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金:高层应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18 次 更新时间:2009-12-21 21:01

进入专题: 利益集团  

周瑞金 (进入专栏)  

周瑞金为中国资深报人,曾任《解放日报》和《人民日报》副总编辑。近年来,周瑞金发表了批驳“中国威胁论”、“遏制中国论”、“文明冲突论”的评论文章,在西方传媒广为流传。

1991年邓小平在上海的春节重要谈话,曾透露其意欲推动改革的想法,然而舆论却踌躇不前,周瑞金遂以“皇甫平”为笔名,在《解放日报》发表《改革开放要有新思路》等一系列评论文章,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新方向,呼应邓小平路线,开响了改革开放的第一枪,构成了名震一时的“皇甫平系列评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周瑞金又发表了一篇两万字长文《勇于解决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国庆60周年感言》,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周瑞金大胆提出,公权力应该要“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推动司法、新闻等政治体制的改革。上海一位高层领导看到文章后对他说,与其让体制外人士说三道四,不如让体制内“奏折派”进箴言。他的“盛世箴言”再次语出惊人。

以下是《南风窗》记者王淑娟11月10日对周瑞金所作的专访全文:

“国进民退”是改革的倒退

《南风窗》:在文章中,您谈到现在出现了一种倒行趋势,即“国进民退”,其实这个话题媒体都在谈,您为什么还愿意谈?它会带来哪些不可避免的影响?

周瑞金:“国进民退”实际上是改革的倒退,在31年改革当中这是很值得警惕的现象。经济体制改革在上世纪90年代是让出一定空间,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要控制在国有企业手里,而有竞争性的让民营企业进来。10年前,1999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公布了《关于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当时规定很明确,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并不是国有企业占的量扩大,而是量在缩小,但重要力量、控制力量、影响力量要增大。公有制的形式并非要通过国有企业的占有量来体现,可以用股份制的形式,在公有控股的情况下,让民营企业也参加股份。

当时朱镕基总理主导的国企改革、税制改革、外贸改革、金融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实际上就是“国退民进”,大大推进了国有经济的存量改革,让出了竞争性领域,使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同时也大大改善了国有企业的赢利状况。吴敬琏先生最近写了一篇文章总结60年的改革成果。他说改革开放之前的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中央向地方放权,但始终走不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因为没有涉及体制实质性的东西。改革开放后,提出了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大拓展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使我国国民经济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2003年后,当国有经济改革到能源、电信、石油、金融等国有垄断企业时,改革步伐明显放慢了。接着,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在“宏观调控”的名义下有所加强。2004年又发生一场市场化改革大方向是否正确的大争论。从这以后,我们加强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行政对资源的配置,社会上出现了“再国有化”或“新国有化”的现象,大大压缩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尽管2005年出台了“非公36条”,但实际上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从“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可以看到我们到底要不要深化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改革,这是根本问题。其实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很大,70%的就业是民营企业吸纳的,特别是科技创新,85%以上是靠民营企业支撑的。可以说民营经济的衰落就是市场经济改革的倒退,对我们的国民经济发展将受到很大影响,所以我要反复强调。

而且“国进民退”和特殊利益集团又连在一起,带来了新问题。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使得国有企业更接近于公权力,一些国有企业中的经济精英和政府的公权力精英相互勾结合谋,与民争利,这就产生了特殊利益集团。不断强化国有垄断,官僚资本就更容易形成,就更容易走向权贵资本主义道路。这对我们来讲太危险了,经济体制能不能沿着原来的初衷,特别是邓小平提出的方向前进,这很重要。

《南风窗》:利益集团和特殊利益集团是不同的。

周瑞金:对,在市场经济中,利益集团的存在并不奇怪。利益集团如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对创造社会财富有推动作用,那是积极的。但特殊利益集团就是将社会财富占为私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破坏社会公正。前几年媒体揭露的“鲁能收购事件”,就是个别人企图鲸吞国有资产,后来由于中央领导人介入,阻止了这桩恶性收购,这是公权力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的成功一例。

《南风窗》:您刚刚提到“国进民退”跟“特殊利益集团”是有关联的,前者是在后者的推动下高歌行进的,后者则是分享前者的成果。怎么来解决这种一个国家的经济走向被“特殊利益集团”绑架的局面?

周瑞金:这实际上关系到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北京有位改革开放的老理论家,看到我的文章后,打电话给我,说我提出“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的问题很及时很重要。他认为我国封建主义影响很深,封建特权思想的毒害很大,他说特殊利益集团就是封建特权的残存表现。

我非常赞同这位老理论家的分析。公权力应该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渗透到经济里面去,但不得不承认现在我们的公权力很多却变成了特权。这是我们体制上一个最大的问题,解决之道,归根结底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只有民主政治制度建立起来了,公权力和资本权力才能分割,才能斩断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关系,才能避免走上权贵资本主义道路。当然政治体制改革是急不得的,要逐步推进,包括司法公正、党和政府“裁判员中立立场”、培育新社会组织等。

《南风窗》:您提到特殊利益集团不仅盘踞瓜分国家的资源,更为严重的是它渗透到政法系统,并寻找政治代言人,“绑架”了一些政府官员,您怎么看待这种危险的迹象?

周瑞金:司法本来是社会良心,但这些年看来司法系统的公信力却下降了。发达国家的腐败大都出在公权力领域,而我们渗透到政法系统。我在那篇文章里提到了,美国200多年来只有40多名法官犯案,新加坡则没有。而我国这几年司法腐败已经出现了多少?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都出问题,实在让人痛心疾首。另外我们的腐败还蔓延到舆论领域,这两大社会良心腐败了,那就比公权力领域的腐败更严重,更危险了。

所以要从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来考虑,政治体制改革包含司法体制的改革,还有新闻体制的改革,要重新发挥它们的社会良心和社会公器的作用,从法律和舆论两个方面来监督政府。这是应有的执政观念,执政党应该有这样的观念。两个监督搞好了,政府的公权力腐败就少了。

《南风窗》:重庆打黑事件,显然为党和政府加了分。

周瑞金:重庆打黑,这也是一种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的表现。黑社会就是特殊利益集团的一种表现形式,当然“打黑”打的不完全是黑社会。对于黑社会,发达国家是用法律制度来治理,如果单靠一个人的“铁腕”来治理,手段强硬了就治理得好,不强硬了就不行。黑社会确实不止重庆有,沿海等地方也有,谁来打?在重庆“打黑”,但在其他地方,黑社会是不是照样存在活跃?我们现在的缺点就是没有形成一整套法律制度,单靠个人魅力来打黑是远远不够的。

改革政府的全能主义

《南风窗》:您在文章中也提到了NGO,但您只是从维稳的视角来提,说它是第一道防线,从积极的角度来讲,民间社会组织未来能否成为公民争取公共利益的平台?

周瑞金:当然能,我在一些文章里给予了NGO很高的评价。从维稳的角度来谈,社会组织不是起捣乱的作用,而是有利于稳定。但我们的政府要明白这点,不要以为多一个社会组织就是添乱,导致我们的社会氛围不够宽松。

NGO涉及建立公民社会,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是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种社会改革。我们需要把政府的“万能职权”,这种无所不及的全能主义进行改革。我认为公民社会的特征就是“三权构架”,一个是政府的公共权力,一个是公民的自治权力,还有就是配置资源的权力,也称契约。契约是用来创造财富的,而社会的安定治理是由公民自治解决的,然后是公共权力,人民委托政府执行,通过规划预算来管理经济,监管市场,实施公共服务,来解决契约、社会组织做不了的问题。如市场和社会组织解决不了的医疗卫生、教育、廉价住房、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公共信息公开等问题,应该由政府来提供社会公共品。我认为这样“三权”构架的社会才是健全的公民社会,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

《南风窗》:靠社会组织的介入来实现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有这种可能性吗?

周瑞金:有。其实,首要是政府公权力要自觉不为资本精英所用,政府是清白的,不与之同流合污,那也形不成特殊利益集团。然后要有社会监督、司法公正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很好地实现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政府官员越界越权,来指挥资本、控制资本,那必然滋生合谋腐败。政党的监督可以起到监督作用,所以在推动政府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上,应该鼓励民主党派起到特殊的政治作用,它本身就负有监督政府的职能,这是宪法赋予的。

《南风窗》:最近上海查处“黑车”诱发的“钓鱼事件”,同时仍在强调严厉打击“黑车”。有观点认为,之所以出现那么多所谓“黑车”,问题出在出租车行业形成了垄断利益集团。您怎么看?

周瑞金:我们要思考产生“黑车”的深层缘由,不能只是看到社会上有人硬要违法开“黑车”,所以要加强依法管理。还要看到,“黑车”大多出现在交通线路配置有缺陷,居民出行不方便的地方,我们政府所提供的公共运力是不是已经达到社会的需求,方便了居民的出行?

进入 周瑞金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利益集团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31215.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