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昭:社会组织的分化与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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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昭  

1、组织和社会组织

组织,是人们基于特定的社会需求和利益需求,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有目的、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并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的社会共同体。这个组织也许是长久的、稳固的,也可能是临时的、松散的。

社会组织是为了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完成特定的社会目标、具有明确规章制度的一个独立单位,是正式化的社会群体。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社会组织:一是社会组织有别于初级社会群体。虽然社会组织可以由初级群体或非正式群体演化而来,但是当它称为社会组织之时,已经和诸如家庭、氏族、邻里等初级群体高度分离。二是组织中形成了明确的、相对固定的分工体系。所谓分工,就是将为实现共有目的的工程分解为相互异质、相互补充的几种作业。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不是因类似而产生联系,而是异质物之间的联系。因此,它不是在同类意识和共鸣原则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而是在意识到自己的作业如果独立进行便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意识到功能上的相互依存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三是组织制造了制度化的支配关系。支配关系是由于利用势力或行使权力(权力即制度化了的势力)而建立的支配服从关系。组织中权力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权力正当性的依据来源于制定了的秩序,即规则,而不是对权力行使者个人的恭顺感情。马克斯·韦伯把这种基于制定了的规则的支配称为法理的支配或权力,而将基于敬仰、崇拜和感激的支配叫作传统的支配或权力。在这种关系中,服从规则是加入组织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组织成员也正是用这种代价换取组织支付给他的利益和报酬。另外,科层制组织中的权力关系是特定的,它与传统支配中的主仆关系是全人格的不同。一旦离开了职务,上下级就归复到了完全平等的个人。

在人类社会早期阶段,整个社会发展水平极为低下,人们共同活动的群体形式最初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群、血缘家庭和家族,以及稍后出现的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村社等。它们都是人类发展的初级社会群体形式。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阶层和阶级的出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们的社会活动日趋复杂,社会组织适应社会及社会成员的需要逐渐形成并发挥作用。但这时人们的社会关系和共同活动的形式还是以初级社会群体为主。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初级社会群体在很多方面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和社会活动的需要。因此,完成特定目标和承担特定功能的社会组织的大发展就成为近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社会组织是指各种类型的社会群体,它包括政治组织、经济组织(企业)、文化组织、军事组织、宗教组织等。狭义社会组织是指在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发挥服务、沟通、协调、公证、监督等作用的非政府、非赢利的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后文中,我将统一称之为“第三部门”。

2、社会组织的特征

具有特定的目标是组织的首要特征。组织目标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表明某一组织的性质与功能,人们围绕某一特定的目标才形成从事共同活动的社会组织。组织目标是组织活动的灵魂。它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目标体系。

其二,有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社会组织是由至少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系统。组织成员是相对固定的,成员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属于某一组织;社会组织如无固定的成员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实体基础。进入或退出一个组织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一般都要经过组织的考核与审查。

其三,制度化的组织结构。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并提高活动效益,一般都具有根据功能和分工而制度化的职位分层与部门分工结构。只有通过不同职位的权力结构体系,协调各个职能部门或个人的活动,才能顺利开展组织活动并达到组织目标。

其四,普遍化的行动规范。它一般是以章程的形式出现,并作为组织成员进行活动的依据。组织的行动规范是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它通过辅助的奖惩制度制约组织成员的活动,以维护组织活动的统一性。

其五,社会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就每一个社会组织来说,它不仅自身要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人员、信息的交换,而且还根据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组成不同的组织体系,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水平上与外界环境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换。一个组织如果绝对地自我封闭,组织的生命也就停止了。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工厂、机关、医院、学校、商店等都是社会组织的具体形式。

3、社会组织的类型

按照组织规模的大小,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巨型等不同类型,例如联合国就是一个巨型的社会组织。按照组织成员之间关系的性质,可划分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正式组织中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由正式的规章制度作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如军队、政府机关;而非正式组织中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则无这种规定,比较自由、松散,如业余活动团体。按照组织的功能和目标,可分为生产组织、政治组织和整合组织,这是美国社会学家T.帕森斯的分类法。按照组织目标和获利者的类型,美国社会学家P.M.布劳等人将社会组织分为互利组织,如工会;私有者的赢利组织,如商业组织;服务组织,如医院、学校等;公益组织,如政府机构。还可以按照组织对成员的控制类型划分为:强制性组织;功利组织,即以金钱或物质控制其成员的组织;规范组织,即通过将组织规范内化为成员的伦理观念或信仰来控制成员的组织。中国大陆的一些学者根据人们社会结合的形式和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表现,将社会组织分为经济组织,政治组织,文化、教育、科研组织,群众组织和宗教组织等几种类型。组织类型的划分都是相对的,人们可以从研究和分析的需要出发,选择恰当的分类标准。

4、社会组织的功能

在现代社会里,人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需要大部分是通过社会组织来满足的。人们无论从生理上还是智力上都无法以个人的形式满足自己的需要,只能以群体的形式来加强满足需要的能力。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组织,将具有不同能力的人聚合在一起,以特定的目标和明确的规范协调人的活动和能力,从而更有效地满足人们的多种需要。大小不同、功能各异的社会组织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主要基础。

5、社会组织的分化与社会功能的拓展

随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突破,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得到高度发展,社会组织功能得到不断分化,集中统一的行政组织模式将被高度专业化、独立化的多样性组织模式取代,社会组织类型多样化、功能专门化的新格局逐步形成。当前,我国孕育并已经产生了许多新型的社会化组织,如行业协会、志愿者组织、癌症患者俱乐部、业主委员会、驴友俱乐部等,这些大量兴起的旨趣性、公益性、互益性、自治性组织,不仅以专业化、高效灵活的方式满足人们日趋丰富和多样化的需求,而且在“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中,成为将具有“社会人”特性的广大社会成员重新组织起来、广泛参与社会活动的全新的组织方式和行为方式,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社会参与和社会管理的功能。

在改革开放以前,几乎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属于一个有级别的单位,没有组织的人只可能有两类:一是由于某种原因被社会遗忘的人,二是智力有明显缺陷的人。除此之外,人人都必须隶属于某个社会组织。全社会是一个中央控制的行政组织体系。人们大部分的行动都受组织支配,甚至家庭问题也要向社会组织汇报。然而,我们必须清楚中国当代的社会组织的起源不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合理化”,也不是埃米尔·迪尔凯姆所说的“劳动分工”,更不是亚当·斯密所称的“看不见的手”或达尔文的“自然演化”的结果和作品,它是在一场影响深刻的暴力革命之中产生的。

暴力革命是淘汰旧事物、打碎旧关系的运动。尤其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的中国革命战争,更是急风暴雨。在激烈的战争冲突之后,还经过了大规模的社会改造。中国革命的特点不仅是大规模群众参与的,而且还具有高度组织化的特点。革命并不是一哄而起,而是先发展干部,建立组织,有计划有组织在上级领导下进行革命活动,而且还具有很强的组织动员能力。塞缪尔·享廷顿在《变革社会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指出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中的困难:一方面有高度的社会动员,一方面却缺乏有力的组织能力,社会因而动荡不已。而中共领导的社会革命不仅最广泛地动员了人民群众,同时又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这是革命得以成功的原因之一。这样一套组织原则,在革命成功以后,被革命的领导者用来打碎一切旧的社会印记,建立全新的社会组织,重新组织一个新社会。

这种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社会组织,具有如下特点:(1)全面广泛性。与最广泛的社会动员相适应,建国以后成立的社会组织范围如此之广,以至把所有人、所有社会生活都包容进去,游离在社会组织以外的社会生活变得很少很少。传统的人际关系纽带:如家庭、邻里,虽没有完全消除,至少在表面上被全新的组织原则压制了。(2)一元化。在大陆,社会组织不计其数,种类也多种多样,有详细的分工、分类。但所有这些组织都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其组织原则来领导的,不管具体一个组织是什么类型,它都可以看作一个党的下级机构或政府的一个分支机构。组织之间的联系不仅因为大规模的分工与协作;而且是组织的从属关系,所有的社会系统的人际关系纽带已经被新一元化组织原则压制了。

由此可见,中国的社会组织与西方式社会组织有着本质的差别。中国规模巨大的社会组织带有很强的同质性;而西方的社会组织却具有异质性的色彩。中国的社会组织只有有限的分化;而西方的社会组织的分化则高度发展。

如果对分化下个明确的定义,则可以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宽泛的,即由一致向不一致的变化。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社会组织有所分化,如条条块块,城乡,国营与集体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这种分化是在总体上同质性的基础上发生的,并不能改变社会组织的同质性;另外一种分化的定义是比较严格的;即“分化就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角色结构转变为几个功能更专一的结构”。这个定义转用在组织分化同样成立,即组织分化是功能的分化。由某些具有多种功能的组织转变成几个功能更专一的组织。现代社会中,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法律组织等等都有明确的有限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尽可能地发展或竞争;而其它功能不再代行。例如社会保障的需求,就不再是各种社会组织对自己的成员分散解决,而是发展出专门的社会保障组织;企业的目标是赢利,不再整天进行宗教宣传,等等。而仅把分化理解为组织功能专门化还是不够的,它还有更为复杂的意义。

首先,分化的社会组织是靠功能需要连续在一起,而不是靠上级命令来整合在一起的。各种社会组织的目标甚至利益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但由于功能专一造成了高度的异质性,使单个组织无法生存,它必须在功能上依赖其它组织。而靠上级命令安排形成的联结,隹往不是最有利的功能衔接。也就是说,分化的组织是因为互相区别才聚合在一起,而不是靠上级权威把本相隔离的组织硬捏到一块。埃米尔·迪尔凯姆指出“有机团结”取代“机械团结”是现代社会的特点,这也说明了组织分化的情况。

其次,分化的社会组织也反映了马克斯·韦伯所讲的“经济合理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引导了现代科层制的产生和发展,它也是社会组织分化的重要原因。因为在经济发达地区,社会组织最重要的分化之一即是经济组织的独立以及专门化。在进入现代社会以前,西方社会的经济组织也与家庭、血缘、政治甚至宗教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由于企业家追求经济上的合理,使其组织愈来愈专门化,科层化,并以各种形式独立出来。经济与政治的分权甚至分庭抗礼,正是社会组织在经济合理性推动下进行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组织分化是合理性(不仅是经济合理性)自发地造成的,而从上自下人为的分工并不具备这种分化的特点。在“经济理性”引导下,经济组织会扩张、消亡,合并或分裂,符合自身的规律。同时它们也不奢望经济以外的事情,因为代价太高;在“经济理性”引导下,政治组织从事专门化的活动,不再干预不应干预的事性,不是超越在社会成员之上的合理性,恰恰是每个个人,每个组织合理性互相协调、竞争形成的理性,这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而这种合理性的重要基础之一即是各组织目标的多元性,达成手段的多元性,如果组织之间只有效忠和服从的关系,那么各种合理性都会被扭曲。

当代中国社会组织的分化,其动力也在这两点。一是埃米尔·迪尔凯姆所指出的分工,特别是经济专门化的发展引起社会组织分化;二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经济合理性的发展使社会组织向分化方向变迁。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分工与专门化,本身即是经济合理性的产物,分工和专门化,可以使某一合理性组织得以利用最多资源,在最大限度内,这正是合理性。经历了痛苦的抉择之后,中国走向改革开放,终于给了经济合理性以适当的独立位置,虽然这只是限于经济领域。与此相伴随,随着经济生活的理性化,社会组织发生了分化。

社会组织的分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改革前中国社会组织的全面性、封闭性以及流动困难是新出现的经济合理性发生作用的社会背景。改革以后,原有社会组织中分离出许多人员,使一元化的组织不再全面地覆盖社会成员。而原来一元化的社会组织仍是僵硬的,它们的分化无法表现为个人性,必然是各种组织的分化。即经济合理性只能作用在原有的组织建制上。而“一元化组织”以外的社会成员,则按理性的原则,一边创立组织,一边面临组织的分化过程。于是形成了较为复杂的分化局面。(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分化只是经济合理性引起的,与政治、法律的合理性无关)。

那么,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分化在总体上有哪些特点呢?

(1)同质性的分化与功能分化并存。同质性分化指原有的社会组织的利益由平均,一致向不平均,不一致状态的变化。比如原来同行业的企业同时享受国家计划的物资、贷款、统销统购,收益相差无几;现在国家的投入不同了,计划所占的比重也不同了,有的企业自由支配产品的范围大,有的企业则小,于是造成了收入不均等。原有的分工也造成了同质性的差别。诸如工科大专院校具有较强的创收能力、收入提高,纯文理科院校则成了清水衙门。条条块块的分化也有所发展,电力、邮电等系统的社会组织效益普遍好于其它企业;外贸组织更不用说。这是由于经济合理性在市场不充分的条件下被扭曲形成的同质性分化。

而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也是很明显的。其表现在:①许许多多专门化经济组织的建立。如民营公司,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等,都是以赢利为目标的专门经济组织,它们几乎不承担其它社会功能,与原有的经济组织相比,它们具有更加分化的特点。金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也是社会组织更加分化的标志。②原有经济组织正丧失非赢利性的目标,转向更单纯的经济功能。企业现在最关心的是产品能否取得消费者信赖,而不是是否得到上级表扬。国家指令性计划现在只限于少数大中型国营企业,大多数企业的活动要靠企业自己的理性来指导了。③与此相适应,政府部门的活动也更加分化。各地方政府都存在着放权让利的趋势,由原来的直接规定企业活动转向为企业争政策,争投资、争项目,逐渐向服务型转化。

政府组织在当前社会组织分化中的位置是耐人寻味的。因为在政府组织体系中,权力正在下倾,省、市、县等地方政府组织权力实际有所增长,同时这些政府组织又担当着发展地方经济的任务。在经济理性的作用下,地方政府又以转变职能,以保障经济组织,为经济组织服务为最佳选择,这就使政府组织的功能更专门化了。而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大,又使这种分化更有可能,使它们能分给企业的东西更多了。

(2)在各地区之间,功能分化的速率不同。在开放地区,功能分化更加明显。例如深圳、温洲、厦门等,经济组织与政治组织的分化已经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尤其是经济组织内部的分化,受到外部限制较少,得以迅速发展。分化不仅是专门化、分工和增加异质性的过程,而且是经济增殖的过程,这背后的原因在于开放地区市场的充分发育。因为市场是锻炼经济合理性的最好场所,在市场过程里,政府学会了应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企业得以更独立地理性地从事经济活动。而这些开放地区政府对中央的关系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只是增加了角色的重要性,并没有形成结构的变迁。

相反,在市场化程度低,开放程度低的地方,功能分化就较弱。比如落后地区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很难市场化,他们大多按地方政府指令生产。这些企业占地很大,在院墙内形成了一个个“小政府”,有全面的功能设施,企业仍是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聚合体,彼此之间来往较少。它们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不全是税收与服务的关系,而是具有较强的上下级关系。

此外,开放地区和非开放地区人员的流动也不同。前者流动相对自由,这对社会组织吸收专门人才,满足分化的需要具有关键性意义,而后者则仍然具有较强的流动壁垒,成为社会组织分化的一道屏障。

这种分化的不平衡情况,说明改革开放在中国各地进行的程度不一。

(3)大多数的功能分化还处在起步阶段,并未达到高度分化的程度。正如经济理性是几年前才成为中国人的观念一样,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也处于萌芽阶段,它使许多情况变得模糊不清。在这个过渡阶段上,出现了地方政府直接组织经济组织追求经济目标的现象。但是这已不同于过去的政府包办经济的情形。一方面,表面上政治权力和经济组织结合得更加紧密了,但这种政治权力代表的不再是国家的总体利益,而是集团或个人的利益,这就说明在本质上现在的政府办企业不同于过去的政府办企业。现在的情况下,经济组织会得到更多的分化机会,同时也具备将来与政治组织分离的基础。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功能不分化,不如说是具有特权性质的经济组织,它们的发展正为政府办企业的现象制造相反的条件。

这说明,经济组织的分化是有限的,只在萌芽之中,而且受到政治权力的监护和制约。除经济组织以外,其它的社会组织并没有发生有意义的分化。随着市场力量的扩大,人们会得到更多经济合理性的锻炼,经济组织的分化将进一步发展,而其它社会组的分化,则不全是经济合理性能解决的。从会社会角度看,经济与其它社会生活的分离往往是现代化变迁最重要的一步,它标志着传统社会结构中不分化的权力开始出现实质性的分离,正如工业革命前西欧贵族经商这一事实当时不是特别引人注目,而它却隐含着一场深刻的社会变迁。

社会组织的变迁正隐含在分化之中,如果分析中国社会组织的变迁过程,即会发现,它是由革命创造的一套僵化的社会组织,在经济合理性的作用下,开始发生了分化。欧美等社会的组织是边发展边分化的,中国的社会组织却是先高度发展,达到了高度发达的水平,而后才开始新的分化。

新中国成立后首先面临着重新改造和社会整合的任务。在社会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实现革命后社会的政治整合与工业化重任的基本前提是国家从根本上获得对社会中各种资源的控制权和配置体制。在农村社会中,经过土地改革、农村合作化、村委会建立等一系列社会改造运动,村社成为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进行社会控制和资源抽取与再分配的组织依托。在城市社会中,在工商业改造、公有制确立、统分统配的就业制度等制度安排下,单位成为了国家对城市基层社会进行社会整合和控制的制度化中介,是中国社会经济与政治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在这种全能政治状态下,在国家领域、市场领域和社会领域(狭义的)的系统中,存在着“社会组织的单一化”现象:在国家领域中,存在政党、政府和与之密切联系的规模庞大的人民团体等组织形态;在市场领域中,存在着国有企业、事业等比较简单的组织形态;在社会领域中,普遍存在着社团的有效性缺失问题。由于社会组织的单一化,国家直接面对社会与大众,缺少多样化的组织中介,一方面既增加了沟通成本而且效率低下,一旦政策失误容易激化矛盾。另一方面,从表面上公众被以各种方式整合进政治系统,但这种广泛参与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再者,由于单位组织之间缺乏横向联系,因而社会结构呈现蜂窝状的松散型。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市场经济正在以不可逆转的势头蓬勃发展,原有的二元社会结构即政府与单位以行政方式维系的管理体系,正日益受到挑战并逐步走向瓦解。尤其是“单位人”迅速“社会人”、“社区人”的转变,重新调整社会结构、整合社会管理权利,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在迈向现代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社会转型呈现出一种“组织的多样化”的倾向,社会组织的形态日趋丰富,在政府组织之外,参与社会活动和承担社会事务的各类社团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发挥着社会整合和社会控制的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整合关系的载体获得了新的发展,发挥了信息沟通和利益协调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独立地位的企业、事业组织面临空前的竞争,需要稳定、可靠的信息来源,但不再能像以前那样通过政府获取信息和直接进行利益调节,它们需要新的社会沟通机制和利益保护机制;同时,在双轨制的情况下,游离于行政体系之外的经济、社会组织虽然以市场行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但在行政管理还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仍旧存在寻求国家支持的需要,需要与政府之间建立起适合于市场经济关系的非行政沟通渠道;此外,体制改革使得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社会化专业分工得到迅速发展,使得处于不同生产环节和竞争地位的单位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在这种情况下,具有可以产生横向联系的网络结构和社会中介功能的各类经济性、社会性行业协会的发展成为客观必然,并在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新型的非行政的沟通渠道。

从个人层面看,各类社会组织作为满足不同人群服务需求的载体而得到迅速发展。从单位制管理中独立出来的社会人和社区人,需要寻求单位之外的新的依托载体满足其社会服务需求。同时,随着经济能力的普遍提高,使人们有可能去追求多元化和更高层次的需求。作为独立的社会主体,人们在寻求各自需求、利益满足的过程中,产生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分化。显然,不同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层次和心理状况的人们,需求不同的社会团体。

6、社会整合

有分化必然有整合。社会整合是社会不同的因素、部分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整体行动的过程及结果。亦称社会一体化。它是与社会分化、社会解体、社会解组相对应的概念。社会整合的可能性在于人们共同的利益以及在广义上对人们发挥控制、制约作用的文化、制度、价值观念和各种社会规范。

社会的整合一般是通过两个层次实现的。一是全国层次上的政治整合,二是地方层次的社会整合。前者的目的主要是确保民族国家的主权,实施行政控制与管理,以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后者主要是以民间的、非政治性的手段在社区层次上发挥作用,以维持基本的社会活动秩序,使承担不同功能的角色、组织、制度能建立起和谐与配合的关系。

1949年以前的中国,整合机制的突出特点之一是社会整合较强,而政治整合较弱;在两个层次的整合之间,缺乏组织形式的联结,而主要依赖于士绅、乡绅的私人关系和地域性利益整合联系两个层次的整合机制的作用,并部分地用价值整合替代组织的整合。这种整合体系一方面赋予整个社会以灵活性和稳固的基础,使之能维持两干多年;另一方面也造成这种社会体系的一个致命弱点,即整合的低效率和社会的松散性。其结果是在近代受到西方列强的侵略时,无法作为一个整体作出强有力的反应。这就是孙中山先生指出的“一盘散沙现象”,使得中国陷入政治与社会的双重解体之中。

1949年以后中国整合模式的突出特征之一是政治整合极为强有力,即使是在基层社会中,其整合也主要是以行政性整合手段实现的。从这种意义上说,这种整合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为特征的。政治整合机制的重建也较为容易。而社会整合机制的重建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种自然演进的过程,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因此,通过重建政治整合来实现社会整合的重建,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这样,到二十世纪50年代中后期,这种以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的模式便已基本形成。在农村,典型的形式是人民公社;在城镇,则是以单位为主干,附之以街道委员会系统。无论是农村的人民公社还是城市中的单位,都是集各种职能于一身的总体性组织,在其中起核心作用的都是政治与行政权力。具体说来,党的组织系统、行政权力系统、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是在这种整合机制中起作用的三支重要力量。这种整合模式的明显优越性之一是消除了社会整合与政治整合之间的紧张状态,使两者高度一致起来。事实上民间性的社会整合已经不存在,结果使政治整合的负担大为加重。同时,这种整合模式是相当僵硬的,必须以不断抑制社会的分化为前提,而社会分化恰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

在改革开放后,一元性的政治整合模式开始受到冲击。一是原有整合模式存在的前提条件不断丧失。原有的整合模式是以两个基本条件为前提的。一是国家对资源的全面垄断,二是自上而下的总体件组织系统的存在及其有效运转。但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两个条件都在发生变化。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对资源的垄断已经明显弱化;由于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农村中的总体性组织已不复存在;而城市中的企业改革也在使企业逐渐成为一种纯经济性的组织,总体性组织的特征明显减少。二是新的社会分化和社会生活复杂化对社会整合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在农村,农业生产的分散经营、农村中经济活动的专门化及职业和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都需要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整合。城市中,在单位制不断弱化的同时,所谓的体制外的活动大量出现,原有的户籍制和人事制度已明显松弛,跨地区的社会流动使城市中的移民大量出现。且不说原有的整合机制正在弱化,即使其能有效发挥作用,也不足以应付这不断复杂化的社会生活。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寻求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过程,而这种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基本特点就是以契约性的社会整合为主导。换言之,中国的社会整合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社会的先赋性整合(以血缘、地缘为基础),到改革前的政治性社会整合,再到契约性社会整合的历史性变革。在经济活动领域中,这种趋向已经明显地表现出来。除了国家层面上的宏观调控之外,市场中的契约性关系,以及建立在契约性关系基础上的商会、行业协会等中间组织,都在整合经济活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中,情况要更为复杂,而且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在农村,相当一部分地区中的家族这种先赋性整合形式正在复活,在另一些地区,原有的村一级准行政组织(或自治性组织)仍在发挥强有力的作用,还有的地区,则是所谓的“能人”在基层社会整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城市中,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框架则更为模糊,除了市场的整合作用之外,中间组织和社区自治似乎在开始发挥作用。总起来说,契约性社会整合虽然将成为今后中国社会整合的基本方向,但对其目前发挥作用的程度决不能估计过高。就社会整合而言,中国现仍处于一个过渡性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存在着一个先赋性、行政性、契约性以及其他整合形式共存的局面。

单位制与社会整合。改革以来国家与组织的关系就由总体生存模式逐渐变为独立生存模式。组织不再是国家的基本单元,而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个体。除了农村之外,我国社会以组织为单位的外部特征没有改变,但组织的职能却正在发生实质性变化。它们虽然承担着社会管理的职能,但其中心任务则是满足成员需要及谋求组织自我发展。即正在由作为政治附庸的“管理型单位”变为“利益型单位”。我国的社会结构体制也因此正由“管理型单位制”向“利益型单位制”转化,“单位制”特征没有减弱,在一定范围内反而加强。不论组织的单位意识,它们对自身利益的计较与争取,还是职工对组织(单位)的认同与关心的增加,都反映出它们正在形成对外相对独立,内部紧密相依的社会共同体,甚至可以说,现在的组织正在成为真正的单位。在国家、组织、成员的关系上,单位不像改革前的国家那样对组织和社会成员不计贡献地给予普遍关怀,而是在契约的基础上对其成员给予更多的关怀。

区域关系整合。这里的区域是指“由社会关系和组织原则所组成的社区”。在一个社会中,区域间的关系及其由此所形成的基本区域格局,是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使中国的区域关系和区域格局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变化。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区域利益的分化,地方开始成为利益主体。如前所述,在改革前的全国一盘棋的总体性体制中,地方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被抑制的状态。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随着中央的权力不断向地方下放,全国一盘棋的模式开始被打破,以地方行政机构为代表的地方社区开始成为利益主体,财政地方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的关系已不再是靠中央行政权力联结的关系,利益关系和市场经济中的交换和契约原则开始成为联结不同地区的新的纽带。过去的那种地区间无偿调拨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在地方利益动机驱动下,地方保护主义日益明显。

二是区域间的异质性明显增强。在改革开放之前,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仅表现为发展程度的差异。但在今天,地区间的同构性在很大程度上被打破,不同地区间的异质性大为增强。其原因在于,随着权力下放,地方制定政策的能力加强;中央政府对部分地区给予特殊的政策;由于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发展程度不同,使得不同地区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能力表现出明显的差异。由于区位条件和历史遗产的差异,目前地区间的异质性突出表现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发展的程度等方面。其结果是使全国性的统一政策失去基础。

三是市场原则支配下的区域关系形成了一种“差距扩大动力系统”。由于改革开放深化程度的不同,经济遗产的差异,以及在区位方面的差别,地区之间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梯度状态。在这种梯度格局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近似于较发达、中等程度发达、不发达地区的格局。大量的统计资料可以表明,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些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进一步扩大了,而且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的是,一种类似于国际分工格局的地区分工格局已在开始形成,如广东、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开始成为加工区;而内地的许多地区,包括像东北这样的老工业区,则正在成为原材料的提供者和商品销售的市场。

四是不同地区的发展机制出现了差异。这种差异突出表现在以沿海地区为代表的发达地区和内地落后地区的不同发展机制上。以行政调拨为手段的全国一盘棋的区域格局的解体,全国性市场的初步形成,将各个地区的发展置于这种正在形成中的市场环境之中。但由于不同地区在发展的时间和水平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其在这个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便表现出明显的差别。比如发达地区,由于在技术和经济实力上的巨大优势,具有很强的市场扩张能力,其企业本身也具有很强的发展动力与潜力。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地区的发展更需要的是市场条件和自由的经济政策。而落后地区的情况却恰好相反,其在技术和经济实力上的明显劣势,资本的缺乏,企业家缺乏等种种条件,使其在与发达地区企业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在这样的地区,如果没有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行政力量的介入,要想获得经济的顺利发展,并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是非常困难的。

[说明]本文是未定稿《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究》的第二部分。

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三门峡上阳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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