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国农民的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人均纯收入的增幅为4.2%,扭转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4年下降的趋势,但农民增收的形势依然严峻。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把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任务;把农民是否增加收入和减轻负担,作为检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标准。”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于新的发展阶段。1996年我国粮食产量突破5亿吨,1998、1999两年又连续超过5亿吨,农产品的供给由短缺转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支出在人们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逐步降低,已经出现一些农产品供给的相对过剩,农业发展已由原来单纯的资源约束转为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在新的形势下,只有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使农产品的种类、品种和质量符合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农民生产和加工的农产品才能实现其价值,农民增收才有保证。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不仅意味着产品结构、区域种植结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产业结构以及相应的就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和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的关键,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及相应的就业结构的变化中如何缓解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就业压力。包括小城镇在内的广大农村地区,应通过发展非农产业尤其是服务业,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顺利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最终使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得到有保障的和有稳定预期收益的就业机会,从而最终解决农民增收的问题。
此外,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应通过制度变革和组织创新,发育联结农户与市场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以便使农民生产及加工的产品能以最小的交易成本迅速进入市场,实现其价值。农村组织创新,一方面是培育和发展按农产品分类的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另一方面是促进农民组建自己的农用生产资料购买及农产品销售和加工方面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千千万万的农民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市场,成为农村市场经济的主体,这将是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第二次飞跃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我们应该看到,在农产品总量阶段性过剩、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情况下,农村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效、农民来自第一产业收入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个宏观经济的走势,取决于国企改革及城市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城镇居民购买力水平的提高和最终消费需求的扩大。而国民经济能否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的增长,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是否进展顺利,广大农民能否有较大幅度的增收,农村消费市场能否有效启动。
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与宏观经济体制密切相关。我们必须以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调整为主线,在财税、金融等方面采取重点向农村地区、农业部门和以农业为主的那部分农民倾斜的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格局。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将会持续繁荣稳定,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深厚和坚实的基础。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