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申宁:论方伯谦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54 次 更新时间:2009-05-0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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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申宁 (进入专栏)  

方伯谦是北洋水师济远舰管带,1894年9月24日,因临阵脱逃等罪名,被清廷军前正法。自方氏问斩后,为其鸣冤叫屈者代有其人,此案成为百年来一直聚讼不休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卢氏甲午前后杂记》在福建被发现,加之方氏后裔的不懈努力,方伯谦问题又再次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热点。[1]

就目前已经发表的文章看,关于方伯谦问题的讨论,已经涉及到丰岛海战、黄海海战以及北洋海军建设等方面,涉及到李鸿章、丁汝昌、刘步蟾等诸多历史人物。在丰岛海战中,论者所探讨的问题主要有四点:1.关于见敌船逃跑,置广乙、高升和操江于不顾;2.升白旗诈降问题;3.藏匿铁甲最厚处问题;4.王国成、李仕茂用尾炮击敌问题等。在黄海海战中,论者所探讨的问题主要有七点:1.济远先撤问题;2.牵乱队形问题;3.撞沉扬威问题;4.西战场问题;5.济远舰炮械损坏问题;6.时差问题;7.杀方伯谦诿过问题等。

在所有这些问题中,对于方伯谦来说至关紧要的是,他究竟是见敌就跑,畏葸怯战,临阵脱逃的懦夫;还是英勇善战,足智多谋,敢于以诈降方式近战歼敌,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以一舰搏敌四舰的英雄?这是多年来关于方伯谦问题争执的要害所在。回答了这一问题,就可以顺利地厘清纠缠在方伯谦问题上的所有枝枝节节,解开围绕其上的各种谜团。如果方伯谦是个勇士,关于诈降、西战场等问题便可顺理成章地理解,如果方伯谦是个懦夫,那么,两次海战中的临阵脱逃以及由此而来的所有问题皆可得到解释。

无论是丰岛海战还是黄海海战,方伯谦一人在对日作战方面,不可能一夜之间变作两人:昨天在丰岛海战中,以诈降方式近战接敌,甘冒被日舰击沉之危险而果敢作战的勇士,却在次日的黄海海战中,临阵脱逃,先返旅顺。这无论在逻辑还是在常理上都让人难以理解。将两次海战的情况联系起来,观察分析方氏在战争中的表现,而不是仅仅咬住某几个个别词句来推演,并由此找出为方氏翻案的根据,应该是研究方伯谦问题的基本方法,也由此形成了人们对方伯谦问题的一惯看法。

一、方伯谦有没有临阵脱逃?

鉴于方伯谦的被杀系由于其在黄海海战中临阵脱逃而引起,所以研究方伯谦问题的聚焦点应该放在黄海海战中[2]。在这此海战中, 解决方伯谦是否临阵脱逃问题的关键,必须首先确定方氏究竟何时离开战场。关于方伯谦在黄海海战中离开战场的时间,总共有四种说法:

第一、济远在14时33分后离开战场。持此说的是西方人士库劳斯所撰《日清海战》一书记:扬威“奔往大鹿岛,准备把船开上浅滩。正在不断喷着火焰航行时,正遇见慌乱逃走的济远,结果被撞沉于浅海”。[3] 这里作者并没有确切指出济远离开战场的具体时间,只是以扬威起火驶离战场的时间来做大体估算的。

第二、济远在15时10分后离开战场。持此说的是日舰高千穗某尉官记述黄海海战实况:“旗舰定远及经远起火,平远、致远大创,敌终于不支,四分五裂,全面败退。济远、广甲首先向西南逃走,五舰继续沿陆岸而逃。……游击队四舰排成一列,向广甲、来远、致远、经远四舰追击。敌自知难免于难,致远、来远遂右转向大鹿岛逃跑,广甲则向布加岛北方海峡溜走。”[4]这里日舰军官所记济远离开战场的时间是在定远起火, 致远大创但尚未沉没之前。据记载,定远中弹起火是在15时04分[5],来远、 平远等相继起火是在15时10分前后[6],而致远被击沉则在15时30分[7]。由此可以大致推算,济远离开战场的时间当在15时10分至30分之间。

第三、济远在15时30分后离开战场。此说据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记叙:“济远见致远沉,大惧,转舵将逃,撞扬威舵叶,扬威行愈滞,敌弹入机舱立沉于海,……济远既逃,广甲随之,靖远、经远、来远不能支,亦驶出阵地逃避。”[8] 日本第一游击队司令坪井航三报告中也说:此时,“敌阵终于全面溃散,各自逃遁。其中有济远、广甲、来远、经远、靖远、广丙。”[9]

第四、说济远在17时30分离开战场的是王琰先生,他说:“济远事实上退出战斗的时间是日本时间午后5时30分,即海战基本结束之后,这就是说,济远根本不存在战阵中脱逃的问题。”[10]这一说法是王琰先生基于对黄海海战中“西战场”问题的研究后得出的结论。

对这四种说法,应相信哪一种呢?让我们来分析一下:首先第一说的作者没有确切的时间记载,自扬威起火后开始撤出战场到与济远发生碰撞,这中间至少有半小时以上,所以不能以扬威起火时间作为济远离开战场的时间[11]。王琰先生的所谓“西战场”说,亦早有论者作过细致周密的考证,认为是子虚乌有的推演,不能作为济远离开战场时间的证据[12]。那么剩下的两种说法,究竟应该相信谁呢?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当时海战的实际情况:

1894年9月17日,中日双方舰队于上午12时50分开仗[13]。13时14 分左右,日舰第一游击队和日舰本队驶过北洋舰队正面战列,分别向左右回转,包抄北洋舰队[14]。13时30分,日舰第一游击队和本队分别完成了向左右方向的回转[15]。13时55分,日舰比睿多处中弹起火,不久离开战列[16]。14时20分,西京丸挂出信号,召唤第一游击队回援左翼[17]。14时30分,超勇沉没,不久扬威起火,同时平远、广丙及鱼雷艇前来参战。日舰西京丸、赤城、比睿受重创,退出战场[18]。14时54分,日舰第一游击队向左方向旋回,攻击北洋舰队左翼,将致远、经远、济远划出圈外[19]。15时,日舰第一游击队攻击定远,致远驶出迎战,中弹多,遂冲向吉野,后中弹沉没,是为15时30分[20]。就在致远中弹沉没前后,济远驶离了海战战场。对此事,日舰吉野的值日官作了明确的记述。《吉野舰记事》记载:“此时……各舰或西南或东北方向逃遁。定远、镇远二舰对我本队五舰。济远、广甲向西北方向逃走。第一游击队追击靖远、经远、来远、平远、广丙及水雷艇。”[21]值得注意的是,吉野值日官在致远沉没之时所观察到的战场情况为:济远、 广甲二舰向西北方向逃走,而当时日舰本队5 舰正在对付定、镇二舰,第一游击队也在追赶靖、经、来、平、广丙和水雷艇,暂时尚无力量追击济远,这是济远当时能够逃脱日舰追击的重要原因。日本第一游击队司令官坪井航三说得更加详细:“三时三十分致远右舷倾斜沉没。经远仍在大火中挣扎,而且遭受破损,进退不得。最后敌阵终于全面溃散,各自逃遁。其中有济远、广甲、来远、经远、靖远、广丙。济远先于它舰逃跑,广甲、来远、经远、靖远继之,皆以大连湾为目标。”[22]这里坪井航三特意强调指出了,“济远先于它舰逃跑”。一个“先”字究竟能先到何时呢?这只有方伯谦自己才能说得清楚。

海战次日辰刻,李鸿章电总署:“旅顺龚照屿效卯急电:丑刻,济远回旅。据称,昨日上午十一点钟,我军十一舰在大东沟外遇日船十二只,彼此开炮,先将彼队冲散,战至下午三点钟,我队转被彼船冲散,但见击沉敌船四只,我军定远头桅折,致远被沉,来远、平远、超勇、扬威四舰时已不见。该轮阵亡七人,伤处甚多,船头裂漏水,炮均不能施放,驶回修理,余船仍在交战等语。”[23]这是当时有关黄海海战的第一份战况报告,也是方伯谦向龚照屿亲口叙述的海战情况,弥足珍贵[24]。由方伯谦亲口所述情况来看,有三点值得重视:

第一、“战至下午三点钟,我队转被彼船冲散,但见击沉敌船四只”。前面提到,日本第一游击队向左方向旋回,攻击北洋舰队左翼,将致远、经远、济远划出圈外的时间是14时54分,可验证方伯谦所言不虚。所谓“击沉敌船四只”者,乃方伯谦猜度之言。在第二阶段战斗中,北洋舰队集中攻击日舰比睿、赤城和西京丸三舰。比睿、赤城在14时30分退出战场,西京丸在14时40分左右也向南逃遁[25]。所以,到“下午三点钟”时,方伯谦已经见不到被重创的三艘日舰,误以为沉没。将日舰三艘说成四艘,乃其夸大之词,不必细纠[26]。

第二、“我军定远头桅折,致远被沉,来远、平远、超勇、扬威四舰时已不见。”这里方伯谦介绍了清军的战况。“我军定远头桅折”一事,在《冤海述闻》中有记载:“督船帅旗于第三次排炮时即被敌炮击落,便不再升。”[27]此处,方氏所言为开战不久之事。至于“来远、平远、超勇、扬威四舰时已不见”,这里“时已不见”的“时”字,应是方氏最后观察海战战况的时间,因此可以认定为济远离开战场的具体时间。当时情况如下:超勇于14时30分前后沉没[28],扬威于14时33分起火[29],后驶离战场救火。平远于14时15分加入战斗,攻击西京丸,与松岛战,两次击中松岛,15时15分再创严岛,此时平远也多处中弹起火, 驶出战场救火[30]。来远先随本队进攻日舰比睿,因日舰扶桑来援,定、镇二舰转而迎战扶桑,来远独自向比睿进击,“距战场七八里”[31]时,追之不及,后见赤城受伤欲逃,转攻赤城,15时20分被赤城一弹击中起火,退出战场救火,“此火约历一点半之久”[32]。以上四舰到15时30分时,除扬威外皆不在方伯谦的视线之内,故曰“时已不见”。同时印证这个“时”字还有一个证据,这便是方氏所提到的“致远被沉”。两相印证,此“时”之时,当为15时30分前后。

第三、“该轮阵亡七人,伤处甚多,船头裂漏水,炮均不能施放,驶回修理,余船仍在交战”。这里最为重要的是济远“驶回修理,余船仍在交战”一句。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三点印象:一是说明方伯谦也承认,就在济远驶离战场之时,海战并未结束;二是所谓“余船仍在交战”者是哪些船呢?方伯谦向龚照屿汇报时说“我军十一舰”,为定远、镇远、济远、致远、靖远、经远、来远、广甲、超勇、扬威以及14时后参战的平远。除去致远沉没,来远、平远、超勇和扬威已不见,剩下的只有定远、镇远、靖远、经远和广甲五舰,这就是方氏所说的“余船”。说明当时北洋舰队只有5舰在对抗日本海军,情形十分危机; 而济远却在此关键时刻离开了战场;三是方伯谦于无意中承认了在济远离开战场时,广甲还未逃走。这与战后李鸿章向朝廷奏报《大东沟战状折》中所言,“济远先被敌船截在阵外,及见致远沉没,首先驶逃,广甲继退,”[33]完全吻合。

综合方氏所言海战情况,虽然可以澄清一些问题,但仍有不少疑点值得我们继续分析:

首先,就在致远被沉的同时,日旗舰松岛被镇远击中,引起甲板堆放的药包连续爆炸起火[34]。对于如此重大的事情,又发生在敌方旗舰上,方伯谦不可能知情不讲,只能解释为方氏不知此事。

其次,15时20分,来远被赤城一炮击中起火,火势很大,来远边退出战场边救火,适与正在逃跑的广甲相遇,呼之不救,被来远一炮击中舰尾[35]。广甲可以看见来远起火,而方伯谦却不知,只能解释为济远与广甲并未行走同一条路。

最后,李鸿章在处分扬威船帮带大副郑文超时,其中提到“为济远船碰伤”[36]一事,设若扬威不是被济远撞伤,郑文超能够接受这一说法吗?济远舰的诸多官兵能够受此不白之冤吗?如果济远与扬威有过接触,为何方伯谦说当时没有见到扬威呢?

在分析这些问题之前,必须对当时战场的具体方位有所了解。中日双方舰队接触之初,北洋舰队以排横队由北向南前进,后略向西转向,以舰首对敌;而日舰则以单纵队由南向北行进,渐向东北转向。在战场的东北方是大鹿岛,旅顺则位于战场的西南方[37]。当海战进行到第二阶段,15时,日本第一游击队完成左方向旋回,由西向东北方向行驶攻击定远,而北洋舰队正由东北向西南转向,追击日舰本队。4分钟后, 定远前部中弹起火,火势较大[38]。此时前后,平远、来远、广丙等舰也相继中弹起火[39]。而日舰“本队已绕敌一周,位于相反方向,于是互相呼应,进行夹击”[40],致远也在此时多处中弹,北洋舰队陷入日舰包围之中。就在这个时候,济远挂出本舰重伤信号,离开北洋舰队的战列[41],开始驶离战场。这一情况被当时日舰高千穗某尉官看到,记载下来:“旗舰定远及经远起火,平远、致远大创,敌终不支,四分五裂,全面败退。济远、广甲首先向西南逃走”[42]。这里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该尉官只提到致远大创, 而不是沉没,其时间当在15时10分至15时30分之间。这与《中东战纪本末》所记“两阵甫交,方伯谦先挂本舰已受重伤之旗以告水师提督,旋因图遁之故,亦被日船挖出圈外。致、经两船与日船苦战,方伯谦置而不顾,茫茫如丧家之犬”之说大致相符,可以印证方伯谦决定逃跑的时间是在致远沉没之前而不是在这之后。广甲见济远逃离,随即跟随驶离战场。但广甲没有直向西南跑,而是中途掉头转向西北,欲躲避日舰追击,沿近海浅水驶离战场[43]。广甲向北行使之后,适遇来远正在救火。此可解开广甲见到来远,而济远未见之迷。

当时济远作为北洋舰队左翼,位于整个战列的东部,向西南方向逃走时,要经过整个北洋舰队的战列,但就在济远离队之前,北洋舰队各舰为攻击日舰本队,已经开始向北转向[44]。济远经由北洋舰队之后径直向西南驶去,就在此时遇到了由西南向大鹿岛方向缓慢行驶边撤退边救火的扬威,慌乱之中将其撞伤[45]。此事对于方伯谦来说责任重大,隐匿其事,合乎情理,亦可解释济远“船头裂漏水”之迷[46]。

在济远就要驶出战场之时,发生了致远沉没之事。致远沉没之处位于北洋舰队西侧[47],恰好被由东向西逃跑的济远观察到。而与此同时发生的日舰松岛中弹之事,则由于日舰本队隔开北洋舰队已有相当一段距离,又在济远行驶方向的右后方,济远只观察到据己较近的致远沉没,而未能关注北边远处的日舰松岛中弹,是可以理解的。

综合上述情况,可得出如下结论:(1 )济远在日舰对北洋舰队进行前后夹击时,于定远中弹后,开始挂出信号撤离战场,时间约在15时15分前后。(2)当济远就要驶出战场之时,发现致远沉没,时间是15时30分。(3)济远由战场撤出后一直向西南方向行驶, 没有注意到在其右后方发生的来远中弹起火和日舰松岛中弹爆炸之事。(4 )在济远慌乱逃离战场之时,将正在撤退救火的扬威撞伤。(5)济远在15时30 分驶出战场后,鼓足轮机,以每小时12.5海里的速度前进,于次日凌晨丑时抵达旅顺,行程约10~11小时[48]。

弄清了济远撤离战场的时间,并不等于解决了方伯谦的问题。仍有论者说济远先撤是该舰已失去战斗力,方伯谦返旅是“保船西驶”[49]。果真是这样吗?这可以由该舰人员的伤亡和军舰的损害情况得出结论。

济远返回旅顺后,方伯谦向龚照屿讲了四点提前返回的理由:“阵亡七人,伤处甚多,船头裂漏水,炮均不能施放,驶回修理”。我们可以把方伯谦所说的情况与日方的统计作一个比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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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名 ┃中弹数 ┃阵亡 ┃负伤 ┃ 死伤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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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 ┃ 159 ┃ 17 ┃ 38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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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远 ┃ 220 ┃ 13 ┃ 28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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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远 ┃ 225 ┃ 17 ┃ 13 ┃ 30 ┃

╂───╂────╂───╂───╂───────┃

┃ 平远 ┃ 24 ┃ ? ┃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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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远 ┃ 15 ┃ 5 ┃ 10 ┃ 15 ┃

╂───╂────╂───╂───╂───────┃

┃ 靖远 ┃ 110 ┃ 2 ┃ 16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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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中可知:济远舰的中弹数量和伤亡人数均是北洋舰队中最少的,其中弹数只是来远的十五分之一,伤亡人数是其二分之一,并且军舰的损坏程度并不严重。就在方伯谦返回旅顺的次日,济远舰在未经修复的情况下又再次出海,牵拖搁浅的广甲[51]。如果济远损坏严重,怎么可能有力量拖出已经搁浅的广甲,以方伯谦的脾性,他怎会应承下这难以完成的任务。

军舰尚有行驶能力,但如果火炮全部损坏不能施放,也无法遂行作战任务。在方伯谦提前返回的四点理由中,最重要的就是这一条。济远舰的火炮究竟损坏到什么程度呢?《冤海述闻》有记载:“济远中炮弹数十处,后炮座因放炮不停,炮针及螺钉俱震动溃裂,致炮不能旋转。前大炮放至十余出,炮盘熔化,钢柄、钢环坏不堪用;全船各处通语管亦被击坏。”[52]从理论上讲,火炮长时间快速射击达到一定极限时,炮管会因剧热而变形。但济远大炮仅放数十出,绝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所谓炮盘熔化更是匪夷所思,因为炮盘并非受热所在,此乃一般常识。果真如其所言,那么济远在丰岛海战中放炮40余出,岂不早已熔化了炮盘,黄海焉能再战!日本海军多为速射炮,其发射速度和数量大大超过北洋舰队,并未有云炮盘熔化者。至于“因放炮不停,炮针及螺钉俱震动溃裂,致炮不能旋转”之事,也不可能发生。事实上,北洋舰队许多军舰打得时间更长,作战更加激烈,定远甚至将舰桥震塌,亦未发生炮针及螺钉溃裂情况。

那么火炮损坏究竟是何原因呢?洋人泰来的记载引起我们的注意:北洋舰队返回旅顺后,“予受委查验诸舰及报告毁损情形。……济远各炮为巨锤击坏,以作临阵先逃之籍口”[53]。有人认为此说是“十分荒唐的”不经之言,缘钢制大炮巨锤何以能击坏?既为巨锤,又如何操之[54]?其实,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却有一定的道理。试想,洋员泰来本为海军出身,又长期在北洋舰队供职,如果他要陷害方伯谦,为何捏造一个“不攻自破”的罪名?当然,以人力操再大的巨锤也无法击坏钢制的大炮,但是如果用锤击坏“炮针及螺钉”,使之“俱震动溃裂”,则恐怕是不难的。以济远中弹如此之少,却“炮均不能施放”,难道日舰专击济远炮座不成?方伯谦之言令人不可思议[55],而泰来一说,作为孤证,虽不足信以为是,亦无法断言其非。

济远在黄海海战中提前两小时撤离战场,退避旅顺,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如何认识此事,却有不同看法。有论者指出,方伯谦的先返是“正确的战略退却”;有人认为这是临阵脱逃。退却和逃跑有何不同呢?退却是在战场最高指挥官允许下做出的行动,而逃跑则是未经许可的擅离战场,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海上作战的主要目的是摧毁敌人的机动力量,取得海上行动的主动权。离开了这个大目标,片面强调所谓“保船”显然是错误的,这是作为海军军官起码的常识。方伯谦在海战最激烈的时刻,带领济远擅离战列,不仅削弱了北洋舰队的战斗力,而且动摇了军心,影响了士气,给日舰以可乘之机。况且,济远退出战列之后,并未作任何施救抢修的努力,而是径直退回旅顺,这是任何国家的军队什么时候都不能允许的。按照《北洋海军章程》规定:“临阵时逃亡者,斩立决”[56]。就在黄海海战前夕,清廷颁发的《海军交战赏恤章程》也规定:“如有临阵退缩,贻误事机者,立按军法治罪,决不姑宽”[57]。就方伯谦本人来说,以临阵脱逃之罪,被清廷处以极刑,并无处置不妥之处,似无必要过分争议纠缠。

二、方伯谦冤在何处?

方伯谦并非近代史上的重要人物,却以其死鸣响百年“沉冤”,一次次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既然方伯谦被杀并非无由,为什么百余年来为方氏鸣冤叫屈者不断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结合北洋海军当时存在的问题以及民国后海军将领的情况来分析,把方氏后裔的努力摆到前面,只会成为影响我们冷静分析问题的障碍。

北洋海军是清廷组建的一支近代化军事力量,在装备、训练和组织、指挥等各个方面,堪称清军之翘楚。即使与当时日本海军相比,北洋海军也具有许多优势,如投资多,规模大,基地设施齐全,官兵训练时间长等。但是在甲午战争中,北洋海军的这些优长之处不但没有发挥出来,反而表现出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低效能,以至于在长达5小时的海战中, 竟然没有击沉一艘日舰,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这是因为北洋海军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海军是一个近代化军种,需要近代化的管理,而无论是海军衙门还是李鸿章对北洋海军的管理,采用的仍然是一套落后的封建管理方法,在管理中充斥着主观随意性。局部的管理手段虽有所进步,但总体上仍不脱封建治军的窠臼,与近代海军建设的要求相去甚远。甲午战争后不久,一个旅居中国多年的美国人何天爵撰文指出,“组织与管理”是北洋海军的“致命弱点”[58]。北洋海军的管理落后,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59]

第一,封建的私属性质[60]。李鸿章长期以来把北洋海军看作是自己的私家军,以不懂海战的丁汝昌任提督。在“海军要害部门几乎都是李鸿章的亲信、门生和淮系人士”[61]。北洋海军在内部管理和人际关系的维系方面,仍然采用传统的勇营制度,以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作为维系的手段。造成北洋海军内部派系林立,闽人、粤人和皖人各不相让,互相倾轧。曾有人指出:“海军大半闽人,汝昌淮人陆将,孤寄其上,大为闽党所制,战令不行”[62]。此说显然带有偏护丁汝昌的感情色彩,不可全信,但却可从中发现问题。

第二,纪律松弛。北洋海军成立之后,虽然制订了《北洋海军章程》,但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人为变动,形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混乱局面。按《北洋海军章程》规定,“总兵以下各官,皆终年住船,不建衙,不建公馆”[63],实际上丁汝昌带头在刘公岛起盖铺屋,出租给各将领居住。方伯谦更“于山上构屋住眷,同寅多效之”[64],以致“夜间住岸者,一船有半”[65]。更有甚者,在威海之战来远、威远二舰被日军鱼雷艇击沉时,两舰管带竟然尚在岸上宿妓未归[66]。似此有章不遵,有法不依的情况比比皆是,使北洋海军纪律严重松弛,难以整肃。

第三,指挥不灵。北洋海军派系林立,纪律松弛,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指挥不灵。在黄海海战开始时,丁汝昌先命舰队列为五叠雁行阵,旋令改为一字横阵,可各舰只不能迅速应变到位,造成阵形的混乱[67]。在黄海海战后,定远竟然“有若干命令,船员全体故意置之不理”[68]。由此可见,北洋舰队的指挥系统早已不能适应战争的要求。

通常,我们把先进的武器装备和高素质的人才比做军队建设的两个轮子,而有效的管理则是连接这两个轮子的轴,只有将三者有机地结合,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军队的战斗力。北洋海军在管理方面的混乱与落后,既是李鸿章以勇营制度治军的必然结果,又是黄海海战失败的重要原因。甲午战后,来远帮带大副张哲荣呈文指出海军失利缘由:“军兴以来,未闻有上制胜之谋者。提督与诸将画策时,有口是而心非者,有唯唯而退者。员弁有言,多因避嫌不敢上达。至临敌之际,各自取巧为己,不顾大局。……甚至临阵退缩,畏缌不前者,不加查察”[69]。定远枪炮大副沈寿坤指出:“大东沟之战,非弹药不足,乃器之不利也;非兵士不出力,乃将领之勇怯不同也。勇者过勇,不待号令而争先;怯者过怯,不守号令而退后。此阵之所以不齐,队之所以不振也。致败之由,能勿咎此乎。”[70]只有亲临其境,具有亲身体验的人,才会对问题有如此深刻的反省和认识。

北洋舰队这种管理状态,怎能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又如何能建设成一支有战斗力的近代化海军?北洋海军这种纪律松弛和管理混乱的局面决非一日形成,作为提督的丁汝昌难辞其咎。设若不是他带头违反军纪私盖铺屋,带头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北洋海军怎能形成这种局面!平时纪律松弛执法不严,战时赏罚不公难以孚众,却突然在黄海海战之后,拿方伯谦开刀,杀鸡给猴看,企图借此整肃军纪。丁汝昌万万没想到,他的作法不仅激化了北洋舰队中各派系之间的矛盾,而且由于赏罚不公带来了更多人的不满。《卢氏甲午前后杂记》的作者方伯谦的同乡卢毓英在清晨五时听到方伯谦被军前正法的消息后,第一个反应就是:“余急问之曰,广甲管带如何矣?彼曰,未之闻也。余不禁骇然,曰,何同罪而异罚也!”[71]这里卢毓英所说的“同罪而异罚”,既有对方伯谦临阵脱逃的肯定,又有因方、吴二人受罚不同而表示出的惊诧。与丁汝昌同乡的吴敬荣,在海战中“始而逃阵,继而毁船,仅予革职留营, 仍复月给薪水”[72]。李鸿章、丁汝昌这种“同罪而异罚”的作法,不能不引起北洋舰队中众多闽人的愤怒和不满,使原已存在的各种矛盾更加激化。《冤海述闻》所表现出强烈偏袒方伯谦的情绪,就是这种状况的直接反映[73]。黄海海战之后,北洋舰队军心涣散,纪律更加松弛,管理更加混乱,指挥更加不灵,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这一事态发展的严重后果,最终导致了威海之战时,在洋人鼓动下出现的北洋海军部分官兵的哗变事件[74]。它是北洋舰队最终崩溃,导致其全军覆没极为重要的内部因素。

与黄海海战后对方、吴二人的同罪异罚相比,更能引起人们同情方伯谦的,则是北洋海军诸多将领进入民国后迅速升迁所形成的巨大反差。在威海之战中,北洋海军全军覆没,只有丁汝昌、刘步蟾、林泰增、杨用霖自杀殉国,而蔡廷干、王平率鱼雷艇逃跑,其他海军将领全部投降,战后皆被清廷革职查办[75]。当时,受处罚的北洋海军将领有:林国祥、叶祖圭、邱宝仁、林颖启、蓝建枢、吕文经、李鼎新、李和、林文彬、黄鸣球、何品璋、陈镇培、潘兆培、马复恒和牛昶炳等[76]。军人报效国家,以效命疆场马革裹尸为荣誉,而视临阵逃跑战败投降为耻辱。甚至在某些人的眼中,投降是比逃跑更为可耻的举动。北洋海军降将在战后除被清廷革职外,并没有受到其它处罚。他们不但活了下来,更比方伯谦幸运的是,随着晚清整顿海军,作为北洋海军将领,他们的实战经验变成了宝贵财富, 使们再次被启用。到北洋和民国政府时期,这些海军将领迅速升迁,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如:[77]

叶祖圭,开复后授北洋水师统领,后总理南北洋海军兼广东水师提督;

林颖启,民国初年任福州船政局副局长,后任海军军港司令;

李和,民国初年为海军军官学校校长,旋代理北洋政府海军次长;

程璧光,开复后任船政司司长,北洋政府时期两度出任海军总长;

萨镇冰,开复后任吴淞炮台总台官,后总理南北洋海军,辛亥后历任海军大臣、海军总长、代国务总理、福建省长等职;

吴敬荣,开复后任广东宝璧兵船管带;

蔡廷干,开复后任海军部军法司司长,后长期在海军部供职;

李鼎新,民国后历任海军部军法司司长、海军参谋长,获海军上将衔,后连任北洋政府内阁海军总长。

看看当年这些北洋海军的故旧,他们都是方伯谦的同学或战友,在那次失败的战争中和方伯谦一样扮演了或逃跑或投降的角色,不同的是他们没有被清廷正法,不仅活了下来,而且在开复后地位迅速上升,一个个成了中国海军中耀眼的明星。这其中又以逃跑的蔡廷干、吴敬荣和递送降书的程璧光尤为引人注目。蔡廷干在威海之战中率鱼雷艇逃跑,其瓦解军心的作用更甚于方伯谦,民国后竟然混上了海军部军法司司长,由一个逃兵来执掌海军军法,真是莫大的讽刺;吴敬荣在黄海海战和威海之战中两次逃跑,最后又投降日军,开复后仍能继续任海军舰艇管带;程璧光在黄海海战中也与方伯谦同时逃离战场,只是未返旅顺,又重新归队,后来在威海之战中成为北洋海军向日军投降并递送降书和参与谈判的代表,开复后其升迁迅速,两度出任海军总长。随着这些原北洋海军将领地位的不断升迁,他们在甲午战争中那些不愉快的往事便无人提起,渐渐淡漠了,世人看到的只是他们那显赫的地位和耀眼的光彩。与这些北洋海军故旧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方伯谦不仅失去了再次崛起柳暗花明的机遇,而且被人永远钉死在那场海战的耻辱柱上。作为方伯谦的战友和部属,作为他的同学和同乡,作为方氏家族及其后裔,眼看这一系列的变化和巨大的反差,能不产生想法,发出由衷的感慨吗!

其实在甲午战争中,清军的临阵脱逃和不战而溃是个十分普遍的问题。早在中日双方正式宣战之前,朝野攻击李鸿章等人最严厉的话语便是“畏缌不前”和“胆小怯战”。如果说李鸿章的不轻易言战还有外交方面的某些考虑,那么叶志超等清军将领的临阵脱逃则是无可饶恕的怯战。怯战和溃逃看上去似乎是某个个人的勇气和品质问题,但作为当时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其实它更是那个时代、那种军事制度不可能克服的诸多弊端所产生的必然结果。根本说来,对战争中的临战溃逃,光绪和李鸿章等都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又是在各种比较和衡量中认识是非曲直的。不论当时处置方伯谦的“同罪异罚”,还是后来海军将领地位变化发生的巨大反差,了解这一历史发展过程的人们,都会对方伯谦投以可怜和同情的目光。方伯谦的“冤”,冤就冤在他独自一人做了那个时代北洋海军诸多弊端的牺牲品。这正是方伯谦之所以死后百年,为之鸣冤叫屈者不绝的深层原因。

三、“方伯谦现象”引发的思考

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史学界多年来的传统总是有一份材料说一分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拔高,不溢美。文革时期对历史人物评价肆意拔高和随意贬斥的做法早已为人所鄙视。但近年来,为方伯谦“平反冤案”的做法却与此不同,在研究者普遍认为史料尚不足以做出圆满解释,学术界尚未就此问题统一认识之时,却在方氏后裔的热情奔走和故里政府的大力支持之下,由新闻媒体加入炒作,靠名人题字送匾,传媒大肆宣染的方法迫使学界就范认可。在这方面,为方氏“平反冤案”的作法可谓独具特色,极有典型意义,姑可称之为“方伯谦现象”。

1989年,方伯谦的侄孙女美籍华人方俪祥女士,要求教育部停止使用现行中学历史教材,停止播放电影《甲午风云》。1991年,在她的赞助下“方伯谦问题学术研讨会”在福州召开,开始全面为方伯谦平反,会后出版了《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1998年9月,方伯谦故居正式揭匾,张爱萍将军为之题词。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有关人士提出,将把方伯谦故居改成中国海军战争纪念馆,将其建设成为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海军老兵王宜林先生撰写的《甲午海将方伯谦》一书,也在这时由海潮出版社出版发行了。

作为方氏后裔,美籍华人方俪祥女士出于对自己先人负责,为家族尽义,不辞千辛万苦,百折不挠,多年来为方伯谦鸣冤叫屈,奔走呼唤,至情至性,感人良深!方女士对中国史学界和史学研究的关注与赞助,确确实实感动和推动了一些从事史学研究和关心史学研究的人的热情。海军是一个近代化的军种,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作为海军的一员,就有一种天生的自豪感,国内和台湾的一些海军退役将领,他们本着对海军负责,对海军荣誉负责的精神,下功夫研究历史,搜集材料,以求方伯谦问题圆满解决。他们对海军的这种朴素感情也是可以理解的。遗憾的是,历史作为一门科学,恰恰需要排除这些感情的因素,以求公正、客观、冷静地研究和分析问题,便于历史恢复其本来面貌,为总结历史经验提供正确素材。

尽管为方伯谦翻案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时至今日,真正能够说明方伯谦“冤案”的重要材料却并未发现[78]。目前所谓平反“冤案”的研究,多是在原有材料基础上进行的重新分析和推测,例如:为说明方伯谦参加了黄海海战绝大部分时间的鏖战,有人提出当时中日双方在时间上有1小时的时差,即济远离开战场的时间是中方时间下午3点30分,亦是日方时间下午4点30分[79]。这样一来, 方伯谦撤离战场的时间,便由原来的提前2小时变成了只提前1小时。此时离战斗结束虽然还有1小时,但双方激烈的鏖战已经过去,方伯谦参加了这场海战最激烈的战斗,因此不能算是临阵脱逃。对于这种说法,学界已经有人认真核实,证明当时的史料记载并无所谓时差问题[80]。况且,方伯谦离开战场的具体时间与战斗开始、结束的时间记录均为日方记载,根本不存在中日之间时差换算问题。

为说明方伯谦并没有提前离开海战战场,有人提出了所谓“西战场”问题。认为“致远沉没后,济远非但没有逃走,反而是唯一留在西战场死战不避不退的中国战舰”,一直战斗到17时30分海战结束才返航[81]。对此说法,于甲午战争深有研究的戚其章、孙克复先生皆著文批驳,认为“西战场”乃子虚乌有之事,是“思维创造历史的产物”[82]。其实,“西战场”的创造者忽略了一点基本常识,如果方伯谦在17时30分战斗结束之后才率舰返航的话,依济远之航速,无论如何不可能在丑时赶到旅顺,更不要说济远已经多处受伤,“船头裂漏水”了。

为说明方伯谦被冤杀问题,有人考察了方伯谦与李鸿章、丁汝昌、刘步蟾的关系问题,认为丁汝昌炮制方伯谦冤案是挟私报复,李鸿章处罚方伯谦是推卸责任,为了逃避舆论的谴责和清廷的惩处[83]。其实在黄海海战结束后一段相当长时间内,朝野关于这次海战最终的胜负结局并不十分清楚,而当时外界传闻和朝野看法对李鸿章亦无不利之处。如:战后龚照屿电李鸿章:“海军前在东沟口外鏖战三时之久,据西员云,为近数十年欧洲各国所未有。虽互有损伤,而日船伤重先退,我军可谓小捷,若后队不散,当获全胜。”[84]“可谓小捷”代表着舆论对这次海战的基本肯定。八月二十九日,李鸿章电丁汝昌:“有此恶战,中外咸知,前此谤议顿消,望仍勉力视事。”[85]“前此谤议顿消”说明此次海战不仅没有受到舆论谴责,而且连此前的谤议也有所消除。直到海战结束20天过后,上谕还说:“此次海军护送运船,突遇倭船,鏖战三时之久,我军以兵舰十艘当倭船十二只,以寡敌众,循环攻击,始终不懈,俾陆军得以登岸。我船被沉四只,击沉倭船三只,余船多受重伤,各将士效死用命,深堪嘉悯。”[86]“击沉倭船三只”是当时的普遍说法,可见朝野内外皆为此战获胜而庆幸,根本不存在谴责和惩处李、丁的问题,他们自然也无过可诿。[87]

从上面所选取的这些研究来看,近些年来,关于方伯谦问题的研究已经渐渐偏离了史学研究的传统方法,而是以观点先行主观臆断代替了论从史出的原则。有些著作在史料不足以说明问题时,更加入了作者自己的推演和穿凿附会[88]。宽大古人体现了今人的释怀,但主观臆断不能代替科学判断。虽然学术研究允许合理的假设和推理存在,但是将这种方法放大并运用到对史料的重新解释上去,则不能不使人感觉到这种“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充满想象与神思的研究,已经远离了史学而日益接近文学。

学术乃天下公器,非私人之饰物,可以任由摆布。方伯谦问题在中国近代史中虽不算特别重要,但只要有充分的材料,仍可深入探讨。学术上的不同意见也可以百家争鸣。史料不足时暂且存疑,恰是一种审慎严肃的态度。笔者认为:在方伯谦问题研究上出现的非学术化倾向,与学界近年来的学风浮躁有很大关系,值得引起警惕和注意。人们常用“一石激起千层浪”来形容某一事物所产生的连带作用和影响,方伯谦后人的至情至性犹如一石入水,激起史学界涟漪层层。但是历史是靠事实来说话的,仅靠某种愿望和想法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今天为热情而工作的人,也许明天会有重大发现:我们所做得最有价值的工作,只是证实了这些工作的没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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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1991年9月,福建八团体联合主办方伯谦问题专题研讨会,会上出现了为方伯谦翻案的热潮,会后又出版了《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见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版)。1994年9月,在山东威海召开的纪念甲午战争百年学术研讨会上,也有这方面的文章与会。1997年8 月,海潮出版社出版了王宜林先生撰《甲午海将方伯谦》一书,作者在本书的扉页上特地申明:“谨将本书敬献给……为伸张正义、宣传真理、尊重史实、明辨是非,对平反昭雪方伯谦百年冤案做出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的国内外历史家”。同年9月, 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等单位在福州市朱紫巷举行“方伯谦故居”、“海军世家”揭匾仪式。新闻媒体报道:“甲午海战沉冤今日昭雪”,“福建为方伯谦树碑立传”,再次掀起为方伯谦翻案的高潮,引起学界对方伯谦问题的关注。随后,《文汇读书周报》、《中华读书报》、《南方周末》、《人民日报》、《新安晚报》等新闻媒体纷纷发表署名文章,对为方氏翻案一事提出质疑。与此同时,《历史档案》、《齐鲁学刊》,以及台湾中央研究院主办的《近代史学会通讯》等学术刊物亦纷纷发表专文讨论方氏冤案问题。

[2] 此问题,姜鸣先生在《关于近年来方伯谦评价的一些情况》一文中明确指出:“方伯谦因在黄海海战中退逃而遭杀”。(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学会通讯》1998年第8期)另外, 孙克复先生在纪念甲午战争百周年学术研讨会上也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见《甲午战争与近代中国与世界》P503-516,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一版。)方伯谦因黄海海战而招祸,是当时的真实情况。

[3] 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P360。

[4] 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P255。

[5] 见(日)《日清战争实记》第6编,P11, 转引自戚其章著《晚清海军兴衰史》P422,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第一版。

[6] 见姜鸣著《龙旗飘扬的舰队》P339,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年7月第一版。

[7] (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203-204,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8] 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1卷,P67-68,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9] (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204、235,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又见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38-239,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10] 王琰《大东沟海战与方伯谦冤案》,载林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100,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另外,台湾退役海军将领林濂藩亦持此说,见林濂藩著《中日甲午海战百年祭》P6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9月版。

[11] 其实方伯谦本人在返回旅顺后向龚照屿所做的汇报中, 已经明确讲到“致远被沉”一事,事实上否定了以扬威起火作为济远离开战场的说法。

[12] 关于“西战场”一说,创自王琰先生, 台湾退役海军将领林濂藩先生亦持此说。但此说并无确定的史料记载,对甲午战争素有研究的戚其章和孙克复先生皆曾著文批驳,指其荒谬。(戚其章:《论方伯谦被杀是否冤案问题》,载台湾中央研究院编《近代史学会通讯》1998年第8 期;孙克复《论甲午黄海海战方伯谦先逃问题》,载戚其章、王汝绘主编《甲午战争与近代中国和世界》P503-516,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一版。)况既按王琰先生所言,济远离开战场的时间为是日17时30分以后,据戚其章先生考证,并由季平子先生确认正确的计算,当时济远实际航速是每小时12.5海里,由战场到旅顺130海里,济远需航行10.4小时, 这样济远抵旅时间当为次日晨4时54分,与大队返旅时间相去不远, 但龚照屿的电报明确讲清济远于丑时(即晨2时)抵旅,与王琰所说时间不合。

[13] 见姜鸣著《龙旗飘扬的舰队——中国近代海军兴衰史》P335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年7月版。

[14] (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185,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15] 戚其章著《晚清海军兴衰史》P418,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第一版。另见(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189,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16] 见姜鸣著《龙旗飘扬的舰队——中国近代海军兴衰史》P335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年7月版。 另见(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189,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17] (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247,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37,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18] 方俪祥《从作战时间看方伯谦问题》, 载临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448,知识出版社1993年7 月版。另见姜鸣著《龙旗飘扬的舰队——中国近代海军兴衰史》P338,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年7月版。

[19] 姚锡光撰《东方兵事纪略》, 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1册P167,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20] (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203-204,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88,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21] (日)平田胜马著《黄海大海战》P53-60,日本东京博文馆1896年版。

[22] 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38-239,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23] 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电稿)第2册P1001-1002,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11月第一版。

[24] 关于这一问题,柯平、 海莹同志的文章《也谈为方伯谦翻案问题》曾有专章的分析论述,见《齐鲁学刊》1999年第1期。

[25] (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194,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26] 丁汝昌在返回旅顺给李鸿章的电报中也说:“各员均见击沉彼三艘。”见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电稿)第2册P1003,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11月第一版。

[27]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6卷,P88,新知识出版1956年上海版。但关于“定远头桅折”之事,据定远总管轮陈兆铿事后回忆,认为《冤海述闻》所记有误,他说:“至于督船号旗为敌炮击落,亦非事实,闻为本舰炮火震断”。见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P340,海洋出版社1982年5月第一版。

[28] 超勇沉没时间的记载有分歧,姜鸣、 戚其章先生分别在其书中记超勇沉没时间为13时30分,其所取材料为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188。这里,日方材料有些混乱,是书又同时记载,在超勇即将沉没之时,北洋海军的平远、广丙及水雷艇赶来参战。平远等舰前来参战时间为14时15分(见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8册P73,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张荫霖先生记超勇沉没时间为14时23分(张荫霖《甲午中国海军战绩考》,载林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306,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据《日清战争实记》记载,超勇沉没时间在14时33分扬威起火之后。从所有这些来自日方的材料记载来看,除一处提到超勇沉没时间在13时30分外,多数材料及考证时间均为14时30分前后。

[29] 见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8册P76,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另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1卷,P241,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30] 见(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197-199,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另见孙克复、 关捷著《甲午中日海战史》P125,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11月第一版。

[31] (日)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上卷,P197,日本明治38年8月东京水交社藏版。

[32] 见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8册P82,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1卷, P241,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另见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P879,海洋出版社1982年5月第一版。

[33] 见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卷七十九,页七至八, 清光绪三十一年五月金陵刻本。

[34] 据《日清战争实记》第七编记载:“三时半, 镇远舰三十厘米半口径大炮发射的一颗炮弹,霹雳一声,命中松岛舰下甲板,击中第四号炮。松岛舰舰体倾斜,白烟腾起,……巨弹爆炸,又使火药爆炸,如百雷骤落,毒烟充满了整个军舰,伤亡八十名,……此时,松岛舰终于因火药爆炸而起火,黑烟冲天。”载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8册P76-77,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35] 据广甲舰管轮卢毓英回忆:“致远既覆,超扬既火, 广甲尤胆落,急返棹而逃。时来远火甚,前舱尽焚,已延机舱及于将台之下,乃离队自救。适趋广甲之侧,呼救不已。广甲不顾,来远怒击之,中其厕所。广甲开足轮机而逃,故来远再击之,已无及矣。”见《卢氏甲午前后杂记》,载林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306,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36] 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2198), 民国二十一年五月版,卷二十八。

[37] 可参见双方海战航迹图, 载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40-247,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另见黄海海战航迹示意图,载孙克复、关捷著《甲午中日海战史》P138,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11月第一版。

[38] 见日本海军少将坪井航三的报告, 载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38,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39] 见姜鸣著《龙旗飘扬的舰队——中国近代海军兴衰史》P339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年7月版。

[40] 见高千穗某尉官记述黄海海战实况, 载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54,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41] 见戚其章《甲午黄海海战始末》, 载戚其章著《中日甲午战争史论丛》P51,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12月第一版。 这是所有史料中唯一记载济远挂旗的记载,此说法来自《中东战纪本末》:“两阵甫交,方伯谦先挂本舰已受重伤之旗以告水师提督,旋因图遁之故,亦被日船挖出圈外。致、经两船与日船苦战,方伯谦置而不顾,茫茫如丧家之犬”。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1卷P241,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42] 见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55,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43] 广甲转向西北方向行驶一事, 被日本第一游击队司令官坪井航三发现:“广甲以下四舰向要经过近海浅滩逃走”。载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38-239,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44] 参见双方海战航迹图, 载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40-247,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45] 扬威中弹起火的时间有两种说法,《廿七八年日清海战史》记为13时30分前后,时间并不确切;而根据当时战场记者采写报道编辑而成的《日清战争实记》一书,则十分确切地记载了扬威起火的时间为14时33分(见《日清战争实记》,载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8册P76,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笔者认为:后者应为战时所记,其所记时间较前者准确。扬威起火后,“次第下沉,舱面进水。首尾两炮交通已绝,而弹药供给又无途径,陷于进退维谷之境”(《马吉芬黄海海战评述》,见《海事》第10卷,第3期)只能边救火边撤离战场,加之舰老伤重,行驶缓慢,被济远于15时15分前后离开战场时撞伤(见《中东之纪本末》,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1册,P168, 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其后不久,扬威下沉搁浅,其舰上65人后来被左一艇救出,时间约为15时50分前后(见《东方兵事纪略》,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1册,P67-68,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46] 关于济远撞伤扬威之事, 苏小东先生有专门考证(见林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71-73 ,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有些论者争辩说,扬威吃水浅, 济远不可能撞伤已经搁浅的扬威。其实,丁汝昌在报告中已经指出:“扬威舱内火起,又为济远拦腰撞坏,亦驶至浅处焚没。”(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第2册P1022,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11月第一版),这里是明确指出济远撞伤扬威在前,驶至浅处焚没在后。

[47] 可参见双方海战航迹图, 载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7册P244,见中华书局1996年9月第一版。

[48] 关于济远的航速和战场到旅顺的行程, 戚其章先生有过精确的计算,并被季平子先生所肯定。参见戚其章《方伯谦被杀是一桩冤案吗?——与季平子同志商榷》,载戚其章著《中日甲午战争史论丛》P157,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12月第一版。另见季平子《论陷害方伯谦的三项罪名全部出于捏造》,载林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18,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49] 见陈贞寿等《方伯谦案新探》,载林伟功、 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259-260,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50] 本表是根据日本海军司令部编《廿七八年海战史》编制。 北洋舰队沉没的四舰没有计算在内。参见林声编《甲午战争图志》P200,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1月第一版。

[51] 见卢毓英《卢氏甲午前后杂记》,载林伟功、 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550-551,知识出版社1993年7 月第一版。

[52] 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6册P88,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53] 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6册P51,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54] 见郑守正《方伯谦是被陷害致死》,载林伟功、 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134,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55] 关于济远退避的原因问题,苏小东先生有详细分析, 参见苏小东《方伯谦案质疑》,载林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67-69,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56] 见谢忠岳编《北洋海军资料汇编》下册P1037,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9月版。

[57] 见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P515,海洋出版社1982年5月第一版。

[58]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8册P475,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4月第一版。

[59] 关于北洋海军的内部管理问题,皮明勇先生有专门论述。 参见皮明勇《甲午海战与晚清海军管理》,载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编《甲午海战与中国近代海军》P167-18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9月第一版。

[60] 关于北洋海军的私属性问题,董丛林先生有专文论述, 可参见董丛林《私属性流弊与北洋海军的败灭》,载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编《甲午海战与中国近代海军》P167-18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9 月第一版。

[61] 见张玉田等著《中国近代军事史》P278,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年3月第一版。

[62] 见罗敦融《中日兵事本末》,载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8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出版。

[63] 见谢忠岳编《北洋海军资料汇编》下册P873,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9月版。

[64] 见《冤海述闻》,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 6册P90,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65] 陈旭麓等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三《甲午中日战争》下册 P399,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第一版。

[66] 见郑昌淦著《中日甲午战争》,P78,中国青年出版社1957年版。

[67] 戚其章先生关于北洋舰队的布阵问题曾有专门论述, 参见戚其章著《晚清海军兴衰史》P429-435,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第一版。

[68] 见《泰来甲午中日海战见闻记》, 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6册P56,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69] 见陈旭麓等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三《甲午中日战争》下册398-399,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第一版。

[70] 见陈旭麓等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三《甲午中日战争》下册 P403,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第一版。

[71] 卢毓英《卢氏甲午前后杂记》,载林伟功、 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551,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72] 见《冤海述闻》,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 6 册P91,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吴敬荣在后来的威海之战中,被丁汝昌派守威海北帮炮台,于日军进攻之时,再次临阵溃逃,终难改逃兵本色。(参见刘含芳来电,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第3册P388-389,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上海版。)

[73] 关于《冤海述闻》偏袒方伯谦之事,定远总管轮陈兆铿有言:“我照良心而言,《冤海述闻》中战况甚详,最大毛病者是有偏袒方氏之处。”见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P349,海洋出版社1982年5月第一版。

[74] 参见戚其章著《中日甲午威海之战》第五章, 山东人民出版1978年11月版。

[75] 战后, 王文韶上《查明北洋海军失事情形据实奏参折》将北洋海军各将领一并奏参。上谕:“著先行革职,听候查办。”(见《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P3580-3581,中华书局1958年12月版。)

[76] 关于甲午战争中的奖罚问题,关捷先生有专门研究。 参见关捷《清廷之赏罚与甲午海战》,载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编《甲午海战与中国近代海军》P188-20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9月第一版。

[77] 参见孙克复、关捷主编《甲午中日战争人物传》列传九、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5月第一版。 另参见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词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第一版。

[78] 《冤海述闻》与《卢氏甲午前后杂记》是目前用于为方伯谦翻案的重要史料,但二者皆有许多问题,大大影响其可信度。张凤祥先生对此作过认真比较考证,认为以上两书“关于方伯谦在丰岛海战中的记述严重失实,而关于黄海海战中方伯谦的记述又是那样的自相矛盾。透过这些矛盾的记述仔细分析,笔者以为《冤海述闻》和《杂记》非但没有为方伯谦‘保船西驶’提供充足的证据,反而恰恰说明了方伯谦‘临阵惊慌’‘仓皇脱逃’的可耻行径。”(载林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231,知识出版社1993年7 月第一版)戚其章先生曾对《冤海述闻》进行过专门研究,认为作者偏袒方伯谦,不能作为解决方伯谦的所谓“冤案”问题。(见戚其章《冤海述闻研究》,载戚其章著《中日甲午战争史论丛》P164-187,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12月第一版)孙克复先生近年著文,专论《卢氏甲午前后杂记》,认为不足以成为方伯谦翻案的证据。(参见戚其章、 王汝绘主编《甲午战争与近代中国和世界》P503-516,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一版)。

[79] 见方俪祥《为我伯公方伯谦鸣冤》,载林伟功、 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407,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80] 关于时差问题,戚其章先生曾作过专门研究, 由中日双方的各种时间记载中进行比较,最后证明这是一个伪问题。(参见戚其章《论方伯谦被杀是否冤案问题》,载台湾中央研究院编《近代史学会通讯》1998年第8期。)

[81] 见王琰《大东沟海战与方伯谦冤案》,载林伟功、 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77-101,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82] 戚其章和孙克复先后著文批驳所谓“西战场”说。 参见戚其章《论方伯谦被杀是否冤案问题》,载台湾中央研究院编《近代史学会通讯》1998年第8期。另见孙克复《论甲午黄海海战方伯谦先逃问题》, 载戚其章、王汝绘主编《甲午战争与近代中国和世界》P503-516 ,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一版。

[83] 陈增寿等《方伯谦案新探》,载林伟功、 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260-263,知识出版社1993年7月第一版。

[84] 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电稿)第2册P1047,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11月第一版。

[85] 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电稿)第2册P1051,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11月第一版。

[86] 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21,P30,民国二十一年五月版。

[87] 关于丁、李陷害方伯谦之说, 苏小东先生曾提出质疑:“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传闻中的北洋海军‘战绩’,确实暂时平息了朝野对丁汝昌的责难;追究其海战失败责任之事更是无从谈起。既然如此,丁汝昌当时又何罪需要嫁祸于方伯谦?李鸿章既无失‘车’之危险,又何来‘丢卒保车’?事实证明,所谓方伯谦是作为丁汝昌的‘替罪羊’的说法,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见苏小东《方伯谦案质疑》,载林伟功、黄国盛主编《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P73-74,知识出版社 1993年7月第一版)

[88] 王宜林先生所著《甲午海将方伯谦》一书, 对方伯谦在海战中的沉着指挥有许多细致的描写,对方伯谦的评价也过于拔高。对此,199年姜鸣先生和笔者曾对其提出过批评商榷,并由此惹来了一场官司。具体情况可参见姜鸣《关于近年来方伯谦评价的一些情况》,载台湾中央研究院编《近代史学会通讯》,199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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