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立法更需要智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76 次 更新时间:2009-03-2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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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  

“目前有关公务员财产立法的问题,已经不是做不做的问题,而是如何做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如此表示。此次两会他带来了《关于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更引人注目的是,此议案还附了一份6000多字的法律草案。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提出关于官员财产申报的代表议案。

在我们期待两会“炮手”出现的同时,这 些矢志不渝的“机关枪手”一样值得我们重视。“炮手”人选年年各异,“炮弹”大不相同,而

“机关枪手”岁岁发射同样的“子弹”,只为了一个锲而不舍的目标。在推进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进程中,和韩德云相似的,还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他在2005年和2007年连续提出“关于建立党政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议案和建议。在自己的全国人大代表生涯最后几个月,王全杰征求民众意见,起草了“关于将官员收入申报制度改为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的前六天,呈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两会是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将日常的民意搜集与调查集中反映、决议国家重大事项的机会。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民间呼声之高、持续时间之长有目共睹,如果这样的声音尚不能传达到上层议事机构,那么代表委员们的虚置率之高也是显而易见的。

2009年伊始,地处西部边陲的阿勒泰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因为他们如期兑现了去年5月25日出台的《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在廉政网上对领导干部进行了个人财产申报公示。一时间,赞扬声与质疑声同行。千名官员在收受礼金栏的“零申报”,以及房产汽车等“秘密申报”,无疑都不是能让人信服的申报结果。日前,阿勒泰地区纪检委书记作出回应:发现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财产的情况。应当说,这样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官员财产公开全国上下争论了十几年都没全面落实,足以说明冰封之深,作为首次“破冰之旅”,有浮在冰面上的,但必定也有潜藏在厚厚冰层之下的。值得欣慰的是,之前被批“必将流产”、“作秀”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没有让人失望,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

不久前,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交流时,表达了对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看法:“我认为这个建议是正确的,我们说要实行政务公开,也要对官员的财产收入实行公开。当然,这件事情要做得真实而不走过场。”领导人这样的表态无疑坚定了要“走下去”的决心。针对阿勒泰官员对财产公开“犹抱琵琶”的现状,韩德云在他的法律草案中提出实行“3年豁免期”,即在3年的过渡期内,申报对象主动上缴以前的全部违法违纪收入,可按条例一律豁免纪律处分,并视情况相应减轻、免除相关刑事责任。反之,则给予从重或加重处分。虽然以上条款的具体操作仍有商榷空间,但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持续受到阻力、争论十几年仍步履蹒跚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豁免申报人的法律责任,只要豁免范围及标准合适,就有其积极意义。预防腐败、官员财产申报立法,以我国国情看来,既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如果不顾现实,进行理想化的制度设计,结果往往只能一厢情愿、事倍功半,必然导致“走过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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