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枫:参加博士论文答辩有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016 次 更新时间:2008-11-1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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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枫 (进入专栏)  

我是一个好静的、终日躲在“书斋”里的人,几乎不参与系(更不用说校)里的任何活动,包括每年一次的论文答辩。我对公共性的关怀总是表现在笔头上,而不在行动上。但是昨天老胡找我,请求作他的答辩秘书,我慌了手脚,因为我对这一套太不熟悉了。换了别人,我是不干的,但是老胡学问扎实,观点与我相近,且我也想熟悉一下这一套,就勉强应承了。

今天上午,好家伙,居然有三个伦理学博士相继或同时(穿插)进行答辩,就像流水线一样,生产着早已料定的结果。评委们跑过去跑过来,忙坏了。若某一评委两头都有份,有一头就会缺人。缺一、二人不要紧,程序照样进行,不会中断。非典时期非典处理麽。

三个博士的论文质量我感觉(我都没看)还是可以的,尤其老胡的论文,我略翻了一下,觉得水平肯定是到了。水平高,就得有高水平的评委,否则就会让人哭笑不得,就像我今天所看到的那样。老胡的论文涉及罗尔斯与马克思正义思想的比较,起码,按说,评委中应该有罗尔斯的高手,或者应有稍熟悉罗尔斯的专家。可是,在座的几乎全是马克思主义的高手,对罗尔斯是否了解我不知道,可从提出的问题看,我的感觉是,他们肯定不如老胡了解,仅有皮毛而已。也许,我太蠢,这里进行的不是什么罗尔斯与马克思的比较研究,而是马克思主义对罗尔斯的分析、批判。可是,老胡的主旨却不是意识形态性的批判,而是确确实实的学术比较研究。因为,马克思首先是一个思想家,其思想和任何思想一样首先必须是可以研究的,否则就是宗教(宗教教义是不可研究的)。我想,这是常识。可是,有些人似乎缺乏基本的常识,这种常识缺乏症因为人数还不少,且曾是一整个时代的特征,而似乎就毫不奇怪了。而我这种人反而成了愚不可及、头脑简单的书呆子。

且看一个评阅人是怎么评论的:“作者对于马克思与罗尔斯,似乎要有意地保持一种公正,也即‘价值中立’,我以为不妥。马克思如果是太阳,罗尔斯不过是太阳系里的一颗行星;马克思的理论即便有些不足,也是罗尔斯无法相比拟的。站在马克思的高度可以正确评价罗尔斯;而站在罗尔斯的立场上,却不会懂得马克思。希望胡••坚定地做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而不要过多地迷恋罗尔斯式的抽象、空想的论证。”

我不怀疑该评阅人的真诚和执着,这里不存在私心或对既得利益的维护,而是整整一代人的无私信仰。也就是说,这是合理的或者无私的信仰,而非不合理的、自私的信仰。但是,罗尔斯指出,合理的学说、思想如果不以理性的正义观及其制度为前提(受其限制),也会倾向于压迫和压制,“只有靠压迫性的使用国家权力,人们对某一种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持续共享性理解才得以维持下去。”(《政治自由主义》p38)为什么会如此呢?这是一个关键之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无法理解,为什么是罗尔斯超越了马克思而不是相反,其原因即在于,他们理解不了或不愿理解罗尔斯在这里说了什么。从马克思到当代,一百多年过去了,几乎无人再否认,人们的观念、思想、学说以致“科学”根本无法统一起来,多元主义已然是一个事实。根本就不存在可以取得一致的合理价值。马克思正义观的基调是平等,可是它必与自由冲突(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不是邪恶(不合理),而是不可能无冲突地获得其实践,其实现必以牺牲其他价值为代价。只要冲突(指价值冲突,而不仅仅利益冲突)存在,一致性就以压迫为基础。不在于理论学说是否合理、科学、无私,而在于它是否企图完备:只要它提出完备性(面面俱到)要求,它就不可能被人们一致接受。因为完备性与一致性是根本冲突的,越不完备就越容易一致,因为它避免了可能发生的观念冲突。因此,自由主义的正义观是一种妥协,它把自己降到仅仅政治的领域里,把冲突而产生的压迫的限制作为目标,而不以价值(任何一方的)的实现为目标。但是,自由主义不是社会中的一切,而仅仅存在于政治中,所以社会中的其它领域自会有人去追求各种价值。在这里,我们只要不固执,就可以看到,罗尔斯的思考显然包括了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实践的反思,他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超越了巨人。不是量的超越,而是质的超越。因此,所谓太阳和行星之比实在可笑。为什么这些马克思主义者会如此“迷恋”马克思主义呢?我们只能从情感上去找原因,理性解释不了这种执着。可是,情感可以作为要求一致的依据吗?仅仅因为我珍惜什么,就有权力要求他人与我一样去珍惜这个东西吗?情感以权力作后盾,会发生什么,不愿我说谁也会明白。

答辩会上的评委们提出问题的基调与上述这个评阅人差不多。我不知是他们避重就轻还是有其它原因(如无知于罗尔斯),所提出的问题不是琐碎就是笼统。琐碎者诸如提问哪一行哪一句是什么意思之类的;笼统者如问此研究与中国现实有何关系,正义与正义原则有何关系等等。几乎没有人提出一个深刻的问题。

认为论文不足之处之一是联系中国现实不够。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联系现实,就不能进行纯学术的研究?是的,伦理学在中国几乎成了治国术,与国家政策密切相联,所以才成为国家支持下的显学,而人大更是获得主导地位。但是,难道就不能也允许有人进行与现实无关的纯粹研究吗?学术的生命在独立,一旦失去独立性,依附于政治或利益,就会成为今天人大的这样状况,看看党校就知道这是什么状况。有人说我有北大情结,我确实不是太钟情于北大,而是太瞧不起人大。我在人大最苦恼的是几乎没有人可进行真正的学术交流,人们都作的什么学问啊!我不敢贬低他人,不说了。

此答辩会某个评委的一个基调是,罗尔斯是为挽救资本主义而著作的,只要私有制存在,正义就是虚伪的。在这个评委看来,马克思正义观与罗尔斯正义观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承认私有制这个前提。这一观点我认为是到位的,但稍稍修改一点是,罗尔斯认为他的正义观不涉及私有制还是公有制,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问题,这一点使他区别于哈耶克。但是,罗尔斯谈的社会正义实际仍以私有制为前提。按马克思,只要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就不可克服,这个矛盾是:私人占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由此,必须(然)引向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并实行按劳分配,最终实现按需分配。我以为这是马克思正义观的实质,如果马克思有正义观的话。但实际上,马克思否定“正义”这一概念对于他的意义,因为他认为正义是一种法权范围的概念,而社会的实质是经济领域里的概念,法不过是经济关系的(歪曲)反映,它恰恰掩盖了经济关系的实质。正因为人们有正义这一概念,才会满足于资本主义的现状,而不去铲除私有制。正义掩盖了人剥削人的实质。这里,马克思与罗尔斯才真正有了某种共同之处:罗尔斯的第一原则(平等自由原则)相当于马克思的虚伪的法权正义,而第二原则(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所处理的问题,相当于马克思认为的社会实质。马克思不认为实现公有制并共产主义是实现正义,因为“正义”这个概念属于上层建筑,它与权利(自由)密切相关,保护的是私有权(包括劳动权——按劳分配)。铲除私有制恰恰违背了正义,马克思实际上是要推翻整个正义体系,超越正义、权利这一套东西。这是马克思真正的观点,由于时代过去了,人们不再谈了,老胡也没有或不敢涉及这一点,因为这太乌托邦了,与中国现实太脱离了。中国目前所有大学姓马的专业的一个任务,就是通过解释来与时俱进,不要教条。但是,我认为恰恰是要求淡忘的地方,是马克思的精髓所在: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自由与平等的不可调和的悖逆。如果公有制和共产主义不以自由之牺牲为代价,无疑是人间最美好的制度。可是,马克思连做梦也没想到,共产主义会与暴政、血腥、独裁相联,而他是决不会赞成这种状况的,但他也不会放弃经济决定政治的观点,于是,只能是悲剧。马克思过分相信经济平等“自然”会导致人们的自由(不是政治自由,因为那时政治已消亡),这种“自然论”是其致命之处。他把人与人的地位平等当作是一切其它价值的源头,这实在太缺乏论证了。

罗尔斯超越马克思的另一个地方,就在于他把政治自由置于经济平等之上优先考虑,“虚伪”的自由优先于实质的平等。这有什么理由吗?我以为没有理由,罗尔斯作了大量论证,可是最终仍然没说清楚为什么自由优先于平等。这只能诉诸于人们对自由的欲求度大于对平等的欲求度,对不自由的容忍度小于对不平等的容忍度这个事实。极端地说,人们宁愿不平等而自由(尽管虚伪、形式),而不愿不自由而平等(当然,最糟的是,既不自由也不平等)。为什么会这样,也许自由涉及人的精神性,而平等仅仅涉及物质性,自由高于平等体现了人的尊严。

是的,马克思主义者马上会说,私有制下的形式的、虚伪的自由恰恰失去人的尊严,在有人富可抵国,有人饥寒交迫的情况下,平等的自由没有意义。可是,这是代价,是自由的代价,两全其美不可能有。自由尽管虚伪,但比没有自由要好。罗尔斯走中间道路,弥合自由与平等的冲突。这是方向,此外别无解决冲突的办法。

可笑的是,今天的中国已经与时俱进到完全走向了马克思观点的反面,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相对于按资分配)已经放弃,社会不平等触目惊心,马克思主义仅仅一具空壳,可是居然还有那么多上述这样的马克思主义执着信仰者。而他们却不是现实的批判者,而是现实的维护者,真是不可思议,世上真是无奇不有。理论难道和空间一样是弯曲的,越远离原点就越靠近原点?我无法解释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内心状态,尤其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者的心态,难道马克思的道德人格一点都没有影响他们?我们的伦理学研究的是怎样塑造一种服从现实政治规范的人,而不是去研究怎样塑造马克思所具有的那种勇敢、独立、清高、真诚、坦荡、率真等等这些美德。马克思主义者应该比别人更具批判性,更具一种人格魅力,就像西方常有的马克思主义者那样。可是,我们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所有能耐就是去压制别人,你如果学不会宽容(“虚伪”的东西),你起码学会一点自信好不好。马克思是永恒的,其思想价值决不是那么弱到不经一驳的程度,它是一种永恒的价值,需要在冲突和交锋中赢得自己,而无需靠不住的权力背景的保护。

如果我写老胡这个题目的论文,我会按照上述这个思路来写,我肯定会更准确地把握两个巨人的思想,但是,我肯定通不过评阅或答辩。因为,我们人大需要的是与时俱进(一种谋略之术),而不是真理。如果人大真想追赶北大,甚至不甘心于仅仅北大追求世界一流大学,那么她就必须容忍真正的学问、真正的学者、真正的人格、真正的人的存在。不要多,哪怕有一些就可以,因为真理会扩大开来,她会成长壮大。

200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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