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翼:中国商人的前世今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44 次 更新时间:2009-05-2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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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翼  

作为一个农耕古国,中国本来就没有多少商人。虽然清末至近代也有晋商、徽商和上海滩十里洋场等商业和商家的初潮,但经过了大革命和所谓的公私合营、三大改造之后,除名义上留下的荣氏等一两家作为装饰品之外,中国的商人阶层便基本上断了代、绝了种。到了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被计划经济中断了三十年的市场化发展进程又被重新启动了,如果说中国当今社会已经有了一个商人阶层,也就是在这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刚刚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新生代。

八十年代初,第一批下海试水经商的,多是被正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边沿化甚至是被甩出来的人们,一些人是当时的隐性失业者,一些人是心眼活、不安分被单位视作不可重用的调皮捣蛋分子,还有一些人是受过处分、甚至坐过牢的刑满释放人员,他们倒商品、倒批件、倒配额,倒边贸、倒长途贩运,活跃在计划与市场双轨制的边沿地带,正是由这类正统体制的失落者组成了八十年代初商业大潮兴起的敢死队,也构成了我国这三十年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不可或缺的第一批生力军和先锋队。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直到九十年代的中期,经商潮、下海潮一浪高过一浪,一个个有远见的高干子弟即民间所说的太子党下海了,一拨拨党政机关干部下海了,一批批学者、教师和中青年知识分子下海了,还有一些退伍、转业的军人和其他一些脱掉制服的人们也陆续下海了,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下海经商潮和对传统的计划经济的体制性大逃亡。今天看来,当时的社会躁动和双轨制的混乱确实是严重的,然而,出现这种历史阶段和社会现象却又是难免的,中国人在不许经商、不得言利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压抑禁锢了那么久,就不应该有所爆发和释放么?说当时出现了全民经商也言过其实,然而没有这种经商观念上的全民大动员,怎么能够实现国家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轨,从而把人民及其经济发展引上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呢?又怎么能够迅速造就出推进中国市场经济长足发展所必需的现代商人新生代呢?

计划经济下的前三十年本来没有商人,国有企业中的管理者也都是官府作坊中的几品管带,根本不是企业家和商家。因此,八十年代以来崛起的这一代商人新生代,完全都是由上述那些原本是社会闲杂、高干子弟、机关干部、教师学者等读书人和军警人员等等各色人等构成的。这些人走进市场,也带来了他们各自原有职业的行事作风和特有的商业资源,优点是他们借助各方面的特权和优势,一时间把传统计划经济打了个稀里哗啦,很大程度上加快了计划经济的解体和市场化的迅速推进;问题也在于这些人很快地把他们所具有的无所不能的行政特权和无所畏惧的职业作风也都带进了商业场,造成了中国市场经济起步阶段所特有的既生机勃勃又极度混乱的市场秩序。正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能够攀龙附凤的自然是千方百计结交权贵,利用行政特权去钻双轨制的空子,从计划里倒出计划外,一翻手就是黄金万两;实在找不到官府背景的,要把事业做大也得巴结讨好黑社会,不惜依托恶势力提货收款或欺行霸市巧取豪夺。中国人贫穷的时间太长了,被禁欲主义道德禁锢得太深了,通向利欲之门一旦打开,可以想见会涌出来多少穷凶极恶和利令智昏的人们。第一次看见白花花的银子和黄灿灿的金子,多少人难掩无厌的贪婪而要钱不要命,不遵法规、不讲规矩、没有道德底线,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因此,从中国市场经济起步阶段走过来的第一代商人,大名鼎鼎而又幸存至今的人为数不多了。有些人搞了不少的钱,却是把命丢了;有些人捞了钱,人却进了班房;也有些人转走了资产,出逃海外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流亡生活。回头看,中国这三十年市场经济所造就的商人队伍的“死亡率”、“淘汰率”之高,真可谓是世界之最了。这期间市场竞争之无序,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之严重,及其商家缺乏商场诚信之状况,也是在全世界所著名的了。可以理解,发端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市场经济大潮,不是一种经济社会自然演进过程,而是通过政府实行改革开放对于计划经济进行改革来启动的,这种人为而又速成的市场化过程,这种在三十年中浓缩了西方几百年市场化进程的高速发展,注定了这一特殊历史阶段成长起来的第一代商人,必然是摇身一变的速成产品,甚至是肥得快、死得也快的一次性短命产物。从计划经济要过渡到市场经济,显然是需要有人来搭桥的,而这些人的原材料本来是不适合做桥梁的,因此他们绝大多数人被牺牲或被过河拆桥就是在所难免了,这正是中国第一代商人的悲剧性历史宿命。

还应该看到,除了那些死有余辜、罪有应得的贪官奸商之徒,确实还有不少的悲壮之士死于新旧体制的摩擦,成了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推进过程的铺路石子和轨道枕木,他们也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进步的历史牺牲品。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人民没有经验,政府也没有经验,摸着石头过河,谁能平安地登上彼岸多半得靠运气了。回顾这三十年,为了造就能与国有企业竞争的民营市场主体,为了把官府作坊式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为现代企业,为了创建和开拓各项专业市场,为了转换政府职能重建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政府行政机能,我们也牺牲了多少有识之士、商界精英和有魄力、有作为的改革家。一个国有企业的成功转型,往往需要一些很有献身精神的改革者来承载难免的民怨并且对久积的社会遗留问题负责,于是便把他们这样或那样地牺牲了。市场初起,市场法规和政府监管极不健全,甚至存在着极大的政策漏洞和行政缺失,在一种社会试错机制中,往往是不得不牺牲一些企业家、商家和经理人,用他们为经济制度的历史缺陷而去做代罪羔羊。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牺牲不仅换不来一纸体恤的追悼词,甚至还不得不背上令人蒙羞的无端罪名。我想,无论过了多少年,我们的后人在享受一个更规范、更发达、更文明的市场经济和更富裕繁荣的社会生活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了在这世纪之交的三十年间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所壮烈牺牲的一代商家,他们也是用血肉之躯为中国的经济现代化铺平了前进的道路。

这一代中国商人的悲剧性命运,根源在于他们从一产生的那一天起,就背负着不可赦免的制度性原罪的沉重十字架。在三十年计划经济条件下,从法理上讲,所有的人在财产的占有上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人们除了简单的生活消费品外,基本上都不能占有多少生产资料。生产资料、自然资源和资金等财产都掌握在国家或所谓的集体手中。在这样的条件下要搞市场经济,除了唯一的投资主体国家之外的投资主体、市场主体从哪里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根本主旨并不仅仅是让一部分人先过上好日子,而是希望放开一条口子,发展民间资本,营造市场氛围,在民间培植和造就出能与国有企业竞争的私有、私营的投资主体和市场主体来。这样一来,问题就来了,我们陷入了正统道德和法理的死胡同:既然大家都是平权的,掌权的领导干部更是人民的“公仆”,让谁先富起来呢?谁先富谁后富是个公平呢?社会财富和生产要素、交易的商品都在国库之中,给谁资源配置权、给谁商品交易买卖特许权、给谁工厂承包权并使他能够享受工资、福利奖金上不封顶的权利呢?像金融等等垄断行业的经营特许权应该给谁不给谁呢?把计划内的廉价物资转为计划外商品交易,给谁不给谁呢?把本来无偿划拨的土地矿山等资源转为市场出让交易,其间的转让价款及再交易差价让谁去赚是个合理呢?等等,等等,这一切问题都涉及到八九十年代私有民营企业公司的资本原始积累,从计划经济下的正统道德和分配原则来看,把资源配置权、商品倒卖权、企业承包权等等这些市场准入权利给谁都不合理,给谁都不公平,凭什么呀?确实,在一个私有制社会,财产的私有权本来就是明晰的,法理上和道德上也是没有争议的:而在我国的公有制条件下,所有的资产一旦归了国库,全民所有制下的人民对其都享有不可侵犯的共同权利,显然给谁不给谁都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当然,历史从来不是道德学家主宰的,要搞市场经济,私有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谁有优势、谁有资源、谁有便利、谁转身最快、谁出手最快谁就抢了先机,私有经济、民营经济和各种形式的股份制经济形式,就是在这种历史大潮的推动下这样或那样地滋生发展了起来,很快地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二的经济格局。明摆的道理,财富和资本绝不是从天而来,从“大公无私”的计划经济走到私有经济成了市场基本主体的市场经济,即便是那些完全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被处罚纪录的商家们,有谁敢说自己起家的第一桶金是“绝对干净”的?在这样一种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那些通过种种关系和手段获得了上述经营特权的商家们,迅速实现了原始资本积累并且高速发展壮大起来,有谁能说他就没有任何可圈可点的“原罪”?

这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嬗变中的“原罪”,总是要有人来承担起这种沉重的道德责任和历史责任。除了那些作奸犯科被法律惩罚者外,也许多数人的这种“原罪”不会受到社会惩罚,不过也不要幻想有谁会来公开赦免这种“原罪”。这一代中国商人的沉重负罪感还是要让他们扛下去。也许还要再扛三十年、三百年。经济的发展本来就是为了增加人的福祉,可“人”是什么东西?“人”从来不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铁板一块,总是要有一部分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铺路石,总要有人成为历史演进的牺牲品。中国市场经济的历史性发展总是要付出历史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一代或几代人,其中自然少不了会牺牲一代或几代商人。中国是个农业古国,重农抑商、贵义贱利本是深重的民族传统,中国穷得太久了,中国的穷人太多了,再加上历史上多次劫富济贫的革命和仇富情绪在穷人的心里扎下了根,因此,中国商人总是被社会道德所蔑视,不管你创造了多少社会财富和为社会做出了多大贡献,不管你负担了多少工人的就业并解决了多少人的吃饭问题,就因为你支配了那么多社会资源,就因为你享受了比普通百姓多得多的消费资料,在道德上就必须对你保持贬抑和歧视,任何时候你都不能扬眉吐气和得意忘形,你必须扛着沉重的原罪十字架夹着尾巴往前走。这就是这一代中国商人,每个人内心深处挥之不去的商殇之痛。

提起商人,人们多会用为富不仁一言以蔽之,人们眼前看到的也多是商家西装革履、花天酒地的奢华与腐败。其实,当平常人家全家团聚尽享天伦之乐之际,当夜深人静人皆熟睡之时,有谁想过曾有多少企业商家老板经理却在为贷不来款、还不了款、没钱交货款、没钱给职工发工资、产品积压卖不出去、债主逼债、法院查封等等经营上的烦心事弄得寝食不安、夜不能寐。人们都说中国的民营企业缺乏商业道德,有谁了解他们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无论是融资还是获取投资项目、市场竞争中受到了多少社会歧视?有谁想过民营企业的请客送礼、钻营行贿多是由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倒逼机制造成的?特别是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当一个个企业公司如多米诺骨牌般倒下时,有谁想过一个企业家或商家所承受了多么大的经营压力和心理压力?当人们看到市场经营环境恶化时,总会有一些民营企业老板不堪重负而自杀或逃亡,常常会激起社会骂声一片,可有谁想过是不是恶劣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把他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也许,只是在今天,当世界性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大潮般袭来之时,看到大批大批失业工人丢了饭碗,看到千万计返乡民工无所事事而成为严重社会问题之时,也才有人开始意识到,中国商人、特别是广大私有民营企业商家,原来对于国计民生还承担的如此重大而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

在这个有着“革命”传统的国度里,人们对于“打土豪分田地”和“一切权力归农会”和一切企业收归国有的往事记忆犹新而心有余悸,因此总有一些民营企业家和商人一旦发展壮大起来总想移民国外溜之大吉,说起来实在让人痛心和惋惜,然而,中国要走富强之路,还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我们为什么不能给中国的商人阶层和富人阶层更多一些社会安全感呢?为什么不能给予这些社会精英们应有的社会荣誉和道德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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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炎黄春秋2009年5月刊外稿,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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