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申白:农耕文明中国之省思:从人工与自然的关系方面谈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89 次 更新时间:2010-03-1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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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申白  

[摘要]农耕文明中国在给人类带来历史性的文明进步的同时,也造成独特的文化观念的现 实。它的成就令华夏子孙自豪,但也有重要的值得省思的方面。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对待人工活动和自然的关系的理解。聚居的农耕生产活动方式内含对自然生态 环境的摧毁式的掠夺态度。获得铲除了自然植被的土地的欲望在聚居的人口对承载人口的耕作土地造成过大压力时会变得分外强烈。大规模改变自然生态环境以扩大 耕作土地,尤其是大规模水利工程,被看作是人征服自然的象征。自然是人的母亲、人的生命的来源的古朴观念隐退了,对人类的生命之母的敬畏消失了。聚居的农 耕文明生活方式已经深刻影响了人们对人自身与自然的关系的观念。我们习惯于用“荒”言说人力未及的环境,用“野”言说未经人力加工和培育的自然环境和动物 的状态,即是例证。在工业文明之先,农耕文明的文化观念已经改变了人类对于自身同自然界的关系的具有原始的真实性的理解。人类思想在今天已经认识到这种改 变是成问题的。但这种省思应当从对农耕文明的省思开始。

[关键词]农耕文明中国 聚居的农耕生产活动方式 人工 自然

[作者简介]廖中白(1950-),男,江西省高安县人,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价值与伦理研究。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农耕文明的社会。农耕文明的社会,是“向土里讨生活的”。“向土里讨生活”,可以从两个主要方面来说,生产活动的方面和交 往活动的方面。这两个方面或活动领域总起来可以叫做一个文明社会的活动或生活方式。在这两个方面或领域的活动的基础上也产生了思想或理论的活动。这种活动 及其结果反过来渗透到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中,同各种不断发生的新的生活内容融合起来,表现为制度的以及日常的生活意识、观念和意见。

与渔猎的和游牧的获取生存资源的方式比较,通过在土地上人工种植作物而获得生存资源是人类在自然界中争得自身的生存和繁衍的最为稳定的方式。首 先,农耕是更可靠、因而更可以依赖的获得食物等生存和种族繁衍的资源的生产活动。由于在同等自然和土地条件下以同等的作业就能获得基本相同的作物收获量, 农业生产在获得产出物方面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是游牧与渔猎生产活动无法相比的。所以,人工种植的谷物最终成为人类获得维持机体的生存、生长的基本热量的主 要来源。尽管各个古代文明民族都对发展这种获得稳定的食物来源的生活方式作出了贡献,中华民族由于将这种生活方式在自己的文化传统中不间断地保持下来并发 展着它,对它的贡献就格外地大。其次,农业耕作是循环的、年复一年反复地进行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农业生产表现为最有规律性的活动,同游牧与渔猎生产方式比 较,在自然环境还没有因为人为活动的破坏而变得恶化的漫长的人类早期社会,在不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这种生产活动只有很小的变化。伴随着不断重复的农事 活动,使对天象和天文与季节变化、与气候变化的关系的观察,对耕作与对作物的培育技术的发明与改进,产生了需要。土地的开垦、耕作,作物的播种、培育、收 获,对节气和农时的掌握,以及伴随着在这些方面的科学与技术进步的水利和灌溉设施的建设,这些在历史上不断重复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使得天文、气象等科学认 识的积累和水利、冶炼、铁器农业工具制作以及农艺学等等技术的改进得以实现,使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创造了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最后,由于农耕的生产和生活活 动逐渐成为定居的、不迁徙或很少迁徙的活动,这是它显著地不同于早期的渔猎和游牧生产生活方式的特点。耕作首先要处理土地,使之成为可灌溉的、可以持久利 用来耕种的土地。这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工作业,而且需要人力资源的高度组织。灌溉水源的控制和管理、耕作作业的实施、收获物的流通,都需要在具有一定规模 的、稳定的社会中完成。同时,谷物的稳定的收获量提供了支持人口聚居与繁衍的食物资源。“从栽培谷类作物所获得的收获,使人类共同体的规模有可能比以往任 何时候都大,于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可以叫做村落的定居地。”

正是农耕所具有的不同于渔猎和游牧的三个特点,因此,在早期农耕文明中也最早发育出比较发达的社会组织。农耕社会的聚居地种植谷物的生活不仅使 中华民族很早就创造出稳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形成了发育的社会生产生活组织形式,也使中国人很早创造出基于血缘、地缘纽带的交往生活的社会组织形式,获得丰 富的组织社会生活的经验。中国社会早在夏、商、周时期,就在部落血缘社会基础上形成了发达的国家组织。血缘社会在先秦时期逐步分化成为家族聚居的村社社 会。聚居的社会生活使村社社会和建立在这种社会基础上的政治国家具有稳定的结构和成熟的组织性。这使文化的传承不仅有了需要,而且有可能。中华民族因此成 为文化传统保存得最为完好的民族。

文化的传承使文字的历史记述成为重要的传统。自夏朝开始,中国就有了文字的历史。历朝历代,纪事述史都是重要的文化传统,不仅历代史官,而且民 间文人,都将这项活动当作重要文化使命。这种传统使先人们创造的文化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得以保持并传承不衰。保存下来的和出土的大量历史文献与文物,使 先人的生产、交往、饮食、起居、消遣、喜庆等等方式,通过阅读与联想而在每一代人的记忆中复活,成为他们理解自己的传统和自身的重要文化资源。

农耕文明也使中华文化传统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习俗都是同土地联系在一起的。从纪年的方法、节气的命名、节庆的安排,到服饰 和艺术、乡音和方言,土地和农耕的气息渗透到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乡土性使中国文化具有浓厚的地域性特点。南方和北方,东部、中原与西部,自然风光各不 相同,风土人情也各有特色。这些历史的形成的地域性文化给悠久的中国文化增添了丰富的色彩。

乡土也是中国人的乡情和民族凝聚力的不竭源泉。聚居的农耕文明的地域上的稳定性使得中国人产生出期求同持有异质文化的人群和睦共处的倾向。在村 落之上,乡似乎是一个人们还保持着基本的文化认同感的地域范围。由于农业区域的人口密度不断增大,每个农业区域都不断会有新迁入的居民定居下来,每一族、 每一乡的人们其实都是在与异族或异乡的人们比邻而居的。“十里不同音”,相邻的两个乡甚至两个村,人们的方音都可能彼此相异。不止是方音,异乡人甚至文化 上也有许多不同起源,在偏远的山区尤其是如此。通常,异乡人只要不危及乡间人们的生活资源、宗庙、集市,他们的别种方言、服饰和传统通常不会招致敌意。尽 管村与村、乡与乡之间也时常会发生争执与纠纷,但倘若基本的生存资料方面不发生致命的纷争,人们更多的还是期求彼此相安无事、和睦的共同生活。

所以,中国人实际上很早就适应了同持有异质的文化与方言的人共存和交往。这使得中国人发展了哲学家所说的“和合”的文化传统。家庭和家族成员间 相互维护,邻里乡人交谈之间互不揭短,同行之间不道说是非,知其然如此,不知也如此。这种超然性不是产生于所谓公共性,而是先产生于一般的减少纷争、避免 冲突以求相安无事的需要,进而也产生出彼此容纳与和睦相处的需要。这种需要在家族和同乡、同村的人们中间产生明智的“糊涂”,在同异乡人的共处中产生对在 存异基础上的“和合”状态的期求。这种“存异求和”的文化精神也是中华农耕文明传统的核心价值之一。

  

以往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说法是,从渔猎文明到游牧文明再到农耕文明是一个相互递接的进化过程,所以,农耕文明必定优越于其他两类文明。这种说法今 天看来值得质疑。虽然在人类早期曾经发生过从渔猎文明到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的转变,且农耕文明总体上比游牧文明晚出,但是,在人类的历史上,较古老的文明 并未因后起的文明而死亡,它们与后续发生的文明与其说是相互替接的,不如说是并存的。像其他食肉类和食草类动物那样,渔猎和采集曾经是人类始祖直接从自然 界获得食物的基本生存方式。在公元前8000-公元前6000年间的两千年中,在除河流湖泊、沿海地区和接近北极的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除少量人群外,人 类都逐步从渔猎生活方式过渡到游牧的或农耕的生活方式。但是,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说,通过渔猎活动直接从自然界获得食物或食物产品的生活方式在人类中彻 底消失了。当农耕文明在欧洲传播时,最北部的民族仍然保持着过渔猎的生活。爱斯基摩人和澳大利亚原住民甚至今天仍然以渔猎为主要生活方式。在现代捕鱼业 中,始终可以追溯到古代人类的渔猎生活方式的传统。例如,对海洋的神秘力量的崇拜,对海洋是生命的本原的理解,对人与海洋生命世界的联系观念,等等。这种 商业化了的渔猎生产活动在今天也仍然是世界经济中的重要部分。

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情况更为复杂些。虽然在许多地区农耕文明晚出于游牧文明,但它们其实一直是并存的,并且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相互竞争并相互补 充,尽管在相互的抗衡中农耕文明占据了更大优势。在最为广阔的欧亚大陆,在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中,形成了内陆高原和高地草原的游牧文明区域和沿河谷、海岸 低地的农耕文明区域,以及两者间在历史上不断变化的交错地带。单位土地上的人口承载量是关键性的因素。内陆地区的较少人口使得产出量较低的游牧经济足以维 持社会的基本繁荣。在沿河谷和海岸的低地,由于人口集中,土地便被开垦出来,人们通过种植谷物和畜草、扩大土地上的食物产出量来维持社会的稳定的生存和发展。

华夏农耕文明最早是发源于游牧文明的。据《史记·三皇本纪》言,炎帝和黄帝“皆少典之子,其母又皆有娲氏之女”。范文澜认为,炎黄二族都是原先 居住在西北部的部落,原属游牧民族,先后进入中原——炎帝族先进入农耕生活,炎帝故被称为神农氏;黄帝族曾住在涿鹿地方的山湾里,过着往来不定迁徙无常的 游牧生活,后打败九黎族和炎帝族,在中原地区定居下来,成为农耕部落。经过五千年的历史发展,华夏农耕文明并没有最终排除北方民族的游牧文明,而是把它接 纳下来,使之融入中华文明。

渔猎文明、游牧文明、农耕文明,似乎是各自在不同的自然气候和资源环境下变得流行的。渔猎(或狩猎)与采集是早期人类的基本生存方式。在北部寒 带森林和沿海地区,人类适应了寒冷的气候条件,由于人口少而可直接获得的食物充分,渔猎就成为主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这种生存方式今天仅仅在不需要为获取 食物资源进行斗争的少数社会中还作为基本生存方式沿袭着。它的另一种形式是河流湖泊地区和沿海地区的逐步商业化了的渔业经济。在气候温暖、适于早期人类居 住的地区,由于人口集中,渔猎与采集变得不足以保证维持生存的食物来源,人们逐步学会以驯化的植物和动物为主要的食物来源的生活,农耕与畜牧成为普遍的生 产和生活方式。在处于寒带和热带、亚热带之间的大陆腹地的广大草原地区,由于自然界提供着充足的饲草,通过流动地更换牧场饲养驯化的动物而获得动物肉食和 其他产品的游牧方式成为主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作为文明的进路,渔猎文明、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实际上一直并存,在不同的地理地带存在和繁荣,从未完全相互替代。甚至,一个民族也常常在其内部 通过地域的和分工而同时具有这三种文明,尽管可能以某一种为主。这三种文明都有接驳工商业文明和近代法律文明的轨道。从渔猎文明产生了海产品加工业,并且 由于航海技术发达,在工业化时代产生了海上贸易;从游牧文明产生了商旅文化;从农耕文明产生了集市与商埠。中世纪,阿拉伯商人游历世界;近代以来,则是西 方人借坚船利炮拓开了世界贸易市场。那种单以农耕文明晚出而认为它必优越于其他两种文明的意见,是片面的、经不住推敲的。

  

  

农耕文明中一个最值得省思之处,是农耕这种生活方式,或者说是那种聚居的农耕生产活动方式内含的、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摧毁式的掠夺态度。因为,聚 居的农耕生产活动常常导致人口的较大规模的增长,导致获得耕作土地的欲望的过度膨胀,从而导致人与它生存的自然生存环境之间的正常的关系的失衡。

在人的活动与自然界的关系上,农耕文明具有两种不很相同的品质。一方面,农耕生产与生活方式要顺应自然,收获的丰歉依赖于自然,“靠天吃饭”; 另一方面,它又立基于改变自然的人工活动。比较地看,在人类三种最初的文明中,农耕文明最具抗拒自然的性质。它起端于这样一项人类工程:将自然植被完全铲 除,代之以人工种植的作物。在散居的农耕生活方式下,所铲除自然植被的规模比较小,也不致波及那些相对而言不适合农作而适合保持其自然状态的那些自然环 境,一般不致影响到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平衡。但是,在聚居的农耕活动方式下,情况就变得非常不同。

因为,获得铲除了自然植被的土地是农业的第一个环节。这种欲望在聚居的人口达到相当规模,从而对承载人口的耕作土地造成过大压力时会变得分外强 烈。为了获得土地,人们遇丘平坡,遇水添土,遇林伐树,遇泽排水,遇甸开荒,遇滩围堰,把能够改造为耕地的都改造为耕地,把山山水水重作安排。当铲除自然 植被的耕作土地在自然土地中只占较小部分时,还不致于根本影响自然界的自我修复。当广大区域的自然植被都被铲除而代以季节性的种植与耕作时,自然界的自我 修复连同使这种修复成为可能的气候条件就被改变了。农业耕种给人类提供了充分的食粮,也造成了对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代继一代,森林消失,湿地匿迹,水土 流失,山石裸露,河流改道,土地沙化、盐碱化,天然植被毁灭殆尽,野生动物销声匿迹。数千年来,华夏农耕文明的发展使黄河全流域植被严重破坏,长江中下游 和珠江流域植被满目疮痍,使得今天的子孙们尝尽环境气候恶化的恶果。造成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的不仅是工业,农业是更早的毁坏者。

中国思想在发端上就包含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两种不同观点。一方面,宇宙、自然被看作与人是一个整体,是人的生命之母;另一方面,自然和它的力量 被看作是处于人类之外的异己的力量。中国的先哲们综合这两种观点,发展为“天人合-一”这一哲学的思想。之所以要“合一”,就是因为它们是“二”而不是 “一”。先哲们意识到,人需要同自然生态环境友好共处。这样的思想也引导人们提出了农耕生活方式所当遵循的适度的规范。在聚居的人群还不至于给土地带来过 大压力的时期,这些规范与人们的日常意见相合,常常被很好地实行着。然而,一旦人口增加的压力使基本民生成为紧迫问题,政治首先就将可开发为耕作土地的自 然土地当作解决紧迫压力的最简单直接的资源,以此来打破僵局。这时,政治的与社会的思想都转到强调人应当战胜或征服自然的方向。于是,自然植被一片片被铲 除,被开垦。而它们一旦被铲除,就不再能恢复,因为这些植被是历经数百甚至上千年的自然滋养而形成的。所以,在这种政治下,这些很好的教诲总是流于空谈。 这种政治还常常诱发战争,无论是因为集团间争夺利益,还是因为底层社会与上层的极度分化酿成社会的尖锐对立。战争不仅使得交战各方直接将自然用作可掠夺的 资源,而完全不去考虑这样做是否将打破自然界的自然循环。战争还造成了军事性的农业。这种农业不仅加剧了对自然界的摧毁式的掠夺,而且常常使聚居的人口以 更快的速度增长,加大了土地的人口承载压力,这反过来又加剧了对自然界的摧毁式的掠夺。

  

  

农业耕作对气候,尤其是对自然降水产生了特定的需要。超出耕作物生长需要、淹没作物的自然降雨被叫做水患,降水不足被叫做干旱。尽管不同的农业 区的耕作物都是比较适合本地气候的,但随着越来越多土地被垦殖,气候变得常常不适合农业的耕作。由于耕种作物需要在雨水缺少的季节灌溉,在雨水过旺的季节 防止作物被水淹没,人工水利就成为重要工程。在高地农业区蓄水灌溉,在低地地区排除季节性的积水,分别是主要的问题。在广阔的平原地区,这两者都是要季节 性地解决的问题。中国的治水,自大禹时代就成为重大的人工工程。由于需要组织大量人工作业,最早的政府产生了。由于这种人工工程巨大复杂,人的活动与自然 气候和天气的对立关系充分表现出来。任何一项重大水利工程都被人们看作是人对自然(天)力量的抗衡、掌握和驾驭(胜天)。水利工程不是工业时代的产物,而 是农业社会的产物。

大规模水利工程对华夏农耕文明社会的自然生存环境的影响十分复杂,因为这种影响不可能同农业耕种的方式对气候的影响分别开。也许能够表明,人工 水利工程总是极大地扩大农业耕种的规模。这在古代意味着更大范围的自然植被被毁灭。黄河上游的植被的被破坏也许同古代的水利工程的兴建,至少同在通过修建 大型水利设施、扩大耕作土地规模的同时没有适当地保护自然植被不无关系。华夏先民们在利用水利而扩大耕作土地的规模时并未考虑对自然气候的影响。事实 上,20世纪后半期,人们将内蒙古高原一些地区由牧业区改变为农业耕作区,以及在黑龙江通过兴建水利工程而将兴凯湖地区和抚远三角洲的沼泽改变为耕作土地 的过程中,也未曾清楚地考虑这样做对自然气候的影响。

水利工程的兴建还影响到了农业耕作的方式。例如,从种植耐旱作物到种植喜水作物。在这种转变中,通常会引起对更大水源供应的需要。水利工程总是 同受到它的影响而改变了的农业一起影响到自然气候的改变。不包含或大或小储存上游来水的水库的水利工程对地区的气候的影响也许还比较小。那些包含水库的工 程就通过农业耕种规模和方式的改变而使上下游的地区小气候有所改变。

蓄水的水利工程对下游地区的气候的影响看来是负面的。因为,由于蓄水水库对下游流量的控制,下流河流的流量极大地减少,河床萎缩、干涸,河床周 边的湿地和在盈水期会形成的自然储水区也会伴随着这种控制而消失,这些都会对下游地区的自然气候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伴随这种气候变化(尽管十分缓慢) 的,是对于水利工程系统承担更多功能的要求。现代工业技术使这种承担成为可能。但是,水利工程系统承担更多功能可能会反过来更大程度地——通过同农业甚至 所有产业的规模与方式的影响——改变自然气候。所以,很难最终断言,越来越大的水利工程系统对于人类的持久的生活究竟有利还是有害。

伴随着大规模水利工程还有更大的问题:观念的与思想的。技术是人工的水利工程中的核心的东西。技术不是随着工业才到来的,它早已产生于农业社会 之中。人运用技术造成水利工程,技术的运用在同时也倾向使人仅仅从技术的观点看待工程。由于在技术的观点下大规模水利工程尤其被看作同自然的力量相抗衡 的,水利工程被看作人征服自然的象征。这样,河流不再被看作一种仿佛具有自然的生命的存在物。它现在仅仅被看作农业耕作的水源供给者,正如它在后来被看作 工业的水源供给者一样。

河流的变化当然还被看作自然的力量的表现。但是,在技术的观点下,它现在被看作是受到了人的力量(水利工程)管辖的。人似乎成为了自然的管理 者,进而成为自然的主人。这一步跳跃很容易发生,因为,华夏民族不是全民宗教的民族,在作为自然的管理者的人之上仿佛不存在主人。而如果没有主人,管理者 就似乎会自命为主人:它可以对自然发布命令,可以去支配自然的力量。另一方面,技术的观点也使得入进一步地把自然的力量看作异己的、专横的力量。人仿佛就 是那个驯服者,技术就是他手中的武器。对这样一种力量,人们在认为自己能驯服它时就会去驯服它,在感到自己不能驯服它时就会用香火祭拜它,祈求它对人友 好。这两者是中华农耕文明中同时内在的文化倾向。

所以,在单纯基于这种观念所形成的哲学里,自然是人的母亲、入的生命的来源的古朴观念隐退了,对人类的生命之母的敬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更 大程度地支配自然界的期望。人战胜自然成为了这种哲学的主题或核心的思想。人成为与天地并立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有能力支配大地和大地上的各种事物。土地被看 作粮食的供应者,土地的品级也基于它的物产丰富与稳定程度来确定;河流被看作灌溉水源的供给者,它的品级也基于它提供的水源的丰盈和适用程度来确定。它们 存在于那里,被看作是为着人可以在需要时去索要资源的。技术的观点无论在农业社会还是工业社会都倾向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一种僭越的思想。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聚居的农耕文明生活方式已经深刻影响了人们对自然人自身与自然的关系的观念,无论是在思想的、制度的,还是日常观念和意见 的层面。

先以“荒”为例。“荒”是聚居的农耕文明生活方式下的人们对于未被人工活动彻底改变的环境的一种观念。在本义上,“荒”是人们对曾经被人工地铲 除了自然植被而未能做人工耕作或疏于耕作,因而自然生长的植物稀疏凋零的自然环境的性质状态的观念。虽开垦而未能耕作的土地被称为“撂荒地”,疏于人工抚 育的环境的性质被描述为“荒芜”、“荒废”。一个被以“荒”来述说的环境是一个人力未及的环境。在这个述说中,它原始的自然植被被人工的铲除的历史被遗 忘,被述说的仅仅是它由于人力未及而不能再生长人工种植的作物,并且在那里繁衍的自然植物不很兴盛。由于这种历史的忘却,在这层“人力未及”的文化意义积 淀成日常观念的过程中,“荒”的观念已经被普遍用来述说一切人力未及的环境,包括历史上未经人工改变的环境,用来指自然植被稀少或不很繁茂的自然环境的性 质状态。在日常观念上,“荒山”通常地是指一座虽然没有自然森林,但是人们还未加耕作,因而还有一些稀疏的野生植物(例如灌木、小树、蔓藤和茅草)的自然 环境。“荒原”通常是指从未耕作、生长着多年生的茅草与灌木的自然植被。“荒滩”则通常是指河流的河床中经常干涸的、由流沙和大小石子及淤泥汇集成的部 分。人们把将“荒山”、“荒原”开垦为耕作土地的作业称为“开荒”,把在“荒滩”上开辟田地、种植作物的作业称为“造田”。总体上,“荒”的环境是一个仍 然有待于人去征服和改造的环境。

再以“野”为例。“野”是被用来述说未经人工种植的植物。人们常常会把一种未经人工改造的草称为“野草”,—株或一种未经人工种植和培育的树称 为“野树”。但是,“野”更多地是被用来述说未经人工驯养的动物。例如,人们区分鸡、鸭与“野鸡”、“野鸭”,区分猪与“野猪”,等等。对于那些从未被驯 化过,对人、家禽、家畜或农作物偶有侵扰的哺乳类动物,人们习惯于泛称“野兽”。聚居的农耕文明生活方式塑造了这样的日常观念,野生动物不是被看作朋友, 而是或者被看作敌人,或者被看作猎物。力量时常胜过单个的人并且可能来袭扰并构成威胁的,通常被看作敌人。姜戎的小说《狼图腾》十分生动地描写了农业地区 的汉族农民与游牧地区的牧民在对待狼的看法上的差别:蒙古族牧民如何既把狼看作对手又看作看护草原的伙伴,汉族农民如何把狼只看作最可怕的敌人,并致力于 消灭这种似乎不可能被驯化的野生动物。力不及人而可为人食用的,通常被看作人可以有幸去获得的猎物。人工饲养的禽、畜或其他食草类动物要消耗饲料与人工, 相比之下,有幸捕获的野生动物似乎给人类补充的天然肉食,不仅补充了肉食上的不足,而且具有人工养育的动物所不具有的味道。所以,人们习惯于将偶尔捕获的 野生动物称为“野味”。从这里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在中原农业地区,野生动物会绝迹或几乎绝迹。绝大部分的野生动物逃离农业种植区,留存在那里的或者由于生 活环境被彻底破坏而死亡,或者被从事农耕的人们猎杀。在其他农业地区,野生动物也正在逐步绝迹。

由此可以看出,“荒”和“野”是在农耕文明的文化下产生出来,被用来贬义地描述人力不及或未经人力加工和培育的自然环境和动物的状态的。至少 是,人们在使用这两个字时都自然而然地带有这种贬义。这种贬义仅从“荒”字在汉语语言中的意义来说明就已足够。因为,“野”显然比“荒”更明显地具有这种 贬义。“荒”主要是与经人工改造、养育的状态对照,意味着是由于人力不及而废弃了的、“未开垦的”或未经过人工改造的。由于人工改造、养育被与草木繁茂的 状态联系起来,总是被看作好的、有价值的,所以,“荒”被看作没有价值的。“蛮荒之地”意味着一个鲜有人迹、人难以生存的地方,“荒凉”则描述一个疏于人 工养育或这种养育中断,因而草木不兴的环境。所以,“荒”总是意味着有待于改变和改造,并且通过这种改变和改造才具有价值的。

诚然,“荒”有与植物茂盛的状态对照的意味。与此相应,令人愉悦的草木兴旺的自然环境较少被人们用“荒”字描绘。但是,当土地承载人口的压力加 大,在获得土地的欲望变得强烈的农业社会中,甚至草木兴旺的未开垦的土地也被看作是“荒”的。所以,尽管衣食无忧的文人雅士常常去品味未经垦殖的山川自然 植被那郁郁葱葱的秀美,而农夫们从中体味的却是开垦土地和农耕劳作的艰辛。山间的农夫只有在没有去获取新的土地的压力的情况下,才在辛勤劳作之余,尤其是 在感受收获的喜悦之余,注意到山川自然植被的秀美。所以,对山川秀美的品味总是被看作文人雅士们眼中的伴随着幽闲恬静的田园生活的雅兴。文人雅士们将草木 兴旺的自然环境同被废弃土地草木凋零的环境对照,称后一种环境为“荒”。然而,他们视为“荒”的自然环境事实上主要是先民们的活动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说 它“荒”也是对的,因为历史上不恰当的人工活动使一部分原本繁茂的自然环境荒芜了。不过,在农耕文明下形成的这种贬义的“荒”的观念中已经包含了对历史的 失忆。

综上所述,农耕文明的中国在给人类带来历史性的文明进步的同时,也造成独特的文化观念的现实,华夏民族在数千年的文明进程中已经习惯于这样一种文化观念的现实。它值得华夏子孙自豪,但是也有重要的值得省思的方面,这就是对待人工活动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和感受。在农耕文明中国的文化观念下,自然界是 人类的生命之母这个最古朴的真理已经变得太遥远,已经常常被忘记。对自然的敬畏伴随着文化的进程而让位于对人工活动及其结果的崇拜。改变自然不再是出于必 要和必需,而是变得出于欲望、爱好和僭越的技术的奢望。由此,对自然的欣赏已经不再是因大自然自身,不再是因它是人类的生命之母,而是因它给人们带来的在 享受劳作和果实的快乐之余的异样的愉悦。由于对自然的欣赏让位于对人工活动成就的欣赏,在人们对后者的欣赏中,自然界的主题已几近消失。在工业文明之先, 农耕文明的文化观念已经改变了人类对于自身同自然界的关系的具有原始的真实性的理解。到今天,人类思想终于认识到这种改变是成问题的。但是,这种省思应当从对农耕文明的省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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