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兰:丁庄大世界,有梦醒来迟——阅读《丁庄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66 次 更新时间:2010-08-18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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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玉兰  

我想让一个河南人阅读这本书,他多年不曾阅读小说,也不愿意提笔写字。我也没有耐心转述这个故事给他听,看来他要远离这本沉甸甸的书,尽管这里面看得到人性的斑斓,也看得到小至村落大至国家的种种景象,但人需要轻松的空气,也喜欢轻松的阅读,不强求。我还想让随便哪一个中国人都来阅读这本书,虽然现在阅读情绪并不高涨,得了空闲宁愿在电视前当沙发土豆或者半夜在酒吧里迷醉或者在商场里面乱晃。

说实在的,这本书读起来并不流畅,语言上的方言感觉也并不令人舒适,故意的文学气氛还有点拽着,可是这本书仍然值得读,值得每一个中国人耐着性子阅读:它是一个寓言,尽管它是真实的。

  死亡之庄溯源

许多人卖血的缘由听起来颇为怪异。看见人家卖血得了钱,眼红,因此都去卖,卖成了集体行为,不卖的人找不到归属感,反倒被人鄙视,于是也去卖。一个想要的小物品,比如一种洗发水,卖一次血便可以得到,反正血就像泉,奔涌不尽,不用白不用。这一切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卖血的便利性。流动血站服务特别好,甚至可以上门服务。既然这么方便,又是自己的血,不用求人办事就可以挣钱,那么为什么不卖呢?

丁庄流动血站的血头是本书主叙述者“我”的父亲丁辉。“我”因为父亲丁辉而被人投毒早夭,小小年纪的魂灵便以全知视角观察着丁庄接二连三的死亡大戏。李西闽《死亡之书》中的黑子,是活着眼睁睁地看着村庄里一次一次的死亡,但黑子并不像本书中的“我”那样,看到如此戏剧的如此密集的大戏,这一场戏上演规模很大,后果很严重。

丁辉在血液中看到了商机。他真是聪明透了。如果他的商业细胞不是用在他所熟悉的乡民身体里最宝贵的血液上,那么这个故事就换成了商海风云,兴许就不那么惊心动魄了。可是,他毫无忌惮地做起了这个生意——赚来的钱也并不是自个儿独吞,自然有道貌岸然者来分享。即便后来丁辉做起了按配额进行的棺材生意和更加匪夷所思的“冥婚”中介生意,这利益也不是他独享。他只是一个权力集团的冰山一角,而那个权利集团究竟蔓延在何处,似乎捉摸不定,不管这些人在哪里,可以肯定他们都享用了这桌丰盛的血宴!而这些出血者竟然还对他们感恩戴德,真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又一次,时隔半个多世纪,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还在冒出热气。

  爱情在死亡面前

“我”的叔叔丁亮是一个情种,爱“我”的婶子婷婷。可是丁亮得了热病(艾滋病),婷婷不要他了。从丁亮得热病可以推想,当初谁也不知道卖血会弄出艾滋病这样无药可治的绝症,否则丁辉肯定不会让他的弟弟去卖血。如同庄里的人不知道砍了树环境就变得可怕可憎一样,这是眼前利益与将来利益的一次交锋,而眼前利益马上获胜。

这个情种发现,在死亡的威胁面前,他无能为力,他故作大方表示愿意婷婷改嫁,背地里又表现出十分自私,想方设法阻拦婷婷改嫁。不过,后来他遇到了玲玲,一个新婚后发现得病而被丈夫抛弃的年轻女人。他勾引了她,理由很简单:反正都要死了,为什么不过得高兴一点?况且都还那么年轻,正是性欲膨胀的时候。

哪一个人不是向死而生?谁能够长命永远?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此会为着将来虚构的美好而忍耐现在的苦楚。如果已经有了清醒的意识,那么为什么要忍耐?将来就是死亡,就是下世。

两个被爱人抛弃的人碰到一起,却产生了非同一般的爱情。这是本书最大的看点。丁亮这个在精神上如此虚弱的人,竟然最终在这次爱情中变得强大,用极为惨烈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为了玲玲的爱情。爱情在死亡面前,并不虚弱。

伟大的玲玲。

道德有错。势利的人有罪。

  人心在钱权面前

“我”的爷爷丁水阳是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身上有一股语文气。其实那就是一股子人文气息。他感到不安,因为是他首先在权力面前屈服了,告诉大家血是可以卖的,而大家都信任他。这直接导致了丁庄悲剧的发生。他的大儿子组织卖血,现实地促动了悲剧的上演,丁辉看到钱就大步向前。他希望他的大儿子丁辉去死。

人心在钱权面前,那股子语文气到底招架不住。等到众怒不平,尤其是丁亮和玲玲的情事遭遇了道德围剿之后,丁水阳的权威被推翻了,取代者热病患者贾主任和丁主任做了一个公章,形式感极强的公文、签字和盖章等等重新预设了一个圈地。一个公章,可以领到物品,可以分配物质,可以支配他人,可以控制人!尽管这个章并不是自上而下的。好比一朝天子的权威,似乎来自于天,然而谁都知道这是瞎说,却仍旧安然地接受秩序统治,还要感恩。

人心在钱权面前,势利是天性。

禁得住诱惑的是圣人,而不是芸芸大众。

  乡土遭遇城市

十多年前的丁庄,到处都是草房子。为了住得像城里人一样,活得像城里人一样,他们禁不住诱惑,卖了身上的血,修成了一大片好房子,买了城里人用的东西。十年后的丁庄,这些好房子破败了——再好的房子,也要有人气,要有健健康康的活泼泼的生命气息——热病就像恶魔一样吞噬了一切有生命迹象的事物,它的发展史如同一部不动声色的电影,从身体的衰弱到灵魂的变异,在丁庄以及更广阔的地方冷静地上演着。

为什么人们那么渴望都市?为什么乡民都希望把自己的住所弄得像城里那样?户籍制度造成的生而不平等,竟然如此自然地割裂了千年来中国人对乡土的执著,也如此理所当然地断绝了在我们血脉中存留的“贵柔”气息:乡下人和城里人是不一样的,有了高低贵贱,就有了莫名的卑微与向往。

当乡村遭遇城市,这是一次惨烈的歼灭战。十年前的乡村,那短暂的繁荣,是乡土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的昙花绽放,而这绽放的代价是极其惨重的。且不说热病(艾滋病)蔓延的庄落,就是健康的乡镇,如今不都是荒芜了?现在的乡镇只有老人和小孩了,青壮年都奔向了城市,似乎城市才是梦想之地。

如果我们背弃土地,土地当然也不要我们了。

  大梦醒来迟不迟

我们的作者写到这样冰凉的现实,始终还摆着一股子人文气息,不仅让大家在势利的人群中看到玲玲的光彩,还让丁水阳在金屋一梦之后醒悟过来,用榆树棒子猛敲大儿子丁辉的后脑,让这个罪人死去。即便最后整个村庄都荒了,作者还是构想了一场及时雨,让女娲再造人。

这又是一个梦,一个丁庄的梦,一个世界的梦,让那些丑恶的一切都过去,我们重新来过。

然而,土地沉默了千万年,始终生生不息;人如果不好好地活着,是要灭的。

因此,这本书是一个寓言,一个真实的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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