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我们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这是整个世界都承认的,而且我们也亲身感受得到。但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很多,这些问题假如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就是“不和谐”或者“不够和谐”。我想这也是中央提出要建设和谐社会的初衷。不和谐的现象比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和谐,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和人的所谓“幸福指数”的增长之间的不和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不和谐,快速增长和可持续增长之间的不和谐。还可以发现其他方面的不和谐,比如说人的各种需求之间的不和谐,基本物质的欲望和高层次精神需求之间的不和谐。当然,最根本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总之,现在社会暴露出来的很多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缺乏和谐,这样一个背景我觉得是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初衷。
产生不和谐的原因之一,是在我们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种不均衡,观念上不均衡的和实践上的不均衡都有。我们在现代化初期强调的是器物层面的现代化,“四化”包括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不包括政治和文化,目标集中在于提高经济发展速度,人对自然的征服。这在现代化的初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一个温饱还没有解决的国家,物质现代化毕竟最迫切的,但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深,停留在这个层面就不行了,社会文化方面和政治方面的现代化滞后所造成的后果会越来越突出,最终连经济的现代化也无法搞好。
现在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对“发展是硬道理”的一种补充、发展。它并不是抛弃了原先的“发展是硬道理”的意思,而是想使它更完善、更全面一些。今天比较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又好又快的发展才是硬道理。”
“和谐”实际上是整个人类社会追求的一种目标,它也是合乎人的本性的。这个概念可大可小,大至于天、地、人的和谐,国家和国家之间、民族和民族之间的和谐,不同的文明类型之间的和谐,还有社会生活各部分、各领域的和谐,等等;小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更可以小到人的生活方式、人的内心世界的和谐。就是说,即使是独自一人,也有一个和谐问题。比如你的业余生活和你的职业生活之间的和谐,你的公民身份和私人身份之间的和谐,你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的和谐,等等。所以,我觉得其实是整个人的生存状态都应该追求和谐,和谐原则可以应用在人类社会和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
和谐作为原则虽然比较抽象,但是落实在各个具体的领域,它的含义、它的体现是很具体的。比如我们拿个人来讲,我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之间要有一种和谐,一方面我要有一种非常紧张的工作生活,但是另一方面又有很悠闲、高质量的休闲活动。我们应该有那种消遣性、娱乐性的文化消费,但是同时也应该培养一种冥想的、凝神的文化欣赏和文化趣味。再比如,地方政府在规划自己地方的发展的时候,工业化和环境的和谐问题,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和谐问题,都会体现在财政拨款上,这难道还不具体?所以,具体到各个领域里面,和谐是很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要建立和谐社会,在理念上要认识到世界和人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实践上尊重和保护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本来就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目的。一般都把“和谐”的对立面理解为矛盾和对抗,但我觉得和谐的更可怕、更重要的敌人是统一、无差异。一个无差异的世界绝对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世界。所谓“和而不同”。其实,我觉得应该倒过来说:“不同而和”,因为只有差异和多元才会有和谐,没有差异和多元就没有和谐。如果大家都一模一样,那就谈不上和谐,而是单调。单调是人性的天敌,也是文明的天敌,当然也是自然的天敌。和谐的前提是差异,不同元素之间通过对话、交往所达到的一种和睦共处的状态,而绝对不是差异消除,如果消除差异,这个世界就会完全同质化、一体化了,这不是和谐,这是一种可怕的极权状态。其实在观念上讲,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世界的多样性本身就是美好的,它就是一种我们追求的价值。
比如说植物。自然界各种各样的植物怎么样才能达到和谐共处呢?关键是要让它保持自己的差异性,让它自然生长。如果出现一种植物,把其他的植物都灭了,或者通过暴力手段只培植一种标准化的植物,别的都不种,既有的也要灭绝,那都不是一种和谐状态,而且这个状态肯定是不会长久的,因为它打破了生态平衡。自然界生态的平衡实际上就是多样性的保持和维护。要保护濒临灭绝的物种的道理就在这儿。没有多样性这个世界就存在不下去。我觉得人类社会以及人类文明也是一样。一个社会假如没有多样性,就会陷入一种可怕的极权状态,就存在不下去。这一点特别重要。千万不能通过消灭差异的方式,通过一体化的方式来达到所谓的“和谐”。我们在“文革”的时候领教过这种所谓的“和谐”,不但思想统一,而且服装也统一,唱的歌也统一,发型也统一,结果人的多样性没有了,个性没有了,创造性没有了。片面追求整一同时也是我们原来计划体制的遗留,过分强调统一必然导致的人和人之间无差异状态,这种状态在我们原先的计划体制之内的弊端表现得很明显,没有差异,大家都有一个理想,大家都有一个目标,甚至大家都穿一样的衣服,这是过分计划化所导致的对多样性的破坏、对和谐的破坏。不要以为我们现在市场经济了,这种计划体制带来的不和谐已经不存在了,事实不是这样。我们现在很多领域还有浓重的计划色彩,计划体制的遗留还很严重。
但认为追求多样性就是放任不管同样是片面的,所谓的“看不见的手”可以把一切都安排好的观点也有它的弊端。自然界也好,人类社会也好,在完全放任的情况下也会产生垄断。一个越来越强大的公司可能会把其他所有的公司都吃掉,这样就没有竞争了。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反垄断法、有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来维护这种多样性。就是说对于那些垄断性的一种力量要加以适当的遏制。但是这种遏制又不是任意的政府干预,而应该是法制化的。所以,在避免政府规划一切、替代一切的前提下,还有一个工作就是要制定一个有利于和谐和多样化的规则,在这样一个规则的情况下让大家去自由竞争、自由发展。政府的工作应该是一个制定规则的工作。
首先它要公正、公平,这个公正、公平的原则简单说就是:规则必须适用于每个人,规则之下不能有例外。此外,在公正原则的前提下,要有差异。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打个比方说,跑步,大家起跑线是一致的,不能说跑得快的人就必须一些(几秒或者几分)起跑,那就起点不公正。有些人提前起跑,有些人推迟起跑,这是违反公正原则的。但是也不能完全不顾公正原则造成的不公正结果。自由竞争的结果肯定是结果不平等,要本着最有利于最弱势群体的原则适当扶持那些弱势群体,特别是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这是教育公平原则的理论依据。打个比方说,文化市场如果完全放任自流的话,某种消费性的、迎合人的感官需要的文化可能就发展得特别快,而一些没有广泛市场、没有很大发行量、没有票房的文化类型就会发展很慢甚至就会消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引入差异原则作为正义原则的补充。差异原则要有利于最弱势的人或群体,有利于最弱势的文化类型或生活方式,要向这方面倾斜。这两个规则应该互相补充,一个是公平,另外一个是差异。差异原则的根本宗旨是让弱者慢慢变强,而不是让强的更强,让弱的更弱。比如说,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推行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在文化、教育上都有政策倾斜,消费性的文化、大众文化生产企业要交很多税,但是那些精英文化、高雅文化可以不交税,这就是倾斜。还有对教育的投资。很多西方国家的政策是企业家投资教育可以少交税。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是完全让社会、市场放任自流的,都是有干预的,但这个干预不能太细太死,也不能太随意,更不能越干预越有利于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