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5·12汶川大地震之后,电视、网络、期刊、报纸等各类媒体对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报道和评论。大灾必有大启示,对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这一艰难历程的及时总结和反思必定会给中国人带来丰富的人文和制度遗产。本文的目的正在于从这些媒体报道中总结震灾之后人们所关注的焦点以及从灾难中获得的启示,从而使我们对震灾于中国人的意义有一个系统而全面的了解。同时,对我们的公民社会和NGO研究而言,我们也可以从这样一个立体的图景中找到自身所处的位置和所面临的机遇。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对中国知网(CNKI)下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和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②]中的相关报道进行了分析和评述,意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震灾之后的报道有什么规律和特点?这些报道反映了人们哪些关注焦点?汶川大地震可能在哪些领域带来持久的人文或制度遗产?
一、文献检索及分析结果
1.文献报道的规律和特点
以“汶川”和“地震”为主题词[③],对两个数据库内2008年5月12日至9月30日间的文献进行搜索,得到相关文献的数量变化情况如图1所示。相比之下,期刊数据库得到的文献远远多于报纸数据库所得,但期刊时效性明显弱于报纸。从文献的学科领域来看,期刊文献集中于行政、经济和文学领域,而报纸文献集中于行政、经济、政治领域,相应的主要期刊或报纸来源见表1。
笔者首先对两个数据库中检索到的5500多篇文献进行标题浏览,可以发现这些文献在内容上来大体涉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两类主题,形式上可分为纪实报道、即时建言、评论与反思三类,其中纪实报道包括形势通报、影响评估、各行业悼念及捐助消息以及其它描述性文章。
对期刊数据库的文献进行历时分析可以发现,前期的文献主要关注抗震救灾的应急行动,后期更多涉及灾后重建以及对抗震救灾的反思。前期报道以纪实、即时建言为主,包括受灾及捐款情况即时通报、当前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的相关建议、各行业各部门哀悼和慰问受难者、各行业抗震救灾事迹纪实、地震对各行业的影响评估、地震中的感人故事纪实、危难时刻的民族精神和人文关怀感言等等,后期文献则有更多评论、反思和理性探讨。图2为在期刊数据库初步检索得到的近5000篇文献中以不同主题词进行二次检索得到的结果,其可以大致反映上述不同类型文献的历时变化情况。
2.文献的关注焦点
笔者通过标题浏览筛选出能反映灾后关注焦点的关键词,然后通过出现频度对比来衡量这些焦点受关注的程度。表2列举了筛选出来的33个(组)关键词以及对这些关键词在两个数据库进行主题检索得到的文献篇数。
从表2可以看出,这些焦点包含了政治、行政、经济、科技、传媒、心理、教育、文化等诸多方面的事实或现象,同时又涉及了政府、行业和企业、民间组织、志愿者、普通民众等不同行为主体,内容丰富而庞杂。尽管如此,还是可以粗略地将这些焦点划分为如下五个大类[④]:应急和危机管理、灾后重建、民间参与力量、捐赠与慈善、人文精神遗产。灾后最受关注的具体问题则包括捐款、应急及危机管理、重建规划、灾难中体现出的人性与民族精神、企业社会责任、志愿者、巨灾保险、信息公开与媒体报道、灾民心理救援等。
二、文献评述
如上所述,文献涉及的内容丰富庞杂而不易分类。不过本文的最终目的是探寻灾难给不同社会主体带来的影响和对于他们的现实意义,因此下文选择分别从政府、企业、公民社会、整体国民[⑤]的角度来进行文献评述,评述的文献类型则着重于评论与反思类。
1.政府视角
由于文献中关注的问题大都需要上升到制度或法律层面,因此几乎所有焦点都可以从政府视角得到体现,不过总结起来这些内容大体可分为政府的突发事件应急、灾后重建和其它问题三个部分。
(1)应急和危机管理。
对本次地震中政府的应急行动,大多文献表达了高度的认同和赞赏,并从中总结成功的经验。比如,杨学文[⑥]总结了汶川大地震中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的六大特点:尊重生命,以人为本;领导垂范、快速应对;依法救灾,信息公开;科学救灾、专家参与;合力抗灾,同舟共济;责任追究、令行禁止。王宏伟[⑦]也总结汶川地震救援的六大“亮点”:统一指挥,协调联动;信息透明,发布及时;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人为本,心理干预;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心态开放,广纳外援。在这些成功的经验中,政府信息公开和全民动员的举国体制尤其表现突出。
政府信息公开。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正式实行,而时隔半个月之后的汶川地震彻底展示了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决心和努力。从2003年的非典到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保守而备受诟病的信息封锁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恐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汶川大地震终于是接受了之前惨痛的教训,一扫信息之阴霾,展示出“阳光政府”的透明与活力。在突发事件中,信息公开往往在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辟谣和稳定人心,规范政府行为,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张庆娜[⑧]总结了汶川地震中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一是政府快速反应,及时公开信息。包括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启动信息发布机制、保障民众知情权,及时发布信息阻断流言传播,稳定民心。二是全方位立体的信息披露,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力量,形成良好互动的应急传播机制,利用手机短信传播安民信息。在信息公开与媒体的关系上,潘莹耀[⑨]指出,政府在公共危机到来之时, 应学会驾驭媒体, 而不是对付媒体,在信息公开上要注重时效性、透明性和国际开放性。可见本次汶川大地震在信息公开与媒体应对方面是有充分预案的。
举国体制。在地震发生后,政府在第一时间对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调度,实行对口支援等措施,展示了独特的体制力量。有学者将这种体制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⑩],并将其定义为“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以服务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导和社会团结和谐为特征,以全国强大物质和精神资源为后盾,依照宪法、法律授权和行政程序,在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国性的集中统一协调行动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在“生命第一”的共同价值标准之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彰显出巨大威力,这样的力量对大多数西方国家来说是不可想象和令人敬畏的。汶川地震中展示出来的体制优势告诫国人在借鉴西方政治思想和制度的同时,绝不应该妄自菲薄,相反,这种体制有可能是全世界共同的财富和借鉴样本。历史总是在天平的两端来回摇摆,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弱政府与强政府的交替更迭便是如此,最近欧美在处理金融危机上的社会主义倾向更是提醒我们深入反思。
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同时,文献也对另外一些问题提出反思和建议,首当其冲的是民间参与力量的整合问题。如前所述,抗震救灾的成功因素之一正是民间力量的充分参与,志愿者、NGO也是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奔赴灾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问题在于民间参与所表现出来的无序——志愿者的汽车拥堵了作为生命线的交通要道;很多的志愿者到灾区后无法找到发挥作用的途径,反而给当地造成接纳困难;志愿者携带的大批物资无序进入却不能到达最需要的人手中。这其中固然存在志愿者和NGO自身的组织问题,但同时也暴露出在政府的应急体系中没有为民间参与救灾提供足够的空间和途径。例如,北大教授丁元竹[11]指出,尽管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条例》里规定,要加快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但对应急志愿者的认识、培养方面还存在差距。美国平时注重在公民里培训应急志愿者, 一旦需要的时候, 政府就公开招募, 受过培训的人可以马上参加;而我们在这方面缺少培训, 一旦有紧急需要的时候却不能满足。
在如何整合民间参与力量这一问题上,陆雅婷等[12]探讨了政府与NGO的“整合型危机管理”,即政府、公民社会、企业、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之间的伙伴协作关系,强调一种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危机管理机制,在这一思路下作者提出了公共危机中政府与NGO联动的战略导向,通过互动、补充、整合实现联动效应。对这一问题的反思意味着我们要放弃政府和军队绝对主导危机处理的思路,让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领域共担风险。褚松燕[13]非常乐观地认为,汶川大地震的发生, 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启动中国新型风险共担机制的钥匙。
此外,政府应急的其它方面,包括应急法制、财政应急机制、应急通讯、物资保障与监管等在文献中也多有涉及。比如在应急法制方面,清华大学于安教授在肯定政府救灾举措的同时,也指出我们还应该建立应对极端危害性自然灾害的制度框架[14],因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9条,处理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按宪法或其他规定处理,但目前我国的紧急状态法是缺失的。在应急财政方面,由于我国缺乏巨灾保险制度,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理中所形成的社会成本一般难以通过市场机制转化为私人成本,往往只能由政府承担,因此公共财政对应急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刘荣等[15]探讨了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机制管理和构建财政应急管理体系的制约因素,并以汶川地震为例构建了我国财政应急体系,主要包括:危机前的预警防范,即危机管理的知识和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危机管理的计划系统建设;危机中的应对,即建立危机管理的指挥系统,简化应急拨款流程,完善危机管理的财政分担政策;危机结束后的重建机制,即建立危机复原系统和危机管理学习、创新系统。关于应急物流。徐东等[16]从应急物流指挥系统、物流通道建设及应急物流意识、预案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其中特别提到此次地震中不同渠道、类型的物流缺乏统一指挥调度、杂乱无章的问题,由此必须将民间赈灾形成的物流纳入统一调度的应急物流考虑范围。
涂光晋等[17]从历史的视角,通过一系列数据、资料对“非典”以来我国的政府危机管理进行了情景分析和趋势分析,提出了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由实践困境到观念突破,再由观念变革到制度建立,最后制度完善到规范建设的历史趋势。其中指出,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应同时建立健全组织规范、实施规范和传播规范,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在当前只注重法规建设、缺少组织建设和实施规范的现状下反思。
(2)灾后重建。
从政府的视角来看,灾后重建大致涉及重建规划和运作方式(路径、政策)选择两个方面。重建规划包括选址、产业布局、自然和文化保护等。在重建区域选址上,宣勇[18]提出要遵循安全第一、生命价值优先原则,依据环评进行规划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文化。在布局上,尹强[19]指出规划时要正视灾后重建过程中地质灾害的严峻性和长期性,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发展模式,优化与调整城镇空间布局,寻求区域差异化发展。运作方式包括路径选择及相关政策。赵燕[20]认为灾后重建要要逐步地从政府全包转向政府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主导的方面包括:出台优惠政策,建立重建基金;通过制度性约束确保赈灾资金高效使用;确保政府主导开发的模式建设灾区房屋;大规模培训灾区重建所需各类人才。市场机制包括建立巨灾救助及灾后重建专项信贷制度、建立地震保险制度。彭真怀[21]指出灾后重建要调整战略思路和总体布局, 在实施主体上实行政府与社会各界结合、国内与海外结合, 把重建当成系统工程完成,尤其强调民众参与。台湾云林科技大学设计学研究所专项课题组[22]在总结台湾9·21地震灾后重建的经验时,指出政府的整体规划包括公共建设重建、产业重建、生活重建、社区重建、防灾计划五大部分,并强调了社区重建与居民参与以及非营利团体和民间组织的支持。
此外,北大社会学系教授王思斌[23]还指出,重建家园、恢复生产是不够的,还要更多地以人为本,考虑心理和社会层次。因此,要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后重建中的作用,社会工作者可以其专业方法可以协助政府在稳定灾民情绪、进行物质救援、合理统筹资源( 特别是志愿者资源) 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李菲[24]对都江堰市的一个社区灾民安置点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分析了灾区民众的“灾民化”过程所引发的社群关系双向变迁,从而指出灾后的社会重建不能仅仅是将灾民当作独立的个人、单个的家庭加以扶助,更重要的是应该充分利用原有社群“原子化”的能力,将帮助灾民重新恢复有机的社群空间和社群内部认同和凝聚作为重建社会的努力方向。
(3)其它问题。
由突发灾难引发的一系列与政府作为相关的、文献中涉及的问题还包括巨灾保险、慈善监管、财税政策、心理救援、孤儿收养、危机教育等,以下仅以巨灾保险为例进行评述。
巨灾保险的问题比较有意思,一方面因为其的确非常重要,另一方面,有大量文献呼吁加快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这表明该问题之前就已经在意向上达成广泛的共识,而汶川大地震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创造了机会。在面对地震、洪水、热带风暴等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灾害时,通常有政府投入、社会募集和保险等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其中保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巨灾对国民经济(包括政府财政和金融系统)的冲击,为公众提供稳定预期的事前制度安排,降低对事后的政府投入和社会募集的依赖,同时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新西兰、日本、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巨灾保险方面有较为成功的经验。例如,2004年日本遭遇9次强台风和一次6.9级地震,造成损失414亿美元,其中保险理赔超过了一半;2001年美国9·11事件后,保险公司理赔约420亿美元,大大超过了联邦政府200亿美元的拨款[25]。通过保险,这些国家使区域或局部的巨灾风险在全国、甚至全世界范围内得以分散,从而减轻了灾难对局部的冲击。相比之下,我国在巨灾风险的分担机制上存在巨大的制度缺陷,以2008年年初发生的全国性大面积冰冻灾害为例,据民政部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约1516亿元,能够获得保险赔偿的仅约40亿元,不到总损失的3%[26]。
郑伟[27]对国际地震保险的典型模式进行了总结和对比,同时指出新西兰、日本、美国加州、中国台湾、土耳其等所有这些巨灾保险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在制度建立前的1-2年内都曾发生过严重的自然灾害,这表明目前正是在我国推动巨灾保险的机会。此外,他提出了中国地震保险制度构建的框架,即从法律法规、核心机构、风险分担机制、条款费率设计、激励约束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整体框架规划。张宗军[28]对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地分析,指出我国巨灾保险在供给和需求双边都存在严重的不足,强调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和对巨灾损失融资体系的建设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展开,只有借助政府强大的管理功能、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信用保障才能推动我国巨灾保险快速健康地发展;在制度建设的构想上则提出分区域建立政策性巨灾保险公司,大力拓展再保险市场,引入巨灾风险债券,多样化救济方式的投入等政策建议。
2.企业视角
从企业的视角来看,文献主要涉及企业社会责任和自然灾害下的应急管理,其中后者与政府应急管理相比有相似之处,在此不做详细评述。
检索中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文献占据较高比例,这其中不乏一些纪实报道和宣传性文章,但也实实在在体现了社会和企业自身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汶川地震后,企业捐款的积极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根据新浪网的不完全统计,在地震后的十天内,国内企业的累计捐赠就达到了160.09亿元人民币。从胡润团队5月20日统计的数据看,《2007胡润百富榜》的前100 位上榜企业家,有73 人向灾区捐款,总捐款数额目前高达8.68 亿元,连胡润自己都惊叹,“这仅是地震后第一个星期的捐款数额,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企业家如此大规模的群体慈善行为, 反应之迅捷令人惊叹” [29]。不过企业的慈善也遭遇到巨大的社会压力,要么是企业的动机遭到怀疑,要么企业的道德被公众用数字对比的方式来进行判断,王石和其它一些房地产商便在这场慈善盛宴中被置于受人唾骂的角落。由此,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文献中的相关话题关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应该对社会责任持什么样的态度,即价值取向和动机问题,二是怎样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即行为的问题。
王元媛[30]对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指出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获得社会认同、广告效应、与政府建立起良好关系等收益,强调了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必要性。董婷婷[31]等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针对以往把企业看作是单纯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的经济责任观而提出来的,它的提出说明企业不仅仅只有对股东盈利的经济责任,还有对社会发展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但企业经济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并不意味着实践中二者的分离,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不是对传统经济责任的否定,而是要在企业实践中寻求利润和社会利益二者的平衡,对其中任一目标的极端化追求,都是对企业自身的否定。因此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同时,要防止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过分地追求社会声誉,甚至好大喜功,承担了与自己的企业产业发展方向不协调,承载与企业能力不协调的、过多的社会责任。朱颖[32]指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通过参加公益活动、提供就业机会、缴纳税收金额、进行慈善募捐、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形式体现出来,并呼吁公众更多地看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之举的可贵之处,而不能“仅凭数字大小论优劣”。
总体而言,这些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文献大多就事论事,没有特别深入的探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并不仅仅是由价值取向决定的,还需要考虑到行动环境、公共关系等诸多因素,有时虽然是自愿的理性行为,却也要避免伤害公众感情。从长远来看,我们期待一种更为成熟的企业社会责任氛围,这个氛围是由成熟的企业和良好的公众舆论环境构成的。
3.公民社会视角
因为汶川大地震,有人将2008年称为“公民社会元年”或者“志愿者元年”。志愿者、NGO以及作为公民社会言论载体的大众媒体在抗震救灾中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力量洪流,相关文献中有大量纪实性报告。
在志愿者方面,根据谭建光[33]等人的调查和测算,各省市进入四川灾区服务的志愿者超过十万人,四川各地( 包括灾区与非灾区) 参与灾区服务的志愿者超过一百万人,全国各地参与赈灾宣传、募捐、救灾物资搬运的志愿者超过一千万人。这些志愿者参与了救援服务、伤病员医治、清理现场、安置受灾群众、救灾物资运送、募集捐款捐物、心理救助与辅导、灾区群众文化生活服务、灾区环保检测服务、灾区服务需求调查研究等几乎所有类型的服务。汶川大地震让我们看到志愿精神在中国的发育生长,沈杰[34]对志愿精神在中国的生长历史进行了描述,并从社会心理角度对这一过程进行了精彩的解读: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引起了两方面的社会心理转变,即一方面成员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利益意识的强化导致个体心理空间逐渐扩大,另一方面日益独立的个体又产生出逐渐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正是这两方面的进程构筑了公民社会的基础,“公民社会的实质则表现为,当社会的成员能够自觉到自我的合法权利并努力去维护,以及能够自觉到自我对他人、社会的义务或责任并用于去担当的时候,公民社会便产生了”。
然而如前文在政府视角下所述,志愿者们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这直接导致地震后的5月26日,四川有关部门在感谢志愿者的同时,恳请志愿者另择时机前来。暴露的这些问题包括志愿者无序进入导致交通和接纳困难,缺乏专业性志愿者,部分志愿者对志愿精神缺乏认知、目的存在偏差。文献对这些问题有很多反思,除了政府加强志愿者相关制度建设外,也需要志愿者厘清自身定位、提高素质、加强专业化、组织化等。比如,清华大学学者贾西津[35]强调,志愿者组织化后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但组织化仅依靠党政机关的动员是达不到这一目的的,社会应该形成一种自组织的机制,有发达多元的“草根”组织,并且使这些组织之间形成一些联系。
NGO方面,灾后第二天便有一个NGO 的联盟组织——“NGO 四川地区救灾联合办公室”在成都宣告成立,首批有30家NGO正式联盟;同时这一天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爱德基金会等各类民间组织,集体发出了“中国民间组织参与汶川地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3天内参与此项联合声明的民间组织已有120余家[36]。NGO在汶川震灾中其反应速度之快、参与数量之多,都令人称赞;而与那些自发前来的“散兵游勇”相比,NGO麾下的志愿者也往往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和专业能力。徐辉[37]总结NGO对灾难回应的新特色:NGO整体联动,在“联合声明”下以一个整体参与行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普通志愿者可以有针对性的找到相关组织,提供相对应服务;接受捐赠的主体更广,有更多官方NGO甚至民间NGO开展募捐活动。
多数文献对NGO发挥作用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总结。郭巍青[38]对NGO在提供信息、快速反应、疏通瓶颈三个方面的独特作用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指出由于NGO绝大多数都是“单一问题关注组织”,从而能够对关注的问题提供丰富的、针对性很强、专业而高质量的信息;NGO针对专门需求的援助缓解了需求与供给不平衡的物流瓶颈,直接面对捐款人缓解了善款的监管瓶颈。也有人认为[39]NGO能够在政府还没有顾及的一些细微的地方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同时在灾后的心理和社会重建中将发挥更多作用。对于NGO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与宏观的体制环境的限制有关,另一方面NGO也受到自身能力的局限。徐守振[40]从责任和专业化角度对这一问题有很好的论述。他认为,作为法制社会的基本特征,法定责任是划定机构权力行使场域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整个社会结构也呈现出对政府力量的过度依赖,而NGO责任不明确,自然也就难以得到主流力量的支持。同时他认为,NGO责任化的路径是专业化——中国NGO责任限定的一个重要问题是NGO 的特性长期被误解为“可从事的领域很多”,很多机构甚至将自己变成了“说媒拉掮”的中介机构,从而缺乏专业化的定位。
在汶川地震中,公民社会信息与言论的载体——大众媒体尤其值得关注。这里的大众媒体主要指民间性较强的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它们传播了信息、构建了公共舆论。以网络为例,很多志愿者通过网络组织起来行动,不能到现场的公众通过网络捐款、寻亲、提供心理救助、进行慈善监督——如此看来,大众媒体不仅仅是信息与言论的载体,更是成为了公民社会行动的载体。文献中有大量相关的报道,也有反思性分析,比如童清艳[41]特别分析了地震中媒体对慈善事业的推动作用。
最后与公民社会密切相关的一个焦点是慈善。被称为“第三次分配”的慈善从本质上来说公民社会最为相关,一方面因为它是财富在公民之间的直接分配,另一方面慈善事业的运转往往是由大量NGO来操作的。目前文献关注最多的慈善透明和慈善监管问题,比如王勍[42]介绍了美国的机构自律和政府监管,德国的独立审查机构。此外关于逼捐、善款拨付规则等方面问题也有所提及,限于篇幅不再详述。
4.国民视角
汶川大地震还有一些精神层面上的影响是超越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的,从微观上这些精神影响到个人,从宏观上则是为整个国家带来人文遗产,因此笔者用“国民”这个词来表达这一视角。在检索到的5000多篇文献中,有太多感性的文字,这些文字包括“一切为了灾区,全力支援灾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中国挺住!四川挺住!汶川挺住!”,“我们都是汶川人”,“四川加油,中国加油”,“我爱中国”……,而这些文字背后的关键词是“人性”、“生命第一”、“以人为本”、“志愿精神”、“慈善”、“民族精神”、“爱国”。正像上述这些充满情感的文字一样,很少有文献来对汶川大地震留给中国人的人文精神遗产进行理性地分析。但在笔者看来,如果有谁能结合2008年发生在中国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和当前的国际环境来对汶川大地震的人文精神遗产进行评估,那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笔者对这些人文精神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1)对感受过汶川大地震的这一代人,尤其是年轻人而言,对生命将会有更深刻的理解。汶川大地震之后人们所面临的不间断的舆论和媒体视觉冲击深深地影响了每一个人,甚至连很多不在现场的人也出现心理问题。这种冲击可能留下两方面的精神影响,一是意识到生命的珍贵和学会尊重生命,因为生命无常,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和尊重;二是学会更轻松地面对生活,因为与生命相比,很多事情会显得不那么重要。
(2)对未来执政的官员而言,汶川地震中所表现出来的以人为本的示范作用也将影响到他们的行为方式,尤其实在面对人民生命安全相关的事件时。与前述个人对生命的意识相比,在业已形成的舆论压力下,这种行为原则对官员而言会有更大的惯性,影响更为深远。
(3)对于汶川地震中表现出来的慈善“井喷”,其是否能产生长久而可持续的影响,笔者认为目前尚不确定。比如,面对地震后的南方洪灾,公众的关注度似乎明显降低,慈善会不会在汶川地震中“透支”了?在汶川地震后的慈善行动中,不同名义多次募捐和舆论逼捐现象非常普遍,其往往超出了人们的自愿程度;大量募捐引发了人们对慈善透明和善款使用方面某种程度的质疑。这些问题都可能是影响慈善长远发展的因素。能否利用好汶川地震的契机来构建合适的慈善监管制度、营造成熟的捐赠文化成为影响未来慈善精神的不确定因素。此外,笔者认为志愿精神与慈善相似,也面临相似的境地。
(4)最后,也是笔者认为影响最为深远的——把汶川地震和西藏骚乱事件、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最近的世界金融危机联系起来看,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国民心态有发生变化的趋势,具体表现为体制认同感和民族自信心的增强。西藏骚乱及之后巴黎的奥运火炬传递让中国人认识到了真正的西方媒体与西方民主;汶川地震后的政府和民间行动与缅甸的飓风灾害甚至2005年美国新奥尔良的飓风灾害形成鲜明的对比,体现出巨大的体制优势和民族凝聚力;当前金融危机下中国经济的稳健表现和欧美拯救金融的政府干预行动亦让中国人开始冷静判断两类制度的优劣。这种心态的变化将进一步引申为全球公民意识和全球责任感,使得中国人更有勇气向世界其它地方推广自己的价值观和制度。笔者希冀的是,中国能够以更加宽广包容的心态面对世界,真正地实现和平崛起。
三、结论
与前言中提出的问题相呼应,有如下结论:
(1)截至9月30日,期刊和报纸关于汶川震灾的文献可分为纪实报道、即时建言、评论与反思三大类,反思类文献不乏具体的制度设计建议,但有理论深度的学术性探讨较少。
(2)从这些文献来看,汶川地震引发的关注焦点涉及多个学科和不同的行为主体,总结起来主要集中于五大方面,即应急和危机管理、灾后重建规划、民间参与力量、捐赠与慈善、人文精神遗产。
(2)汶川地震最有可能带来的制度遗产有: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志愿者和NGO纳入政府应急制度体系;完善慈善捐赠和监管制度,甚至酝酿出台综合的慈善法。此外,与灾难应急相关的应急物流、应急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国际救援、孤儿领养、心理救援、危机教育等方面也可能形成持久的机制或政策措施。人文精神遗产则包括关爱生命的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更为长远则可能是更强的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场灾难的制度遗产是最重要的,因为人文精神遗产往往也需要制度的引导和维护,本文文献研究的目的正是在于挖掘这些可能的制度建立的机遇。按照公共政策理论家金通的“三源流”模型[43],政策建立发生于问题、备选政策和政治条件三大源流汇合之时,这样的时间点被称为“政策之窗”,即提案支持者推广其解决方法或吸引别人重视他们的特殊问题的机会。回到我们所关注的NGO与公民社会——目前政府和公众对公民社会的积极作用有更深入的认识,政治环境有逐渐宽松的趋势,而汶川大地震在这种背景下恰好作为问题流出现,打开了上述相关制度变迁的“政策之窗”。这样的机会是无比难得而稍纵即逝的,NGO实务界、学术界与相关政府决策者需要在舆论尚未冷却之前共同把握时机,推进中国迈向公民社会的步伐。
注释:
[①]蓝煜昕,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民社会与治理。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楼309室 邮编100084,电话:62773929 电子信箱: lyx@mails.tsinghua.edu.cn。
[②] 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目前收录了国内正式出版的7413种学术期刊,内容覆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哲学、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目前收录了国内公开发行的515种地市级以上重要报纸。本文检索仅涉及以上数据库中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部分。
[③] 在CNKI检索平台中,主题词在以下范围中检索:中英文篇名、中英文关键词、机标关键词、中英文摘要。其中机标关键词是由计算机根据文章内容,依据一定的算法自动赋予的关键词。
[④] 这样的类目建构显然并不严谨,如此分类出于在全面包纳、突出重点、防止过于简化三者之间求得平衡。
[⑤]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作为主体之一的公民社会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是与政府、企业相对应的社会部门或公共领域;国民视角则是针对作为国民的每一个人。
[⑥] 杨学文:《从汶川大地震看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的六大特点》,《长江论坛》2008年第3期。
[⑦] 王宏伟:《汶川地震应急管理的思考》,《中国减灾》2008年第6期。
[⑧] 张庆娜:《从5·12汶川大地震看政府信息公开》,《新闻知识》2008年第6期。
[⑨] 潘莹耀:《由汶川大地震看公共危机事件中的政府传播》,《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 2008年第5期。
[⑩] 叶笃初:《生命第一与举国体制》,《理论导报》2008年第6期。
[11] 丁元竹:《从汶川地震看国家应急机制》,《刊授党校》2008年第7期。
[12] 陆雅婷,黄沛:《互动·补充·整合——公共危机中政府与NGO联动的战略导向》,《企业研究》2008年第8期。
[13] 褚松燕,李长安,曾金胜:《新型风险共担机制优势凸显——政府救助与民间救助如何对接》,《人民论坛》2008年第11期。
[14] 于安:《建立应对极端危害性自然灾害的法制框架》,《中国政府采购》2008年第6期。
[15] 刘荣,陈华:《公共危机财政应急机制构建:以汶川地震为例》,《地方财政研究》2008年第6期。
[16] 徐东,黄定政:《从抗震救灾看应急物流建设》,《物流技术与应用》2008年第6期。
[17] 涂光晋,宫贺:《实践-观念-制度-规范——“非典”以来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研究》,《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6期。
[18] 宣勇:《对汶川地震重建规划的几点思考》,《中国减灾》2008年第7期。
[19] 尹强:《汶川特大地震的反思与重建规划的思考》,《城市规划》2008年第7期。
[20] 赵燕:《政府主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灾后经济重建思路》,《当代经济管理》2008年第6期。
[21] 彭真怀:《灾后重建的几点思考》,《宏观经济管理》2008年第7期。
[22] 台湾云林科技大学设计学研究所专项课题组:《台湾9·21地震灾后重建启示》,《商界》(评论)2008年第7期。
[23] 王思斌:《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后重建中的作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年第6期。
[24] 李菲:《灾民安置与社群重建——都江堰市翔凤桥社区安置点6月4日实地调查与思考》,《贵州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
[25] 转引自张宗军:《我国政府主导下的巨灾保险制度研究》,《金融与经济》2008年第6期。
[26] 同上。
[27] 郑伟:《中国地震保险的框架思考——兼论国际典型模式比较》,《资本市场》2008年第8期。
[28] 张宗军:《我国政府主导下的巨灾保险制度研究》,《金融与经济》2008年第6期。
[29] 转引自董婷婷,张玉华:《从汶川大地震看企业社会责任的重构》,《经济导刊》2008年Z1期。
[30] 王元媛:《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分析》,《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2008年第6期。
[31] 董婷婷,张玉华:《从汶川大地震看企业社会责任的重构》,《经济导刊》2008年Z1期。
[32] 朱颖:《从汶川地震看企业社会责任》,《现代商业》2008年第17期。
[33] 谭建光:《汶川大地震灾区志愿服务调查分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 年第7 期。
[34] 沈杰:《志愿精神——社会动员与人本化行动的新能源》,《北京观察》2008年第7期。
[35] 叶边,罗洁,丁元竹,贾西津,李煜晖:《中国志愿者:进步与差距》,《世界知识》2008年第14期。
[36] 徐辉:《5·12汶川大地震 NGO联合投入赈灾》,《学会》2008年第5期。
[37] 同上。
[38] 郭巍青:《NGO的三重功能——以地震救援经验为基础的分析》,《探索与争鸣》2008年第7期。
[39] 张维炜:《民间组织,危难中挺身担当》,《中国人大》2008年第13期。
[40] 徐守振:《地震灾难触发中国NGO发展新命题》,《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第30期。
[41] 童清艳:《“善与人同”:大众传媒对慈善事业的助推作用》,《新闻记者》2008年第7期。
[42] 王勍:《善款监管的国际借鉴》,《协商论坛》2008年第7期。
[43] [美]保罗·萨巴蒂尔:《政策过程理论》,彭宗超,钟开斌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97-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