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捍卫以下观点:
1、维特根斯坦中期哲学对意义(meaning)和经验有严格区分;这一区分在其后期哲学已十分缓和,但即便在后期哲学中他也没有拒斥意义。
2、与\"1\"相联系,维特根斯坦的中期哲学持有一种符合论的真理观,这一观点在后期哲学中有所变化,但并未完全放弃符合的论点。我们将其表述为修正的符合真理观。
我反对以下三种对维特根斯坦的误解:
1、描述一个世界-图像的命题非真非假,如同语法规则一样;
2、真理冗余论是维特根斯坦的观点;
3、真理融贯论是维特根斯坦的观点。
语言—世界的关系在维特根斯坦的中、后期哲学中与前期哲学一样,都是一个中心话题,这些关系被区分为记号与世界的关系,而前者是意义问题,后者是真假问题。在第一节我讨论前一个问题,在第二节讨论后一个问题。
一、语言—世界的联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什么是记号与世界的联系?\"\"记号在何处与世界联结?\"(PR§32)。这些问题在维特根斯坦哲学中十分重要。记号只是声音或墨迹的联结。\"每一个记号自身是死的。什么给它以生命?——在使用中它活了……\"( PI432)。唯有在使用中,记号才在下述意义上成为语言:语言与实在接触——这样的使用犹如将带有刻度的杆变成测量杆的使用( PR54)。因此,正是使用使命题成为实在的标尺( PR43)并给予它以意义。\"意义的解释说明语词的使用。语言中一个语词的使用是它的意义。语法描述语言中词的使用\"( PG23)。\"一个记号的意义的解释\"首先意味着使用的规则,包括文字和直指的定义( PG24)。在语法规则中我们找到那些在语言和实在之间建立联系的东西,比如直指定义( PG46)。通过直指定义对书写或口头记号的解释不是语言的应用,但属于语法。解释通常作为使用的准备才发生( PG45,PI49 )。
如同维特根斯坦所指出的,这样的符号看来是不被满足的(PG85)。\"信念,观点是不被满足的,因为它是关于这样的一些事情的观点,一些事情是事实,一些事情真,一些事情外在于信念的过程。\"( PI438, PG45)。一个命题、一个断言在这种意义上是被不满足的。它们似乎要求实在与其自身对照(P G85)。很清楚,语言能够也只指向世界。\"因为语言只从它的意义、只从世界获得它的表意方式,不描述世界的语言是不可设想的\"( PR47)。
这样,\"\'语言和实在\'的联系通过语词定义实现,这些定义属于语法,因此语言是自给的和自足的\"(PG55 )。维特根斯坦得出结论:\"就象形而上学的任何东西,语言和实在的和谐一致在语言的语法中被找到了。\"(255 ,PG112)
因此,意义基本上是一个语法概念,它适用于词在语言背景中的角色,在语言背景中,词找到它的位置。因此,它不是某种客观绝对的东西,它依赖于语境。意义远非给出一个命题的真假条件,意义从根本上是规范的,它表达理解命题的规则。维特根斯坦说:
这个命题是真的,或是假的,不属于语法,属于语法的是将命题和实在进行对比的所有条件(方法),即是说,理解(意义)的所有条件。( PG45)
现在的问题是:语法在维特根斯坦的中、后期是同一的吗?对意义的理解总是为语法单独决定吗?看起来,维特根斯坦直到他的最后著作\"论确定性\"仍未改变这一点。
对维特根斯坦来说,语法的目的是去描述语言记号的使用。因为他的语言概念变化了,语法的范围看来也相应变化。在中期哲学中,他将语言视为一个系统和一个演算,由内在关系和表达式的使用规则引导。所有这些预设了:语言实践受相当严格的语法规则的引导。但在《哲学研究》中,他认识到:规则有不同的解释,它们甚至被他降为第二位的东西(PI85 ,289 )。这些问题导致维特根斯坦产生了语言即多重语言游戏这一观念。一个语言游戏可以包括语词、行动、手势、目的、环境等等。它是人类生活情景的不同成分的互相联结。\"语言游戏的规则在游戏中可以有非常不同的作用。\"(PI153 )与系统和演算规则相比,语法是多面的。语言—世界关系相应地也就更为复杂。
语言与世界的关系受投影规则支配,投影规则使一个记号和它的非语言的对应部分的联系成为可能。它们被称作投影关系。对维特根斯坦而言,投影关系是语言中的内在活动,并因而被深置于语言游戏中。一个语言游戏和世界之间的投影线尽管是复杂的,也是可以在语法中找到的。因为作为适合实在的标尺的命题(PR93 ),是语言游戏的一个部分。当一个对象被命名,它在我们语言游戏中就获得一个角色。\"那看起来必须存在的,是语言的一部分。\"(PI50 )\"任何事实都属于语言,事实的发生是命题有意义的前提。\"(PR45)这样一个对象或一个事实\"是我们的语言游戏中的一个范例;是与之进行对照的东西\"( PI50)。以这种方式,命题和投影方法、对比方法、例子、范例、测量单位和方法、并列系统以及到达实在的所有通道都属于语法。因为任何表达式要有意义,它必须与它所描述的实在相符合。尽管从语言游戏到世界的投影路线构成一个复杂的结构,语言和实在的和谐一致是由语法设定的;它们的联系是外在的,外在于被置于语言自身之中的内在物。
但一个人如何去理解并遵守语言规则?在PI中维特根斯坦清楚地表明:规则是显示这种方式的标杆。\"一个人沿标杆走,仅当有标杆的规则性使用,有一个习惯。\"( PI198)这意味着遵守一条规则不依赖于如何去解释它,因为行动的每个过程都可以被证明是与之符合的,或与之相冲突的。这显示\"有一种掌握规则的方式,这种方式 不是一个解释。\"(PI201 )\"\'遵守一条规则\'是一个实践\"(PI202);\"当我遵守规则时,我不作选择。我 盲目地遵守规则\"(PI219 )这被称之为维特根斯坦的\"共同体的\"或\"实践\"的意义观。
二、如何决定一个命题的真/假?
当一个人理解了一个命题的意义,他就处在一种决定去支持或反对这个命题的境况中(PR43 )。命题的意义与它的真假相联系的方式,相同于测量方法与一次具体的测量相联系的方式(PR44 ,PG84)。意义的理解和真假的决定是不同的和分离的程序。
根据维特根斯坦,语法规则是约定。它们和逻辑或数学命题都非真正的命题,而是描述的原则或规范。它们都可以被称作不真不假的语法命题,以区分于经验命题。唯有后者才是真的或假的。在讨论真(理)的问题时,我们将严格地区分它们。
在中后期,维特根斯坦依旧认为真即是与实在符合,他从未放弃真理符合论,哪怕是在他的后期著作里。从转变期开始,他试图把跟实在对照的方式以及与实在符合的概念阐述得更为清楚和明白。直到后来他意识到符合(ü bereinstimmung)概念是成问题的(OC199 ),他依旧用这一概念去区分真与假(OC595 ),他持有这种真理概念直到最后。
在蓝皮书中,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计划:将语言游戏作为研究\"真假问题,命题与实在的符合或不符合问题……\"的方法(BB P17 )。在对真假问题的研究中,第一个问题是命题与实在的对照。维特根斯坦在1930-32 年的剑桥演讲中,他将整个问题作这样的表述:\"通过与实在的对照,一个描述被证实或否证,它符合或不符合实在,因此它真或假。这是一般而言的命题的真。\"(LECTURES 1930-32 ,PP1, 2)
但如何去对比一个命题和实在呢?他说:\"你不能对比一个图像和实在,除非你将前者作为标尺。你必须能够使一个命题适合实在。\"( PR43)如此对比的一个例子是:
我不疼意味着:如果我对比命题\"我疼\"和实在,它将证明是假的——所以我必须能够去对比命题和事实。这样一个对比的可能性——尽管其结果可能是否定的——就是当我们说如下的话时所意味的:是事实的东西和被否定的东西必须在同一的空间内发生;不过它必须是以不同的方式发生的。( PR62)
因为\"一个标尺处在并且必须处在跟被测量的对象相同一的空间\"( PR45),一个命题或一个思想象一把测量事实世界的尺子。
在他的转变期,维特根斯坦尝试了一些对比的方法以便弄清楚思想和实在的符合在于什么。在尽可能地弄清楚符合的观念的努力中,他更倾向于把期望的模型作为思想—实在相符合的例子。他尤其批评了命题一事实关系的图像模型,他指出:\"不管我给想要去表现的事实多么相像的图像,它还是可以是别的事实的图像。\"(PI389 )因为图像和被图示的事实的关系是外在的,而一个命题与一个事实的符合却是一个内在的关系。
但当维特根斯坦并不否认命题和图像的相似性时,他能够给我们一个非常清楚的关于图像—实在符合的表述:
因此我设想,通过那些属于图像、思想的投影线,命题和实在的差异被消除了。没有给用法留下任何余地,留下的只有符合或不符合。( PG,P214)
根据维特根斯坦,\"一个内在关系不能是别样的;它在所包含的词语中被给出来,在命题和事实的性质中被给出来了。\"(LECTURES 1930-32 ,P9)。与罗素不同,维特根斯坦认为一个预期与那个使预期得到实现的事实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内在关系(出处同上)。他反复用一个物体的中空形状与固体形状相符的比喻,来说明一个预期与它的实现的符合。( PR34, PG87,254 )对P的预期必须同一于P的实现,这表明:它们的关系是内在的。在这里,除了P的实现以外,没有第三者出现。( PR25, PG108,268 )因此这种内在符合的模型能够很适合地转为通常的命题真理的符合概念。一个命题,\"即另一个意义上的一个思想\"(PI574 ),能够与被描述的事实相符合,就如同一个预期与它的实现相符合。谁感知到一个期望的表达,谁就感知到了被期望的东西(PG86 ,256; PI453)。我们能够说,谁感知或理解了一个命题的意义,谁就感知了被描述的事态。在期望的例子中,没有投影的方法,比较的方法要求从看到的事实到预期的事实( Z56)。在命题的例子中,因为所有理解的方法和条件是深置于语法自身之中的( PG45),他不必从他所理解的意思去推出被描述的事实。他对它有直接的认知。根据维特根斯坦,\"就语词的意义在预期的实现中证实自己而言,……它已经在期望的表达中出现了。……因此它是完全在语法中被决定的。对可以预见的,我们能够在事实出现之前就说出它。\"( PG45)这些话同样适用于真的信念或描述。
注意到以下这一点很重要:维特根斯坦有一个特别的关于期望的概念,期望\"被看作是必然满足或不满足的\"(PR28 )。这样,\"期望,可以这么说,是准备一个测量事件的标尺,并且,以这种方式拿一个去测量另一个是必然可能的,无论事件与预期是否一致。\"(PR33 )正是通过这个方法他得到了思想和实在的内在符合的概念。符合就在于:如果你要同时描述那个期望和那个事实,你会发现,只要它们相互一致,同一个描述对两者而言都是有效的(PG87 ,254)。因为\"通过被期望的东西去描述一个期望就是给出一个内在描述。\"( PR29)
这样,至少在转变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期望模型一般是适用于命题的。也就是说,一个命题给一个事实建造了模型。但\"这模型必须在本质上相关于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并且,独立于它的真或假。\"(PR34 )即是,必定有一种关系存在于命题和实在间,否则它没有意义。
一方面,维特根斯坦是从语法和意义的严格区分出发的;而另一方面,他又是从经验和真理出发的:
(经验决定一个命题的真假而非它的意义。)( PR23)
一旦你通过语法规则理解了一个命题的意义,你就处于一个通过经验决定支持它或反对它的位置。但在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中,尤其在\"论确定性\"中,经验和意义的区分变得十分缓和。不但经验发现可以修正或改变一个语言共同体所接受的语词的意义,而且意义的解释也并不完全在语法中被决定,尽管语法的范围更广了。维特根斯坦说:\"语词的使用并非在每个地方都受制于规则。\"( PI84)一条规则\"有时为疑惑留下余地,有时却不。\"( PI85)他意识到\"到底是什么引得我们认为(确已使我认为)当任何人说出一句话且那就是他的意思或理解它时,他就是在依据确定的规则作运算。\"( PI81)这时,他放弃了这种观念并以语言游戏模型取代之。
在一个语言游戏中,人根据语法来使用词和句子,它们是游戏规则。当一个游戏根据确定的规则进行时,这个规则,例如语言游戏中的符号-颜色样本对应,是语法中的语词定义的列举,但它在游戏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作用( PI53)。有的地方没有像上面那样列举出来的语言使用的规则,我们还是可以说它是依据确定的规则进行的,因为这些规则可以从游戏的实践中解读出来。( PI53)在其它情况下,我们通过观察不能看到清楚的规则,或者说话者并不知道规则。这时我们称什么为\"他所遵守的规则呢?\"( PI54)\"有这种情况吗?我们边做游戏边制定规则?甚至我们可以一边做游戏一边改变规则。\"( PI83)因此在玩语言游戏的过程中并没有很多的确定规则。我们很难说使用语言需要一组规则,这就是说,我们不能由那些规则来定义语言中的每一步,如果我们是在做语言演算,我们是能够这样的。
在语言游戏中语词的意义和命题的意义更多地依赖于使用的语境而非确定的语法规则。所以任何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并非清楚地被列于语法中。可以有另外的意义的决定因素或改变因素,它们没有被纳入语法。更重要的是,问题出现了:语法的东西可以严格地区别于经验的东西吗?人们或许可以说,用法的构成规则溶入经验断言之中,然后经验断言经受经验检验,这是克里普克的怀疑论的说法。因此没有一个称之为意义的东西。我想这是对维特根斯坦的误解。对维特根斯坦来说意义不是一个客观的东西,当然它是某种确定的东西,是语法允许的语言用法。通过以下思想实验,这一点就更清楚:
如果我说\"Mr. Scot is not a Scot,\" [1],第一个\'司各脱\'是专名而第二个是通名……试着把第一个作通名第二个作专名——如何才能那样做呢?……当我说这样一个交换了意义的句子,我感到 它的意思瓦解了(我加的着重号)——当然,我感觉到这一点,但听我讲话的人并未感觉到。这样有何害处呢?——\"但问题是,当一个人以寻常的方式说出一个句子时,别的事情(原有着重号)就相当确定地发生了。\"( PI II p175)我们能怀疑所发生的事实具有怀疑论否认的客观特征吗?语法允许或排除某些语词的联结并不意味着语法是正确使用的唯一监护者。维特根斯坦提出了一个问题:\"这样,什么是(逻辑)可能的和不可能的完全地依赖于我们的语法吗?……\"( PI520)看起来,他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当让我渴望地叫喊:\"啊,要是他能来,该多好啊!\"感情给语词以\'意义\'。但它可以给单个的语词以意义吗?
但一个人也可以说感情给语词以真值。由此你可以明白那些概念在此如何融合在一起。(PI544)
苏德超 译 张离海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