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波澜不惊地结束了,从公告来看并无新奇之处,但其后召开的中共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则令人有耳目一新之处。
全会指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依我来看,如果中纪委能真正将上述精神贯彻充分,那么中国的反腐败算是走上正途了,以前都是在走弯路,费力且成果低。
曾经有一个比喻,也是我多次和人聊天中谈到的,存在一个日益危险的“弃船”现象:中国譬如一艘航行在大海中的巨轮,经受着惊涛骇浪的考验。只要万众一心,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其中一些人开始有了弃船的准备,暗中准备着小划艇。为了出逃,他们大肆偷窃船上的公共物资,不惜毁坏一些机器零件。
他们的行为并未受到严厉惩罚,反而启示了更多的人去效仿,纷纷对巨轮的前途感到悲观,丧失了同心协力去和暴风雨搏斗的勇气。结果,人心涣散,人人自危,只顾着去找自己的出路,巨轮的危机无人去关心,无人去拯救。
眼下的中国上演着类似的一幕: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腐败官员达1万多人,携带出逃款项达6500亿元人民币以上。
原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曾经在接受媒体访问时曾表示“真实外逃的人数,无从计量”。他举了一个例子,“在职务犯罪查处率居全国前列的一个省份,近两百名负案在逃的人员中,只有不到十名案犯在海关出境时留下了记录,其余的全部下落不明。”
而在这些贪官外逃之前,他们的配偶和子女也基本上先期“弃船”而逃了。
经过这么多年的观察和总结,贪官出逃的路径已经非常明晰了,通常会经过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等几个步骤。
“一家两制”是媒体的形象称谓:一些人自己在中国国内继续做官,配偶子女则申请绿卡或者外国籍。他们把自己贪来的钱转移出去,并为自己披上“救生衣”,见机行事,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只身外逃。
去年“滞留”法国不归的温州鹿城区杨湘洪书记,就是贪官外逃的一个活生生例子:他带队前往法国考察,结果自己玩失踪游戏,以“腰椎盘突出”拒绝回国。媒体后来调查发现,他的女儿早已在法国安家。
这分明是一桩早已安排好的出逃阴谋,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却居然想出了一个“高招”,派人不远千里去感化杨湘洪,促其归国。王华元当时说,“至于他滞留不归,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现在我们还没有查清楚,也许是家庭的问题,女儿女婿在法国……这些事我们不加评论。”
结果是,杨湘洪至今未归,王华元却被“腐败”击倒。现在想来,我不由地怀疑两人之间的猫腻,也许杨书记的出逃计划中就有王书记的一份功劳。
从这个案例可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是多么的重要。贪官也是人,也有天伦之乐,他们贪钱很少仅是为了自己享乐,绝大多数也是为了他的家族,尤其是他的妻子儿女。
因此,这也就是多年来热议的“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中,专家们纷纷建议把官员的妻子儿女等直属亲属财产状况也一并纳入的原因所在。
虽然,令人非常遗憾地是,“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千呼万唤仍未出,还引来高官反问“为何不是老百姓首先公开财产”,但中纪委的这个新精神令人涌起新的期待。
不过,我想对中纪委提一建议:对于那些配偶子女已经移居国外的,首先应当公布于世,然后再对其资产状况进行严格审查。
当然从预防腐败来说,此举只是亡羊补牢,因为不少贪官抱有“牺牲我一人,幸福一家子”的信念,即便到时查出他有问题,国家财产已经转移出去了,他的妻子儿女在异乡过起了“幸福富足”的生活。
从根本上讲,还是应该建立严格的监督和预防机制,使得贪官们无从下手,下手必被捉。西方国家的反贪经验我们可以借鉴,香港的廉政公署做法我们更可以效仿。
中共的缔造者之一毛泽东曾有一句名言:“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现在又到了需要共产党认真的时候了,老百姓都在看着,共产党还能不能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