,要改造、重组还要有很多投入,价不降到这个程度不会有人要。德国政府从1990年到1995年,通过“国有企业托管局”,把原东德的国有企业都卖掉了(除了关掉的外)。但那是它花了两千多亿美元把它们卖掉的(请注意,这里是花钱卖东西,而不是花钱买东西),那花的钱,当然主要是用作安置工人、清偿债务、治理污染等等,以便使买主能把东西“拿走”,否则,许多东西即使白给也还是没人拿。

可见,那种说现在卖不出去东西已不是观念的问题,并不全对。这里还是有一个观念的问题:如何认识什么是资本,什么是资本的市场价值。   

资本价值这个概念之所以重要,还因为它直接涉及另一个概念:“资本流失”。经常发生的情况是:资本按照市场价值卖了出去,但由于这一成交价低于帐面资产价值,便会被说成是资产流失。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资本的买卖,很多情况下并不经过一个市场竞价过程,而只是买卖双方一对一讨价还价的结果,双方对同一资产的价值判断,自然是不同的,卖者尽量报高,买者尽量压低,再有一个第三者,又会有第三种价值判断,很难有一客观准确的标准(未来收益还没有发生,还只能是主观预期)。这在客观上也为真正的“资本流失”即利用资本交易中饱私囊的行为提供了机会,使真的流失与假的流失混在一起,难以分辨。   

在这个问题上,由于在现实中很难有完美的解决办法(请两个外国的资产评估机构来评估,不仅成本太高,得不偿失,也不一定解决问题),所以只好“求其次”,用另外的一些标准来间接地加以判断,比如好好查一查是否有人在资产交易中个人拿了“价外的好处”。

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在于把问题“想一想开”,把各方面的收益与成本加起来统筹考虑。卖掉了企业,政府甩掉了包袱,今后不再有补贴性支出,不再有人整天找上门来要钱、要物、要安置人,不再天天发愁去解决国企内的一大堆头痛的问题;相反,企业改了制,提高了效率,增加了收入,政府还可以增加税收,而且,政府从此集中精力干自己该干的事情,包括“加强税收征管”,财税收入会有更大的增加,也可建更多的公共设施。里里外外,减支增收,比拖下去不卖会合算得多(拖下去不卖,情况还会“动态地”恶化,支出会比现在还多)。   

应该想到的是,现在我们卖资产不仅是为了收钱,更重要的是为了改制,为了改制后效益的增加。把这些问题都考虑进去,有些交易就会显得合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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