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已经明确地由强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等诸多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最主要的是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方面的失衡。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目前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①
构建和谐社这一重要任务之所以提出,是因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飞快发展,特别是经济迅速起飞,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上一系列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最主要的是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方面的失衡。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在急剧转型的时候,各种各样的矛盾都会凸显出来。这种现代化进程中的“危机”或“阵痛”,在各个发达国家现代化历史上都曾发生过。这种失衡,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社会动荡和经济倒退。当前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是非常及时的。
但是,我们不应该把和谐社会看成是一个十全十美而静止不变的社会形态,好像一旦我们把这种社会构建成功,就可以世世代代一劳永逸了。这是古今中外对和谐社会这一概念的共同误解。
和谐社会原本是古今中外思想家、政治家普遍追求的一种美好理想。不论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还是儒家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从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到康有为的《大同书》,都是在描述这个美好的理想社会。他们把这种“和谐社会”描述得丰富多采,美丽诱人,使我们从他们的著作中得到很大的启发,并且因之获得丰富的想象空间。
但是在这些著作中,有一个共同的不足之处,就是都把这种和谐社会描述成一种至高无上且一成不变的社会形态,即把和谐社会描述成静态的,而非动态的。这与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都是不相符的。何况人们在认识上是不断更新、不断深化的,因此,“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命题,而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因为世界万物都是在不断克服矛盾中发展前进的,所以世界上也不存在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本身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不断克服对抗、摆平矛盾的过程。它是运动着的,不是静止不动的。从孔夫子、康有为所描写的大同世界到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人关于社会主义的空想,都不是从事物发展规律这个高度来看问题的。所以,他们对未来社会的理想都是形而上学的“无冲突论”。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将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向前发展的生机勃勃的社会。它不可能平静如一潭死水。
再一个问题是:和谐社会不可能一次构建成功。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逐渐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国经济改革之所以成功,其重要原因之一,是软着陆;政治体制也是采取渐进性改革。而构建和谐社会,则更是如此。这是因为:
(1)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目标,将会随着科技的发展与深化而不断发展,原有的矛盾解决了,原有的目标达到了,在 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的时候,又会产生新的矛盾,我们又会提出更高一级的目标。所以说,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在不断向前发展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向世人展示它一浪高一浪的美好前景。
(2)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高水平的,它要求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公平、正义、自由、民主、法治等社会主义要求。然而,中国并不是像马克思、恩格斯当时所设想的:从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是从一个贫穷落后的、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半殖民半封建国家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因此,我们缺的课太多,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慢慢补课。
(3)中国幅员广大,人口众多。各个地区间,各个民族间,差别极大。各个群体间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在不同人群的思想认识上,自然就是千差万别。在这一关键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竟相暴露,只能慢慢梳理。解决矛盾、缓和对抗的问题,不可能一刀切。所以构建和谐社会,自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和谐社会是一个摆平对抗、缓和矛盾的过程。政治就是摆平矛盾的艺术。如何摆平?离不开法治与民主。没有法治与民主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稳定的社会,更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而法治与民主,则正是政治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构建和谐社会重要任务的提出,为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当前,全国13亿人民,正处在你追我赶奔小康的伟大进程中。我们能否牢牢抓住当前的难得机遇,顺利完成振兴中华的大业,“稳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条件。中国人民吃够了动乱的苦,“十年动乱”使中国人民在国力上、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遭受到无法弥补的灾难。“动乱”,是一个时至今日仍然使人心有余悸的噩梦。因此,我们要上下一心千方百计求稳避乱,追求稳定与和谐。但是我们必须把稳定看成一种不断克服矛盾,维护社会平衡的“过程”。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上存在着各种不同利益的群体,群众与群众之间、群众与国家社会之间,不可避免地因有各种矛盾而不断失衡。维护稳定就是要把这些矛盾不断摆平,社会也因之而前进。
关于这个问题,毛泽东有一段科学的论述。他说:“不平衡是普遍的客观规律。从不平衡到平衡,又从平衡到不平衡,循环不已,永远如此,但是每一循环都进到高的一级。不平衡是经常的,绝对的;平衡是暂时的,相对的。”
①参见《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2005年2月20日。
摘自赵宝煦:政治学与和谐社会,原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6期,2005年11月,据赵宝煦文集《政治学与和谐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北京第一版第8-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