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三农”问题,就是李昌平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中的那三句话:“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哪里有危机,哪里才会有果敢的、实质性的改革。中国第二轮改革,必定再次由农村起步。本文谨为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贡献三把钥匙。
一、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公有制哪个更好,是一个抽象的因而没有答案的问题。然而自从古代的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人类还没有找到一种比私有制更好的土地公有制形式,甚至也没有找到一种不那么腐败,不对农民进行剥削压迫的土地公有制形式。
土地作为资产,有其特殊的性质,这就是它的永存性和不可移动性。土地的特殊性决定了所谓的土地所有权实质不过是一种使用支配权。对一台机床或一件家具拥有所有权的极端表现,就是所有者可以将它毁坏,使其原有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都不复存在。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到一些国有企业的破产,都属这一类型。但一亩土地永远是一亩土地,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任何土地的所有者既不能使一亩土地从地球上消失,也不能通过交易把亚洲的一亩地转移到欧洲去。
用作农业生产的土地和用作工商业经营的土地也不相同。农业的土地价格是可以计算的。如果一亩土地的年租金是三百元,而一万元的存款年息也是三百元,那么这一亩土地的价格大致就是一万元。而用在工商业经营上的土地的价格,则随着它对生产成本和经营利润产生的影响而大幅波动,有些地段的土地价格高达寸土寸金。相比之下,农业的土地所有权显然要单纯得多。
农业现代化的趋势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大量转移。这种转移的历史原因是资源总量的迅速扩展。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土地是主要的资源,农产品是财富的主要形式,农业税则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从文艺复兴以来的数百年间,商业资源、矿产资源、工业资源得到急剧增长,人类社会资源总量也急剧增长了。资源总量的增长使得土地资源占有的比例下降。20世纪下半叶,后工业时代或者信息时代的出现,使得教育、知识、信息成为重要的资源,不但土地资源的重要性更加下降,甚至工业资源也下降到了次要的地位。
早期的比较单一的农业社会,曾出现过相对和谐的繁荣,典型的表现就是中国西周时期的井田制。西周井田制成功的前提是工商业尚处在为农业服务的辅助地位,财富的抽象形式货币和价值尚处在萌芽阶段。这时在财富的起点即资源占有上的平等就是可行的。但西周的礼乐制度并非仅仅局限于通过井田制实现起点上的平等,它还注重运用赋税在终点上的调节,实行相当完备的社会保障和养老福利制度。
井田制的解体除了人口增加和生产力的进步,决定的因素则是手工业、商业的发展以及财富的抽象形式货币的出现。后者伴随着对财富无限占有的可能性以及贪婪心理的形成。在土地资源的旁边不仅出现了工业资源和商业资源,而且早期的知识资源也出现了。表演艺术家高渐离先生在燕国凭“击筑”的技艺而生活得很自由。他被暴秦挖去双眼后,还处心积虑地刺杀嬴政先生,除了替挚友荆轲先生复仇,秦朝推行消灭自由劳动的奴隶制,怕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资源总量的扩展使公有的井田制陷入危机。士、农、工、商中,有三部分人从井田制中游离出来,促使着它的解体。礼坏乐崩,井田制终于被土地私有制所取代。
公元一世纪初的王莽先生,以“救世主”的面貌,皇帝的权威,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宣布土地国有(“王田”),恢复井田制。结果弄得天下大乱,人民流离。当时在王莽新朝中担任左将军的公孙禄先生上书指出,井田制的祸害就是使人民丧失了土地产业。恢复井田制是王莽新制度失败的根本原因之一。
20世纪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农业合作化,不只使地主、富农丧失了土地,也使中农和贫农丧失了他们本就短缺的土地资产。土地公有制也是苏联、东欧社会主义解体的根本原因之一。
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经济改革,从破除土地公社所有制开始,代之以“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但是土地支配权仍然保留在村委会和县、乡政府手中。这种有限的改革使农民和农业生产迅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解放。但当它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发挥出来后,由官方控制土地又成为农民和农业进一步解放的桎梏,于是“三农”问题逐渐突出,成为当前的主要矛盾,成为一切问题的重中之重。
农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比政府官吏更懂得如何使用和支配土地,他们理应享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割裂(使用权属于农民,支配权属于政府),不但阻碍土地发挥最大效益,而且成为乡、村政权对农民进行管制甚至剥削压迫的依据。当农民想要从事能为自己带来更大利益也能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非农产业时,只有使用权的小块土地,不但成为他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而且成为他们自由迁徙和择业的羁绊。而农业现代化必定要走的规模经营,则因为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束缚而难以实现。整 个经济的发展已使小块土地经营捉襟见肘,从而出现了有些地方的农民弃耕缴田。只有集约经营才会大幅度提高农业的产出投入比,而没有土地私有化,就很难实现土地的集中。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带给农民的唯一“好处”,就是当国家为了公众利益必须征用土地时,众多分散的土地使用者可以“团结”起来和政府作斗争,漫天要价。
土地私有化并不是二次土改,而只要在农民“承包”土地的基础上,赋予他们完全的土地所有权即使用权和支配权就行了。土地私有可以使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出租和出卖自己的土地,获得离开土地之后的转移资金。土地私有制也可以使有志于经营现代农业的国内外投资者收购他们需要的土地。土地私有化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失去了控制土地的职权,从而大大缓解了农村的社会矛盾。
马克思曾经认为,土地私有制将使整个社会受制于占有土地的阶级。但事实告诉人们的正好相反:土地公有制不但使整个社会特别使农民处于被支配地位,而且使农业生产降到可能的最低水平。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政府就可以腾出手来通过税收以及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有效调节,把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社会公平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走出人口理论的误区
中国的人口问题是低素质人口太多,高素质人口太少。低素质人口主要不是“生”出来的,而是贫困、义务教育缺失和社会弊病造成的。但在对这一问题的理论认识上,多年来陷入了一个误区:中国人口太多。而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思想。
1989年冬季的《中国青年报》上有一篇奇文,认为中美两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主要应归因于两国的人口差别。文章说,中国人口是美国的五倍。如果把中国的人口放到美国而把美国的人口放到中国,两国的人均生产总值便可缩小25倍。这是我所见过的最诡辩的论点。这个论点隐含着一个荒谬的前提:财富不是劳动创造的,而是从土地上自动涌流出来的,人口只要去占有、消费和“人均”这些财富就是了。
如果真个把中国人搬到北美成立一个美洲中国,而把美国人搬到中国成立一个亚洲美国,两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值,将不会有重要变化。因为财富正是由人创造出来的。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是两亿多美国人创造的,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是十二亿中国人创造的。不同的人均生产能力,最终决定了不同的人均生产总值。
决定的条件是人的素质。
在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形成其人口理论的十八世纪末,农业生产增长缓慢,人口增长速度则长期高于农业的增长。人口增长高于农业增长的状况,使马尔萨斯先生提出了以节制人口为主旨的人口理论。中国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生活的20世纪,至少在中国,人口增长和农业增长的关系尚未明显超越马尔萨斯的时代。因此他的人口理论的核心,仍然是节制生育为主,这在当时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毛泽东的人口理论,则来自他长期从事战争的经验,认为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对于军事战略家,人口数量从来就是重要的军事资源。但是军事家的长处是保护或消耗人口,却不擅长解决经济学上的人口问题。
20世纪下半叶以来,新的技术革命使事情发生了质的变化,农业增长的速度大大高出于人口的增长。近年来中国人一种颇为自豪的说法:“中国以占世界7%的土地养活了20%的人口”,就是一个雄辩的事实。既然1%的耕地就可养活1.7亿人口,那么只要全世界的农业平均保持在中国的水平上,就可以养活170亿人口。而中国的农业和整个经济水平,远非世界上最先进的。这真是一件滑稽的事情:新技术革命和生产方式的进步,竟然无意间证明了当年毛泽东先生出自革命浪漫主义的预言:“再增加多少倍人口也完全有办法!”
而在马尔萨斯的故乡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在和平和富裕的条件下出现了人口的负增长,这却是古典的人口理论没有料到的。人口增长率的下降与以下条件有关:
1.物质生活的提高;
2.文化和精神生活的丰富;
3.人的解放特别是妇女的解放。
把人作为万物的尺度,则上述三条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人的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使人口的增长率下降。而在这枚钱币的背面则是:贫困产生人口。
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都需要成本。但在人口数量重于质量的理念支配下,一个国家就会把大量的资金、人力和行政资源用在控制人口数量上,而忽略人口素质的提高。控制人口本来出于养育不起过多人口的经济考虑。即使单纯把增加的人口看作只会消费财富而不会创造财富的消极人群,也存在一个投入产出问题,即为控制人口付出的成本,不能高于得到控制的预增人口的消费所需。
但消极并不是人的本质。人不但需要消费,还会创造财富,而人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当增加了的人口的素质相当于原有人口的平均值时,他们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总量会增长,人均量则不变。当增加了的人口的素质低于原有人口的平均值时,他们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总量上可能增长也可能减少,但人均值则一定减少。当增加了的人口的素质高于原有人口的平均值时,他们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但在总量上会增长,人均量也会增长。
现在还看不到人口增长超过粮食增长的极限,这样说还没有把基因工程将要引起的农业革命估计在内。在这种情况下,把人口增长看作危机的根源就是杞人忧天了。社会投入巨大的成本,不是和贫困与愚昧作斗争,而是和贫困增加人口的后果作斗争,这就是仍然在重复数十年来和经济规律作斗争的错误。
虽然举例不是证明,但大量的事实都会支持正确的理论。日本几乎没有什么资源,是世界上人均土地面积最小的国家之一,却属于发达国家。非洲的人均土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都很大,都长期解决不了最基本的吃饭问题。1959年—1961年,中国只有六亿人口,却在丰产之年,发生了大量饿死人的惨事,二十几年粮食过不了关;如今中国有十三亿人口,粮食却吃不完。以色列不但人均土地面积小得可怜,由于终年不雨,1948年复国时几乎没有可耕的土地,后来却凭借科学技术,成为世界上最小的粮食出口国。
过去我们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投入大量社会资源控制人口增长,从而大大挤占了本应用于提高人口素质的资源和精力。现在应该反过来,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并投入大量社会资源提高人口素质,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名副其实的义务教育。运用宣传等软性手段适当控制有可能产生低素质人口的不利增长,并反过来鼓励优生优育,只把有限的行政手段用来节制遗传病患者和弱智人口的生育。
三、免除农业税
有着近万年历史的农业社会,已在全球范围遭到否定。与此相适应的则是农业税的免除。中国从几千年农业社会流传下来的观念是:农民占有土地资源,而土地是全社会的,农业税 就是土地资源占有税,天经地义,自古如此。
在上述说法中,只有一条是颠扑不破的:“土地是全社会的。”这里指的是土地的最终所有权,和我们第一节中主张的土地私有化并不矛盾。不只土地,矿产资源、工业资源、市场资源、知识资源、教育资源、信息资源、就业资源等等,最终所有权都是社会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特殊而言,个人在社会总收入中获得的份额,取决于资源占有的性质和数量、个人的能力和劳动付出以及市场机遇等。这些因素的个人占有及其搭配方式都是变动不居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流动和财富的转移引起经济的增长,无数的偶然情况决定了财富占有的千差万别。但一个确定无疑的事实则是:社会的财富总量源于社会的总资源和总劳动。按照马克思的方法把个人劳动抽象化,那么从统计学的意义上来说,个人或人群在社会总财富中占有的数量,就取决于他们对于社会总资源占有上的差别。经济学家津津乐道于竞争的“起点平等”。而所谓“起点平等”,起初不过是不动脑筋的说法,后来则成为新的辩护经济学的借口。在篮球赛场跳球时,姚明先生和武大郎先生的双脚的“起点”是“平等”的,但对跳球有决定意义的双手的“起点”却是极不“平等”的。考场上考生们拿到“平等”的试卷,但他们入场前在教育资源的占有上却是极不“平等”的。资源占有的不平等和财富转移的不确定性,造成了社会不公和贫富差别。因此通过税收调节和政府“看得见的手”进行的二次分配,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就具有重大的意义。中国表现在国内生产总值上的农业资源只占社会总资源的15%,却要养活75%的农村人口。“三农”问题主要由资源总量上占有的不公造成。理论上囿于农业社会狭隘的资源观念,成为“三农”问题的一大症结。弄清了这个问题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农村的下一步改革就会显出清晰的目标。
第一步,免除农业税,并由政府出钱,实现完全免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由政府出钱,部分地实现农村的医疗保障(儿童、老人、孕育)。取消农业税并非发达国家首创,而是在中国古代的吴国首先实现的。公元前2世纪40年代前后,西汉的诸侯吴王刘濞在吴国发展冶铜、铸钱和煮盐三大产业。由于有这三项工商产业的收入,不仅全部免除了吴国境内的农业税,而且原来义务的法定劳役都由政府付给报酬。在西汉时期那样原始的工商业水平下,吴国都可以免除农业税,现在二、三产业发展到如此程度,还向农民收税 就未免太不能“与时俱进”了。我们的邻国印度,也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人口密度比中国高出一倍以上)和农民大国(农业人口占74%),不仅全免了农业税,而且由政府出钱实现了高水平的免费义务教育(“免费”二字本属多余,按国际惯例,义务教育一是免费,二是带有强制性质。赘以“免费”二字,为了区别我国目前推行的家长有义务出高价学费支持教育产业化的“义务教育”),同时在农村还实行了相当水平的医疗保障。上世纪五十年代印度的社会发展水平不如中国,但他们现在的“三农”状况,已远远走在了我们的前面。
第二步,在免除农业税,由政府出钱实现义务教育和医疗保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发达国家都对农民实行补贴。欧洲著名的农产品出口国法国,每年向农民人均补贴折合四万元人民币以上。如果法国政府取消这些补贴反过来向农民收税,它的农业必定萎缩。
农业的主要产品是粮食。粮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能缺少,又不能太多。粮食短缺使粮价上涨,但短缺的时间绝不能太久,否则就会引发社会动乱。一个正常的社会必须保证粮食的充分供应。但粮食的储备从来就是一个难题,除了需要大量空间和相当的技术保证,它与酒的储藏恰好相反,粮食的品质会随着时间而下降。只要粮食能够充分供给,人们的肚皮就会自动形成消费者同盟,有效地控制需求而抑制粮价的上涨,直至把粮食生产的利润压到平均利润之下。粮食之一定不能短缺使农业生产具有社会保障的性质。作为社会保障产业,利润又在平均值以下,这就是发达国家补贴农业的原因。免除农业税无疑应作为一个社会实现农业现代化和进入全面“小康”的起点。
四、减人不如减事
我国每年的税收一万六七千亿元。进入国库的农业税三百亿元,只能算是零头的零头,但农民每年的实际负担估计最低也要超过四千亿元。税收以上的三千多亿元主要负担乡、镇及村委会的财政开支。乡、镇及村委会开支的必要性来源于这些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1.掌握公有土地的支配权;
2.用行政手段控制人口增长;
3.征收农业税。
只要这三项职能存在,乡、镇和村委会的人员和开支就很难精简下来。关键的问题是“减事才能减人”,正如古语所说的,“扬汤止沸,不如去薪”。一旦用上述三把钥匙精简了乡、镇和村委会现有的职能,则乡、镇政府的建制就可以撤销,村民委员会就有望真正转变为农村以服务为中心的自治性村社组织,成为沟通村民与政府的桥梁,而不再是一种有自己特殊利益的权力主体。
本文题目原拟为《解开三农问题的四把钥匙》,第四把就是撤销乡、镇建制。但这把钥匙掌握在政府手中,仅仅是一个操作问题而没有多少理论问题需要阐明。只要采用了上面三把钥匙,第四把钥匙就会有应手而解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