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一案众说纷纭之际,巴东县委召开了干部作风整顿会。据报道,“5·10”案件在巴东县内的震动非同小可,县委一负责人气得在会上拍桌子,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对案件中涉及的干部有无违纪行为迅速开展调查。
对这迟到的“正义”,民众还是欢迎的。有了县委负责人的表态,我想,这下该是拘捕邓贵大同伙的时候了吧。
经媒体跟踪报道后,相信人们对整个案件已经基本有了头绪。我始终认为,无论是先前的索要“特殊服务”与“按倒”,还是后来所谓的“异性洗浴服务”与“推坐”,邓贵大等人首先涉嫌违法,逼得邓玉娇走投无路,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出于办案需要,警方先“控制”住邓玉娇进行立案侦查无可厚非。但对邓贵大的两个同伙毫无约束,甚至还有“保护”之嫌,也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如果说之前当地警方没有“底气”或“别有用心”的话,那么,如今巴东县委召开干部作风整顿会,却实实在在传递出了当地确实存在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这说明拘捕其他相关违法嫌疑人,是十分必要的。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刑拘,还被绑在医院病床上饱受折磨。不难看出,巴东县警方将选择性执法术发挥到了极致,这究竟意欲何为?
按照程序正义原则要求,在对邓玉娇立案侦查的同时,也该对邓贵大的两个同伙进行立案侦查。如果连这种最起码的法律底线都不能坚守,还有什么资格谈“客观公正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