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抗税发动独立战争的是美国人,征收94%联邦个人所得税的也是美国人。美国为税而生,也因税成为世界头号强国。美国历史就是税的历史,内战、第一次世界大战、大萧条、第二次世界大战,民富国强,税成了战争机器的润滑油、经济复苏的强心剂、社会福利的摇钱树、社会和谐的调琴师。
美国联邦政府1913年建立了以家庭户为纳税单位、按年度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98年来,最低边际税率平均为11.78%,最高边际税率平均为59.20%,个人所得税一直占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80%以上。美国联邦、州、县和市镇各级政府重复计征个税,有的州个税最高边际税率在10%以上。
当前,中国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收入分配改革,但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只考虑工资,工资属于第一次分配范畴,而个人所得税属于第二次分配范畴。在第一次分配中出现的差距,要用个税来调节,最后达到分配公平,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从个税征收的科学性、合理性、归宿和效率上看,中国个税制度要落后美国100年。对美国个税制度进行研究,积极吸取其先进经验,有利于促进中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改进和完善个税制度。本文没有特殊说明均指美国联邦个税。
一、美国个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把税收权赋予国会,“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并明确规定了税收“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可见,全民福利(general welfare)是美国税收的主要归宿之一。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1913年建立的,在这之前,美国联邦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财产税、关税、消费税和人头税。1913年2月3日,美国通过了宪法第十六条修正案,该修正案就一句话:“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并征收所得税,所得税收入不按比例分配于各州,也不必考虑任何人口普查或统计。”(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lay and collect taxes on incomes, from whatever source derived, without apportionment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and without regard to any census or enumeration.)这就是美国今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美国宪法第十六条修正案通过后不久,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1917年参战,为筹措战争经费,美国把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15%骤然提高到77%,增幅高达413%。战争结束后,个税税率缓慢下调,到1925年,最高边际税率降到25%。
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为实施他“复兴经济、救济穷人、改革体制”的新政,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25%提高到81%,增幅为224%。珍珠港事件后,美国直接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机器全负荷运转,个税税率急剧上升,1944—1945两个财税年度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达到了23%和94%。二战后,为了重建正常的国民经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个税一直在高税率上运行,在1946—1963年的18年间,美国个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保持在20%和90%上下。
从1964年开始,美国实行减税政策,到1981年的18年间,最低边际税率在14-16%之间波动,最高边际税率在70-77%之间波动。
里根总统执政期间,大规模压缩政府开支。里根认为,膨大的政府是个恶魔,必须通过减税把这个恶魔饿死。于是,在他8年任期内,个人所得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降到15%和28%。
老布什总统执政4年,个税基本上没作调整。但克林顿总统上台后,立即执行收支平衡财政计划,在压缩政府开支的同时,提高个税税率。在1993—2000年的8年间,个人所得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提高到15%和39.6%。这期间,美国的财政赤字从2900多亿美元的历史最高纪录逐年下降,并从1998年开始出现盈余,到2000年,美国财政盈余创下2370亿美元的历史记录,并创造了2100万个就业岗位。这是克林顿执政期间的最大政绩,在创造就业岗位、为低收入家庭增加收入的同时,使美国财政由历史上的最大赤字变为历史上的最大赢余,为此,克林顿得到了美国人民乃至世界政要的广泛赞誉。正因为如此,当他因“拉链门”受弹劾审判时,一些议员对他怀有同情之心,认为可以将功补过,没有投弹劾票,使克林顿免遭一劫,完成了他的第二任期,正常卸任。
小布什执政8年间,把个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降到10%和35%,但随之而来的是每年收支不能平衡。小布什执政第一年的财政赢余由克林顿卸任时留下的2370亿美元降到1270亿美元,第二年即出现了赤字,也就是说,小布什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把克林顿留下的2370亿美元的家底给挥霍光了。小布什离任时,给美国留下了17500亿美元的财政赤字,创美国历史上财政赤字记录新高。小布什的减税、增加财政投入政策不但没有促进就业,反而损失了四分之一的就业岗位。二战后,美国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为3.4%,在小布什执政8年期间,这一数值仅为2.2%;股票指数下跌了38.5%,创1937年以来的最大幅度下滑。
奥巴马总统对待个税态度是该减的减,该增的增。他说:“如果我们为那些不缺钱甚至没要求减税的人减税3000亿美元,可我们根本不考虑美国所有人都迫切需要的医疗保险,那么,我认为,我们就作了一个坏决定,我们要确保不为急功近利而自欺欺人。”(见《美国历届总统竞选辩论精选》第三版第22页)奥巴马在他的就职演讲中提出要开创“负责任的新时代”,其中包括财政收支平衡,不给子孙后代留下债务负担。要想做到收支平衡,只能从政府开支和税收上做文章。
截止到2010年3月25日,美国国内公债到达82005亿美元,向外国政府借贷44871亿美元,债务总额高达126876亿美元,加上国会2010年3月21日通过的旨在让医保覆盖所有美国公民的医保方案也需要5000亿美元的财政支持,奥巴马政府只有开源节流,冻结一些公务员的工资,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采取“劫富济贫”的财政政策。
根据美国财政部的报告,2009年美国总税收为24016.87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20365.57亿美元(含社保),占联邦总税收的84.8%。可见,个税是美国的摇钱树,个税稍作调整,就对财政收支平衡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根据奥巴马的个税改革方案,从2011年开始,税级由六级并为五级,各级边际税率增加约5%,分别达到15%、28%、31%、36%和39.6%。为了不让低收入家庭因提高税率收入下降,奥巴马增加了一些课税扣除项,如“那些正在为支付学费而挣扎的家庭将得到一项每年2500美元的课税扣除,这项课税扣除涵盖整个大学4年。”(见《负责任的新时代——奥巴马总统最新演讲》第24页)
从1913年到2011年的99年间,美国联邦个税在1971—1981年期间税率最稳定,11年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一直是14%和70%。99年间的最低边际税率平均为11.78%,最高边际税率平均为59.20%。
值得指出的是,除了美国联邦政府对个人收入征收所得税外,绝大多数州、县和市镇政府也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美国个人所得税是各级政府重复计征。美国共有43个州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7个州采用比例税(2010年税率):科罗拉多州4.63%,伊利诺斯州3%,印地安那州3.4%,马萨诸塞州5.3%,马萨诸塞州4.35%,宾夕法尼亚州3.07%,犹他州5%;34个州采用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超过10%的州是:夏威夷州11%,新泽西州10.75%,俄勒冈州11%;新罕布什尔州和田纳西州只对个人红利和利息收入征税。一般来说,州和地方政府确定各自的税率后,委托联邦政府的国税局代征,然后再转移给各级地方政府。
二、美国个税的征收
美国个税的征收实行纳税人申报制,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social security number)自由申报,现在网上报税越来越普遍。
那些领取固定薪水的纳税人在领工资时由雇主预扣代缴,那是执行税法的“领薪就纳税”(pay-as-you-earn)制度,也就是说,不管工资多少,都要纳税,但那不是正式的纳税,正式纳税是每个财税年度的个人申报。
雇主要在每年的2月1日前交给雇员一份W-2表,上面列明各种收入和扣税额(包括个税预扣和社保、医保)。如果纳税人在一年内受雇于几个雇主,就会收到几份W-2表。美国上到总统,下到钟点工,90%的纳税人会收到W-2表。
每年4月15日前,纳税人要把正式的报税表提交国税局,根据纳税人的身份和收入来源的性质,纳税人选择不同的个税申报表,但最常用的是1040表,表中有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身份(单身家庭,已婚家庭合并纳税,已婚姻家庭分开纳税)被赡养的人口数,全年境内外总收入,调整后的收入(课税扣除),需纳税总额,预扣税总额。在使用1040表报税时,要附上W-2表和其他表单。如是自由职业者,则要附C表,该表和企业类似,上面列有一系列可减免税项,如个人经营成本、广告费、汽车里程费、佣金、临时雇工工资、资产折旧、保险费、法律和专业服务费、家庭办公室租金、出差费、餐饮费、水电煤气费等。如果应纳税总额大于预扣税总额,则应补交税款的差额;如果应纳税总额小于预扣税总额,差额由国税局退还给纳税人,即“多退少补”。
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和资本收入(capital income)均视为个人收入。普通收入包括工资、营业利润、股票收益、基金利息、小费、佣金等。投资房地产一年内的收入按普通收入计税。对投资房地产超过一年的收入记入资本收入,税率另计。
美国个税虽然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但申报比较灵活,夫妻可以合并申报,也可单独申报,税额差别不大。美国财政部每年都免费发行报税手册,清楚地告诉纳税人如何选择个税申报表,如何计算各种课税扣除,如赡养费、儿童抚养费、学费、慈善捐款、自由职业者减免(4000-5000美元)等。有的课税扣除实行宽免额分段扣减法,先规定最高免税额,根据收入的多少,要从这个最高免税额里减去一定的比例,如果收入高到一定数值,这个免税额就被减到零或负数,这时就不再享受这一免税。另外还有劳动收入免税额(earned income credit),当收入低时,该项课税扣除与收入成正比,当收入超过一个数值时,该项课税扣除与收入成反比,直到零为止。例如,根据2009年的标准,有一个孩子的单亲家庭,劳动收入免税额在收入为1-50美元时为9美元;收入为8950-16450美元时达到峰值的3043美元,此后,收入越高,该项课税扣除越少,当收入超过35450美元时,该项课税扣除为零。
根据美国国税局的数据,2006年,美国年收入为40000美元的单身家庭课税扣除总额为8450美元,纳税收入为31550美元,纳税额为4445美元,实际税率是14.09%;同年,对收入为200000美元的单身家庭来说,各种课税扣除为51430美元,纳税收入为148570美元,纳税额为46725美元,实际税率为31.45%。
2010年,美国联邦个税实行六级累进税率,起征点为零,也就是说,课税扣除后有一美元的收入都要纳税。这六级税率为10%、15%、25%、28%、33%和35%。
2010年美国联邦个税边际税率税级单身家庭报税已婚家庭合并报税已婚家庭分别报税10%$0–$8,350$0–$16,700$0–$8,35015%$8,351–$33,950$16,701–$67,900$8,351–$33,95025%$33,951–$82,250$67,901–$137,050$33,951–$68,52528%$82,251–$171,550$137,051–$208,850$68,525–$104,42533%$171,551–$372,950$208,851–$372,950$104,426–$186,47535%$372,951+$372,951+$186,476+
三、美国个税制度的特点及启示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一开始就建立在公正、合理、科学、人道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征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各种课税扣除,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1.以家庭户为单位计征,体现公正
由于劳动者赡养的人口数不同,收入相同的人家庭经济负担轻重不同,如果以个人为单位征收个税,对家庭人员多、从业人员少的人显示是不公正的。美国政府98年前建立个税制度时,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确定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最近,中国有高官和财税专家频频放风,说中国个税按家庭户征收条件不具备,至少还需要四五年的时间。这让人费解,如果再四五年的时间中国才能按家庭户计征个税,那就要到2014年或2015年,而美国在1913年就建立了以家庭户为单位纳税的个税制度,这样对比,中国个税制度至少要落后美国100年。98年前没有互联网,没有计算机,那时的美国能做到按家庭户征税,为什么现在办公室里都是电脑、都连网的中国做不到?
2.按年报税,更能正确计算收入
美国每个财税年度申报一次个税,更有利于准确计算全年收入,包括固定工资收入和临时性证券、房屋买卖、彩票和礼品等收入。纳税公平的前提是计算收入正确,如果按月纳税,一是造成许多临时性收入逃避个税,二是造成把诸如大学暑假打工、作者稿酬等一些临时性劳务报酬按一个月收入计税,这样有失公允,极不合理。
举中国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如大学生暑假打工一个月的收入也就是他/她一年的收入,如果打工一个月收入2880元,分摊到一年是每月240元,按现行的个税制度,就相当于月收入240元就要纳税!稿酬税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作者用两年时间写一本书得到稿酬19200元,分摊到每月的稿酬为800元,按现行的个税制度,就相当于每月收入800元就要纳税,而且用20%的比例税,税率与公务员6452元到22242元月工资的税率相同!从事建筑、装潢、家政等的个体劳动者也是如此,他们并非每月都能得到劳务报酬,可能几个月才收到一次劳务报酬。把非固定收入的一次劳务报酬按一个月所得计税,这种税制设计显然是极不科学的。
3.有收入就纳税,宽税基既增进公民意识,又便于“削峰填谷”
美国“领薪就纳税”制度,更能增进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的参政、议政欲望,因为国家的所有开支都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纳税人有权知道自己的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虽然对所有有收入的人征税,但由于实行多税级累进税率,这就让低收入者少纳税,让高收入者多纳税,以此弥合第一次分配差距。根据美国劳工部的统计,2008年美国共有135185230名就业人员,平均年收入为42270美元。可见,美国把接近平均税率的25%的边际税率定在平均收入水平上。
中国把25%的平均税率定在240000元上,是全国劳动者平均收入的22倍,与美国比较,我们的各个税级的起征点都大大高于美国,大约是美国的20倍。
中国把个税的起征点定在2000元上,这是交纳“四金”后的工资余额,工资总额应为2581元。中国有多少人交纳个税,没有权威的官方数据,据财政部税收研究室的数据,全国个税交纳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到2%。我们也可以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估算中国交纳个税的人口。中国高收入劳动者集中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08年末,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11515万人,平均工资为2436元/月,也就是说,平均工资低于个税起征点145元。工资在平均工资上下分布最密集,我们以1436元到3436元作为密集区,那在2581元的工资人数应该是总人数的半数减去835万,也就是4923万。再有,平均工资是被一些年收入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人拉起来的,所以,中国交纳个税的人也就在3000万人左右。当然,这个数值是推测。中国纳税人口是总人口的2%,而美国这一数值是45%(2008年数值,由于2008年的经济危机,美国损失了25%的就业岗位,平时美国的纳税人口是总人口的60%左右),我们的纳税人口比率仅是美国的4%左右。
另外,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2009年全年完成税收收入63104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3944亿元,个人所得税仅占总税收比重的6.25%,比率不到美国的十分之一。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中国税基是很窄的。由于起征点高,收入高的人的税级就相对下滑,税率也随之降低,这样,对收入高的人起不到“削峰”的作用,也就达不到对收入低的人的“填谷”目的,国家没有足够的税收补贴低收入家庭,这是中国目前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之一。
4.自由申报,偷税重罚,减少税收成本
美国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码,在网上自由申报自己的年收入和纳税额,政府就根据个人申报缴税,充分信任纳税人。但是,美国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利用电脑网络对纳税人的各种信息进行稽核、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从计算机系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有瞒报和欺骗行为的人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投入监狱。所以,纳税人对自己的偷税行为的成本要充分估量,一般不会轻易冒险。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有关领导披露,目前,中国有100万税务干部。美国只有10万税务官。中国的100万税务官管理3000万纳税人,平均每人管理30个纳税人;美国10万税务官管理13519万纳税人,平均每人管理1352个纳税人。对比人均管理的纳税人数,美国的征税效率是中国的45倍!中国的100万税务官一年征收3944亿元的个税,平均每人征收394400元;美国10万税务官一年征收20365.57亿美元的个税,平均每人征收20365570美元,约合人民币142558990元。对比每人征税额,美国的征税效率是中国的361倍!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曾撰文指出,中国征税成本约占税收总额的5-6%,而美国征税费用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为0.58%。可见,中国目前的个税制度效率是极其低下的,成本是极其高昂的。
5.纳税公示,有利于防腐反腐
根据法律,美国政府官员都要定期公布自己的收入和纳税证明,总统也不例外,以让公众监督,这对防止公务员腐败极具效果。由于收入和纳税同时公示,当公众发现公务员的收入、纳税与其消费不相符时,即可举报,有关部门立即调查,偷税、收入来源不明都是犯法。“公示”的警戒作用就像“紧箍咒”一样,时刻提醒公务员做任何事都有人民在监督着,要为自己的不规行为付出巨大成本、高昂代价。
还有,除了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和短期出境者外,任何人离开美国都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境完税证明,通过审查证明不欠税后方可离镜,这就堵塞了贪官外逃的路子。
与美国相比,中国个税制度缺乏监督机制,把公民的许多收入置于“放羊”状态,除了工资、稿酬由发放单位代扣无法逃税外,其他个人收入几乎都可逃税,这也是中国官员容易腐败的原因之一,腐败官员可随时携带巨额赃款外逃。
综上所述,美国的个税制度有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中国的当务之急不是争论个税起征点的高低,而是建立科学、合理、公平、高效的个税制度。个税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不能在研究四五年了,必须尽快拿出方案。个税以个人计征极不公平,世界少有。中国政府号称精英云集,美国98年前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们现在还解决不了,这只能让全世界人民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