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从“阶段风波”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74 次 更新时间:2009-06-1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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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光远 (进入专栏)  

“阶段风波”一词是冯兰瑞最早使用的。它指的是因1979年5月苏绍智、冯兰瑞合写的《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一文发表后,胡乔木、邓力群对这篇文章的无端指责,给它戴帽子、打棍子引发的一系列事件。事情的经过简单说来是:在1979年2月举行的“理论工作务虚会”的一个分组会上,苏绍智、冯兰瑞作了一个题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的联合发言。这篇文章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论述,进行了分析。应该说这是我国学者系统地提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社会发展阶段问题和进行了科学分析的第一篇文章。

为了讲清楚这场风波,澄清对这篇文章的不实之辞,最好请读者读一下这篇文章的全文。为此我就把它作为附录之一,附在我现在写的这篇文章的后面。

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是在这样几个自然段中:读者可以看到这篇文章分做三个部分:前言和第一部分讨论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和列宁著作中写的“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那个“过渡时期”时的“共产主义”究竟是指“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还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作者认为应是后者而非前者。文章的第二部分作者提出在这个过渡时期应不应该再分做若干阶段。在这个部分中他们发表了引起风波的那一段有关当前中国属于社会哪个阶段的言论。文章的第三部分是论述按照他们的见解,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承认中国还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的必要性。

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分中对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作者是怎么论述的呢?

首先他们指出,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小生产占优势的中中,上述过渡时期会更长一些,还未结束,然后写道:“列宁曾多处使用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概念。毛泽东同志也讲过,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有可能分成两个阶段:一是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这可以叫做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二是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即由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到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需要比前一阶段更长的时间。经过了后一阶段,物质产品、精神产品都大为丰富,人的共产主义觉悟大为提高,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了。所以,研究社会主义划分阶段的问题可以参酌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设想,采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我们认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可以分为这样几个阶段:一个就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这里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就是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还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相应地存在着多个阶级,因而是进行激烈的、尖锐的阶级斗争的时期。这就是过去我们所讲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那个‘过渡时期’。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就进入另一个时期,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然后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以后才进入到共产主义阶段。”

作者认为,马克思列宁所讲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这里说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是存在着公有制的两种形式,还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基本消灭,但是还有资本主义残余和资产阶级分子,甚至封建主义的残余,还有相当比重的小生产者,工农之间还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而存在着的阶级差别,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和心理仍然泛滥,生产力还没有大发展,产品也未能较大丰富。这时,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结束,但是还有阶级斗争,还需要无产阶级专政,因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还没有结束。”

到这里作者的主张都已经完整地表达了出来,但是作者还怕引起误会,在这样的判断之后下文补写了这么一段:

“那末,我们的社会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呢?列宁曾经说过,‘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个名称是表明苏维埃政权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决不是表明认为新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列宁这话是在1918年说的。当时苏联还没有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还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苏联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个名称,列宁认为是可以的。我国现在的情况同1918年苏联的情况不同,我们已经超过苏联1918年的阶段。不仅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而且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群众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完全可以的。但是,还不能说我们已经建立了马克思、列宁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我们还存在着资本主义、甚至封建主义的残余,小生产还占相当地位,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和心理还泛滥着。这说明我们还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不能认为我们的经济制度已经是发达的或者完全的社会主义。”

我想读者看了上面所引的那些段落,特别是看了附在此文后面的苏、冯全文,一定会觉得他们所提出的只是我国当时处在社会主义的哪个阶段的问题。并非讨论中国是否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而且两位作者的态度,不但是严肃认真的,而且对社会主义的态度是积极的。他们1979年2月中旬在理论务虚会的分组上发言后,博得与会同志好评。会后《经济研究》主编征得作者的同意,于该刊第五期正式发表,不料引起轩然大波。对这场风波的开始,冯兰瑞曾写过一个材料,写道:

1.胡乔木、邓力群布置对《阶段》一文的批判

他们的文章发表后,六月,胡乔木在社会科学院过道遇见我的秘书胡冀燕说了几句话,大意是:一,照苏冯的观点,以马克思当年说的那种社会主义标准来衡量中国是否社会主义,那是达不到的。那是乌托邦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标准也可以改变。二,苏冯的文章会引起公愤。三,于光远大概事先不知道苏冯发表这篇文章吧。的确事先他们两位在发言前和拿出去发表前我都不知道。

大约也是六月份,胡乔木写了一个字条给《经济研究》,指示该刊组织文章,对苏冯的文章进行批判。

7月5日邓力群在社会科学院召开一个小会,布置批判《经济研究》第5期上关于《阶段》的文章。邓力群说,这篇文章提出中国是否社会主义问题。这不是学术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中央对这个问题很重视,正副秘书长专门开了会,中宣部要说话。邓力群指示发表文章商榷,要尽量快一些。反批评的文章不能发表,不能印。公开的报刊不能印,内部的也不能印。科学无禁区,但这个问题要划一个大界线。

2.中宣部三次会议上讨论《阶段》一文的情况

7月6日,星期五,中宣部开会,党中央秘书长兼中央宣传部部长胡耀邦主持,参加者除中宣部五位正副部长外,有首都思想理论宣传战线各部门负责人。这次会议主要讨论纪念国庆30周年大会上叶剑英讲话的宣传提纲。提纲最后部分是对当前一些错误观点的批评,包括发表在《经济研究》第5期上的《阶段》一文,引了其中一句话。中央编译局局长王惠德看了宣传提纲后提问:这个提纲是否发出去了?答“还没有发出。”王说,这个提纲还要研究一下。《阶段》一文观点没有什么错。于是,引起与会者纷纷发言。有的说,《阶段》一文实质是说中国不是社会主义,有的说该文提出了中国是不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能讨论,不可以讨论,不允许讨论。一些同志发言激动,表示要写文章批判。也有个别同志表示同意苏、冯的观点,认为不应组织批判。由于意见不一致,胡耀邦同志决定下次会议再讨论。

7月11日,星期三,中宣部例会,胡耀邦主持。参加者仍是上次会议的那些单位,不过有的单位换了人。会议仍讨论国庆三十周年讲话宣传提纲,自然又谈到苏、冯那篇谈阶段问题的文章。会上压倒的多数仍持要批判的意见,理由是说文章认为中国不是社会主义。王若水(《人民日报》副总编)力排众议,提出:冯兰瑞他们的文章并没有讲中国不是社会主义,可是会上许多同志说文章讲中国不是社会主义。我想请问几位部长、副部长是否看过这篇文章?胡耀邦答:没来得及看。四位副部长:廖景丹、张平化、朱穆之、张香山都回答:没有看。于是,王若水建议几位部长、副部长先将他们的文章看看,再讨论。胡耀邦接受了这个意见,说看了文章下次再谈。这次会上,王惠德、王揖(他也是人民日报副总编辑)也讲了不同意批判的意见。

7月13日,星期五,中宣部继续开会,先谈了关于宣传提纲的一些别的问题。在谈到《阶段》一文问题时,王若水询问:几位领导看了他们的文章没有?胡耀邦说还没有看,两位张副部长和廖副部长都还没有看。只有朱穆之看了。朱说,文章是没有中国不是社会主义的话,但是有一句:中国还不是马克思列宁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朱说完,王若水立即拿出一本小册子《坚持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即1978年5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特约评论员的文章(这篇文章经胡乔木审阅后,念给邓小平听了两遍,邓小平点头后才发表的)。翻开小册子第8页,念道:“诚然,我们现在的社会还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说苏、冯他们的文章是有胡乔木审查后的文章为根据的。听了王若水的发言,满堂惊愕。胡耀邦当机立断,亲笔勾掉宣传提纲要批的苏、冯文章中的那句话,中宣部对此问题的讨论告一段落。

3.邓力群、胡乔木再次布置批评,不许反批评

7月10日前后,邓力群在科学院召开各经济所负责人会议,散会后党员和经济研究所的几位负责人留下,再次布置写批判《阶段》的文章,再次说明不许反批评。孙冶方当场提出异议,说这样不是与文化大革命时一样了吗?邓力群说,这是中央决定,党员要守纪律。

胡乔木在国务院研究室组织了几个人整理马恩列关于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的材料,准备亲自写文章。一天,在举行研究收集材料的会议后。丁树奇(政研室党委书记)在走廊上碰见林子力。丁对林说:要批冯兰瑞了。林说:谁批谁要臭。研究室整材料的事一直保密。

从1979年7月初到7月中旬这十天左右的时间,中宣部、胡乔木、邓力群频繁召集会议,布置批判《阶段》一文。紧锣密鼓,声势吓人。一场大批判眼看就要开始。消息传出,震惊了全国思想、理论界。苏、冯分别接到一些慰问电话。中宣部第一次会议后,有同志建议苏、冯给邓小平写信申诉。他们认为,这种作法不符合党中央三中全会精神。而且他们的文章并没有否定中国是社会主义。但是否马上写信,还拿不定主意。这时,政研室的林涧青因病住院,对外面的情况不了解。根据冯说的情况,劝告:“不要作出反映”。冯很同意这个意见。于是,他们就保持沉默。

冯兰瑞同志告诉我,在七月下旬之后胡乔木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道歉,并说要“设法补救”。

7月24日,朱佳木(胡乔木的秘书)向冯兰瑞转达胡乔木的话,要她不要误会,他不过是看了你们的文章后很着急。

7月底,冯兰瑞的老伴李昌到北京医院看病,遇见胡乔木。胡对李说,他很忙,没有来得及找冯兰瑞同志谈话,很抱歉。其实他对冯的文章只有两点意见。一是方法问题,不应将马列的话一条一条的来套。马列那个社会主义一千年也实行不了。第二,这样一写,同另一些文章就混在一起了。有十几篇文章,很凶的。李昌答复他两点:1.用简单的办法不能解决理论问题;2.你说马列说的不对,实行不了,怎么说才对,你们要拿出个说法来。以后,胡乔木在北京医院又一次见到李昌,再次表示对冯兰瑞的抱歉。时间大致在当年九月。

8月25日上午,马列研究会学术部举行会议,传达前几天胡乔木在马列所、文学所、哲学所、法学所、历史所五所汇报会上的讲话。在回答文学所提出当代文学史如何编法之后,胡乔木说:我顺便作一些自我批评,对苏冯的文章看得太严重了,认为不适宜讨论。对问题本身我的观点没有变化。我不应采取行政办法,提出意见之前没有先征求苏冯二人的意见,很抱歉。看了《经济研究》第8期(载有朱述先写的与苏冯商榷的文章)后,要想办法补救一下。在这种气氛下,很难进行认真的学术讨论。

8月份《经济研究》发表了朱述先与苏、冯商榷的文章。之后,《经济研究》接到胡乔木电话,大意是说,你们登了朱述先的文章,是受了我(胡)的影响,要设法补救一下。可再找人写文章与朱商榷。据知,与此同时,胡乔木给《经济研究》写了一个意思相同的字条。两年后,冯向《经济研究》当时的负责人提出借阅胡乔木给他们的两个关于《阶段》一文的字条时,答复说,这两个字条都被社科院调走了。

《经济研究》根据胡乔木指示,找了几位同志请他们写文章同朱述先商榷,均被拒绝。于是又打电话请苏、冯写与朱商榷的文章。苏、冯也婉拒了。

后来,不知道胡乔木又看到了什么形势,重新回过头来要批苏冯,并捏造了中国有一个“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讨论”。研究建国以来经济学界讨论的历史的人――我也应该算做一个――写过不少书,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过这么一个讨论,可是他硬说有,并且把冯的文章作为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列在首位。

接着胡乔木把这个问题提得越来越高。他利用自己是《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主要起草者的便利,把苏冯的观点作为不承认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代表,不点名地写进这个历史决议中去。我也是参加这个决议起草工作的人,在1981年四、五月间看到决议稿中有这样一段话之后,特别找到胡乔木对他说,你这样做非常不对。这次谈话,我因为很生气,表现得非常激动。我对他说,你至少要承认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讲我的意见时嗓门越来越高,激动得都拍了桌子。在我的强烈抗议下,他实在没有理由一字不改,不得不在《决议》中加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最后《决议》第33条的文字写成这样的一段: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各族人民从一百多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也是建国三十二年来最基本的历史经验。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取得了旧中国根本不可能达到的成就,初步地但又有力地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各种困难,同样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表现。当然,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改革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和人民利益的具体制度,并且坚决地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的活动作斗争。随着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巨大优越性必将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

在《决议》的这一条中他虽然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几个字写进去了,但是放在一个陪衬的地位,着重点还是放在批判“任何否认中国是社会主义”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他只承认“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 的过程”。

过了几个月,到1981年8月,中央召开“思想战线座谈会”。这时候中央有一个思想小组,它的成员有胡乔木、周扬,也有我。这个座谈会的宗旨是纠正思想战线领导涣散和软弱,抓的典型事例是白桦的作品《苦恋》拍成电影《太阳与人》上演引起了非议。但是这个会要解决的不仅是文艺界的问题,还有理论界的问题。理论界的问题是什么呢?胡乔木举不出来。会议分文艺界、新闻界、理论界三个分组,理论界的小组就由我和孙冶方作为召集人(冯兰瑞也是成员之一)。我们组不承认理论界有什么领导涣散软弱的问题。不过胡乔木造的谣(包括造的社会科学院的谣:说什么许多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话都出自社会科学院),我们这个组不承认。而且在会上大家反对不指名道姓批评这种或那种所谓错误观点的作法。关于这些,说来话长了。

在这个会闭幕的那一天,胡乔木作了一个讲话,这个讲话整理出来之后编入了在胡乔木主持下编成的《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其中有这样一段:“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一些同志在长时间内抱着怀疑的态度。他们不顾中国革命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胜利实践,不顾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前后的一系列论述和二十世纪以来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新的发展,教条式地宣传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并且必须消灭商品生产,认为中国经济落后,不应该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他们不愿意承认我国在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已经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尽管这些刚建立的制度还需要完善,但毫无疑义,它们已经在我国扎下了根,并且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这些同志既然不愿意承认我们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也就不愿意看到二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不愿意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连一些外国资产阶级公正人士也不能不称道的优越性。极少数人甚至荒谬地宣称中国应该回过头去发展新民主主义,发展国家资本主义。这种极端错误的观点的宣传,不但本身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一种表现,而且还给这种思潮以一种‘理论’的依据。”

从这段话可以看到,胡乔木认为,1957年以后,包括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三年困难时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整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都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邓小平曾多次指出,这二十年我国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胡乔木却不顾事实地胡言乱语,同时又把矛头指向提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理论工作者。他这次讲话时我应该在场,冯兰瑞也在场。那时我的耳朵不像现在这样背,他当时如果说了这样一篇话,我会立即作出反应,会去批评他。冯兰瑞当时也没有听见他的这篇话,她的笔记本上也没有这方面的记录,因此很可能是胡乔木以后改上去的。这段话我直到1998年才发现。1981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第一次写进党中央文献之中。

1982年我参加了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的起草工作。文件的起草仍由胡乔木在主持,在他为胡耀邦报告起草的第三部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特别使用了在我国已经“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那样拗嘴的句子。我一看就是针对苏、冯的《阶段》一文的观点写的。他不明说我也就没有指出。我还是想在胡耀邦的这个报告中写进“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不想跟他在起草组内又冲突起来。我决定在胡耀邦亲自参加定稿时提出。我想看看胡乔木还有什么话好说。那一天在读到文件的第三部分时,我提出要写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而且我已想好这话写在一个地方,基本上编好了句子。我刚把话讲完,胡耀邦立刻表示应该写,当时就作了决断。胡乔木也就没有再吭声。我建议在报告稿写进的这段话开头一句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下面还有一段是想对这话作一点发挥的,不过胡乔木还是用“但是”这个话转折词又转上了他的观点,但这次在“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前,“尽管”两个字还是加不上去了,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再是一句陪衬的语言了。

从1982年十二大后,党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有了很大的进步。

1984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第二次中日民间人士会议日方委员会代表团时发表了很重要的谈话。谈话的一部分后来整理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同日本的大来是这个中日民间人士会议经济组的召集人,邓小平发表那个谈话时有幸在座。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讲“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不是完全清醒的。”就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强调“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四个月后,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中提出“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的问题 ,指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要为城乡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创造条件”。只是还没有敢提私人经济。还说“决不是退回到建国初期的那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尚未在城乡占绝对优势的新民主主义经济”那样的话。

历史发展到1986年9月十二届六中全会。这次全会的主题是专门讨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这次全会中央没有要胡乔木主持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而把我请去担任起草小组的顾问。胡耀邦亲自主持文件的起草,就在这个会议上,把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重要依据。在全会决议中有这样一段重要的文字:

“道德是经济基础的反映,而不是脱离历史发展的抽象观念。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全民范围的道德建设,就应当肯定由此而来的人们在分配方面的合理差别,同时鼓励人们发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发扬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和扶贫济困的精神。社会主义道德所要反对的,是一切损人利己、损公肥私、金钱至上、以权谋私、欺诈勒索的思想和行为,而决不是否定按劳分配和商品经济,决不能把平均主义当作我们社会的道德准则。同时必须指出,社会主义是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前进的历史运动。我们社会的先进分子,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面,奋力开拓,公而忘私、勇于献身,必要时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共产党员首先是领导干部,尤其要坚定不移地身体力行。总之,在道德建设上,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鼓励先进,照顾多数,把先进性的要求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连结和引导不同觉悟程度的人们一起向上,形成凝聚亿万人民的强大精神力量。”

这是在党中央文献中第一次把“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思想的依据。决议用这一点,从实质上来批评不顾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现实,而只强调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左倾空谈。在起草党中央六中全会决议时,胡耀邦说,在这个决议中我们还只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写到树立道德风尚里,但这个提法应该对我们党的工作有重大的意义,仅在道德风尚问题上写是不够的。好在十三大马上要召开。他说在起草这个决议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把它写进他在十三大要做的政治报告中。在六中全会后,他决定原来的起草小组不解散,继续考虑十三大报告的起草。起草小组的成员还同他一起去上海做一些调查研究工作。我和一些同志先去,胡耀邦后到。我们当时都住在上海虹桥西郊宾馆里。

后来党中央不要胡耀邦做十三大政治报告了,十三大报告交由赵紫阳去做。1987年3月26日关于草拟十三大报告大纲问题赵紫阳写了一封信给邓小平。信中写道,他认为“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主论的根据。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般地泛指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初级阶段,而是指由中国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决定的必须经历、而不能逾越的初级阶段”。他说,“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立论,有可能把必须避免的‘左’、‘右’两种倾向这个大问题说清楚,也有可能把我们改革的性质和根据说清楚。如能这样,对统一党内外认识很有好处,对国外理解我们的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也很有好处。”

赵紫阳对于上面我写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写进中央文件的情况了解得很清楚,因而在他给邓小平的信中写了上面三段之后,写道:“‘初级阶段’的提法,在党的文件中已三次出现(历史问题决议、十二大报告、精神文明决议),但都没有发挥。如您(邓小平)同意,报告的起草工作就准备循着这个思想加以展开。”

从后来赵紫阳作的十三大报告来看,邓小平同意了这封请示信。

在十三大报告中的第一部分“历史性成就和这次大会的任务”之后,第二部分便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在这一部分中开宗明义:“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接着就写了这样三段:

“对这个问题,我们党已经有了明确的回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

“我国原来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大国。从上个世纪中叶以来的一百多年间,经过各派政治力量的反复较量,经过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多次失败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走不通,唯一的出路是在共产党领导下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走社会主义道路。但是,也正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

“经过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的发展,我国当前的情况是怎样的呢?一方面,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国家经济实力有了巨大增长,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相当发展。另一方面,人多。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突出的景象是:十亿多人口,八亿在农村,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搞饭吃;一部分现代化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近四分之一的状况,同时存在。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比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这种状况说明,我们今天仍然远没有超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中国这样落后的东方大国中建设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新课题。我们面对的情况,既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也不完全相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照搬书本不行,照搬外国也不行,必须从国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开辟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作过有益探索,取得过重要成就,也经历过多次曲折,付出了巨大代价。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我们急于求成,盲目求纯,以为单凭主观愿望,依靠群众运动,就可以使生产力急剧提高,以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越大越公越好。我们还曾经长期的把发展生产力的任务推到次要地位,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还‘以阶级斗争为纲’。许多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并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东西,或者只适合于某种特殊历史条件的东西,被当做‘社会主义原则’加以固守;许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东西,被当作‘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反对。由此而形成的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僵化的经济体制,以及同这种体制相联系的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情况教育我们,清醒地认识基本国情,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是极端重要的问题。

“那末,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为了解决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

“总起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

接着又写了“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我们应当确立的具有长远意义的六条指导方针。

然后还写了一条概括性的语言,表述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的党的基本路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出到现在应该说已完全确立。

而胡乔木、邓力群对《阶段》的批评也就再也提不出来了,但是也没有承认自己的错误。

我们的这篇文章“从‘阶段风波’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法的确立”,写到这里也就应该划一个句号了。

最后我想还讲讲我本人对苏、冯《阶段》一文的看法。

我对苏、冯的文章给以充分评价。这篇文章一开头我就表明了这一点,但我并不完全同意这篇文章中说那时中国还处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这个说法。

我认为马克思列宁讲的“过渡时期”已有是论述,不宜把它扩大。《阶段》一文的作者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问题上受到毛泽东观点的影响――当时理论界的大都如此。

我认为马克思列宁对过渡时期的概论 马克思列宁已有明确的论述,不宜扩大到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社会。《阶段》的作者之所以把这样的社会作过渡时期,其实是受到毛泽东1956年后还存在 的阶级斗争的看法有关,其实这种看法在当时理论界中大都也接受,不是他们是这样,我是同意他们“不发达的社会”或者后来我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看法,不主张用“过渡时期”的说法挂钩。至于胡乔木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改变,而没有具体的说法,这是不很严肃的说法。无论如何,《阶段》提出的问题,不是不承认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只是进入哪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问题。把他们的意见歪曲为中国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有意歪曲。说到底,如果有人们 当时中国还不是社会主义社会,那也是一个应该允许发表意见进行讨论的。何况苏冯根本没有那么说呢!

《阶段》引证列宁说过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个名称是表明苏维埃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而绝不是表明认为新的 。这话最要指责,其实《阶段》作者除了中国的情况不同,我们已经超过了苏联1918年阶段,不仅无产阶级取得政权,而且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群众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完全可以。说了这样的话还说《阶段》否认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当然苏冯在说了这样的话后还写了一句:“但不能说我们已建成了马克思列宁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也就回到了《阶段》一文的主题,讨论中国处在什么阶段的问题。

在苏冯文章发表后,我并不打算马上写阶段的问题。后来我提出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都是同我参加文件的起草工作有关。我写一点有关这个问题的学术文章和讲话都是在十三大以后的事。1987年十三大到今天十三年的时间过去了,我的看法又有了不小的进展,说说我后来的思想就不是这篇文章的任务了。

2000年5月17日

来源:冯兰瑞和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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