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胜文:民进党的“公投”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64 次 更新时间:2009-07-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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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胜文  

“517”大游行后,蔡英文表示民进党将推动ECFA公投;近日,在有关陈水扁重回民进党及“中国政策”辩论的吵嚷声中,民进党的公投题目出炉了。“你是否同意台湾与中国签定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政府应交付台湾人民公民投票”。从这个题目设计思路里,不难发现,民进党的“公投”牌,仍未跳出其“公投”党纲及由此演绎出来的竞选策略。

民进党的“公投”党纲,是为包装其“台独”主张而精巧设计出来的。1986年11月民进党制定的党纲中开宗明义即主张,“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这是未加修饰的“台独”党纲。

然而,岛内民众大多知道,“台独”并不现实,民进党公然号召民众追随其“台独”主张,无异于自毙。于是,1988年4月,民进党又通过“417决议文”,又叫“‘四个如果’决议文”,在“台独”主张的前面加上了“四个如果”――“如果国共片面和谈、如果国民党出卖台湾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统一台湾、如果国民党不实施真正的民主宪政,则民进党主张独立。”民进党决议文的效力等同于党纲。这样,公然的“台独”变成了有条件的“台独”。

可是,“四个如果”只能起遮挡的作用,而不能起包装作用。于是,1991年,民进党第五届全代会通过了党纲修正案,增补了“基于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的内容,这样,“台独”党纲变成了“公投”党纲。

“公投”党纲最大的特点是用民主包装“台独”。用陈水扁的话来说,“公投”是一种普世价值,是民主的最直接的体现。陈水扁在任时的文宣资料称,此内容为陈水扁所建议,“显现水扁先生对两岸关系所持之理性务实之态度及深熟之思维。”激进“台独”遂变成务实“台独”。

从这种用民主包装过后的“台独”里,衍生出台湾最响亮的一句口号:“台湾的前途由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决定。”这样的口号确实能激发台湾民众当家作主的豪情和尊严感,落实这句口号,当然值得向往,也值得追求。“公投”便是这一口号的落实。

当时,民进党并未执政,“公投”也并未立法。1999年5月,民进党为2000年的“总统”大选作准备,通过了《台湾前途决议文》。该决议文主张:“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台湾应尽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

此后,从推动“公投”立法到实施“公投”,民进党赚取了巨大的政治利益。无论是从大陆的立场看,还是从台湾岛内的现行宪法框架看,台湾只是中国的一部分,而在一个国家的部分地区是不能举行公投的,举办“公投”有悖法理。所以,在陈水扁推动“公投”立法的过程中,国民党起初是反对的;但是,“公投”既已被渲染成了民主的直接体现,反对“公投”立法,就是反对民主,反对台湾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国民党无力抗住这样的压力,只得放行。“公民投票法”遂于2003年10月通过,年底签署生效。

罩着民主的神圣光环,“公投”遂成为民进党选举时的一件法器。让这件法器发挥威力的策略就是“公投”绑大选。

陈水扁初试这件法器的威力,是在2004年将其与“总统”大选绑在一起。我们可从陈水扁抛出的第一号“公投”案来看他如何从“公投”绑大选中获利。第一号“公投”案的题目是:“台湾人民坚持台海问题应该和平解决。如果中共不撤除瞄准台湾的飞弹、不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您是否赞成政府增加购置反飞弹装备,以强化台湾自我防卫能力?”其时,国民党已经失去执政地位,民进党已不再能够抨击国民党实施压迫台湾人民的威权统治,它需要寻找一个替代者,来达到动员本土的目的。于是,陈水扁在“228手牵手护台湾”这样的造势活动中,通过这样的逻辑链条――标志着台湾人受迫害的“228惨案”――国民党这个从大陆来的外来政党――现在大陆的飞弹威胁――渲染大陆打压台湾人民,以动员本土力量,而落实在选票上的结果却是要打击竞争对手国民党。将大陆的威胁渲染得有多大,对本土的动员力就有多大。陈水扁的“公投”题目里设计有心理暗示技巧。在投票时,选民除了要填写“总统”选票外,还领一张这样的“公投”票,无异于接受一次这样的心理暗示:如果有人指着你的鼻子威胁你,你是否打算自卫?领票者十有八九会填赞成,不赞成者无异于承认自己是孙子。那次公投,由于蓝营发起拒领“公投”票活动予以抵制,投票率未能过半。但是,陈水扁确实藉此达到了动员本土票源的目的。据台湾岛内民调机构选后调查,在被询及是否将票投给了陈水扁时,45%的人承认投给了陈水扁,另有5%的人羞于承认。敢于承认者自是陈水扁的固有票源,而这个比例与45%的“公投”投票率几乎重叠,表明那次“公投”确实帮陈水扁将其票源动员到了最大限度。

陈水扁食髓知味,于是,第二次“公投”与2008年的“立委”选举绑在了一起。民进党推出的“公投”题目是所谓“讨党产公投”,题目如下:“您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则制订‘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将中国国民党产还给全民:国民党籍其随附组织的财产,除党费、政治献金及竞选辅助金外,均推定为不当取得的财产,应还给人民,已处分者,应偿还价额。”由于此次立委选举已经改成单一选区两票制,一票投给立委候选人,一票投给政党,那场选举基本上是民进党与国民党两党对决。在投票时,绑上这样的“公投”题目,等于是在投票前给每个投票者塞了一张宣扬国民党之恶的传单。藉公投来助选的意图显而易见。不过,此时国民党业已洞见陈水扁的用心,陈水扁家族的贪腐案也一件件暴光,于是国民党也推出了自己的公投题目,即“反贪腐公投”,以求顺势卸力。台湾民众却由此认识到,陈水扁搞的“公投”,是以民主的神圣光环掩盖其选举利益。所以这次的“公投”投票率仅有26%。“公投”法器的威力来自民主的神圣光环,当民主的神圣光环被亵渎,这件法器的威力也就失灵。所以,接下来与“总统”大选捆绑在一起的第三次“公投”也就落得了同样的命运。

“公投”党纲也好,“公投”绑大选也好,民进党的“公投”牌,实际上是借民主的光环掩盖其“台独”主张,掩盖其选举利益,掩盖其一党乃至一人之私利。经过陈水扁的几番操弄,“公投”牌实际上已经破产了。

现在,蔡英文却仍然在打这张牌。据报道,民进党的“公投”题目初出时,台联主席黄昆辉嫌其太复杂。这不是黄昆辉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而是激进“台独”与务实“台独”的观念差异。台联拟推出的“公投”题目是:“你是否同意政府与中国签署任何名称之经贸综合协议,例如ECFA?”将它与民进党的版本一比较,不难发现,二者的重心完全不同。台联版的问题是ECFA本身;而民进党版的题目实际上已变成这样的问题“你是否认为台湾人民有权力要求政府就ECFA这样重大的问题交付台湾人民公投”。诉求的重心是“公投”所代表的民主权利,而避开了ECFA本身。

据台湾“陆委会”所作的民调显示,“有六成的民众认同签订ECFA有助于促进台湾的国际化,以及提升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半数以上(55.9%)的民众认为ECFA对台湾经济发展有‘好的影响’。”若再加上后续的政策宣讲,台湾民众接受ECFA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在此情势下,如按台联版的题目付诸“公投”,等于自毙;而按民进党的版本付诸“公投”,则是在唤起台湾民众对于自己民主权利的检视,通过的可能性大大地增强了。不过,以“公投”门槛之高,民进党的版本仍然有不能过关的可能,就算过关,后面不仍得面对ECFA本身吗?

不论民进党后续的盘算是什么,它抛出的“公投”题目中一望可见的机巧用心,让人想到陈水扁操弄“公投”的手法。它实际上是操弄民主牌,以谋一党之私利。

虽然陈水扁在程序上尚未重回民进党,但是,从民进党“公投”牌的玩法里可以看到,民进党仍然活在陈水扁的阴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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