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云 吕增奎:西方学者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的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78 次 更新时间:2017-10-19 11:10

进入专题: 改革开放三十年   改革开放  

吴晓云   吕增奎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绝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生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们都把村民选举的普遍推行、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看作是中国在政治民主化方面的重要表现。他们同时也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也面临着重大的合法性挑战,中国政治的发展前景存在着民主转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和走向非自由主义民主三种可能性。

[关键词]   改革开放 中国政治 权威主义 合法性 民主


绝大多数西方学者都承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迁,但是,他们往往按照典型的西方政治评价标准,即多党制、普选制和三权分立,来评判中国的政治发展,认为相对而言,中国在政治领域的变化最小。因为在他们看来,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的政治结构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然而,即使按照西方的政治标准,多数西方学者也承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生活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例如,许多西方学者都把村民选举的普遍推行、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看作是中国在政治民主化方面的重要表现。当然,西方学者对中国政治发展的评价很不一致,大体说来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认为,尽管数十年来中国的经济快速增长,但中国的政治基本上停滞不前。第二种认为,中国将会走向民主,但是这种前景或许会出现在一场危机之后。第三种认为,中国进行了政治改革,但是民主化进程缓慢。不过,不管持哪一种观点,他们都认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执政合法性的挑战,因而对中国未来的政治前景,西方学者之间也充满着分歧和争论。


一、中国政治发展的总体评价


20 世纪50 年代和60 年代中期,西方学者主要运用“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 或“全能主义”(totalism) 来观察中国政治的体制、结构和变迁过程。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爆发,西方学者转而采用“利益集团”模式来研究中国的政治,描述和分析官僚群体、工人、学生和农民等社会群体对政治系统和政策执行过程的参与。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到现在,绝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中国在这30 年里并未演变成一个民主政体,因为中国共产党仍然垄断着政治权力,并且国家缺乏多党制、普选制和三权分立等西方国家政体的基本特征。因此,他们要么以发展中国家的权威主义体制,要么以社会主义国家的“党政体制”作为研究的现实参照和理论框架来描述中国政治领域所发生的变化。当然,一些西方学者对民主和自由作出了区分,指出尽管中国尚不是一种民主政体,但国家不再干预个人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因而在同经济和文化相对的政治领域中个人的自由得到了扩大。进入21 世纪后,一些西方学者把从20 世纪90 年代流行起来的治理理论运用到对中国政治的研究之中,指出和评析了中国在治理上的改革和发展。


1. 变化的权威主义


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在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政治体制从“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 退回到或者转入了“权威主义”(authoritarianism) 。尽管他们对中国政治体制性质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但由于观察的视角和维度不同,他们对于所发生的变化的界定却产生了分歧,因而分别在“权威主义”一词前面加上“柔性的”( soft) 、“发展型的”(developmental) 、“调适性的”(adaptive) 、“制度化的”( institutionalizing) 、“多元化的”(pluralistic) 或“坚韧的”(resilient) 等各种形容词来描述所发生的变化。

目前,西方学者主要有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变化的”权威主义论。第一,美国学者罗德明(Lowell Dittmer) 认为,在整个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政治的发展是一个政治权力稳步去激进化(deradicalization) 和合理化过程。他把在这一过程所发生的变化称为“权威主义的自我限制”(authoritarian self - limitation) ,并且认为这种过程基本上不会发生逆转。第二,美国学者史乐伯(Robert A. Scalapino) 的“权威多元主义论”(authoritarian pluralism) 认为,近30 年来中国政治体制的发展是一种从“强权威主义”( hard authoritarianism) 向“权威多元主义”的演变过程。在他看来,“权威多元主义”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中央的领导变得更加集体化;第二,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由于经济增长而出现了更多的权力分配。第三,布鲁斯·J . 迪克逊(Bruce J . Dickson) 、托尼·塞奇(Tony Saich) 和默尔·戈德曼(Merle Goldman) 等人的“平民主义的权威主义论”(populist authoritarianism)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城市和农村、沿海和内地以及个人之间的贫富差异和不平等日益加剧,引发了重大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因此,一方面,当前的政策倾向于那些从经济改革中受益不如其他群体的群体,例如农村和城市的贫困和弱势人群;另一面,党以维护稳定的名义加紧了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这些学者由此断定,中国的政治中出现了一种平民主义倾向,而中国的政治体制则走向了一种“平民主义的权威主义”。


2.“党政体制”(party - state) 的调整和适应这种论点的主要代表是德国学者托马斯·海贝勒(Thomas Heberer) 和美国学者沈大伟(David Shambaugh) 。这两位学者都从一党领导体制的角度来观察和分析中国政治发展的过程。海贝勒认为,中国的“党政体制”经历了“转型”和“巩固”阶段,目前已经进入第三阶段,即“适应”阶段。在这一阶段上,中国的一党领导体制有五个特征:第一,意识形态作用减弱。意识形态逐渐为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实用主义所取代。这种减弱实际上并非政权衰退的一个迹象,而是政治稳定的一种征候。第二,新兴社会力量出现,要求党在社会内部重新定义党的角色。第三,新政治精英出现。第四,批判性知识分子阶层再次出现。这个阶层不是反对中国的政治体制,而是试图改善这个体制的结构和治理能力。第五,地区与跨地区的社会集团和组织日益要求参与和影响政治体制。海贝勒从这些特征出发进而断定,中国的“党政体制”并非一个同质的而是多样化的实体。

与海贝勒不同的是,沈大伟认为,在苏东剧变后乃至更早的时间,中国“党政体制”的演变是一种“萎缩”(atrophy) 和“适应”(adaptation) 的共时性过程。“党政体制”萎缩表现在思想、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他认为,“党政体制”采取了一系列“适应”措施来稳定乃至扭转“萎缩”。这些政治改革表明,中国不会走向西方的多党民主竞选制度,一党制国家能够通过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来重新合法化自身,而且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和紧张并没有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构成尖锐的威胁。因此,沈大伟认为,这些政治改革的意义和作用并不像西方许多学者和记者所认为的那样“太小、太迟”,而是“相当有效地应对了(党所面临的) 许多挑战......从而维持了它的政治合法性和权力”。


3. 政治领域的自由化早在20 世纪80 年代初,中国的经济改革就使西方的许多观察家和学者产生了这样的预期:经济增长将会产生一个受过教育并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中产阶级。他们迟早会要求掌握自己的命运,因而政府不得不让位于他们。简而言之,中国的经济自由化必然会带来政治自由化,最终带来政治的民主化。这样的看法当时就遭到了一些西方学者的反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既不可能也不必然产生自主的自我管理的生产者群体。另一种观点则从政治文化的角度出发,认为至少在20 年到40 年内中国不会出现民主,必须等到中国家庭养育儿童的模式发生变化的时候。尽管如此,但是在政治领域,中国的政治改革“大大缩小了政治的范围,使公民活动的扩大不再具有政治性”。

因此,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尽管中国的经济改革并未使政治在民主化上取得了真正的进步,但在政治自由化上取得了重大的发展。具体来说,中国政治的自由化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国家对公民日常生活的干预大大减少,人民逐渐享有了更大的信仰、表达和消费以及就业和居住选择的自由。其次,中国实行了村民委员会选举,从而在基层民主上取得了进步。不仅如此,中国目前正在尝试把直接选举扩大到乡镇一级。再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也发生了改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再是一个橡皮图章式的议会。最后,中国共产党放松了一党统治,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实行党政分开,取消党对一些经济机构的干预。


4. 治理、改革与发展


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治理”(governance)和“善治”(good governance) 成为西方政治学界的流行术语,同时也逐渐成为一些西方学者研究中国政治的新视角。正是从这一新视角出发,一些西方学者指出,那种认为过去20 多年来中国的治理过程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观点是错误的,村民竞选、行政体制改革、公民社会的兴起、中央权力的下放、法治的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复兴等就是中国治理改革和发展的证明。经过30 多年来的治理改革,中国已经呈现出多元主义、公民社会、经济和社会权利、公共参与以及民主的面貌。

至于中国治理改革的成就,美国学者苏珊·奥格登(Suzanne Ogden) 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息自由的扩大。自1979 年开始改革以来,大众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期刊) 成倍增加,给中国人带来异常广泛的信息和思想。事实上,中国人像其他开放社会的人民一样能够了解许多重大国际新闻报道。第二,公民社会的兴起。社会团体的数量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快速增加。社会团体不仅代表非常广泛的群体,而且越来越独立。它们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提供了利益趋同和表达的基础。中国已经出现了自下而上的公民社会建设。第三,政治治理的改革。全国人大和各级地方人大提出法案,讨论政策,通过实施政策的法律;政府更多地就广泛的政策问题咨询非官方的学者;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委员会的直接选举以及县级人大的间接选举逐渐被制度化;村党支部书记逐渐需要进行选举,即使不是实际上的选举。新的城市基层制度——包括社区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增加了向政府表达关切和提供改进建议的渠道;治理和法律体系至少在理论上来说是建立在宪法上的,并且法律由全国人大通过;司法人员的素质近年来已经得到提高。

总而言之,经过将近30 年的改革和发展,尽管现在还难以断定中国已经有了一组日益制度化的民主治理制度和程序,但是与其以前相比,中国治理的制度安排具有了更大的参与性,变得更加“民主”,能够为公民提供更多的表达渠道,能够代表更广泛的选民,能够容忍更加多元的意见、态度和观点。


二、中国政治发展的具体成就


在西方学者当中,中国没有政治改革或者政治改革落后于经济改革的观点非常普遍。当然,他们也注意到中国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许多渐进、有序的政治变化。例如,村民选举的普遍推行、公民社会的兴起、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地位的提高以及法治等被视为改革开放30 年来中国最明显的政治变化。在他们看来,这些变化都是中国走向民主的重要方面和表现。随着这些领域的发展,中国走向民主的道路将会变得越来越清晰。

正如美国学者约翰·桑顿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正在发生很多变化,在政府中、在共产党内、在经济领域中和在一般社会生活中,这些变化可能改变中国人对民主的看法,并进而塑造中国政治的未来。”


1. 村民选举:中国的民主之路?


选举被西方学者视为民主的标志之一。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选举,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在中国的各项选举改革(人大代表选举、社区选举和村民选举) 中,最受看重的是村民选举。这不仅是因为他们认为村民选举与中国的民主前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且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中国的村民选举最接近西方的民主选举制度和实__践。因而,村民选举被誉为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中国最重要的政治改革之一。

对于中国村民选举和地方民主的意义,西方学者认为: (1) 村民选举大大促进了中国广大乡村的民主参与和自治。(2) 使许多中国人获得了竞选直选实践的经验,也使许多人了解了民主选举的过程,村民选举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民主培训基地。(3) 农村居民的政治化进程改变了他们同村委会尤其是同村主任的关系,村民直选使村

支书退于防守的地位,从而促使党组织越来越倾向于在选拔村支书时把村民选举制度因素考虑进来,因此,即使目前还不能直选村支书,至少也要间接地由村民民主投票产生。(4) 村民的政治化不仅体现为村民参与地方政治愿望的增强,体现为村民习惯于同政府干部面对面地“依法抗争”,还体现为农民加强了同村干部的接触,最终催生了农民的公民意识。

不过,一些西方学者也指出了中国村民选举所存在的问题。首先,中国国内对待村民选举存在着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即工具主义地看待村民选举,把村民自治视为达到一系列外部目标的手段,没有对民主本身进行讨论,无视一些农村村民自治中出现的民主责任。

其次,村民选举并未使村民成为真正的公民。因为村民选举使公民意识仅仅局限于经济权利,而很少要求更为广泛的结社、表达以及未经许可的参与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因此,中国的农民被看成是处于臣民和公民之间的位置上。

最后,作为中国的一项基层政治改革,中国村民选举的步伐并不均衡,而且还存在着质量上的问题。简而言之,在经过多年对基层民主的推动之后,民主选举尽管已经扎根于中国的农村,但依然存在极高的退却风险。尽管乡镇直接选举的试验表明推动更高级别选举的诱因正在增加,但是中国的“高质量民主”——乃至全国的“高质量民主”——依赖的并不只是良好的村民选举。


2. 公民社会的兴起


社会团体的快速发展是中国改革时期的突出特征之一。大多数西方学者都认为,中国公民社会之所以能够兴起和发展起来,主要是因为党和国家从许多“社会领域”中的“战略性退出”。同时,他们注意到,自20 世纪90 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变化。第一,国家改变了对待公民社会的态度。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后果日益凸显,下岗工人日益增多,政府机构进一步缩减,政府放弃的职责越来越多。这些变化带来了扩大社会团体的必要性,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与此同时,社会服务的多元化已经成为生活的现实,志愿组织在提供基本服务方面成为国家的补充。因此,国家承认了进一步推动社会团体发展的必要性,也承认了它未曾帮助发展的那些社会团体。第二,去政治化的公民社会的出现。与20 世纪80 年代相比,关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化利益群体的各种社会组织迅速发展起来,并且参与到社会管理过程中去。但是从代表社会下层表达意见、支持个人权利和利益以及支持扩大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等方面来看,这些新的社会组织回避政治社会和政治, 是一种去政治化的公民社会。第三,中国公民社会的国际联系日益加强。由于全球化的影响,外部因素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必要的外部条件,国际发展机构、社会运动和全球公民社会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影响日益加强。中国的环境保护、艾滋病预防以及同社会和经济公正有关的非政府组织日益建立了广泛的国际联系,不仅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运动来表达中国人的关切,而且直接与国际伙伴一起工作来改变中国的状况。

公民社会被西方学者视为测量中国政治进步的一个有效准绳、民主化的催化剂和衡量国家社会关系的重要指标。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反映了公民自由的增加”,能够促进中国的民主化,因为它们在社区内扮演着重要的教育者角色,为提高公民的参与程度提供了重要的激励,能够充当反腐败的壁垒,为引进国际民主思想和实践提供了渠道。


3. 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地位的提高


西方学者中很少有人相信法律、立法和立法机构在中国这样的一党制国家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中国的立法、立法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缺乏兴趣,认为这些并不是重要的学术研究主题。尽管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注和研究较少,但是一些西方学者已经发现,经过多年的政治改革和发展,作为中国的立法机构,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已经得到了提高,逐渐成为一个有效的代议机关,从昔日的“橡皮图章”逐渐变成了“钢印”。欧博文(Kevin O’Brien) 认为,从1978年到1989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经过一系列改革后,全国人大代表开始代表不同的社会阶层,同党和政府官员讨论国家政策,对国家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他们在政策决策过程中并不一定能够扮演关键的角色。因此,从1978 年到1989 年这十年的发展来看,全国人大开始在中国的政治制度中占据新的位置,尽管并不是走向一种自由多元主义的发展——西方的议会制度,但也不是没有变化。他在随后的一篇文章中指出,这些具体的变化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在立法、监督、代表和政权支持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默里·斯科特·坦纳(Murray ScotTanner) 认为,党、国务院及其各个部委和全国人大是中国立法的主要机构和主体,但是在立法过程中这三个立法行动者的权力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全国人大对立法过程的影响和重要性正在日益增加。日本学者加茂具树认为,自上世纪80 年代以来,全国人大改变了对政府提案不进行修正、只是简单表示承认的局面,正在逐步扩大在中国政治过程中的作用,积极对国务院的提案进行审议和修正,从而改变了被人称为“橡皮图章”和“党委挥手、政府动手、人大举手”的尴尬角色。毫无疑问,全国人大在中国政治中的作用不断得到加强,如今已经成为中国政治权力的中心之一。韩国学者赵英男通过对中国地方人大的研究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加茂具树的观点。他认为,到20 世纪90 年代初,中国的地方人大通过采取获得党的支持和同政府合作的战略实现了提高自身政治地位的目标。此后,地方人大开始积极建立新的监督措施,对政府和官员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同党和政府一道成为地方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行动者。


4. 法治:正在走出法律工具主义范式


中国的法律制度是西方学者最关注的政治领域之一。在大多数西方学者看来,经过30 年的发展,中国的法律制度取得了巨大进步,法律和司法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第一,中国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建立了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第二,20 世纪80 年代在中国盛行的“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已经被“法治”观念所取代;中国人的法律意识不仅不断高涨,而且权利意识也从幼稚、批判和模糊变得明确详细。第三,司法系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私营律师行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司法系统总体的专业化。与此同时,一些西方学者也指出了中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和独立司法体系所面临的诸多障碍:第一,个人关系妨碍着司法的公正,法律条文与执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第二,中国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司法体系的现代化建设缺乏资金和人力资源。第三,地方官员实际上控制着司法系统,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总体来说,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问题在于如何在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的同时不危及一党制领导。

在西方学者中,对于中国法治的总体评价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尽管在过去30 年里中国在发展法律和法律制度上取得了重大的进步,但是在政治民主化方面没有取得多少进展。因为中国法律和法律制度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为日益对外开放的市场经济提供一个框架和运用法律来控制和约束党政机构,并不是真正地致力于法治和促进民主。第二种观点认为,中国目前尚未成为一个“法治”国家,而是处于正在走出法律工具主义的过程中,正在缓慢地建立一个“法治”体系的各种要素,提供限制国家或私人权力滥用的机制,为公民提供了可以按照法律来维护自己权利和利益的希望。第三种观点认为,由于历史、政治制度、文化和经济的影响,中国的法治将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其主要特征包括:一个日益市场化但公有制仍然发挥更大作用的经济;一个党发挥领导作用的非民主的政治制度;一种强调稳定、集体权利优先于个人权利的权利理论。当前,中国正在从一种把法律作为党和国家合适控制手段的法制制度走向一种法律能够对党和政府进行重大制约的法治制度。因此,那种认为中国正在走向自由民主法治观的假设是毫无根据的,中国过去30 年里的最大管制创新之一就是向法治转型。与花费了数百年才建立了法治的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法治在不到30 年的时间里取得的成就是惊人的。


三、中国政治发展面临的挑战


合法性理论目前是在西方的中国政治研究学者中正在流行的理论。在大多数西方学者看来,自从1978 年以来,中国经历了两次政权合法性危机:第一次发生在1978 年,中国的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从意识形态和道德激励或者领袖的个人魅力转向经济表现和物质激励或者革命遗产;第二次发生在20 世纪90 年代初,中国的政权合法性基础逐渐转变为经济增长、稳定和民族主义。当前,中国正在面临着第三次“政权合法性危机”,必须再次进行“合法性”的转型。首先,国家由于能力下降而无力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其次,社会群体性事件数量日益增多,规模日益增大,组织性日益增强,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危险;最后,日益猖獗的腐败行为造成了中国政权的深度合法性危机。因此,正如美国学者傅士卓(Joseph Fewsmith) 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政权的合法性不可能再依靠持续的增长,而是取决于在维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必须满足各种社会需要,取决于正式程序规则和使民众形成正义感。


1. 经济增长的困境


绝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是成功的。改革开放30 年来,中国的经济以每年将近两位数字的速度增长,从经济总量上来看已经位居世界第四位,从购买力上来看中国仅次于美国。中国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全球经济大国。因此,经济增长被视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主要基础之一。

然而,中国经济本身不仅面临着继续增长的问题,而且带来了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将经济增长作为合法性来源就存在着问题。首先,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使经济增长难以按照目前的速度继续下去。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一种由投资和出口拉动的增长模式。如果按照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继续下去,到2012 年,中国的投资将达到每年4 万亿美元,出口额增加到5 万亿美元。但是,中国企业和银行的赢利水平不可能提供达到这种投资规模所需要的资金,中国农村的储蓄率也无法提供如此之多的资金,中国的出口到2012 年也不可能高出出口大国德国3 倍多。因此“, 中国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不可能以目前的模式继续增长下去”。

其次,中国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面临着许多挑战。多年来的持续经济增长使中国的环境恶化变得非常严重: 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水资源问题,包括水污染、水资源的分布不均和洪涝灾害问题;中国被认为是世界上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土壤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正在加速;快速经济增长也伴随着能源需求的加倍增加,而机动车使用的快速增加导致的能源需求和污染问题也将加大中国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人口增长过度加上生活水平的提高,将严重地影响到住房、食品和交通,也必然导致污染的加重。这些问题都对中国经济走向可持续发展构成了重大的障碍。

最后,中国的经济增长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反过来又对经济增长构成了严重的障碍。在这些社会问题中,人口、失业和不平等问题是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尽管中国的人口增长率大大下降,但是人口却快速老龄化,这就带来了养老和医疗保健以及老年人护理的问题。按照国外学者的估计,中国城市的失业率大约是12.3 %。如果加上1.5 亿到2 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国的失业问题将更加严重。因此,中国必须维持10 %的增长率,才能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人口和失业问题的恶化将会加剧已经日益扩大的不平等,并造成新的贫困人群。这些问题将会造成社会的动荡,从而威胁到中国政权合法性的第二个基础——稳定。


2. 稳定的难题


早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一些西方学者就已经指出,由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一些社会紧张和冲突必定会加剧,并在中国的政治中产生出新的紧张和力量。从1993 年到2004 年,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从每年8700 起增至每年714 万起,2005 年则增加到了817 万起。从20 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中国的群体性事件正在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因此, 美国学者白思鼎( Thomas Bernstein) 认为:“到21 世纪初,社会的不安定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正常特征。”中国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包括最近数十年来的社会经济变化、地方政府或那些关系者的非法行为以及中国国家的治理缺陷或制度失灵。

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扩大了大众的经济社会要求和利益冲突,但是地方党政官员控制了合法的政治渠道,而公民既缺乏独立的政治渠道来影响地方政府的决策,又缺乏合法的渠道来制约地方政府对自身权益的干涉。结果,公民走上街头公开表达不满,促使上一级官员来解决自己的不满。

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也形成了一种更公开、更坚决和更发达的政治文化,即公民更不愿忍受不公正、腐败的官员,并且更愿意走上街头寻找解决办法。然而,中国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减少暴力”、“作出经济让步”和“制度改革”策略“进一步鼓励了更多的抗议活动”。因此,中国面临着“重大的社会管制危机”,并且“政府的失灵致使矛盾变成对抗性和危险的矛盾”。

虽然就这些“群体性事件”并不具有公开的政治性并且产生于改革所造成的经济不满而言,它们并未对政权的生存构成威胁,但是它们却对国家的稳定构成了长期的严重威胁。因为它们削弱了国家的有效管理能力,破坏了一个健康的法律制度的发展,并且为将来更极端的抗议活动形式奠定了基础。


3. 民族主义的反冲


大多数西方学者都注意到,自从20 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日益高涨,他们把这种情绪归因于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弱化,认为“中国共产党不再是共产主义的,那么它必定是更为民族主义的”。此外,从20 世纪80 年代的经济危机中吸取的教训和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偏见也促使中国共产党把民族主义作为合法性基础的重要因素。

在绝大多数西方学者看来,不论是官方引导的爱国主义还是民间形成的大众民族主义,都存在着内在的不稳定性,因而并不是解决政权合法性危机的长久之道。因为民族主义所带来的合法性无法消除腐败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无法补偿经济管理不当所带来的损失。而且,民族主义情绪一旦释放出来,就难以得到控制。这时,党和政府就会面对一个两难的选择:压制爱国抗议就会激怒一部分人,助长反对派的力量;而放任民族主义情绪就会招致外国——尤其是日本和美国——对中国进行遏制。然而,中国又需要与发达国家维持良好的关系并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以便吸引外国对中国进行大规模的直接投资,从而推动中国的经济增长。


4. 反腐败斗争尚未取得成功


许多西方学者认为,腐败是所有转型国家都存在的问题。但就中国来说,造成腐败的主要原因更为复杂,不仅有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的转轨,也有思想文化的来源和个人心理的根源。第一,经济改革造成从中央权力向地方和各部门的大规模下放,从而使各级地方和机构的自由权大大增加,而政府执行和监督的能力却大大下降, 从而造成了许多规范上的真空和模糊性。第二,从思想文化的因素来看,经济改革带来了“赚钱热”和“先富热”,使人们不再关心公共和社会道德,从而造成了“‘精神’或‘价值’的危机”。第三,就个人心理的根源来说,经济改革政策使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而党政官员收入的增长却非常缓慢,这样一种强烈的反差使腐败似乎成了后者的“唯一选择”。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使官员既有滥用权力的自由和动机,又有这样做的空间。

在西方学者看来,腐败问题既是中国改革的“阿基里斯之踵”,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所面临的三大挑战之一,因为它给中国共产党带来了生死攸关的合法性危机。由于没有外部的资源来制约官员,因此,解决腐败的唯一武器就是反腐败运动。然而,中国的“反腐败”运动似乎并未阻止腐败数量的下降,反而使数量的增长越发迅速,而且从低层次的腐败向高层次、高风险的腐败发生质的转变。因此,一些西方学者建议,虽然中国共产党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遏制腐败状况,但是除非进行更广泛的政治改革,消除腐败的结构性根源,否则这些措施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中国政治发展的前景


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的民主化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存在漫长的专制文化和历史,而且中国的社会经济改革是为了适应国际秩序,先于而不是发生在政治改革之后,民主化也存在诸多障碍。另一些西方学者则认为,中国的民主化是可能的,因为民主是一种普世价值,而且中国已经出现了民主化的迹象。甚至有人乐观地认为,中国到2015 年将会实现民主化。

至于中国民主化的路径,一些西方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政经合一的体制,经济的危机导致政治的危机,从而带来政治民主化,例如,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中产阶级与社会运动的发展,形成了一个独立于国家的自主的公民社会,使公民形成了权利意识,进而带来政治的民主化,例如韩国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然而,中国的政治并未按照西方学者所指定的路线发展,也未出现他们所预测的前景。因此,大多数西方学者主张,由于中国政治发展的因素是如此复杂,国家是如此之大,历史是如此之悠久,现代化的影响是如此之深远,因此,在预测中国的未来时应当慎之又慎。因而,尽可能地列举出中国政治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成为许多西方学者所采取的策略,其中有三种比较明确的观点: (1) 民主转型; (2) 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3)走向非自由主义的民主。


1. 中国的民主转型


许多西方学者都认定中国目前尚不是一个民主政体,而中国政治发展的前景则是民主转型。但是,他们在民主转型的路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少数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的政治制度是脆弱的,陷入了统治危机,从而中国的政治体制将会出现崩溃,最终走向民主。换句话说,中国将通过暴力、激进的路径走向民主。然而,大多数西方学者并不赞同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将通过和平、渐进的方式走向民主。他们通过分析中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发展趋势来论证民主的可能性。就经济发展趋势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政治民主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如果社会经济的变革按照目前的速度继续下去,中国将会在未来的20 年内转向自由民主制度。而中国政治之所以没有出现民主化,是因为“中国尚未达到民主转型所需要的收入水平”。在他们看来,经济增长、新兴的公民社会、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的兴起、国际权力的制度化和去政治化、国际压力、具有远见的领导人和选举的遗产将会帮助中国产生一种新的民主制度,“2020 年将是中国民主化的‘最早’期限”。


2. 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尽管中国共产党面临着许多挑战,但是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应对和适应了这些挑战,能够继续执政下去,因而中国的政治制度不会发生诸如崩溃或民主化等之类的重大变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政治会停滞不前”,因为“中国存在的政治和社会上的动力正在发挥作用”。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中国的社会结构重新进行了调整,出现了不同的社会群体。尽管很少从改革中获益并且遭到排斥,但老年人、由于男女性别比率失调出现的单身汉和新的贫困群体在政治上并未表现出积极性,对民主也没有多少兴趣;作为改革期间新兴的群体,中产阶级和私营企业主是中国政治现状的受益者,因而更倾向于维持现状。与此同时,尽管中国出现了数量前所未有的“群体性事件”,而且这种社会动荡状态似乎将会无限地持续下去,但是许多社会骚乱和不满是在特定地点和时间针对特定的不公的,并不是针对党和国家本身的。此外,各地出现的社会骚乱事件是孤立的,并不存在联结起来的可能。换句话说,中国社会的不满群体在地理上过于分散,不可能形成广泛的社会运动,因而几乎没有形成组织化成功的潜力。而政府正在全力同社会的上层群体合作建设“和谐社会”,同时采取更多努力来平息社会底层的不满。因此,从这些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及其发展前景来看,中国的政治体制似乎“并不是在走向民主化,而是走向精英主义”。

就中国共产党而言,它在领导层、党政关系、党员和组织结构、基层组织和意识形态上都处于一种萎缩和调整的状态,并且这种状态将会无限地持续下去。尽管每一项政策调整解决了某种萎缩,但是每一项调整性措施带来了新的预期和问题,从而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不过,正如萎缩并不一定导致最终崩溃的必然过程一样,调整也不会带来政治稳定和可持续性的乐土。因此,稳定是一种动态而非静态的稳定,而中国共产党所采取的许多改革表明它接受了“动态的稳定”是唯一的出路。如果中国共产党按照这种趋势持续下去,就可能在体制内引入更大的政治竞争。

但是,这种政治竞争并不会挑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因而是一种有限的政治竞争。因此,就像经济改革一样,中国的政治改革也是渐进性的。在这种谨慎和渐进的改革过程中,中国正在形成一种新型的政治体制:“折衷型国家”(eclectic state) 。


3. 走向非自由主义的民主


尽管许多西方学者认为中国至少暂时不会走向民主,但是他们基本上认为民主是一种普世的价值,中国当前的政治正处于转型之中,不论是陷入崩溃或混乱还是通过和平的转型,终归都要走向民主。实际上,他们所说的“民主”是指“立法民主”( legislative democracy) ,常常是“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 或“议会制民主”(parliamentary democracy) 的简称。然而,这种把“民主”等同于“自由民主”的做法缩小了民主的范围,其实“自由民主”仅仅是民主的一种道路,民主的其他道路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运用自由民主理论或参照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来讨论中国的政治,与其说是对中国现实的分析,不如是说反映了分析者的文化视角。因此,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一些西方学者开始从理论上讨论中国走向非自由主义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 的可能性。在他们看来,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性的,因而没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就不是中国的民主。就中国未来的非自由主义民主政体而言,它可能是“党政民主”(party - state democracy) 、“合宜的民主集中制”(decent democratic centralism) 或者“法治的宪政”(rule of law constitutionalism) 。

在这些主张中国走向非自由主义民主的学者看来,民主的本义是人民决定公共事务的直接权力,因此,如果人民的影响在政治体制中越来越强和有效,那么它会变得越来越民主。如果人民的影响变得越小,那么它就变得越不民主。相比之下,自由民主无法避免人民的实质性权力与其程序结果之间的冲突,也无法避免精英主义以及国家对公众思想的影响。因此,自由民主的标准不能用来评判另一种政府形式中人民的利益和权力同政府之间的关系。就中国的党政体制而言,它并不是一个“带着连字符的双重实体,而是一个集国家权力和责任于一体的政党”。

换句话说,中国的国家是权力的外在制度表现形式(各种国家制度) 和内在表现形式(中国共产党)的总和。在其中,中国共产党并不是一种纯粹的西方式政党,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国家权力机构。p|因此,中国政治改革的目标是“党政民主,即在一个不可能受到其他政党挑战的一党制框架内实现人民的有效权力”。


吴晓云,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吕增奎,中央编译局文献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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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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