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中华:文化哲学中的悖论刍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74 次 更新时间:2009-01-2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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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中华 (进入专栏)  

文化哲学作为人类文化的最高反思形式,构成文化学的元(meta)研究层面。揭示并分析它所面临的悖论及其意义,对于深化文化研究具有启示价值。文化哲学中的悖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定义中的解释学循环导致的悖论

何谓“文化”?一般地说,作为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文化即人化。凡是属人的都是文化的。从词源学的角度看,英文和法文的culture、德文的kultur均源于拉丁文cultus,原本有耕作、种植、培育之意,兼有精神教养之意。显然,二者均含有人为之规定,同“自然”(nature)相对而言。nature即指外部自然界,又指本然的自然状态,因而是非人为的。尽管迄今为止有关culture的定义出现了成百上千种,但却不过是从某种有限视角对其本义所作的表征。作为culture 之本义的演绎结果,它们在根本上并未超出本来的所指。汉语“文化”的词源学意义也含有人为之意。如《周易•彖传》曰:“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所谓人文化成,即是人化。

那么,何谓“人”?这又不得不回到文化。把人说成是符号的动物、理性的动物、社会的动物、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等等,均有待于被进一步规定,从而无法在根本上界说“人”。若追溯人的终极规定,就不能回避对文化的确认,只能表述为:人是文化的动物。

人与文化之间这种相互解释所形成的奇异循环,构成典型的悖论。它表明文化带有人类学本体论意味。人与文化的互释互约达到的自足规定,意味着对“人”的追问不可能追溯到比文化更深刻的层次。文化定义的悖论凸显了人的文化存在对其生物学层面的超越性。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固然是文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但却不能充当文化之所以成其为文化的理由。离开了人的肉体存在,文化既无可能也无必要。然而,只有那些无法被还原为人的肉体存在的规定,才标志着人之为人的特质。它是唯一地属人的,从而是文化的。在文化比较研究中,不少论者把人的生物学同一性当作不同民族之间文化同一性假设的充足理由,这就陷入了把理由同前提相混淆的误区,导致过度抽象的错误。显然,明确文化定义中悖论的意义,有助于恰当地确定比较研究中抽象方法的合理性限度。

2.文化的生成性与预成性之间的悖论

一切文化现象都有一个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从而有其生成的历史,另一方面,文化又总是作为人所面对的无可选择的先在前提,规定并塑造着人的具体历史存在,成为一种完成了的规定。这种经验发生同先验决定之间的冲突所形成的悖论,表现在两个维度上:在人的个体与类之间的横向互动中,个体的文化创造对于整个类的文化积累来说,是生成的;类的文化能力对个体的遗传,则是预成的。在传统与创新之间的纵向互动中,传统对创新的内在制约,表现为预成性;创新对传统的重建,则表现为生成性。人类文化正是在生成与预成之间的张力推动下不断向前发展的。从根本上说,文化的生成性与预成性的悖论,乃是人的存在的二重化即宿命与超越、经验与超验二律背反的体现。

我们知道,在哲学解释学中,被伽达默尔作为前理解的所谓“合法的偏见”,是理解之所以可能的绝对前提。对于此在的理解而言,它无疑是先验的和预成的。然而,哲学解释学的旨趣和贡献却在于恢复人的存在的历史性,强调理解的意义生成。海德格尔把自己的哲学基础称作“此在的解释学”。因为此在是领悟在者之在的唯一可能的入手处。此在即是由能在到已在的过渡,它只是一种向未来敞开着的可能性,是不断地生成着的。这就发生一个问题:作为理解之前提的“偏见”在解释活动中究竟能否被修正?如果能够被修正,偏见将不复成其为偏见;如果无法被修正,意义的生成和此在的历史性就值得怀疑了。于是,先验的预成性规定同经验的生成性规定在“理解”中遭遇了。一方面,对于使“理解”成为可能的“偏见”来说,是“本质先于存在”的;但对于使“理解”成为现实的“此在”来说,则是“存在先于本质”的。可见,当哲学解释学将理解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时,就把文化的生成性与预成性的悖论昭示出来了。

从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来看,由于引入了顺应概念,它超越了康德图式说的先验论局限,但同时却陷入了另一种困境,即同化与顺应之间的悖论。在皮亚杰看来,同化乃是客体信息对主体认知图式的适应,顺应则是认知图式为适应新的外部信息而作出的调整与重构。问题在于,同化与顺应在性质上是相互否定的,在功能上是相互抵消的。既然认知图式是选择的尺度,那么当出现同图式不相吻合的新信息时,究竟是按照图式抛弃信息,还是根据信息改变图式本身呢?或者说,究竟是同化,还是顺应呢?从一定意义上说,皮亚杰理论所遇到的这一困难,则是文化的生成性与预成性之间悖论在认识论上的反映。

3.文化的时代性与民族性之间的悖论

任何文化及其表征都有赖于特定时空坐标。在时间上,文化总是表现为时代性的转换;在空间上,文化则表现为民族性的差异。时代性是指一个文化系统在时间演进中表现出来的维度转换,它体现着不同文化系统之间可通约性的方面。民族性是指一个民族的文化系统所特有的无法被异族文化所替代的独特规定,它造成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不可通约性。

时代性和民族性体现着理性与价值的不同视野。在理性视野内,一切文化均被纳入一个普遍必然的进化模式来予以定位,由此显示出文化的时代性并使其合法化。文化进化论就是基于这一视野建立起来的。在价值视野内,不同文化之间并不存在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规定,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不可剥夺的存在理由,从而显示出独特价值。文化相对论正是立足于民族性立场被确立的。在一定意义上,文化进化论和文化相对论都是一种还原论,只是二者的取向相反罢了。前者是空间的时间化,即把同时并存的不同类型的文化归结为时间顺序上演化程度高低之别,纳入一张时间表;后者则是时间的空间化,即把时间序列上的文化统统还原为空间排列关系,把它们的差异看作类别的而非程度的。

文化进化论和文化相对论都遇到了各自的难题。文化进化论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第一,用“过去时”来讨论非西方文化,把它看作原始的、落后的、传统的,而把西方文化视为开化的、先进的、现代的,这究竟是对共时态的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一种客观描述,还是一种西方中心论的偏见?第二,按照文化进化论框架,先行走上现代化之路的西方国家,对非西方国家具有“示范效应”,现代化被等同于西方化。然而,这一蔑视非西方文化民族性规定的等式已经日益受到实践和理论的挑战。

文化相对论认为,不同文化之间并不存在一个中立的描述范式和评价标准。一个文化事实只有被置于它所属的那个文化系统的参照系中才能得到恰当理解和公正评价。因此,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是平权和多元的。文化差异只具有横向对比的意义,而不具有纵向的时间顺序意义。但它所面临的一个基本难题,就是无法合理地解释不同文化相遇之后出现的单向的、不可逆的文化同化现象。例如,为什么“世界历史”的出现,“使东方从属于西方”(马克思语),而不是相反?这种现象离开了文化进化论所谓的文化优势法则,就难以得到合理阐释。

李约瑟曾提出:“为什么近代科学未能在中国产生?”从文化的民族性角度看,这一难题乃是没有答案的假问题。因为不同文化之间由于缺乏可公度性的尺度,从而不具有可比性,所以中西文化中的一方所特有的个案现象不应被作为另一方也可能具有的现象来予以设问。然而,如果从文化的时代性着眼,“李约瑟难题”就是合理的。因为这一提问方式暗示着中国文化具有产生近代科学的可能性,只是它未能转化为现实性而已。难题的提出,就是期待人们给出其原因或理由。“李约瑟难题”本身潜含的难题表明,不走出文化时代性与民族性的悖论,就既不可能回答也不可能消解这一难题。它之所以纠缠不清,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未能正视并澄清文化的时代性与民族性之间的悖论。

4.文化研究中的“测不准关系”导致的悖论

文化研究中的“测不准关系”造成了客观性理想同研究立场的主观性之间的冲突。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上,一个文化学者要么以本位文化为对象,要么以他者文化为对象,但不论哪种情形,都无法摆脱“测不准关系”的纠缠。

对本位文化的研究,虽然研究者拥有一种身临其境式的“认识论特权”,但却往往会因自我中心化难以遇到一个“他者”而被解除,以及自我指涉、自我缠绕,难免受到“测不准关系”的干扰,可谓“当局者迷”。在对“他者文化”的解读中,虽然具备“互文性”关系,可以做到“旁观者清”,但却又遇到罗尔斯所谓“无知之幕”的蒙蔽。尽管文化人类学主张把田野调查作为研究他者文化的基本方法,但“参与观察”也不能彻底避免那些与先验尺度相悖的内容被视而不见。因为无论是资料的搜集,还是事实的阐释与评价,都离不开选择。而任何选择总是需要基于某种先验的预设。特别是研究者的理论框架、价值取向、文化背景、个性特征一旦积淀到无意识层面,就不可能通过自觉反省将其唤醒从而获得矫正。就此而言,偏见的干扰就是不可避免的。

从原则上说,对他者文化的解读可划分为合理的与过渡的两种,前者属于“文本”提供的意义的可能性空间所允许的范围以内的解释,后者则是超出这种范围的解释。但就某一具体的解读活动而言,这种区分则缺乏可操作性。因为人们难以找到判断“文本”意义空间的极限究竟何在的客观尺度。对这一尺度的寻找本身就是解释性的,它因而又需要对更深一层尺度的确认。如此一来,就必然陷入无穷递推,从而无法最终确知哪一种解释是恰当的,哪一种解释又是过度的。

自泰勒和摩尔根起,文化人类学就以科学化为目标,尤其到了马林诺夫斯基,更是明确以“文化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为理想,试图建立像自然科学那样严谨客观的研究方法和解释框架。可是,本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开始意识到,文化人类学带有解释学性质和“艺术”意味。人们发现,它在其进展中早已面临着双重危机:从内在方面说,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建构不过是按照西方视野解释出来的结果,它并未达到那种“价值无涉”的客观描述、合理解释和恰当评价。从外在方面说,文化人类学的产生及早期发展,同西方殖民主义扩张具有某种不解之缘,以至于使得“文化科学”所追求的客观性理想黯然失色。在当代,对文化人类学客观性理想的消解,导致了一种后现代主义态度:一拆了之的后现代主义者主张,既然对他人的认识无法“客观”,不如索性浪漫,“照着镜中的我描绘”。

可见,“测不准关系”所造成的悖论,使得文化研究处在客观性与主观性两极之间的摆动之中。究竟能否走出这一怪圈?“文化科学”是否可能?又如何可能?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最终将取决于文化哲学对文化研究中的“测不准关系”这一认识论困境的真正突破。

(原载《哲学动态》199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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