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俊人:重建美德伦理如何可能?

——序秦越存博士新著《追寻美德之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35 次 更新时间:2010-03-2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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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伦理”(the Ethic of Virtue)这一古老的道德文明样式曾经作为人类生活最基本的价值目标和意义向度,伴随着人类走过了几千年的风雨历程,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中外传统道德文化和伦理学观念系统中最古老而经典的伦理观念图式和道德实践图式了,当然也是中外传统文化之生存和演进过程中最重要而深刻的道德文明之构成要素。本质上说,美德伦理是一种经典而完备的道德目的论。它坚持一种以人类个体之主体目的为中心的道德特殊主义价值目的论立场,同时又坚持这种道德特殊主义价值目的论立场的文化共同体(或文化社群)的伦理语境主义理路。具体地说,美德伦理反对“现代性”的“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诉求,主张基于人格主体之“特性角色”的内在人性化美德诉求,强调个人美德实践的道德文化共同体背景或传统脉络,以及对各种差异性文化传统或道德谱系的“历史叙事”。因此,所谓美德伦理,是指生活在某一特殊道德文化共同体中的个人,在承诺并实践其独特的“特性角色”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卓越成就及其显示的优异品质。

直观地看,美德伦理显然是一种人性目的论的个体道德或价值伦理。这样一种古老的经典伦理图式与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道德生活方式存在着明显的距离,甚至对立。即使我们对哈贝马斯有关现代社会结构的“公共转型”判断仍心存疑惑,也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基本的“现代性”社会事实:现代社会已然成为一个日益公共化的开放社会,其基本结构已随着“公共生活领域”与“私人生活领域”日趋明朗的分化、以及前者的急剧扩张和后者的日趋萎缩,而变得越来越倚重于普适的社会制度规范了,或者反过来说,变得越来越不以个人的行为意愿和主体选择为转移了。正是在此一背景下,政治和法律等“显型的”或“正式的”制度规范体系的地位和作用益发凸显,诸如道德伦理和社会风俗礼仪一类的“隐型的”或“非正式的”规范约束体系的地位和作用则日益式微。就伦理学理论本身而言,现代“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的重要性越来越超过、甚至几乎要替代传统的个体美德伦理学,因而,所谓美德伦理(学)研究似乎也就自然而然地被现代伦理学家们渐渐忽略,仿佛已经成为一种逐渐消失的、古老“道德叙事”的遥远回音。

在此学术情势下,研究美德伦理、甚或像麦金太尔等当代美德伦理学的信奉者那样,试图去重建美德伦理(学)似乎多少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诚如秦越存博士在这部《追寻美德之路》中所感叹的,传统已然消解,各种文化共同体也被解构,在此情形下,我们究竟该如何重建美德伦理(学)?事实上,自西方近代以来三百多年和自中国“民国时期”以降一百多年来的伦理学研究,差不多都转向了“现代性”的或“普遍理性主义的”规范伦理学理路,即:以寻求某种形式的“普遍理性”——科学的或逻辑的、公共的或其他样式的——并依此建构某种形式的普遍伦理规范体系为全部的理论奋斗目标。直到20世纪晚期,一些为数不多的欧美伦理学家和社会思想家开始反思西方“现代性”的弊端,并通过批评地反省近代以来的“现代性”的“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的失误或失败,才有美德伦理学的灵光返照,并逐渐成为一股足以同前者相互竞力的伦理学理论力量,尽管总体看来,后者仍然处在现代伦理学——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研究的边缘地带。

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的复兴是以“现代性”及其“道德谋划”的批评反省姿态肇始的,实际上也正是借助于这种“现代性”的反思批评,使它获得了不断强健自身发展的外部动力。这就是说,对于当代美德伦理学来说,“现代性”及其“道德谋划”的反省批评已然成为当代美德伦理学——至少是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自我复兴和发展的主要借力点和支撑点。然而,任何外部的借力或外部支撑都无法满足一种理论自身重建所必需的全部资源需求,当代美德伦理学的真正复兴和持久发展还必须寻求某种内在的理论支点,开拓出自身的内在思想和理论资源。目前的一般情形是,人们——包括作为其理论对手或批评对象的现代新自由主义或“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都在相当程度上承认和接受当代美德伦理学对“现代性”及其“道德谋划”的批评反思,却对其自身的理论构建和内在思想资源创生的不足而普遍感到不满、遗憾、甚至怀疑。人们的顾虑在于:在现代社会和现代人基本生活方式日益公共化、因而越来越依赖于社会基本制度规范的公共调理和公共秩序的情形下,作为一种仅仅基于个人人格角色和特性品格的目的论价值伦理,美德伦理和美德伦理学如何可能实现具有普遍有效性和正当合理性的理论重建?强势如18-19世纪的英国功利主义(一译“效用主义”)伦理学,尚且因其道德目的论的过度吁求和社会普遍道义论维度的不足,而难以料理和应对现代公共化社会的伦理事务和道德疑难,更不用说美德伦理学这种仅仅拘泥于个体美德品质的狭义道德目的论伦理了!

显而易见,当代美德伦理学的根本课题不仅仅在于外向的思想批判,更在于内在的理论建构。后者不仅是当代美德伦理急需且必需面对的巨大挑战,而且也是它能否保持足够深刻、持久、有力的外向性思想批判的充分必要条件。一种强有力的理论批判只能来自本身具有强大理论力量和丰富思想资源的理论。

明乎于上述背景和情势,我们也就不难了解当今美德伦理学研究的理论难度和学术价值了。坦率地说,虽然笔者可以勉强算得上是国内较早关注并努力尝试译介和研究美德伦理学的学者之一,但迄今为止的研究成果和影响实在是极为有限。因此,国内已有的和正在进行中的相关研究不单显得弥足珍贵,而且特别值得国内伦理学学界的关注和重视。江河之所以不因溪流之小而拒绝接纳百川千溪,是因为它们懂得绝小溪则无以成江河的道理。作为一名美德伦理学的学习者和倡导者,每每看到或听闻有关学者的相关主题研究,都会产生一份“求其友声”的急切与兴奋,欲先睹为快,先读为乐,尽管我的这份求友为学的心情并不代表我自己的伦理学理论立场。所以,当我几年前读到秦越存以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思想为主题的博士学位论文时,我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和欣慰。我依稀记得,那时候越存君正在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师从丁立群教授研读道德哲学,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她选择了这样一个直到如今也还堪称“冷门”的课题,并且还将之作为她自己申请博士的学位论文选题。在我看来,这实在需要很大的理论勇气和顽强的坚持!当然这还需要花费极大的努力才能有所成就!

受其业师丁立群教授的委托和秦越存博士本人的请求,我曾经认真地拜读过她的博士论文,也依据我有限的知识了解,在给予她一些鼓励之后,还给她提出过一些修改意见,在极短的两次交谈中,同她就其论文中的一些问题交换过我们的看法。交谈虽不十分充分,但令人印象深刻。不久,我出国访学有时,回国后也一直忙忙碌碌,无暇他顾,虽然心里仍惦记着她的博士论文和她的后续研究,却终因太忙而未能顾及。回国后,我才得知秦博士也在获得学位之后已执教于浙江财经学院,可我却一直不知道其美德伦理学研究的后续情况如何。直到前不久突然收到她的电子邮件,才知道她花费了好几年的时间,反复修缮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并准备在近期正式出版。这消息当然让我感到高兴,不独为她!也为中国伦理学界的美德伦理研究!

由于我实在太忙,只能大致地重读越存君修缮后的书稿《追寻美德之路》。我的重读印象自然是比初读时的印象要好得多。她的思路是清晰的,以研究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学为起点,着重探讨了重建现代美德伦理的理路和方法。在她看来,这种理论重建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抉择,毋宁是一种新的综合,即:通过实践哲学的进路,将哈贝马斯基于“交往理性”所建立的“商谈伦理”、罗尔斯基于“公共理性”所建立的普遍道义论(正义)规范伦理和麦金太尔基于“理想的文化共同体”或“文化社群”所欲重建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美德伦理综合起来,从而实现传统美德伦理的现代重建。无论越存君的这一理论志向能否实现,也无论其学理论证是否已经充分证成,我想,她的这种探求本身是有意义的。越存君想必一定意识到了这样一个显见的事实:现代美德伦理学的重建,已经不再可能是某种充分完备的现代伦理学说的单独重建,因为无论是罗尔斯的正义伦理,还是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抑或是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都不可能充分而独立地料理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全部道德生活和伦理问题,它们——或者还有其他的伦理学理论——都只能构成现代伦理的某个向度或某个方面。在此意义上,越存君的综合实践伦理学主张,确乎不失为一种可能的理论选择,至少也是一种相当有思考探究意义的理论策略。当然,这种选择或者策略是否能够获得预期的效果,还需要做艰苦深入的研究工作。或许,《追寻美德之路》还只是越存君长远学术计划中的一个起点,而我以为,这已然构筑了一个相当坚实的学术研究起点。因为前所备述的那些想法,我也衷心地期待着越存君的学术未来,并真诚地祝愿她在追求美德伦理学的路上,一路凯旋,满眼金秋!

有感于我们曾经的交流和长久的互信,越存君嘱我为其新书一序。我深感学识浅陋,难以承受其厚,忙乱间断断续续地写下如上感念,以答君命于万一,愿庶几不负所望焉!

且为序。

2008年4月下旬急就于北京西北郊外悠斋。

该文发表于《伦理学研究》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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