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北京往事——周大伟法学随笔集》序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18 次 更新时间:2010-09-1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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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君大伟,一个挺普通的名字,后来大概是为了在外国生活的方便,他又取了个谐音的英文名字——David(大卫),也挺普通的。不过,两个普通的名字能够自然地合为一体,这偶然中也就体现出几许特别。或许,这种特别就应该使他的名字颠倒——从“大伟”变成“伟大”?我想,现在还难下定论。不过,他在这本随笔集中确实谈及了一些堪称“伟大”的人物,而该书的书名也着实勾起我心底的一些“北京往事”。

大伟君是我读研究生时的同窗。那时的中国人民大学还没有法学院,只有法律系,研究生教育也远远不如现在的规模。我们那一届硕士研究生只有二十二人,而且几乎90%都是男生。在这班同学中,大伟君似乎从很多角度来看都属于“中间分子”。首先,他的年龄居中。我们班里有些学生已过而立之年且已为人父母,一入学就被同窗尊为“老”;有些学生则二十出头,刚开始涉足恋爱生活,自然被同窗称为“小”;大伟君既不适于称“老”也不适于称“小”,只能称“大”,因此倒保留了自身的名号。其次,他的身材居中。在我们班的同学中,他算不上人高马大,但也算不得身材矮小,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一类。再次,他的口才居中。我们班里有几位口才极佳语速极快的“侃爷”,也有几位不善言辞十分内秀的书生。大伟君平时的言语不是很多,语速也不是很快,但是决非沉默寡言之人,而且言谈中往往会流露出几分狡黠的幽默。他看上去有些文质彬彬,但骨子里并不是特别有书生气的人。最后,他的运动习性居中。由于研究生各有自己的专业领域,所以体育活动便成为联系大家生活的重要纽带。我们班很有几位热爱体育运动的人——包括本人,足球篮球排球样样“精通”,但是也有笃信“君子动口不动手”之原则而从不参与体育运动的人。大伟君既不属于前者也不属于后者,偶尔也会在排球场或足球场上看到他的身影。总之,在我的印象中,他不是一个极端或偏激的人,而是一个可上可下能左能右的人。至于学业方面,虽然我们的研究领域不同,但是我感觉他很有才华很有思想,而且知识丰富见多识广,日后定能成为大有造诣的学者。

当时,我们班的男生都住在人大校园东南角的“东风楼”二层的东头。那是一个属于我们班的相对独立的空间,因此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在每天的大多数时间里,这条走廊都是非常安静的。除上课与运动之外,多数同学会到图书馆或阅览室去看书,少数同学习惯在宿舍里自习。但是每到晚上11点钟的时候,走廊里便逐渐活跃起来。外出学习的人相继归来,留守自习的人也纷纷出屋。大家或举着一杯清茶,或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方便面,站在走廊里谈论着各种严肃或不严肃、专业或不专业的话题。有人给这项活动起了个十分雅致的名称——“午夜走廊沙龙”,尽管大家的穿着都很不雅——多数人只穿背心裤衩,有人甚至光着脊梁。“沙龙”结束之后,有的人便上床睡觉了,有的人还会利用夜深人静之机再苦读一段时间。

逢年过节的时候,或者遇到特别事件的时候,我们就会在这节走廊的西端挂上窗帘,再把各自房间里的书桌搬出来摆成一条长案,形成一个狭长的“餐厅”。然后用大家凑起来的“闲钱”买些菜食和装在暖水瓶中的散装啤酒,聚会共餐。当然,那三位稀罕的女生也是坐上嘉宾。席间,我们会找出各种名目进行饮酒对抗赛或擂台赛,如“南北大战”(以走廊为界)、“三刑战两法”(刑法刑诉刑侦对抗法理和宪法)、“人大还是法大”(人大毕业的学生挑战法大毕业的学生)等,经常会战得人仰马翻天昏地暗。记得有一次过年,时任法律系主任的高铭暄教授还亲临我们的“酒宴”,坐在走廊里接受大家的敬酒并送给我们一些诚挚的教诲。顺便说一句,大伟君的酒量在我们班也属于中等水平。

毕业那年,因为法律系需要教师,所以我们班的绝大多数都留校任教了。虽然这些年“走失”了将近一半,但是留守至今的仍然不少,如法理的朱力宇和张曙光、宪法的胡锦光、刑法的黄京平、经济法的王欣新、诉讼法的陈卫东和刘刚,当然还有我。大伟君当时也留校了,但是没有留在法律系,而是留在法学所,主要从事研究工作。后来,我们相继去了美国。不过,我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之后,就回国继续教书,而大伟君则留在了美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一直没有见到他,只听说他在美国经商,而且已经相当“发达”。我的心中不免有些遗憾,因为我觉得像他这样有才华的人不应该离开法律人的队伍,不应该放弃法学专业。再后来,他又回到了北京,准确地说是把主要的工作时间和空间定位在北京,于是我们又有了见面的机会,大多是在老同学聚会的餐桌旁。

大约是在2004年的冬天,由于我在为山东人民出版社主编《法学家茶座》,就约他在闲暇时写一些法学的杂文或随笔。我本以为他会忙于商务而无此闲情逸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收到了他给《法学家茶座》写的第一篇文章——“从海滨公园里私家别墅想到的法律问题”,发表在2005年7月出版的第8辑《法学家茶座》上。从那以后,我便不断地收到他写的文章,并相继发表在《法学家茶座》上。我渐渐发现,大伟君在步入商界这么多年之后,仍然在心底保留了关于法律的思考,而且有心地积累了许多颇有价值的写作素材。我觉得,他还是一个法律人——至少是半个!

为此,我诚挚地向读者推荐大伟君的这本既有情趣也有思想的随笔集。在这里,我也套用他的战友王朔的一句名言——在这本书里,一半是商界的海水,一半是法学的火焰!那么,最后究竟是海水熄灭了火焰还是火焰烧干了海水?请读者自己到书中去寻找答案。

2007年初冬

写于北京世纪城 痴醒斋

(《北京往事——周大伟法学随笔集》,周大伟,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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